健康教會系列(二)
啟示錄中士每拿教會─至死忠心

啟示2:8-11
2002年1月27日馮煜強傳道

人形容,苦難是宗教信仰的試金石。特別從宗教心理學角度,人尋求信仰許多時建基於一種需要。人在無助的光景中,當人所能用的方法都用盡時,訴諸宗教,尋求神明的幫助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信仰是否只是救急扶危,或者好似黃大仙所保證,有求必應?假如信仰的動機是這樣,只不過是一場利益交易。表面的敬虔,背後目的換來祝福,只要付出和回收維持合理水平,保留友好的關係;相反,可以用後即棄。猶大賣主事件就是一宗宗教利益交易。


文革時期,當時國內宗教政策仍然十分緊迫,其中涉及許多牧師傳道人被關在監獄,受盡許多苦難。例如我們熟識王明道先生在1955年因為堅持所信,被判刑十五年,在獄中他精神受到很大的衝擊,導致精神失常,到了一九五六年九月底,他簽署了一封悔改書,否認自已信仰,因而獲得釋放。


獲釋後,他的良心受到遣責,痛苦不堪,終於在一年多以後,他與妻子主動向公安局否認悔改書的內容,重申自己信仰的立場,於是在一九五八年四月,夫婦兩人再度入獄。直到一九七九年底王明道才獲得釋放,差不多30年時間在獄中渡過,並在一九八○年初到上海與家人團聚。


獲釋後的王明道夫婦住在上海一間窄小的公寓中,一個幾乎全聾,一個幾乎全瞎,據聞是他經常為自已否認耶穌痛哭而盲,卻仍樂於接待來自世界各地的訪客。他們往往在向訪客見證 神的恩典和能力之後,一起高唱「基督精兵」這首詩歌,令訪客感動不已。王明道先生曾多次提及自己是彼得曾不認主,但沒有做猶大出賣主。他的一生成為中國信徒的傲骨,忠於所信。


士每拿教會在啟示錄七教會中,是其中一間沒有被耶穌責備過的教會,原來士每拿教會的信徒一直受到很大的逼迫,從v.9透露兩個被逼迫的根源。士每拿在主後26年爭取到當時皇帝提比留神廟建造權,法例規定,每人依法向神廟獻祭,並且獲政府發證明書「代表皇帝,證明你已依法獻祭,特給證書存照」凡沒有證明書的人,被視為不法之徒。換句說,一旦成為基督徒,不肯向神廟獻祭,就失去公民身份,成為士每拿非法公民,到處躲藏,無法正常工作。所以主稱讚士每拿教會,知道他們患難(更清楚翻譯壓碎人的重擔)、貧窮,但他們在基督裡卻是富足。


另外士每拿有許多猶太人居住,他們非常憎恨基督徒,早期教父在一些文獻提到猶太人在會堂裡常咒罵改信基督教的猶太教徒,甚至發動逼害。V.10具體提及士每拿教會所受苦難,包括中間有人被下到監裡,被試煉,受患難十日。聖經學者指十日不是實數,十日是指一個短暫而特有的日期,意思是試煉日期不會無止境地延長下去,故不要害怕。然後勤勉士每拿教會務要至死忠心,得著生命冠冕。務要至死忠心不單是消極忠心到死為止。相反,積極意思是「要忠心,儘管這樣忠心會叫你喪命」它是一種面對危險甚至死亡都不動搖的勇氣。這不是憑空口號,是活生生事件。按教父作品提及,使徒約翰的門徒,著名的士每拿監督坡旅甲就是至死忠心的榜樣。


事件起因在一次群眾聚集在競技場,將一批不肯向神廟獻祭的基督徒拋進競技場與野獸搏鬥。突然群眾有人高叫:「去搜捕坡旅甲」追捕坡旅甲的行動就開始。坡旅甲知道此事之後,沒有逃避的意思,反說:「我已經預備好為我的主捨命」終於坡旅甲被搜捕的人追上,這位86歲的老人親熱對他們說:「你一定肚子餓了。」然後吩咐門徒說:「盡他們所要,給他們擺上食物和飲料」然後自己去禱告了兩小時,之後被押到城裡受審。


地方總督並不想處死坡旅甲,一直向他游說:「你說句主撒該和向他燒香,就免一死,有何不好?」坡旅甲回答說:「王啊!我所信的主86年來從未虧待過我,我怎會在這個時候否認那位愛我,為我捨命的恩主!」結果他被無情的火焰活活燒死。


「務要至死忠心,得著生命冠冕」士每拿信徒一直都明白這個應許是實在的、榮耀的,他們也深深明白作基督徒是甚麼意思,焚燒坡旅甲的火焰只是見證信徒對主忠貞的光芒。難怪士每拿教會流行一句話:「只有英雄才配踏入士每拿教會,因為他們是用生命換取所信。」


著名印度聖雄孫大信,本身篤信錫克教,是父母眼中很可愛的年輕人。十四歲時的他的母親過世了,孫大信受到了一個大打擊。所以,凡是宗教書籍他沒有不搜尋閱覽的,如佛經可蘭經都在追求之列。那時他就讀於英國長老創立的學校,校裡例有聖經。所有宗教書籍都能引起他的興趣,只有聖經使他憎厭。這大概因為印人那時受英國人統治,都對英國人反感。英國人信聖經及基督教,所以孫大信也反對這兩樣。他不但反對傳道人,甚至逼迫傳道人,每逢有人傳福音,便糾集眾兒童大叫大喊或拿小石、牛糞打他們,使他們不得不停止。他十五歲時,將學校發給學生的聖經撕毀並焚燒,而且當作笑談。

之後他的心中非常痛苦,對父說:「你明天就沒有我這個兒子了,因為我要自殺。」父親以為是孩子胡言亂語,斥責了幾句,並沒放在心上。有一日早上三點孫大信就起床了,(印人相信這時間為最好的拜神時間),沐浴畢即禱告,求神給他得救之路。他說:「神啊!如果有神,求你把正路指給我,我就作一個苦行僧,不然我就要自殺了。」祈禱以後,他決定四點半神若不來救他,他就臥在屋旁鐵路的軌道上讓那時經過的火車輾死,以便快一點在來生得到今生未得的平安。

四時許,室內忽有大光,他以為室外起火,出外去看,四周毫無跡象,於是回屋內繼續禱告。就在這時,他看見彩雲滿室,彩雲中有光亮的人,面上充滿慈愛。他初以為印度的教神祗 Krishna 或佛陀來了,就要下跪。細細一看,見此人手上有釘痕,原來是他所反對的耶穌。拜還是不拜呢?正進退兩難之際,這位耶穌用 Hindustani 話對他說:「你為什麼逼迫我?你要記得我曾在十字架上捨生為你。你剛才祈求正路,為什麼不走上去呢?」孫大信這時才知道拿撒勒人耶穌,不是歷史上的過去人物,乃是 神,是現在仍然活著的 神。於是他就在他的腳前下拜。從此他的整個生命改變,有 神的生命、喜樂和奇妙的平安。拜了起身時,基督已不在眼前了,留下的是奇妙的平安,是不能用言語說出的。

這時天仍未亮,他就去敲父親寢室的門,對他說:「今天我已成了一個基督徒了。」父親訓斥他說:「前日焚聖經,昨日要自殺,今日又做起基督徒來,你怎麼這樣狂妄?為什麼今日、昨日和前日都不一樣,變得那麼快呢?」他說:「前日昨日我未曾看見基督,但今日親眼看見了他。」其父說:「看見了他又怎樣?」孫大信答道:「要侍奉他。」父不以為意,只是說:「現在還早,回去睡覺吧。」

最後召開家族的會議,假若他信耶穌,就把他趕出家族,讓他無處可容,結果也沒有辦法動搖他的決心。作父親的用盡各種辦法,都沒辦法挽回這個可愛又聰明的兒子,就說:「好吧,既然這樣,在你離開家之前,我們來好好準備一頓飯,為你餞別。」吃完晚飯,這個年輕人就拿起簡單的行李,然後孤孤單單的一個人離開家門,在黑暗的夜晚當中,走了五公里的路,去找學校那位宣教士。當他到達宣教士家門口的時候,突然發現四肢無力,整個人就啪的立刻全人仆倒在地板上面。宣教士是個醫生,他聽到這個聲音,馬上跑出來,檢查一下,發現這個年輕人中毒很深。為什麼呢?原來他的父母在飯菜中下了劇毒,要毒死自己的兒子。這樣的劇毒照講應該在走一公里之內就會毒發身亡。可是上帝保守他,讓他走了五公里路還沒有死,只是發作起來,幸好宣教士是醫生,馬上灌腸搶救,救回這個年輕人的生命。我們實在很難想像,有人為了基督的信仰,要冒著被家人毒死的危險。

孫大信後來入讀神學院,曾多次赤腳徒步由印度走過喜馬拉亞山進入西藏傳福音,最後一次進入西藏後,一去不還。從當地人所述,孫大信是被西藏喇嘛用濕牛皮全身包裹,然後放在烈日中暴晒,牛皮收縮而死。

或許今天香港不再出現這種慘無人道,近乎野蠻的逼害手法,亦不需要我們因為所信受到生命威脅。但是信仰忠誠卻在每日堅持中表達,著名的傷痕文學作家白樺說過這樣的話:「信仰從來都不是容易,容易的根本就不是信仰,除非信仰只是一個襟章,掛在衣服上面作裝飾之用」

「務要至死忠心,得著生命冠冕」巴不得沙崙堂有一日教會會流行一句話:「只有英雄才配踏入沙崙堂教會,因為他們是用生命見證他們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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