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ing Out the Gospel R. 7-22-04
講題:
福音化的生活
(腓
1:27-30)
各位弟兄姊妹及在座的朋友們平安.
最近,
在團契的分享中,
有一位姊妹感嘆道:
「雖然知道自己已經是基督徒了,
但不知道要怎樣才算是過一種基督徒的生活.
」是的,
除了星期天上教堂, 和週間可能有團契的聚會外,
基督徒的生活和普通人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就好像我來到美國將近二十年了,
吃的東西主要還是中式的,
在家還是說中文,
並且還堅持我的小孩在家中必須和我說中文,
連上網看新聞都是找中文網頁.
我並不以為自己是過一種完全美國化的生活;
也就是說,
我不太像是美國人.
但是我們如果成為一個基督徒之後,
也是一輩子都不知道什麼是基督徒所該過的生活,
就是所謂「褔音化的生活」,
那我們對於自己有「天國子民」的身份,
真是有些汗顏了. 事實上,
就如剛才提過的那位姊妹在團契中所說的,
我相信仍然有許多弟兄姊妹並不清楚怎樣的生活才算是基督徒所該過的生活.
我今天要分享的講題「福音化的生活」就是在我預備腓立比書主日學課程中,
發現保羅對腓立比城的基督徒們,
也有這一方面的教導.
就是說,
「我們既然己經蒙神的恩典,
成為基督徒了,
我們就必須過一種和基督徒身份相配的生活」.
全文應包括 (1:27-2:18),
我今天只能分享其中的一段,
其餘的部份希望以後有機會再提出來和大家分享.
讀經:
腓 1:27-30
保羅在寫腓立比書的時候,
身在羅馬監獄中,
並面臨在羅馬皇帝面前的大審.
以當時的人仇視基督教的情勢來看,
他非常有可能被判死刑.
相同的, 腓立比的信徒也是受到各方面的迫害,
隨時都可能有危險.
也就是說,
在那種環境中,
只要你相信了基督教的信仰,
你就可能面臨極大的迫害和危險.
然而保羅卻要信徒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也就是說,
不但不要怕別人知道你們是基督徒,
連生活方式都要基督化或福音化;
也就是要讓別人從我們的生活方式,
就可以看出我們是基督徒.
為什麼要這樣冒著生命的危險去讓人知道你是基督徒?
因為基督徒是從新約起,
神在世上恩典的像徵,
也就是說,
唯有被神揀選、蒙神恩典,
才能成為基督徒.
在第二十九節中保羅說:
「因為你們蒙恩,
不但得以信服基督, 並要為他受苦」.
很清楚的,
基督徒是蒙神恩待的一群人;
同時, 基督徒也是從神那裏被付與責任,
就是要把福音活出來.
我在台灣時曾經聽說過這樣的一個故事:
某一個訓練新兵的單位對於基督徒特別反感,
基督徒到了單位中,
不但會被捉弄,
還會故意加重勞動.
有一位青年團契的弟兄,
在知道自已抽中大獎,
被分發到那一個單位受訓的時候,
非常沮喪.
全團契也都很同情他的壞運氣,
並擔心他將面臨的捉弄及勞動.
三個月之後,
這位弟兄風光滿面地回到團契,
報告他完全沒有被捉弄,
更沒有被加重勤務或勞動.
大家都為他感謝主,
並向他請教秘訣.
這位弟兄很得意地說: 「因為他們都不知道我是基督徒」.
保羅在第二十七節一開始,
用了一個字「只要」來強調「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意思就是「最重要的」或「無論如何都要做到的」.
也就是說,
基督徒既然己經蒙神揀選,
蒙神恩待; 無可推托的,
他所要過的生活就必須與福音相稱.
今天的我們,
也都是蒙神恩典,
才能信靠主耶穌,
得以成為基督徒.
這是一個不能改變的真理.
按照聖經所教導的,
我們不但不可以忽略什麼是與福音相稱的生活,
更要立志去過這一種生活.
以下我就藉這段我們剛才讀過的經文,
分為三點來和大家分享:
怎樣的生活才算是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也就是說,
福音化的生活有怎樣的特點.
一. 勇於傳揚福音 v. 27
「為所信的福音」按原文可以譯為「在福音的信仰上」,
什麼是「福音的信仰」?
我們可以解釋為「有關於救恩的真理或內容」;
就是神為人所設立的唯一的救恩:
神藉著耶穌基督完成對人的赦罪及拯救.
人必須要信靠耶穌基督才能和神重新建立正確的關係—我們得以成為神的兒女.
更進一步,
我們可以按照神對我們的奇妙、美善的旨意而活,
成為神在這世上的燈台,
見証神的榮耀.
並且在世生活,
等候主耶穌基督再臨的過程中,
漸漸成聖. 另外,
主耶穌基督又賜給我們一個使命,
就是要傳福音給萬民.
所以, 這段經文所提「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不外乎是要我們在信仰上站立得穩和要齊心協心傳福音.
基督徒想要傳福音,
首先要自己在信仰上站立得穩.
1.
要在信仰上站立得穩
v. 27
第二十七節中,
「同有一個心志,
站立得穩」按照原文應翻譯為「站立在同一個靈上」;
其中「站立」的意思是指士兵在戰爭中堅守岡位、絕不退後的勇敢態度.
「同一個靈」可以解作「抱著共同的目標」,
所以全句的意思就是:
「在信仰上站立得穩應該是所有基督徒的共同目標」. 為什麼保羅在教導腓立比的基督徒們,
在傳福音前要先穩固自己的信仰? 前面提過,
當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時候,
基督徒不但受到猶太教的排斥、迫害,
也有政治上的迫害,
更有許多異端邪說的引誘、迷惑.
要持守住基督純正的福音是非常不容易的.
何況當時各教會中所擁有的使徒書信並不完全,
信徒常常對於異端邪說不知如何對付;
以致於有許多信徒去隨附異端,
甚至傳異瑞的信仰.
我剛信主沒有多久就有人向我傳異端的教義,
我當時對聖經不是很熟;
雖然心中對於那種異端的教義有些疑惑,
但也不知道該如何反駁.
當時有一位和我同時決志信主的弟兄也在場,
後來聽說那位弟兄就加入那異端的教會了.
事後, 我才明白那異端信仰的偏差,
並且非常難過;
如果我早知道,
就可以警告那位弟兄了.
因此,
我就痛下決心好好讀聖經,
立志決對要小心分辦異瑞.
弟兄姊妹們,
我們蒙恩得救之後,
並不代表那惡者撒旦就此放過我們;
我們還是會受到引誘和攻擊,
我們務必要像戰士一樣抵擋它.
想要在信仰上站立得穩,
最重要的就是要明白神的話.
(弗 6:17) 後半節:
「拿著聖靈的寶劍,
就是神的道」.
這裏告訴我們要抵擋或反擊那惡者撒旦,
必定要用神的話才能奏效.
神的話都在聖經中,
而現在的基督徒每個人都有聖經,
甚至還可以有好多不同版本的聖經.
不像當時的腓立比信徒們,
可能連一半新約的章節都沒有.
我們是何等幸運.
弟兄姊妹們,
我們要得聖靈的寶劍就是要讀聖經;
不但要詳讀、深研,
還要重覆讀、記在心中.
這樣你的寶劍才光亮、鋒利.
除了自己要勤讀聖經之外,
在這裏我也建議弟兄姊妹們去上主日學,
我認為在教會中上主日學是明白神的話語最容易、最快而且最正確的方法.
尤其是我們教會非常重視主日學,
教課的弟兄姊妹都非常用心.
我真是豉勵所有的弟兄姊妹都應該有計劃的上主日學,
好為自己的信仰打下穩固的基礎.
當我們在信仰上站立得穩的同時,
我們必須擔起傳福音的責任;
這責任是主耶穌基督親自交付給我們的.
(太 28:18-20)
2.
要為福音齊心努力
在第27節後半還有一件事是我們要注意的,
就是「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
其中「努力」在原文中有「以團隊為單位的競爭或戰鬥」的意思.
所以, 「為福音齊心努力」這一句話中就指出了一件非常重要的真理:
「傳福音是一項基督徒團隊的工作」;
或者也可以說,
「維護福音的真理是教會中每個基督徒所共同擔當的責任」.
既然是團隊的工作,
或是共同擔當的責任,
都是指要所有的基督徒一起來做.
我以前醫學院剛畢業,
開始做住院醫師的時候,
其中有一個月值班內科加護病房.
當時我很自我主義,
做人也有些驕傲,
只管自己班中的病人.
我覺得在交班之後病人死活就與我無關了.
很幸運地,
我在我值的班中,
保持沒有一個病人死亡的記錄.
但是那個月中整體的病人死亡率並沒有降低.
我後來覺得自己當時的慶幸和驕傲是非常幼稚的心態,
因為在醫院中如果不能以團隊的合作和努力,
使病人康復出院,
縱然有一兩位名醫的介入,
恐怕也是於病人無益,
結果可能還是令人傷痛.
傳福音或維護真理也是一樣,
不要以為我們教會中有牧師會說,
主日學老師會教,
又有探訪組、關懷組,
就沒有我的事了.
教會是一體的,
在傳福音和維護真理的戰爭中是以一個團隊的功能來參與這場戰鬥的.
不要忽視自己一個小小的角色,
也許只是向新來的朋友打招呼、
打電話問安、幫忙他安頓、適應新環境,
或邀請他到家裏、和他成為朋友.
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傳福音工作.
弟兄姊妹們,
我們能擊退撒旦、在福音的戰爭中得勝,
一定要齊心協力,
不要只靠自己一個人.
我們應該確認自己是同工的角色.
而且要注意的是,
我們一定要參與並儘量和其他弟兄姊妹配搭,
千萬不可忽略自己在這團隊行動中的功能.
根據教會的統計,
我們教會的會友中,
大約有三分之一的人沒有加入團契.
我相信要實踐這裏所提福音團隊的生活,
加入團契是最實際的方法.
在團契中, 我們不但可以學習如何維護真理,
又可以一起配搭,
組成福音團隊,
勇於傳揚福音.
福音化的生活,
第一個特徵就是要勇於傳揚福音.
為了傳純正的福音,
我們必須先自己在信仰上站立得穩;
為了更有效的傳福音,
我們要以齊心協力的團隊方式來傳褔音.
為了要傳福音的緣故,
基督徒的生活就不可能避免逆境.
我第二項要分享的,
就是要勇於面對逆境.
二. 勇於面對逆境 v. 28
第二十八節的開始一句話「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
在原文中可以看得出來,
是連接在上一節「為所信的褔音齊心努力」.
保羅非常清楚,
基督徒所遭遇的困難並不只是在信仰的認知方面,
還會有生活上和身體上的攻擊.
在保羅寫這封書信的時候,
基督徒被毆打、拘禁、趨逐是很常見的事.
今天, 在美國因為有法律保護信仰自由,
很少看到有基督徒因信仰的緣故,
遭到直接、激烈的迫害.
但是在其他的國家, 基督徒受迫害的事件並不鮮見.
這種迫害可能和政治有關,
或和地區的信仰有關,
有的時候迫害甚至可能來自家庭之中.
無論如何,
面對逆境是基督徒必須要學習的功課.
二十八節後半就是基督徒在逆境中所該知道的兩件事:
1.
「被攻擊」的基督徒有得救的保証
首先是關於被攻擊的基督徒,
第二十八節中說「你們得救」是指在受到迫害中的基督徒,
必要被神拯救;
根據保羅在(帖後
1:4-12)中的經文,
基督徒不但要被拯救,
而且最後還能得到神榮耀的獎賞.
主耶穌也說過,
我們若是為義受逼迫或是為主受苦都是有福的
(太 5:10-12),
並將要在天國得大的賞賜.
怎樣才算是「為義受逼迫」呢?
並不是說你信主之後,
只要受到一些不如意的挫折就算是「為義受逼迫」.
我曾經聽說過這樣的一個例子:
有一位教會的姊妹,
非常熱衷於教會的服事;
幾乎每天都有與教會有關活動,
甚至很少回家吃飯,
更別說回家做飯了.
這樣的情形久了,
原本還常和她一起到教會的丈夫也不去教會了,
在學齡的孩子們也漸漸和她疏遠了
(媽媽老是不在家, 如何親近?).
後來和先生一見面就吵架,
最後還鬧離婚.
這位姊妹把她在家中所遭到的「迫害」帶到教會中哭述,
自認為是「為義受逼迫」,
還有要堅忍不拔的意思.
最後被教會牧師知道了,
就勸她放下大部份的教會服事,
好好回家相夫教子.
因為子女是神所賜的產業,
好好為神顧好所托付的產業,
就是做神的工作了.
現在美國的基督徒在信仰上的被攻擊也是層出不窮,
比如公立學校中的信仰歧視風潮,
墮胎合法化,
同性婚姻合法化等等,
都是對基督教信仰的攻擊.
當我和一些基督徒的朋友談及這些事,
大多數的人都不太表達意見或做法;
也就是所謂的「消極抵抗」,
或許是認為這樣比較安全.
是的, 當我們不隨從潮流,
不妥協時尚, 就必然會被人嘲笑、厭惡、甚至攻擊.
然而這段經文告訴我們:
如果我們堅守基督褔音的信仰,
而且表現在生活中,
不懼怕環境對我們所施加的壓力,
這才是褔音化的生活,
才是我們得救的保証.
因此, 對於我們的子女,
我們必須教導他們聖經上對於性生活、婚姻、生育小孩的看法;
並堅持反對,
絕不妥協這些不合聖經教訓的行為.
至於我們如果知道某些傳道人在某些地方,
正在為福音的緣故遭受到迫害;
我們該如何為他們禱告呢?
最近我收到陳鐳牧師的代禱信,
他提及神卅差傳的事工正遭到艱難,
同工們接二連三的被公安人員逮捕.
我們教會差派的宣教士王婷婷姊妹也面臨類似的景況,
隨時都有被捕入獄的危險.
我們該如何為他們禱告呢?
我想, 首先,
我們要為這些傳道人喜樂,
因為他們是為義受逼迫;
他們不但已經有了得救的憑証,
而且他們在天國的賞賜是大的.
其次,
我們要求神按祂既定的旨意保守這些傳道人的心靈和身體,
讓他們堅立不屈,
成為神在世上的明燈.
在逆境中,
除了被攻擊的基督徒可以得救之外,
我們還必須知道另外一件事:
2.
「攻擊者」將要沉淪
第二十八節後半說:
「這是証明他們沉淪,
你們得救,
都是出於神」; 意思就是神已經訂下一個原則,
凡是為信仰的緣故而迫害或攻擊基督徒的人都要沉淪.
這裏所謂的沉淪,
是指最後的滅亡.
這實在是一件很嚴肅而可怕的事.
想想看, 那些來攻擊我們信仰的人,
竟然都是在撒旦的操控之下,
是罪惡的工具.
他們被利用完了之後,
只有被毀滅一途.
弟兄姊妹們,
我們身邊有沒有因為你是基督徒而嘲笑、排擠、或恨惡你的人?
也許其中有你的親人、同事、同學.
按照這裏的經文,
這些人都要永遠沉淪.
我相信其中大多數的人都是因為無知而被撒但利用,
我們是否該為這些人的得救禱告.
主耶穌也是為迫害祂的人禱告,
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
第一句話就是:「父啊,
赦免他們,
因為他們所作的, 他們不曉得」,
(路 23:34) 弟兄姊妹們,
對於那些嘰笑、厭惡、攻擊我們的人,
不要怕他們,
因為我們清楚知道,
神要拯救我們. 相反的,
我們要憐憫他們,
因為神的震怒要臨到他們.
我們可以為這些人祈求.
求神像在大馬色的路上挽回保羅一樣,
挽回那些將要永遠沈淪的人.
在這裏我們分享了福音化生活的第二個特徵就是要勇於面對逆境.
在逆境中我們要確信自已的得救,
並且要知道有許多人將要沉淪,
這種認知常督促我們要去向厭惡我們的人傳福音.
並且多為這些即將沉淪的人禱告.
今天我要分享的第三項重點,
就是基督徒要有為主受苦的心志.
三. 勇於為主受苦
第二十九節中保羅提出一項真理,
就是: 「你們蒙恩,
不但得以信服基督, 並要為祂受苦」.
也就是說,
我們應該把「信靠基督得恩典」和「因基督的緣故受苦」當作等量齊觀的生活體驗.
這兩種生活體驗都是蒙神恩典的像徵.
「受苦」在新約聖經中都是以基督耶穌為榜樣;
我們先來看基督耶穌的榜樣.
1.
效法基督耶穌
為什麼基督徒要勇於為主受苦?
我想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基督耶穌己經為我們立下了榜樣.
在彼得前書(2:21-23)中說:
「你們蒙召原是為此;
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
給你們留下榜樣,
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
祂並沒有犯罪,
口裏也沒有詭詐; 祂被罵不還口,
受害不說威嚇的話,
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
另外, 在腓立比書
(2:5-8)中保羅也說: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祂本有神的形像,
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反倒虛己,
取了奴僕的形像,
成為人的樣式; 既有人的樣子,
就自己卑微, 存心順服,
以至於死,
且死在十字架上」. 這兩段經文 都告 訴我們我們要效法基督耶穌.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與主一同」的思想.
保羅在其他的書信中常提起這種「一同」的思想.
比如: 羅馬書8:17, 「既是兒女,
便是後嗣,
就是神的後嗣,
和基督同作後嗣.
如果我們和衪一同受苦,
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提摩太後書2:11-12,
「有可信的話說:
我們若與基督同死,
也必與祂同活;
我們若能忍耐,
也必和祂一同作王.」另外使徒彼得也說(彼前
4:12-13): 「親愛的弟兄 啊,
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
不要以為奇怪,
倒要歡喜; 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
使你們在祂榮耀顯現的時候,
也可以歡喜快樂」.
所以,
基督耶穌己經為我們的救恩而受了無與倫比的苦,
我們就也要有這種為救恩付上代價的經歷,
這才能符合「與主一同」的思想.
不論基督徒「受苦」的原因是什麼,
從二十九節中可以很清楚的知道:
信服基督和為祂受苦都是神的恩典,
而且是不可分割的恩典.
從以上兩段引用的經文中,
我們是否可以找到一些自己可以用來學習效法主的東西?
首先, (彼前 2:21-23)
在這裏說得非常清楚.
在不公平的政權和待遇下,
主耶穌的榜樣是:
不犯罪、不詭詐、不謾罵、不威嚇,
只把一切交托給神.
前些時候,
我兒子習慣性的一提及某位政治人物就罵,
說是從學校老師那裏學的.
我也聽說過,
身為基督徒的弟兄姊妹們,
有時候聚在一起談及政治人物時也免不了謾罵.
最近, 我太太也提醒我,
當我和同事閒聊時,
也有輕看、嘲笑或謾罵別人的傾向.
我想這些都不是很好的見証.
主耶穌面對這些不公平的待遇時,
只將自己交托給神;
也就是說只把這些事放在禱告中,
相信神在這一切事上的主權,
而不是自己在言語或行為上尋求報負.
弟兄姊妹們,
我們是不是巴會碰到一些不公平的待遇?
不合理的要求?
或不符合自己理想的政策?
我們需要學習主的榜樣:
不犯罪、不詭詐、不謾罵、不威嚇,
只把一切交托給神.
另外, 從(腓 2:6-8)
這裏主耶穌給我們的榜樣是:
謙卑、捨己、 順服神,
並且服事人.
主耶穌是自願放下他本來擁有的尊貴和權能,
成為人,
就完全履行了人對於神所該有的順服態度,
為我們的救恩而受苦,
並服事我們.
那麼我們是不是也可以放下自己的舒適和享樂,
去幫助或服事別人?
也許是時間方面、精神方面或體力操勞方面;
也許要花費許多錢,
也許要犧牲自己的休假和居家的享樂.
但是主己經為我們立下了榜樣,
我們也當照樣行.
除了主耶穌是我們勇於受苦的榜樣之外,
保羅也把他自己拿來做信徒們的榜樣.
我想不只是保羅一人而已,
歷代為褔音受苦的聖徒們,
都可以成為我們的榜樣.
2.
效法歷代聖徒
保羅在第三十節中把基督徒的生活稱為「爭戰」,
這裏是指第一陣線直接接觸敵人的戰事.
我們知道,
腓立比的信徒對於保羅的關懷是不用置疑的,
但是保羅卻覺得他們除了觀看、關懷之外,
還需要效法他;
也就是要做出來、活出來.
對福音的戰爭不要只付出關心和支援,
還要自己參戰.
保羅初到腓立比的時候, 為了傳福音並維護福音的尊嚴,
斥責一再前來擾撓的巫鬼,
令它從一位使女的身上離開,
以致於這位使女失去了能令主人得財利的法術.
於是這位有錢有勢的主人,
伙同官員, 捉拿保羅一行人,
並且狠狠的打了他們,
又把他們當做重刑犯,
帶上手銬腳鐐下在內監之中.
在監中, 到半夜,
保羅等人還不斷禱告讚美主.
隨後地大震動, 不但所有的監門大開,
保羅和西拉的鎖鍊鬆開,
連所有囚犯的鎖鍊也都鬆開了,
但是卻沒有建築物的倒塌或人員的受傷.
我們實在是無法想像,
那一種的震動會造成這樣驚人的結果.
我猜, 那些囚犯不是不想逃走,
而是嚇呆了忘了可以逃走.
只有保羅等人還保持清醒,
還救了嚇得想要自殺的禁卒.
並且使得禁卒全家信主.
接下來, 事情急轉直下,
可能是禁卒又把詳情報給長官,
長官才發現抓的人犯不簡單,
又是羅馬公民, 可能自己都要吃上官司,
於是請他們離開腓立比城.
(徒 16:16-40).
這段保羅在腓立比受苦的經歷,
腓立比的信徒一定親眼所見或至少耳熟能詳.
保羅拿自己做為信徒的榜樣,
是因他真正為了福音飽受苦難,
是真正基督的僕人.
在(林後 11: 23-28), 保羅說:
「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
我更是. 我比他們多受勞苦,
多下監牢.
受鞭打是過重的,
冒死是屢次有的.
被猶太人鞭打五次,
每次四十, 減去一下.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
遇著船壞三次,
一晝一夜在深海裏.
又屢次行遠路,
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裏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
受寒冷、赤身露體. 除了這外面的事,
還有為教會掛心的事,
天天壓在我身上」.
至於到保羅寫這封腓立比書時,
還被監禁, 可能不久將被處死.
腓立比的信徒們非常愛保羅、也關心保羅的福音事工;然而保羅現在要他們學自己一樣,
站出來為福音作見証, 不怕被人冤屈、毆打、監禁,
甚至死亡.
今天的我們基督徒,
是不是也願意像保羅一樣.
不只是享受基督救恩的各樣好處,
也願意付上代價, 為了傳揚救恩而不計自己的受苦.
並且願意站在傳福音的前線上,
向我們週圍的人傳、向偏遠城市傳、向未開發之地的民眾傳,
也向國外傳.
總結: 福音化的生活就是基督徒所應該過的生活.
今天我們分享了幾點: (一)
要勇於傳揚福音, 其中包括要在信仰上站立得穩,
即是要好好研讀聖經, 並且要和所有弟兄姊妹以團隊型式,
一起來傳福音. (二) 要勇於面對逆境,
一方面是確認自己會得到神的拯救,
另一方面也為將面對永遠沉淪的人禱告.
(三) 要勇於為主受苦, 或是為福音付上代價;
我們要效法主的捨己、順服神、謙卑、服事人,
也要效法歷代聖徒內傳福音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