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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福音為傲

‧講師:林文良牧師
‧經文:羅一:16-17
“福音”是關於上帝拯救計劃的好消息。在整本新約聖經裡,有關福音方面最偉大的作品要算是羅馬書了!請各位注意羅十六:25保羅所說的“………..我所傳的福音………..”這句話,與猶太人所傳的假福音作個對照。按照保羅所說的意思,“我所傳的福音”即是“我的福音”,是保羅個人領受啟示並經過體驗的福音。保羅深信他的福音就是基督的福音,是他個人引以為傲的而不以為羞恥的,因為那是上帝的大能拯救世人。
   
保羅交代他的秘書德提(他的主人是住在哥林多城的該猶;羅十六:22-23)抄寫羅馬書這封書信給羅馬人,託堅革哩教會執事菲比把信件帶到羅馬去(羅十六:1-2)。對於保羅而言,他個人萬萬沒有想到當日所要寫給羅馬教會信徒的觀點,後來居然成為聖經的一部份。直到今日,羅馬書這卷書信仍深深地影響著每一世代的人去接受上帝的救恩!使徒保羅實在是傳福音的先驅,他對福音的見解也成就了往後世世代代的福音策略及造就了大小程度不同的福音運動。
   
那麼我們要問保羅為什麼要寫羅馬書,目的何在?事實上,我們若了解保羅的心意,就會更加珍惜這卷書信,體會保羅的用心良苦。保羅其實從未到過羅馬,好幾次他是計畫好要去卻被阻擋了(一:13)。那麼,在第十六章裡(3-24節),保羅怎麼列出這麼多他要請安的名單呢?名單中有一對很出名的夫妻檔百基拉及亞居拉、有些是保羅的親戚、有些是他獄中的朋友、有些是比他更早信主的兄姐。

這些人有的可能是在五旬節當天歸主的,後來將福音帶到羅馬去,有的可能是在司提反受迫害致死之後四處逃散的基督徒,後來來到了羅馬。保羅是在主後35年悔改歸主的,而羅馬書這卷書信是在主後57-58年之間寫的,在這段期間,保羅曾在歐洲及亞洲傳過道,當時曾與他接觸過的信徒如今居住在羅馬。
   
對保羅而言,想要與住在羅馬這些他所認識的基督徒兄姐進一步交通,是一件極其自然的事!使徒保羅聽見了關於這些人的好名聲,就是他們的信心已經傳遍普天下,因此,保羅渴望去到他們那裡(一:8)。不過,保羅迫切想到羅馬去主要的原因不在於上述,最重要的原因是上帝呼召他在外邦人中間服事,因此,他遲遲不克前往羅馬的理由是因為在他的身邊有許多未得救者需要他的帶領。

如今,情況已有所改變了,只要保羅能夠帶著貧窮基督徒的奉獻到耶路撒冷去的話,他就得以計劃前去羅馬(十五:25-26)。保羅期待他自己的前往這件事在他們當中能夠成為一項祝福,而他也期待從他們那兒領受祝福。這豈不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嘛,基督徒彼此之間的交通竟然能夠成為彼此蒙受祝福!
   
保羅想要將福音傳到超越羅馬的未得之地西班牙,所以,一方面在到西班牙傳福音之前,順道先到羅馬去,另一方面藉著羅馬信徒的幫助到西班牙去傳福音。保羅曾向上帝禱告說:「我懇求上帝,按照祂美好的意思為我開路,讓我終於有機會去訪問你們。」(一:10)而在羅十五:29保羅說:「我知道我去探望你們的時候,也要把基督豐富的恩典帶給你們。」保羅的這番話實在是令人無比感動!
   
保羅可能剛寫完了加拉太書,卻不惜為著靠上帝恩典的救恩與猶太人辯駁。也許他害怕這些猶太敵人會比他更早將他們的假福音帶到羅馬去。因此,保羅寫這封書信的宗旨就是要讀者們的信仰得以堅強建立(一:11),同時對上帝的福音有正確的理解。那麼,上帝的福音的內容又是什麼呢?福音的功能為何,能夠做些什麼呢?而福音的對象又是誰呢?
   
首先,福音是有關上帝的聖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一切的事情。在福音書裡,我們聽到耶穌親自質問那些聚集在一塊兒的法利賽人一個難倒他們的問題,也就是“到底基督是誰的子孫呢?”(太廿二:41-45;可十二:35-37;路廿:41-44)。今天我們終於在羅馬書裡面找到了保羅對這個難題的解答──耶穌基督是主,祂是真神上帝的兒子,這位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正是“福音”的內容(一:3-4)。
在今年度主日禮拜成人主日學短打課程有關傳福音主題的第一次上課時,我曾提到做個人傳“福音”之前,應當認知“福音”的內容是什麼,是關於誰的事情,因此,今晨教導的信息請信徒要記住!
   
其次,福音乃顯明上帝是義的上帝(17節),換言之,上帝在恩典中所成就的救恩使罪人得以與祂和好,這就是上帝的義,祂把這樣的義賞賜給世人。各位,一聽到這個“義”字,便聯想到甚麼呢?你是否聯想到類似自我表現的那種“義氣”、“義行”或是“義憤”呢?中國倫理的治國四綱「四維」禮義廉恥所謂第二維的“義”的意思,豈不是強調人應當有公正合宜的言語與行動,也就是一般人常說的「正義」嘛!
   
十六世紀馬丁路德改教時的四大口號之一,即「因信稱義」。路德改教的精神就是依據羅馬書這段經文所強調的,糾正了人們的觀點,他讓我們清楚知道“上帝的義”是甚麼、如何得著祂的義,因為在此之前,“義”被許多人誤解為「審判世人的義」。馬丁路德說:「以往,“上帝的義”一語就好像閃電雷轟般地打擊我的心。因為在教廷裡當我讀到『耶和華啊……….求祢………..憑祢的公義搭救我』,我只想到義是指上帝可怕的忿怒,是用來刑罰罪的。當我讀到17節所說“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時,我便深深地痛恨保羅。但後來,當我看見經文怎樣繼續寫下去:“義人必因信得生”。我參考奧古斯丁的註解後,就快樂起來,因為我明白了上帝的義其實是祂的憐憫,藉此祂看我們為義,也保守我們繼續為義。我因此得著了安慰。」
   
的確,在基督教的信仰裡,義是屬於上帝的,是上帝的義。人有的義也是建立在上帝的義的基礎上。在上週四新眼光讀經經文裡,我們讀到有關「人的義」,是指按照耶和華上帝所吩咐的一切誡命謹守遵行(申六:25),因此,只要按著如此行的人,上帝就看他為義了!
我們曉得福音內容之後,那麼,福音的對象又是誰呢?
   
最後,福音是針對全人類,福音打破了一切隔閡,沒有種族、文化的限制(一:13-15)。保羅說:「我的目的是要在你們當中領人歸主,好像在其他外邦人當中一樣………….」(一:13)
   
列位兄姐,你曾否想想過當日使徒保羅怎麼沒有往東邊傳福音,而是往西邊傳呢?也許是當日世界政治、經濟、地理與人心的考慮吧!不過,保羅的心意是要將福音傳道地極給世人(全人類),尤其保羅的心志是我們每一位基督徒的榜樣,是基督徒不時當藉以反照自己傳福音景況的一面鏡子,因為保羅傳福音的心志是內外表裡一致的。
   
你們知道後來保羅怎麼來到羅馬的嗎?在今日信息的序言裡,我已經講過他三番兩次計劃要到羅馬去,雖一直未能成行,後來保羅也的確來到了羅馬,但不是按照他原本所料想到的方式前來羅馬。他是在耶路撒冷被逮捕的,然後被下在該撒利亞的監獄裡,最後又被遣送到羅馬當階下囚。你看,靠著上帝的恩典與保守,讓一位身為階下囚的福音使者為著上帝國的拓展做得比其他任何人都多(徒廿八:30-31)。

事實上,在保羅即將動身前往羅馬之前,他希望快快到羅馬去探視,願意在他們當中得著福音的果子,這件事情的背後推動保羅這樣做的,就是一顆自覺欠了“福音債”的心志(一:13-15;esp.15節)。
   
「我以福音為傲」,是耶穌及保羅一生的職志,保羅更是將福音實踐出來到極致!「以福音為傲」是我們與保羅一樣不以福音為恥的篤定心志,甚至說,在傳揚福音的異象與行動上,我們以使徒保羅為傲!各位,“福音”有著很美的本質,就是有關耶穌及其救恩,我們要多謝保羅對福音作詳盡的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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