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二月 17th, 2008
獻我身心
‧講師︰林文良牧師
‧經文:羅十二:1~2
羅馬書十二章是信徒在靈性生活與事奉操練上不可不讀的一章,它提供信徒在信靠上帝意志生活裡,所應有的實際標準與方向。羅十二:1~8節清楚地指出基督徒信仰生活與屬靈事奉很重要的順序:(1)對上帝──奉獻自己的身心靈(1節);(2)對世界──擺脫屬世俗情(2節);(3)對己──看法合宜正確(3節);(4)對事及對人──恩賜的搭配。
羅十二:1的主旨表明獻身是基督徒一切事奉與生活的根基。今天,無論是作為全時間獻身的神職人員,或是悔改認罪成為重生的基督徒,或是誓約服事上帝與教會的長執與眾同工,都當在主前將自己的靈、魂、體全然擺上當作活祭,過上帝所喜悅的聖潔生活。事實上,這不是基於自我的意願而來的,使徒保羅在此處所說的:「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1節),顯然,我們的獻身是基於上帝的慈悲。
各位兄姊,我願意通過這樣的角度來思想幾方面的信仰意義──
(1)獻身事奉絕非出於人單方面的的意願。獻身若只是出於人的意願,那只會凸顯人本身的功勞、名聲與善行。事實上,獻身是出於上帝的慈悲,那是講求耶穌基督本身的主動救贖成就在罪人身上,使他們成為上帝的兒女,通過他們的身子來榮耀上帝。這兩者的獻身本質雖是不同的,但都是出於及唯靠上帝的恩典!
世人慣用“權力”或“手段”當作武器去強迫人歸順降服,上帝從不用權力或手段來強迫人歸順祂,祂是用祂的慈悲來征服人。因此,無論是愛上帝或愛人,若是出於強迫,必定造成反效果,令人難以接受,更沒什麼價值可言,唯有自願地、自發性、甘心樂意地愛才有意義!各位兄姐,上帝要我們回應祂的愛的獻身就是屬於這種的!
(2)獻身的服事是不講求公平性的。上帝的愛是全然犧牲的愛(agape),這種愛是最不講求公平的!怎麼說呢?上帝從不對人說:「你先愛我十分,我才愛你十分。」人類雖不愛祂,祂仍然愛人類十分。父母對子女的愛的性質其實也是屬於這種,這種愛是全然付出不求回報的。父母若要講求公平,最好不要愛。我要問在座的各位,有哪一位父母在孩子面前要求他們預先簽訂好雙方面的合約,即你養育他們廿年,而他們也必須照顧你廿年作為回報?這才算公平,不是嗎?!但是在座有哪一位父母是這樣做的,果真如此,我敢說這不是愛。
當然我們每一個人都愛基督的身體教會,但上帝愛教會遠比我們每一個人愛教會的程度,不知勝過多少倍呢!上帝差遣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建立教會、救贖教會,也因此,我們才捨得犧牲時間、付出生命、及擺上金錢去愛主的教會,服事主的教會。
(3)全人的奉獻是包括身心兩者兼備的擺上──
聖經勸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這身體代表“全人”,也就是靈魂體的分別為聖的意思。在猶太人的觀點裡,心是身體各部的中樞,身體在,心也必須在,否則身體只是空架子,毫無功用可言。
藉著今天所舉行的定期信徒會員和會的場合,我願勸勉眾信徒將你的心擺在教會,唯有心的事奉才是最真實的,雖然一時間無法用肉眼察覺出來,卻是真蒙上主悅納的!一位奧林匹克的跳高教練指導他的運動員說:「將你的心先拋過去,你的身體自然而然會跟上去的!」
教會是主耶穌基督的教會,需要眾信徒以祂為目標,跟隨耶穌基督的腳步走,和祂一起同工,更需要我們真心真意地擺上自己委身在聖工裡。我希望各位信徒今年至少都參與一項事奉工作,無論你是要帶未信朋友來教會,無論你是參與在教會的任何一項事奉工作當中,無論你是暗中為教會禱告,無論你還在尋覓所想要投入哪一項事工,都要真心事奉主!
結論言之,獻身包括兩個要件如下:(1)自我意願──有三個構成因素:1.委身;2.誠信;3.殷勤工作。(2)上帝的慈悲──有三個始終有效運行的因素:○1聖父;○2聖子;○3聖靈。身為牧者,我深深感動眾信徒兄姐甘心樂意在靈性生活上追求長進,我深深感激眾信徒不求回報獻心獻力在上帝國的事奉工程中,倘若這一切若不是出於上帝的慈悲的作為,是無人能成就這樣的工作!
Add comment 二月17, 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