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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要去傳福

‧講師︰李念恩老師〈本會實習神學生〉
‧經文:太廿八:18-20
每當來到教會,我看到在社區附近出入的人,心裡難免難過,因為教會在士東市場邊已經卅年之久,但是社區仍然有很多人未曾聽過福音或認識耶穌。我們都很清楚只有相信福音的人才能脫離上帝的定罪與刑罰。藉著福音得救了的人都知道:在福音以外,世人是沒有盼望的,他們的結局就是通往地獄永遠的滅亡。

這些人有些是你的親友,有些人你根本不認識,不管他們與你有甚麼樣的關係,倘若你設身處地為他們設想,怎能無動於衷地看他們走向滅亡呢?上帝唯有拯救凡相信祂的人,但是你若不把福音告訴別人,帶領他們歸主,又怎麼能使他們成為相信的人呢?要不是別人告訴你福音,你又怎會成為相信的人呢?你已得救已是事實,但你不應讓你周圍的人沒聽見主名就死去。各位若看見傳福音的需要,就要在傳福音事奉上有份。

*主的命令:
我們不單在道義上有傳福音的催促,凡追求學習順服和事奉的人,更要看見傳福音是主的命令,因為主『不願意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信主得救。(彼後三:9)耶穌親自來世上成就救恩,就是不願有人沉淪。祂在地上完成救恩回到天上以前,就把祂的心意向門徒宣告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這是主對信徒的命令與要求,祂要我們在傳福音的事奉上服事祂,在拯救人脫離罪和死的工作上順從祂。我們若願意,就沒有理由推卸傳福音的託付!我們若不願意接受這項託付,主的命令早已向我們發出了!保羅深深體會主的心,所以他說:『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林前九:16)若不傳福音,他就成了一個不順服的人,得罪了愛他的主,因此他不敢這樣刺傷為他捨己的主,甘心成為一個在福音事奉上體貼主的人。
  
我們不要以為傳福音只是牧師的專利,其實每一個信主的人都是福音的見證人。當然,上帝呼召某些弟兄姊妹成為傳道人,叫他們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六;4),卻不是說叫其他的弟兄姊妹可以不去傳福音。我們若留心主的命令,『你們』是包括了古今所有信主的人,就當求主賜我們一顆愛慕傳福音的心,盡己所能地去傳福音。

*初期教會的見證:
我們從使徒行傳清楚看見當日的教會是十分蒙恩的,上帝把『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徒二:47)當時教會受到極大的反對和逼迫,但那些迫害並沒有除掉教會,反倒使教會更加成長茁壯。一方面,這是上帝自己的同在,另一方面卻是信主的人都熱切傳福音,沒有人放棄福音的事奉。無逼迫時,他們就傳福音,逼迫若來,他們就逃難去,雖處逃難中,也沒有停止傳福音。『從這日起,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都分散在……各處。……那些分散的人,往各處去傳道。』(徒八:1~4);『那些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直走到腓尼基和居比路,並安提阿。他們不向別人講道,只向猶太人講。但內中有居比路和古利奈人,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利尼人傳講主耶穌。』(徒十一:19~20)逃難是極艱辛之事,但是門徒卻把傳福音擺在最首要,只要留得住性命,福音還是要傳出去。他們拼命地傳福音,使無數的人得救,許多教會得以建立。
  
在初期教會歷史裏也有同樣的記載,信徒因各種原因到處遷徙,所到之處,他們就向當地的人傳福音。在教會大受逼迫時期,許多信主的人不單用言語傳福音,也用他們的性命來見證福音,因為他們深知最重要的不是肉體活著,唯有福音叫人脫離永死才是最重要的,因而拼命傳福音也是值得的!
  
腓立比教會是一間傳福音的教會,聖經見證他們『從頭一天直到如今,你們是同心合意的興旺福音。』(腓一:5),『知道你們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一:27)。整體而言,他們是個傳福音的教會;按每一個人而言,他們都是傳福音的人。現今教會大多失去了傳福音的見證,基督徒也失去了傳福音的火熱,我們應當求主在我們身上恢復傳福音的見證。

*一些淒厲的呼喊:
耶穌說了一個比喻(路十六:19~31):那一個在生前不肯尋求上帝的財主,在陰間受苦給火燄煎熬到受不了,那時他才後悔了,也想到他還活著的兄弟們,他就說:『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到這個痛苦的地方。』試想,在火湖裏的人受永刑的時候,痛苦使他們發出淒厲的呼喊,卻仍無法減輕他們的痛苦。假如在火湖裏的許多人是你認識的,當他們在那裏淒厲喊叫時,你以為他們會不會想起你,會不會埋怨你這位多年的朋友竟沒有向他們傳講基督的福音呢?我想他們一定會的!那時,你在天上享受救恩的福樂,卻看到你的親友在火湖裏受刑,你能安心嗎?  
   
我們今天能安穩在救恩裏,不受永刑的威脅,不禁回想起我們蒙恩得救過程,除了上帝的憐憫以外,還有許多基督徒捨棄了他們的安逸和享樂,專注傳福音的工作,以致我們有機會聽見福音。就拿我們台灣來說,先是一些外國的弟兄因順服主,離開本國溫暖的家園及熟悉的親友,孤單地來到陌生又存著敵意的台灣。在旅程中,整年生活在船裏面,經過多少的驚濤駭浪,而且有多少人的性命因此喪生。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甚麼?還不是要我們得以聽見福音信主脫離永刑的痛苦,叫我們不在火湖裏與那些滅亡的人一同發出淒厲的呼喊。那些陌生人如此地向我們傳揚福音,我們豈不也應當如此地向周圍的人傳福音?豈可讓他們沒聽見福音就被丟入火湖裏去,絕望淒慘地喊叫呢?

*不要讓福音在你身上停止:
奧林匹克運動大會有一項傳統,就是在會場內燃燒「聖火」,不管場地是在世界的那一個角落,火種一定是要在希臘奧林匹克山點燃,然後用火炬一站站地傳到會場,這一種接力式的傳遞是不允許在中途有火炬熄滅的事發生,因為只要有一枝火炬在中途熄滅,會場的火就點不起來。福音的見證及上帝的恩典是從新五旬節開始的,如同火炬一般一代代地流傳到我們這一代,並且還要繼續地傳遞下去。歷代基督徒盡全力跑完其路程,把見證福音的棒子交給我們,我們如今正在跑,並且要全力跑,再把這見證交給下一代。如果我們不盡全力跑,那麼福音的見證就必停滯,中斷上帝向世人彰顯的恩典。盼望我們做好傳福音的工作,免得上帝的計劃受阻,我們自己也受虧損。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十五;7)叫上帝感到極大欣慰的是福音所帶出來的果效,我們若有體貼父神的心,一方面不讓福音停在自己身上,另一方面就積極地在福音事工上獻上自己及所有,抓住機會去傳福音。
  
有一首詩歌,它的作者是據實寫出來的:在一天黃昏的時刻,一隊傳福音的人進到吉普賽人的帳幕裏,裡面躺著一個患重病垂死的小孩子。他們就向他傳福音,這小孩用微弱的聲音問說:「上帝真是這樣的愛人嗎?像我這樣窮苦的小孩祂也肯愛嗎?請你把這事再講一遍給我聽。」他聽了第二遍以後,眼睛閃著光彩,斷續地說:「耶穌真是這樣愛我,我要信祂,可是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就在得救的喜悅裏,這可憐的小孩離世了!這小孩的兩句話真是發人深省:「上帝這樣愛我,可是從來沒有人告訴我。」、「再講一遍給我聽吧 !」。

各位,這世上有多少人願意聽見福音卻沒有人告訴他們,他們在死蔭裏等候聽上帝拯救之道,你肯去告訴他們嗎?上帝既然肯捨棄自己的兒子使你得救,你竟不肯將福音告訴別人嗎?「再講一遍」、「從來沒有人告訴我」,這些話催迫我們不住地傳福音,再三地傳下去,擺上你的言語、時間、禱告、財物及你本身,叫福音在本地和遠處永不止息地傳揚出去,讓更多的人聽見耶穌的名字,接受祂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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