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真美好/羅聯昇牧師

聖經:傳道書12:1~2/11:7~10

記錄:蔡孟穎執事


八七風災水災奪去上千條寶貴的生命。錢財是身外之物再賺就有,但是人的生命是無價的,無可取代的。「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十六26)。「活著真好」,光是活著本身就是非常美好的事。生命因為美好,所以寶貴。


但也有人說,人生像苦海。畢竟人「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三17b);「我們一生......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我們便如飛而去」(詩九十10)。耶穌也告訴我們:「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你們在我裡面有平安」(約十六33)。被耶穌基督這「真光」(約一9)所重新照亮的生命是何等美好與豐富!祂要我們享受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所羅門王在傳道書十二章1~2節教導人要及時享受生命:「你趁著年幼,衰敗的日子尚未來到,就是你所說:『我毫無喜樂』的那些年日未曾臨近之先,當記念造你的主。不要等到日頭、光明、月亮、星宿變為黑暗,雨後雲彩返回」。這裡的「年幼」不完全是指生理年齡的年輕,當你感覺活著真好,人生很有意義,看到陽光雨水星辰,仍有感動時,你就是少年的。反之,如果你實際年紀輕輕,卻感覺活著不快樂,那可能就是衰老了。傳道書的作者一再勸我們要趁著年少時享受生命、記念造物主:「光本是佳美的,眼見日光也是可悅的。人活多年,就當快樂多年......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年幼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傳十一7~9)。


從「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所衍生出來,於1647年由教會議會所制定,有關信徒生活實踐的小教理問答,開宗明義第一題就問:「人生最主要的目的是什麼?」A:「榮耀上帝,並享受祂作我們的快樂,直到永遠。」「 神本性的一切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西二9);基督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祂本來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叫我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祂給了我們生命,要我們享受祂所賜的一切白白的恩典,彰顯祂的榮耀,成為祂的豐滿。人生中可享受的事大致可分三方面:一、上帝所創造的大自然:我們只須要一個地球,上帝卻大方的賜給我們浩瀚的宇宙,日月星辰山川森林花草鳥叫蟲鳴。詩人哲學家梭羅認為,夏日炎炎午夜長,浸淫在大自然中是他人生最大的享受。二、享受與人的情感,和父母、同胞手足、同學、同事、朋友、同信的兄弟姊妹......互動產生的愛和關懷。聖詩65首唱出我們因這些美事對上帝的感謝:為了美麗的地面、明亮的星辰,為了我們出生以來享受到的慈愛,齊聲讚美上帝。三、善用上帝所賜的智慧、才能,去認識、了解上帝的創造,並服務別人,從中得到滿足和喜樂。哲學家William B. Terhune有一次談到人生的樂趣時這樣說:「當你年紀漸長,你愈覺得須每天騰出一些時間,獨自在平安、寧靜中默想過日;同時祈求上帝,教你在生活中如何以勇氣、仁愛、智慧、興趣觀察洞悉一切。你也該挪出時間來,溶入你所生活的可愛世界,好好享受一切,抱著興趣了解世界其他的人。」他繼續建議:「你何不把時間作這樣的分配:一半時間花在工作與處理私人的事務上,1/4的時間用在與別人(老的、少的)交通上,另1/4的時間抱著興趣觀察自己的人生。」生命的美好是在體驗中得著快樂和滿足。


結論:傳道書十二章1~2節,十一章7~10節,教導我們在享受美好生命的同時要認知三件事:一、認識人生在世的生命是短暫的:「惟獨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二17b)。「主所應許我們的就是永生」(約壹二25)。「人有了 神的兒子就有生命」(約壹五12a)。二、當用感恩的心來領受你在生命中的一切享受:祂給我們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我們的金銀(何二8);「祂出現確如晨光,祂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何六3)。三、面對神的審判:「少年人哪,你在幼年時當快樂,在幼年的日子使你的心歡暢,行你心所願行的,看你眼所愛看的,卻要知道,為這一切的事, 神必審問你。」(傳十一9)所作所行總不可離開 神這「活水的泉源」(耶二13)。「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六7b,8b)。祂必照個人「所行的懲罰他,按他所作的報應他」(何十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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