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快樂/羅聯昇牧師

聖經:創世記1:26~31

記錄:蔡孟穎執事


再次歡迎松大結業生參加大安教會的禮拜,相信若多參加幾次,可漸體會敬拜上帝的快樂。有人完成松大十年、六年、四年、一年或一學期的課程,都值得恭喜、慶祝與欽佩。他們實踐活到老學到老的真諦,並永不喪失人生寶貴的好奇心與欣賞力。禮拜後將演出歌唱、跳舞等動態學習成果與大家共享。圖畫、書法、插花、攝影等作品在307教室和樓梯通道展出。


  創世記告訴我們,宇宙萬物、日月星辰、河水山泉、花草樹木、蟲魚鳥獸等都是上帝創造的。祂更按照自己的形像樣式造人;祂是「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裡面之靈的耶和華」(亞十二1)。上帝為讓祂所造的人得福並快樂生活,親自把亞當和夏娃安置在伊甸園裡。人墮落離開伊甸園後,上帝仍應許亞伯拉罕:「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十二3)。主耶穌在馬太五章、六章啟示,上帝要他經過十字架作我們的贖愆祭,罪人必因信靠耶穌基督,罪得赦免,脫離罪的轄制,因信得永遠的生命。上帝也將祂愛世人的心志、心意和作為透過主耶穌的教導顯明出來。主耶穌很多教訓其實都在述說上帝如何愛世人,傳揚上帝如何為世人的幸福快樂作很多計劃、安排和作為。在馬太五章1節,主耶穌第一次傳福音給猶太人時,就直接點出福音的中心:上帝喜愛將豐盛的福氣賞賜給世人。耶穌教導有八種人得福:「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五3~10)結論:上帝愛人得福氣、快樂生活,特別在親近上帝,與主聯合中,接受、領受、享受祂豐富的一切供應。「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太六25~26)耶穌對上帝創造的自然界以及人生命中真正寶貴的價值有深入的觀察力和鑑賞力。山野一朵富生命力的小花,在耶穌看來,「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一朵呢!」(太六29)


  英國歷史學家菲索,有次和法國名雕刻家羅丹對話,兩人談論到當時法國藝文界創作的沒落與凋零時,羅丹感慨地說:「我們法國人已喪失讚賞力和欣賞美麗事物的能力。」人生最大的悲哀莫過於失去欣賞力與求知的好奇心。幾乎每個人都經驗到,年輕時我們對世上的事物充滿新奇感。但年齡越長,我們的世界也隨著變灰暗平淡、了無生趣、乏善可陳。其實客觀的世界並沒有改變,只是我們自己主觀的認知在退化,因此對周遭事物失去靈敏的感受力。英國詩人霍斯曼,曾以一首詩道出人喪失讚賞力與好奇心的感傷:「年少時,我去到市場,錢袋空空沒幾個銅板,但我整日留連,欣賞我所買不起的物品。現在情況改變了,我有錢買得起任何東西,錢滿滿的在我口袋裡,但幾十年前的少年人卻不知到哪裡去了。」當他再回到昔日的市場時,發現自己失去年輕時的熱心、欣賞力與好奇心,何等感傷!同樣的,上帝昔日、今日都是我們的上帝,祂一直喜愛我們在生活中感受祂給我們的幸福快樂,只是我們年歲漸長,也漸失去感恩知足、欣賞、好奇我們周圍美好事物的能力。你若感覺沒有幸福快樂,乃是因為我們已喪失這種能力。 


信靠耶穌,飲於他這生命水的泉源,他必使你重新得力,enjoy美好的生命。名佈道家司布真曾說:「It is not how much we have, but it is how much we enjoy that makes happiness.」讓我們感到快樂的,並非我們擁有多少,而是享受多少。也有人說,有三項簡單的事物就可讓我們感到幸福快樂滿足:


一、可看見的眼睛。

二、可聽見的耳朵。

三、可感受與回應的心。


  最後和大家分享一個現代寓言故事:命苦傷心人。(記錄註:本故事參閱6月6日週報夾頁10~1 &10~2。故事主角所娶的妻、所生的兒女......都與他原先的期待相差很大;整個人生過程也和他年少時的規劃大相逕庭。故事結尾,他絕望的質疑上帝:「你為什麼不給我那些東西......我原以為你會給我那些我真正要的東西。」上帝說:「我也以為你會把我真正要的給我。」主角從未想過上帝會要些什麼,於是再問上帝:「你要的是什麼?」「我想給你一些你不曾夢想到的東西,讓你驚喜一下......我要令你快樂,你得到了我給你的東西後很快樂。」,上帝溫柔又耐心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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