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獨愛心永不止息/梁唯真傳道
作者: taian 日期: 2010-08-24 11:10
聖經:林前13:13/約壹4:16b~19
前言
「現今所存的就是信、盼望、仁愛此三項,其中第一大的是仁愛」(林前13:13)。今日將與弟兄姊妹分享的主題是「信」、「望」、「愛」三個系列講道的第三講──「唯獨愛心,永不止息」,這也與今年夫婦團契的主題──「永不止息的愛」──恰好相同。「仁愛」就是「愛」,是基督信仰的核心關鍵。
在基督徒的具體經驗中,我們可以體會到:愛能夠創造生命,雖然生命總在受苦之中;但是在受苦之中、愛顯現了生命之毅力。愛、受苦與生命,特別在父、子、聖神的三一上帝中,顯現了具體地之基督教象徵。其中,基督的十架標記了苦難的普遍經驗,與顯示了上帝生命的廣博之愛。
「信」、「望」、「愛」也是基督教神學歷史的重要主題。當代德國改革宗神學家莫特曼認為:古代教父時期的神學,以奧古斯丁為代表,乃是「愛的神學」;宗教改革以降的神學,以馬丁路德為代表,乃是「信的神學」;但是到了二十世紀,面對核子武器的發明、環境生態的浩劫,我們所面對的問題是,這世界還有未來嗎?這個世代所關心的問題,乃是「盼望的神學」。
若單純以宗教改革之古典傳統來思考,馬丁路德的神學聚焦於「信」,就是「因信稱義」的神學;約翰加爾文則透過論述「上帝的主權」,強調人類的「盼望」根基於上帝;約翰衛斯理則直言「上帝就是愛」,以「愛上帝與愛人」作為其神學的中心,並強調基督徒應當領受上帝「完全的愛」(perfect love)、並「在愛中成為完全」(perfect in love)。在此,衛斯理對「愛的神學」,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上帝就是愛
「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這樣,愛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約壹4:16b-19)
約翰衛斯理特別提醒基督徒,在聖經中提到對上帝的理解,多數以「形容詞」來呈現:「上帝是公義的」、「上帝是憐憫人的」、「上帝永活的」等等,但是提到「愛」,卻以「名詞同位語」來呈現──「上帝是愛」、「上帝就是愛」。衛斯理所要表達的乃是「上帝就是愛的本體」、「上帝就是愛的根源」、「上帝就是愛本身」(God is love per se)!所以,「住在愛裡」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住在上帝裡面」亦就是「住在愛裡面」。這是約翰壹書的重點。
對「上帝就是愛」的認識,可以幫助我們重新理解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對「愛」的教導;其中的「愛」可以直接替換成「上帝」。當我們讀到「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輕易發怒;愛是永不止息的」-也可理解為「上帝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上帝是不輕易發怒;上帝是永不止息的」。而當我們活在上帝裡面,當我們住在愛裡面,我們也可以實際體驗上帝愛的實質。
當我們說「上帝是永恆不變的」(eternal),是強調其觀念上的不變性;但是當我們說「上帝是永不止息的」(everlasting),「愛是永不止息的」則是在實存的世界之中,持續行動、延續不斷的生命實踐。若用婚姻交友來作為比喻,我們不能一直想像著、等待著完美的「夢中情人」出現,因為真正對「永不止息的愛」的實踐,乃是真實地去愛一位具體的人。上帝同時在觀念中是永恆不變、在實存中是永不止息的。在觀念中、沒有人是永恆不變;但是在實存中,人卻可以體會到永不止息的愛。
二、愛的生命實踐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壹4:18-19)
因為「上帝就是愛」,因為基督徒是「住在上帝裡面」、「住在愛裡面」,因此其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就是耶穌所教訓的大誡命:就是以所領受的「上帝完全的愛」來「愛上帝與愛人如己」。衛斯理特別強調:對上帝的愛與對人的愛是同一件事,是一體之兩面;基督徒既愛上帝,就從而可以愛上帝所愛又為之捨命的世人。所以,我們若愛上帝,就遵從祂的命令,廣愛世人;我們若愛世人,就顯我們對上帝的愛、是耶穌「愛的門徒」。
如此的愛是一種生命的能力,是從基督徒生命深處發出,所以可以超越個人的好惡,不是因為所愛之對象是可愛而能愛、不是因為所愛之對象不可愛所以不能愛。愛成為基督徒源源不絕的能力,所以甚至可以「愛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如此的愛就是「完全的愛」,而能如此愛人的基督徒亦就是「在愛裡完全」、「在愛裡成為完全人」!
所以,衛斯理進而談到「愛心的福音實踐」(evangelistic praxis of love),就是愛上帝愛人的實踐原則。認為只要是能夠榮神益人、為教會帶來好處的服事,皆可勉力為之。透過各種嘗試、讓上帝引導與修正。「愛心的福音實踐」並無預設的立場,而是「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彌迦書六章8節)。傳統神學強調「正確教義」(Orthodox)的正統性,「愛心的福音實踐」卻肯定「正確實行」(Ortho-praxis)的必然性,因為這是主耶穌基督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就是我的命令。」(約翰福音十五章12節)。
以愛為中心的基督徒生命,就從而產生「聖潔的性情」(Holy Temper),也就是保羅所言的「恩慈」、「相信」、「忍耐」等等,而在日常實踐中,就能力行「敬虔之工」(Works of Piety)與「憐憫之工」(Works of Mercy)。「敬虔之工」(Works of Piety)是因為愛上帝而願意追求「內在的聖潔」、「向上帝獻身」,以上帝為我們生命與生活的中心,使我們可以全然相信與信靠、愛與敬拜、效法與順服上帝,並在聖潔之持續需要我們常常自省、悔罪、並在聖神的恩賜中陶養自己。「憐憫之工」(Works of Mercy)就是「外在的聖潔」則是透過愛鄰舍的行動來顯現我們對上帝的愛。當我們獻上自己、定意過聖潔的生活,我們就開始擁有無法隱藏的光明生命,開始發光作鹽,影響他人。我們會避免思想與實行罪惡的事、我們會在與他人建立關係、行善的過程中實踐聖潔。
結語:愛的生命典範──蘭醫生家族的典範
西元1896年,有兩位英國的宣教士-老蘭大衛醫生與梅監務牧師自英國出發,前往台灣做宣教工作;行前百名送行者以「願主保護咱後會有期」相送,因為他們不知道,兩位宣教師飄洋過海去宣教,會不會客死異鄉?會不會除了在天上相聚之外,在此生中彼此再也見不到對方?其中,蘭醫生成為彰化基督教醫院的創立者,一家兩代四位宣教士都將一生奉獻在台灣的醫療宣教事業之中。不僅如此,老蘭醫生更是在意宣教工作,除將醫療所得幫助梅監務牧師建立教會,並收養數位失怙的年輕人,培養他們成為傳道人,其中包括「切膚之愛」的周金耀牧師、南神院黃彰輝院長、我的祖父梁秀德牧師。
我的曾祖梁沉傳道因肺疾早逝,留下寡妻與一子兩女。曾祖母楊寶玉傳道為老蘭醫生所助,成為彰化基督教醫院女傳,得以在蘭醫生的家中與事工中幫忙。老蘭醫生並收我的祖父梁秀德牧師為義子,栽培他就讀南神,成為牧師。小蘭醫師為腦科外科醫生,也是呼籲政府立法規範騎乘機車須帶安全帽的提倡者;小蘭醫生夫婦均為醫師,但卻一下無子女,於是便收養二子兩女,視如己出。
從兩代蘭醫生家族的典範來反省,我們可以發現基督徒所領受、來自上帝的「完全之愛」:可以來到異鄉、愛台灣人如同自己,可以愛所收養的養子與義子如同己出,可以愛到「切膚」、可以愛到「捨己」!
從而擴展,我們更可以發現教會宣教乃是以「愛」出發,本於「愛上帝、疼台灣」的精神,源自英美宣教師所發動,再由本土教會領袖接棒,透過具體的宣教工作,包括建教會、辦醫院、設學校、社會服務、政治參與之「愛心的福音實踐」。因為上帝愛我們,所以我們可以愛上帝、疼眾人,願意傳福音、利益眾人。更透過教會成為一個以「愛心連結」的網絡,透過疼心的互相交陪、互相幫助、互相牽成,將對上帝與對世人那完全而永不止息的愛廣傳於台灣這塊土地之上。
訂閱
上一篇
返回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