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受聖餐的省察/羅聯昇牧師

聖經:林前11:26~29

記錄:李慧君姊妹


今天,所讀的聖經內容是關於主耶穌設立聖餐中最詳細且最早的紀錄。雖然,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四福音書中都有記載,但在耶穌基督設立聖餐的過程卻不如歌林多前書11:23節之後來得詳細,聖經新約的章卷排列依序為馬太、馬可、路加、約翰、使徒行傳、羅馬書、多林多前書、後書,此排列順序容易讓我們誤以為四福音書是較早記載關於聖餐事宜的,事實上,聖經新約乃以類別來排列,歌林多前書記載於主後55年,較四福音書更早,尤其是馬可福音(記載於主後60年),所以我們剛讀的經節的確是主耶穌設立聖餐最詳細且最早的紀錄。聖餐過程,我們一起思考、相互勉勵並一同來省察這些關於聖餐設立的聖經經節。


第一點

   11:26所記載:「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中文新譯本順序不太相同:「所以,直到主再來,每逢吃這餅喝這杯的時候,你們是在宣告主的死。」聖餐所要表達的是表明主的死亡、主的受難,在歌林多前書11章保羅指出聖餐是主耶穌所設立的,在吃餅與喝杯中有二次明白表示,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吃這餅時說,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喝這杯時也說,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所以守聖餐時要表明的意義是,我們要懂得紀念主耶穌的死。


    守聖餐的方式,有時是靜態的,如寫在紙上、記在腦海中來紀念;有時紀念主的死、主的受難,會透過吃餅、喝杯的實際行動來紀念,這是較靜態有趣深刻且重要的方式。在守聖餐的過程中,也讓耶穌基督的犧牲受難經歷,透過聖餐吃餅喝杯的方式來顯現,亦用實際行動來紀念主耶穌基督的受死受難。


第二點

    11:27:「我們不要用不合宜的方式來守聖餐,因為耶穌不要我們這樣做」,台語聖經11: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這些經節指出,若用不合宜的方式來紀念就是辜負了主的身、主的血了,若我們用不合宜的方式來進行聖餐,那麼,主所流的寶血、所打破的身體都是枉然的,對我們是沒有救贖功效的,而中文新譯本11:27記載有些許不同:「 所以,無論誰,要是不用敬虔的心吃主的餅,喝主的杯,他就冒犯了主的身體和血。」以上這些指的是若沒有照主的方式來紀念主的受難,就是辜負了主的犧牲。


第三點

    我們從聖餐中所要省察的是,我們要明白分辨主的身體,11:29:「如果他不辨認所吃所喝的跟主身體的關係,他吃這餅喝這杯就是自招審判。」這是很嚴重的結果,分辨是認識之意,就是對這事情要有正確的認識,當我們進行吃餅喝杯的聖餐時,若對主耶穌身體沒有正確認識的話,就會招到上帝的審判。守聖餐時需要分辨認識主身體的意義為何呢?從二方面來思考,一、我們若不明白主身體的意義,就如同不了解聖餐中餅代表的是耶穌的身體,而杯中葡萄酒代表著主為世人钉十字架所流的寶血,領受聖餐時我們若不明白餅及杯所代表的意義,就只是吃個奇特簡單的餐而已,這是非常錯誤的態度。耶穌基督的身體及寶血,指的就是我們聖餐中所吃的餅及酒。二、聖經多處記載著"耶穌的身體就是教會",主的身體就是基督徒的團體,若沒有分辨主身體就吃餅喝杯,即代表著不認識一起守聖餐的人,這些一起守聖餐的人都是耶穌基督身體的肢體,在主耶穌基督的身體中,我們若沒有這樣的認識,就會招致審判。整個教會指的是耶穌基督的身體,當人們與主內弟兄姐妹爭吵、不同意見,結果心生埋怨、生氣、怨恨或輕視主內兄姊時,代表我們在守聖餐時不明白主耶穌身體的意義,因為守聖餐需得將這些負面的不高興、生氣、仇恨之處完全排除;聖餐中,也表示同為基督徒的我們在信仰告白成為基督徒、信徒相通時,大家會彼此關心、相互扶持與愛護。


    聖餐原文Communion,有共有共享或心靈上相互交流之意,聖餐目的除與耶穌基督相通外,另一目的要與同為基督徒的弟兄姐妹作心靈的交流。聖餐中若沒有正確認識每個領受聖餐的肢體(就是認識耶穌身體的人),則註定在領受聖餐時會受到審判。


第四點

    我們要自我省察,11:28:「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表示在領聖餐前我們要自我省察,教會舉辦聖餐一定會提前幾個星期告知會友,為讓我們有足夠時間預備心、明白聖餐意義及自我省察,省察什麼呢?第一,讓我們明白自己是否真心誠意紀念主的犧牲贖罪。第二,我們是否存有敬虔的心,照耶穌基督所吩咐的方式來紀念主基督的受難。第三,我們確實認識守聖餐和耶穌身體的關係。第四,審查自己是否恢復主的地方、日常生活中是否虧欠了人們、過去生活中是否犯了罪,沒有悔改、沒有追求主並求主赦免、自己是否和上帝合好了及和人們有和睦的關係。


    期待每次都能有這些省察。如此,我們就能預備我們的心來領受主的聖餐,吃主的餅,喝主的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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