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喜樂/洪振輝牧師

聖經:傳道書5:18~20


你「喜樂」嗎?(問左右的人)

    當「歡喜快樂!」(向左右的人說)

(齊說)「這是耶和華所定著的日,

咱佇此日的中間欲歡喜快樂!」

「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

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

(詩118:24)


今日是玉山神學院紀念主日,「玉神」乃總會特別為原住民的宣教所設立的神學院,全體信徒用祈禱與奉獻、來支持這間多元文化的神學院。


一、認識原住民

原住民比漢人較單純、喜樂、也真幽默。

 1、單純與喜樂   

    白光勝牧師曾帶台東布農部落的青年來大安教會獻詩、跳舞。他說:「不要嫌原住民愛喝酒。原住民是單純的人,心性善良,不會搶劫、偷竊、綁架;是喜樂的民族,用跳舞表達歡欣;很容易自我滿足。若是心境不佳,就會喝喝酒,騎著機車,不小心撞到了電線桿,自我了斷生命而已。」

2、幽默感

    我在玉神教書,發現原住民有高度的智慧與幽默感。有一節下課,於走廊(鯉魚潭的半山腰)跟學生閒聊。三個不同族群的學生在開講。

a、阿美族先誇口:

「只有達悟與阿美族會捉魚;其餘各族群都只會狩獵。」並說:「阿美族如果從蘭嶼沉入海,浮上來已經到台東了!」

b、蘭嶼的學生回應:

「那有甚麼了不起?我們達悟的人若沉入海底,浮起來時,頭髮都長青苔了!」

   c、另一族的學生加入對話:

「原住民都很會吹牛。我問你們:誰看過大胖子呢?我們的部落有一個人胖得不得了,他躺下去、比站起來還高呢!」

    台灣就是有這麼多可愛的族群,生活模式、思考形態不盡相同,卻使人感受相處之間的單純、幽默與喜樂的可貴。 

上帝安排我的生涯,教過長老教會四所神學院:台神、南神、玉神與竹聖(人稱我是喝「四神湯」的牧師),在這些經驗中,我最喜愛的教學,就是在玉山神學院!空氣新鮮、環境優美、師生打成一片、自由交談;課堂喜樂授課,是個最少壓力、最多享受的學園。

從原住民的「喜樂」生活,我們一起來檢驗自己,有沒有享受「地上天國」喜樂的福份?


二、喜樂何處尋?

  【憂鬱】過一生;

【喜樂】也過一生!

你選擇甚麼呢?

人生只有這一次!要好好珍惜。

智慧的所羅門王寫下舊約<傳道書>:勸人要看透世間的「空虛」;也勸人從「有限」與「空虛」的實況中,追尋『喜樂』過日子,才不會枉費生命。

透過傳道書5:18~20,齊來尋找上帝已經賜給的喜樂人生。

 1、喫喝【飲食】的喜樂(傳5:18)   

(台語)「看啊!我所看做、做美妙的,

就是人佇上帝賞賜伊一生的日子來飲食

享受日光的下面勞碌所得著的好,

因為這是伊的份額。」

(現代譯)「美好的人生

不如在上帝所賜短暫一生中吃喝

享受在太陽底下辛勞得來的成果。」


"The best thing we can do is eat drink enjoy what we have worked for during the short life that God has given us."

    享受飲食喜樂,是上帝所賜的屬世恩賜。

奇怪?傳道書第一次提到吃喝喜樂,竟然是喝酒:(台譯)「我的心講究,

著用使我的肉體快活(舒暢)。」

(現代譯)「為追求智慧的心願所驅使,

  我決心藉酒自娯,尋求快樂。」

(傳2:3)

那麼,有關的三個問題要問:


a.
基督徒可以喝酒嗎?

    「不可醉酒」是聖經的教導,卻沒有酒禁。

    更奇怪的問題是:耶穌第一次所行的神跡,竟然是「以水變酒」。這件事是否會讓嗜酒者、做為喝酒的藉口呢?

其實,仔細研讀聖經,「以水變酒」並不是耶穌的原意:

 「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

『他們(婚宴中)沒有酒了。』

(約2:3)

這是馬利亞對耶穌的表白,卻帶給了耶穌難題:要聽呢?不理呢?

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

我與你有甚麼相干﹖

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2:4)

(現代譯)『母親,請別勉強我做甚麼!』

約翰福音書直接解釋:「以水變酒」的神跡,乃是耶穌在馬利亞的要求中,勉強聽從媽媽的話。

耶穌做了兩項合宜的事:

(1)表達心境:(無酒與我何干?)「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4節)

(2)孝順媽媽:馬利亞等待耶穌行神跡,來解決現實的困窘。於是耶穌吩咐人將六大甕灌滿水,使婚宴賓客皆大歡喜。

在兩難之間,耶穌做了最完整的示範。


b.
聖餐可以用酒嗎?

    在哥本哈根主持一場聖餐後,有一位信徒問我:「聖餐可以用酒嗎?」當晚,我上網查尋的答案:「這是新教(基督教)徒才會提出的質疑!」因為葡萄在暑期(六~八月)收成;耶穌最後晚餐是在逾越節(三、四月)。無冰箱的世代,「葡萄汁」若是不會變成「葡萄酒」,那才怪呢!除非是另一個神跡,是不可能維持「汁」味那麼長久。

    我從迦拿帶回葡萄酒在東門守聖餐,信徒懷念。

2、資財(好額)的喜樂(傳5:19)

   (台語)「見若得著上帝使伊有錢財好額

使伊會享受,來取伊的份額,

在伊的著磨來快樂,這是上帝的賞賜。」

資財豐富/吃喝玩樂是犯罪嗎?

「人莫親強如喫喝,且在勞碌中享福,

我看這也是出於神的手。」(傳2:24) 

The best thing we can do is eat drink enjoy

what we have earned.

 「人人喫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傳3:13)

 「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喫用...

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傳5:19)

以正當的勞碌、賺取正當的錢、做正當的消費,是上帝給予的恩典與祝福。

貪財是罪惡之源;

資財豐富是上帝之賜。


3、心中的喜樂(傳5:20) 

   (台語)「伊無大大想著一生的年日

因為上帝照伊的心所歡喜的應答伊。」

(和合本)「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

因為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

(現代本)「既然上帝讓他快樂,

他不必因人生的短暫而憂慮。」

    這是何等大的福份!基督徒信靠耶穌所說:

「不要為明天憂慮。」(太6:34);基督徒活出喜樂!

◎「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所羅門)

◎「晴天、雨天,都是好天氣。」(林盛蕊)

◎「清晨,你為每一天命何名?」(陳如音)

◎「能夠做伙,就很感恩!需何計較?」(霧社)

◎「如果你看人不順眼,就是自己修養不夠!」

◎「蘇花公路植物,相互交纏,和樂相處。美!」

◎「我不打死小虫,蝴蝶飛舞在眼前。」(道生)


結語

   快樂,卻不可犯罪!

    傳道書最後兩節的警語如此說:

「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結尾)就是:敬畏上帝,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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