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念/羅聯昇牧師

聖經:瑪拉基3:16/林前11:23~26

記錄:蔡孟穎執事


有人說,上帝在人的手上放了兩盞燈,一是盼望的燈,它隱約照向不可知的未來,上帝帶領、掌管我們明日前面的道路;另一個是懷念、記念的燈,它引導我們進入時光隧道,回到過去歡樂或悲傷的場景。懷念的燈散放柔和的光,它能把我們刻骨銘心的懷念從記憶拉回現實。懷念和記憶是上帝給人的恩賜,它也能給我們力量,減緩我們失去親友時的哀傷情緒。


上帝喜愛我們懷念美好的事物、記念正直的義人。箴言十章7節:「義人的記念被稱讚,惡人的名字必朽爛。」主耶穌在馬太十章42節也說到一件小小的善行被記念的事:「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馬太廿六章記載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一個有罪的女人打破一個極貴的香膏瓶,用真哪噠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這時,門徒論斷這女人的行為是浪費,耶穌卻回答他們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10~13節)瑪拉基三章16節:「那時敬畏耶和華的彼此談論,耶和華側身而聽,且有記念册在他面前,記錄那敬畏耶和華思念他名的人。」敬畏上帝又思念祂名的人,也要在上帝面前的記念册上為上帝所記念。追求記念上帝,又在生命册上被上帝所記念,這是我們最大的福份。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左右兩邊各有一個被釘的犯人;一個譏笑耶穌:「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另一個責備這一個:「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他再對耶穌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耶穌對回答他:「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廿三39~43)主耶穌在設立祂的晚餐時,拿起餅又拿起杯,要世世代代的門徒記念祂。吃罷逾越節的晚餐,主拿起餅祝謝、擘開,遞給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耶穌再拿起杯,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林前十一23~25)當時,主耶穌要門徒記念祂過去三年半帶領他們四處傳神國福音,並記念祂即將為他們打破身體、流出寶血。記念不只是腦中的記憶,也是把過去發生的事具體帶回目前的時空。2000年前,以色列人過逾越節時,他們宰殺羊羔、吃羊肉,把羊血塗在門框門楣上,他們整裝束腰吃無酵餅;這些,都要在以色列人記念逾越節時,重複帶進生活中:「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五8)因此,在守主的聖餐,記念主的死時,我們也當知道:受洗,歸入主的死,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六3~4);主是可吃可喝的,吃他的必定不餓(約六35),信他、喝他的永遠不渴(約四14,六35)。


「記念」勉勵我們的意義:

一、記念是人回憶、記億的能力,是上帝給人至為寶貴的賞賜。

二、常常記念上帝的律法、教導、恩典;敬畏上帝,思念祂的名,才能在上帝的記念册上得上帝的記念。

三、記念道成肉身的主,記念他在世上的好行為,記念他彰顯榮耀的父,自願為罪人受死,復活成了叫人活的靈。

四、守聖餐記念主的死時,把主的十字架放進我們的生活中,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治死肉體,埋葬舊人,因為「若不死就不能生」(林前十五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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