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生命的意義/王中武牧師
作者: taian 日期: 2013-03-17 00:48
聖經:創世紀1:26~28/約翰福音14:6
前言:
這個世代有很多人活在世上找不到生命的意義,他們的人生非常空虛。有一哲學家說:如果生命失去意義,就會失去生存的勇氣,難怪最近幾年來自殺的案件特別多。據世界衛生組織針對世界170幾個國家統計,平均每一秒鐘就有一人死於自殺。在台灣2011年的自殺人數約3,507人,平均每日約有9~10人自殺。例如:前立委藍美津的女兒黃心怡上吊自殺身亡,所留下的遺書上寫著:爸媽!對不起!我活著非常不快樂!前一陣子影星張國榮跳樓自殺、倪敏然、黎礎寧(星光三班)、影星朱慧珍的女兒...等。事實上,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有錢的人活得並不快樂。例如柯達照相機公司的老闆,世界各地銀行都有他的存款,他的收入是以秒計算,想不到,他內心苦悶,長久無法解除,有一年他到世界各地旅遊為求解脫卻反而因有時間思考,愈思考愈絕望,覺得人生毫無意義,最後在返美途中,投海自殺,結束他一生寶貴的生命。
「意義」是一個「動力」,「意義能創造力量」,這樣的發現來自於二次大戰,一位被關在猶太集中營的醫師-法蘭克,他是「意義治療法」的創始人。
當時,由於希特勒憎恨猶太人,命令蓋世太保將德國境內的猶太人全都關於集中營,承受殘酷又非人的虐待。也在集中營的法蘭克醫師發現,有些猶太人因為不堪折磨而尋死,有些卻能承受身心痛苦,並且堅強的活下去。
這些有勇氣活著的人,他們的情緒反應與別人是不同的。他們不會經常沮喪、易怒、甚至尋死,因為他們找到了生存的意義,有人為孩子而活,有人為妻子而活,有的為了信仰,所以能夠忍受酷刑。法蘭克醫師發現這個現象,就幫助他的同胞們尋得自己的生存意義,幫助他的同胞找到活下去的力量。
一、生命的意義是什麼
﹙一﹚世人都在尋找生命的意義:
一般人對生命意義的瞭解,就是在他的一生中能買棟屬於自己的房子、娶個好太太、嫁個好老公、有好的職業、有好的學歷、或把事業經營成功。其實這些只是生命意義的一部份。歷世歷代以來,無數的學者、歷史學家、哲學家,窮其畢生的精力,想要了解人生及存在的意義。儘管人努力追求其中奧秘,人所能找到的答案仍是非常有限。然而,神給人類最偉大的禮物-聖經,卻解開這個奧祕。
﹙二﹚聖經上對生命的定義:
1.聖經明白的啟示,生命就是上帝自己。祂最大的心意,就是要將祂的自己賞賜給人,也就是說,上帝願意將那個神聖的、永遠的、完美的生命賞賜給人。
2.創一26~28上帝的話告訴我們:祂造人的目的,是要這個人在地上,有祂的形像、有祂的靈,並帶著祂的權柄代表祂,來管理世界的一切。
所以生命的意義就是你、我要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並藉著上帝所賜給我們一切的恩賜、智慧、能力、時間、體力、事業、金錢、關係...等等。然後將這些成就有效力地去服務人群,影響別人,來榮神益人。這樣就是活出人生的目的與意義了。
世人稱作「非洲之父」──史懷哲博士,他一生的生活信念深受基督大愛感化。他是神學家、牧師、哲學家、音樂家、著作家和醫生,在非洲的叢林,在那裡終其一生,醫治造福成千上萬的非洲人。因此得到諾貝爾和平獎並博得「非洲之父」之美譽。
他獲得諾貝爾和平獎時,記者問他:「什麼才是有價值、有意義的人生?」他回答說:「有工作可做,有對像可愛,有希望可想。」史懷哲他一生的寫照,這正是〈哥林多前書〉十三章13節所說的:「信心、盼望,和愛這三樣是永存的。」一個人若是能夠憑著信心去行動,存著盼望去守候,懷著愛心去表達,他就有豐富的人生。
改革宗的創始者加爾文說:人的一切目的與意義是為榮耀上帝。親愛的兄姊,我們生活中一切的作為,是否有榮耀上帝?為上帝而活?你認為你的生命有意義嗎?(舉例:筆者得救見證)
二、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
要使生命有意義,有三件事很重要:
﹙一﹚要發揮生命的創造力:
前國策顧問、伊甸基金會創辦人劉俠女士﹙杏林子﹚,他十二歲罹患「類風濕關節炎」,導致全身關節均告損壞;從小行動不便。她靠著自習、廣播及函授課程,先後完成十九本著作﹙例:生命之歌﹚,並屢獲各界表揚。
她始終覺得,她的病痛是上帝計畫的一部份。因為她痛過,知道所有殘障者的痛苦。「如果因為我的經驗和帶領可以使他們的淚少流一些,路平坦一些;那麼我的苦難就不算徒然。」從劉俠的一生,我們看見,「生命或許殘缺不全,但這並代表生命沒有意義;生命的意義不在於美麗的外表,而在於激勵、影響多少生命。」如果你能發揮生命的創造力,就是遭遇任何的苦境、橫逆,也能活出意義來。
﹙二﹚生活要有目標、理想:
人生如果沒有目標,沒有理想就好像斷了線的風箏一樣,隨風飄盪,終日無可事事,生活當然找不到意義,如果我們設定目標,為理想而活,這個目標,這個理想就像一盞燈火,能照耀我們的前途,使它更加光明。
美國有一位女游泳選手費羅倫絲,在1952年7月4日清晨,參加世界級由卡塔那島游向加州海岸的馬拉松比賽當中,因當天的天氣不佳,天色陰暗又有濃霧,故能見度很差,大約10公尺以外就看不到,在茫茫大海中,因看不到前面的目標終點站,又因體力不繼,就宣佈放棄了,她共游了15小時又55鐘,事實上她離目標,僅僅剩下約有1,000公尺距離,約15分鐘的時間,她就可完成,只因沒有清楚的目標,她就放棄了。
隔兩個多月後,在同一各地點,再次參賽,她仍然按照正常的訓練速度,快到終點時,同樣也快沒體力了,只因當天的天氣很晴朗,所以終點站目標很明顯,她堅持到最後,故在此次的比賽中,她得到第一名,並破了世界紀錄。
有許多記者就問她:此次與二個月前均同一個地點、同一方式,為什麼成績卻差那麼多?她就回答記者說:兩個月前只因沒有清楚的目標,故無法堅持到底,中途放棄了。可見有清楚的目標,對人的影響是何等的重大。
如前面所說的,法蘭克醫師幫助在希特勒集中營中的猶太人找到生存的意義、目標、理想而活下來。人必須有目標、有理想,生命才會有意義。當然,如果這個目標,這個理想能與上帝國的理想結合,意義就更大。保羅曾把人生比喻為賽跑,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3:13~14)這樣的人生自然充滿意義。
﹙三﹚要抓住永恆的事:
永恆的事是什麼呢?永恆的事決不是世界上的事,聖經上說:「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壹2:17)
如果我們的生命能與創造世界的上帝連結,就能抓住永恆的事,正如電燈泡如果與電源接觸就會發亮一樣。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我們的生活沒有被上帝來充滿,人生是空虛無意義的。因為上帝是永恆的,是無限的,而人的生命是短暫的,有限的,當短暫與永恆連結,有限與無限相遇時,我們的生命就得到了永遠的價值。(筆者獻身傳道人見證)
結語: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道路」是指引到永生的道路,信耶穌就能得到永生。這就是抓住永恆的事,「真理」是我們一生追尋的目標、理想,有真理作我們的目標,就能勇敢向前行,不怕一切的艱難和危險,因為(古羅馬的名言)「真理是偉大的,它最後一定會得勝」。「生命」是一種力量,如果得著生命,就得到了生活的動力,有了生活的動力,意義就顯明出來了。所以當我們決定信耶穌,一生跟隨祂時,就能找到生活的全部意義。因為在耶穌裡面,祂給了我們生命意義的三個內涵,即生活的動力、目標和永遠的生命。
回應與挑戰:在這個禮拜中每一個兄姊都有一個功課,實踐一件對你的生命有意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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