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的故事/羅聯昇牧師

聖經:路得記1:1~22
記錄:金真芳姊妹

聖經對基督徒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在Westminster 的信仰告白及要理問答中清楚說明,在上帝的整個計畫中關於上帝的榮耀、世人的拯救、信仰及生活所必需均已明載於聖經。宗教改革後改革宗教會在討論什麼是基督教信仰的最高權威時,幾乎所有主要教派包括長老會均一致認為聖經就是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權威。所以基督徒應以聖經作生活的準繩。教會推動讀聖經寫作業就是要幫助信徒深入了解聖經。

整本聖經有66卷,舊約39卷,有17卷少於12章。 因是短篇章容易被忽略。因此教會出版單行本,方便隨身攜帶。舊約最後12本為小先知書都很短,從何西亞書、約珥書、阿摩司書到瑪拉基書加上路得記、以斯帖、傳道書、雅歌書、耶利米哀歌共17本。兩星期後將開辦舊約短篇書卷成人主日學,希望大家踴躍參加。

今天所要探討的路得記在聖經簡介中描述為一篇可歌可頌溫馨動人的故事,也有人稱之為拿俄米及路得兩個女人的故事。故事發生在士師時代約主前1000年至1100年間,作者無法確知,但傳統上認為是撒母耳所寫,地點在伯利恆及摩押地,伯利恆意思為糧倉,位於耶路撒冷南邊而摩押地在死海的東邊。

當時有個家庭父親以利米勒及母親拿俄米因伯利恆發生飢荒帶著兩個兒子瑪倫和基連移居摩押地。不久以利米勒過世,瑪倫和基連分別娶路得及俄珥巴為妻。

約10年後瑪倫和基連先後過世。拿俄米聽到伯利恆飢荒已解除,就帶著兩個媳婦要回伯利恆。因拿俄米無法照顧她們就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願上帝祝福你們像祝福死去的人和我們一樣。但兩個媳婦都拒絕了。

後來拿俄米又一次說女兒們啊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可以有丈夫生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
大媳婦俄珥巴就與婆婆親嘴而別,只是路得捨不得拿俄米。

拿俄米對路得說你嫂子已經回他本國了,你也回去吧。

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裏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哪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這是路德的信仰告白。拿俄米見路得定意跟隨就不再勸他。

當拿俄米回伯利恆時,合城的人都很驚訝說這是拿俄米嗎?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因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瑪拉是苦的意思。

之後路得去麥田撿遺穗,麥田主人是以利米勒的至親波阿斯。當他知道是路得後就善待她。並吩咐祂留在他的麥田拾穗,不要到別處去。

拿俄米知道麥田主人是波阿斯後,就叫路得沐浴抹膏,換上衣服等波阿斯吃喝完畢睡在麥堆旁時去掀開他的被子睡在他的腳旁。
當波阿斯半夜驚醒發現路得並瞭解她的心意後說,妳的德行我很欽佩,妳的要求我會為妳完成,等明天再處理。因為以利米勒尚有一位比波阿斯更近的至親。

隔天波阿斯約了該至親及10位受尊敬的長老到城門口,波阿斯告訴那位至親說拿俄米因丈夫過世要賣土地,你是否願意購買?
當他表明願意時,波阿斯接著說,為了給死者留名分,你還要娶路得為妻。
但他表示不方便,就依習俗留下一隻鞋子作為放棄的證據。
波阿斯就在眾長老面前宣告購買拿俄米的土地並娶路得為妻。
路得婚後生了兒子俄備得由拿俄米撫養,讓拿俄米擁有至近的親屬。

在利未記23章敘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耶穌的學生曾經在安息日採麥穗搓揉後吃了就是取自這樣的田角。

當時律法還規定兄弟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的,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其妻生子以留後嗣。這就是在受難週撒都該人詰問耶穌關於7位兄弟娶同一女子為妻的故事。

在以色列人進迦南地後按著十二支派分配土地,所以申命記25章規定,若有人因窮困變賣田地,至親要代為贖回,為去世者及其子孫留下土地。這些都是當時的習俗,了解後將更容易了解路得記。

從路得記我們可以學習兩點:
第一點,融洽的婆媳關係。路得敬重婆婆, 丈夫雖死仍願跟隨拿俄米,即便在俄珥巴離開後仍定意跟拿俄米回伯利恆。回到伯利恆為了兩人的溫飽去撿拾麥穗。路得還順服拿俄米的指示,與波阿斯結婚。她生子後將兒子送給婆婆撫養,好似拿俄米有了自己的兒子一樣。所以不論是婆婆或媳婦都要學習他們的榜樣。

第二點,路得歸信上帝。路得雖是外邦人,嫁入以利米勒家庭後認識神,全心仰望神,並宣告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路得記也讓我們了解上帝福音的普世性。上帝並非只是猶太人的的上帝也是外邦人的上帝,上帝的救恩是給所有信他的人。神也讓路得這位摩押女子成為大衛王的祖先,也是耶穌家譜中的先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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