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耶穌的三種態度/張德麟 牧師

聖經:約翰福音6:66~71

這一段聖經,在約翰福音中為耶穌最後要被釘十字架寫下伏筆。曾經有一段時候,很多人湧向耶穌。當他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許多人看見他的神蹟,相信他的名(約二:23)。因此,到門徒面前接受洗禮的人甚多(約四:1~3):在加利利海,耶穌行神蹟,很多群眾湧向他(約六:2)。但是當十字架的陰影一出現。跟隨者開始有了轉變。今天所記的經文提到三種反應:

一、離開(約六:66)
第七章第一節說:「事後,耶穌周遊加利利省一帶,不願意在猶太地區來往,因為猶太人的領袖想殺害他。」很多人聽耶穌的教訓,看他行神蹟,願意跟隨,可是一知道跟隨耶穌可能會有危難(猶太人的領袖想要殺他)時,他們選擇離開,這是人性,人性本來就會「趨吉避凶」。

台灣基督教會其實也有類似的經驗。二次大戰後,「基督教福利會」將許多的救濟品寄到台灣。一部分交給官方處理。一部分交給教會,由教會發放。這些救濟的物資美國政府的原意是要我們發給山地、沿海的漁夫、鹽民,中國來台的災胞。但沒想到還是出了問題。

在長老教會方面,有很多教會不知這是美國政府以「480方案」贈送給台灣。以為是美國教會捐給本地教會。所以發放時,很多教會以教會會友為優先。除此之外,有些教會拿去轉賣。將所得的錢拿來蓋幼稚園、主日學教堂、買風琴、鋼琴。天主教方面更絕,只凡來領救濟品者,一律登記為入籍信徒。

這種只為拿到麵粉才到教會的現象,在台灣史上留下一個「麵粉教」的罵名。因為救濟品一停止,有些人就不來教會了。
耶穌時代跟隨他的人跟二次大戰後的一些台灣人一樣。有「好康」的,跟隨;沒有或是有危險,趕快離開。

二、背叛(約六:70~71)
六章70節,耶穌指十二個門徒中有一個是魔鬼,耶穌指的是猶大。猶大到底是誰,讓我繞一個圈子再回頭說他。

耶穌的時代,巴勒斯坦這個地方的人政治傾向有兩種:一種叫希律黨,這種人支持當政者,支持羅馬政權。另一種叫奮銳黨。這種人激烈地反對羅馬政府,身上常帶短刀,看到羅馬兵丁落單,就行刺。這種人被抓到一定釘十字架。

耶穌的學生中有沒有奮銳黨人?路加福音六章15節告訴我們至少有一個「奮銳黨的西門」,但跟隨耶穌的人中只有這個西門參加奮銳黨嗎?

猶大是誰?最簡單的回答貪心的賊,他是司庫,卻盜拿公款(約十二:6)。但最近的一些研究認為,猶大很可能也是奮銳黨。一些政治狂熱者常喜歡找有魅力的領袖,猶大很可能因此跟了耶穌。但愈聽他講道,愈覺得耶穌這個拯救者,不像他心目中的以色列的拯救者。他要人愛仇敵,甚至為逼迫我們的人禱告。於是在客西馬尼園,他下了重藥,他以親吻為記,希望耶穌能再行神蹟,差遣天兵天將,殺死敵對的,外來的羅馬人。學者覺得「親吻」的希臘文Kataphilein露出痕跡。這個字是強烈、熱情的親吻,希望你有下一個動作的意思。猶大可能那時想著:「動手吧,要不然你會被抓。」沒想到耶穌束手就擒。猶太可能在一個吃驚麻木的瞬間,看到他的估算錯誤,「猶大」這個名字會永遠被當成「背叛者」的代名詞。於是在黑暗中消失,一直到自殺,聖經才再提到他。我們可以這樣說,猶大的悲劇是一個自以為比上帝知道更多的人所患的悲劇。

耶穌的門徒,只有上兩位是「奮銳黨」嗎?西門彼得在耶穌被抓走前拿刀削了大祭司僕人的右耳,一位跟耶穌那麼久的核心同工,作了最重要的信仰告白(馬太十六:16),竟然隨身拿刀,你說,彼得是誰?

三、決心跟隨(約六:68)
第六十八節,西門彼得在此又作了一個重要的信仰宣示:「主啊,你有賜永生的話語,我們還跟從誰呢?」
彼得,我個人認為此時仍未完全認識耶穌,但他常在關鍵的時刻講出關鍵的話語。當耶穌復活後。上帝的靈在他們身上,他們回頭想耶穌所說所作的,他們才真認識耶穌,也從膽怯變成勇敢。

在基督信仰中,不保證你永不生病,也不保證你作生意永遠成功,也不保證你的孩子一定會考上台大。但這一段經文跟我們保證一件事,當耶穌的跟隨著,他必然可以聆聽永生的話語,並且實踐它。

1944年12月德國已露敗相,德軍將一些在戰爭中跟父母失散的小孩集中在德國北部的集中營,然後從荷蘭抓來一個婦女,讓她照顧這些小孩。這個婦女名叫露芭。

露芭在戰爭中失去她的丈夫和孩子,足足有兩年的時間,她一直問自己:為什麼一個人獨自活著。但當她面對這群小孩時,她明確知道一件事,這些孩子的父母親一定很想念這些孩子,就像她思念她過世的孩子一樣,所以在集中營中,她常冒危險為小孩子找吃的東西。

1945年4月,戰爭結束。這個集中營最後只剩52個孩子。露芭一一為他(她)們找雙親。最後才尋找自己的親人。她最後找不到親人,因此移民美國。

1995年4月,終戰五十週年,當年活下來的小孩,聯絡上露芭並再度為她準備一份禮物(在集中營中,小孩子曾餓肚子,省下一條麵包跟其他囚犯換一條紅絲巾,當她的生日禮物)。這次,他們讓荷蘭女王知道這件事。荷蘭女王因此頒給露芭「特殊人道貢獻獎」。

這些小孩的父母常告訴這些小孩。「我生了你,但露芭女士給你們生命。」露芭也從不覺她自己是英雄。她說:事實上,她仍常問自己,為什麼自己獨自活著。她說,是這些可憐的孩子讓她找到答案。」

世上只有一個地方可以找到這種又真又活的生命,那就是「在基督裡」。這樣的教導不斷地在主日崇拜中被複誦:「你若盡心、盡性、盡意疼主你的上帝。此個誡是大的,也是頭一個。第二個也相親像,是講,你著疼厝邊親像家己。此兩條誡是全律法及先知的總根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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