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思孝道/陳文欽牧師
作者: taian 日期: 2017-04-09 14:54
再過幾天就是清明掃墓節,讓我們在教會中,一起追思已經安息主懷的信仰前輩。唐朝詩人杜牧寫了一首詩:「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間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來描述清明的景象。清明是台灣24節氣之一,孔子的學生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當父母壽終正寢的過程中,作兒女的應該慎重處理,盡哀成禮,對祖先以誠心尊敬的心追念,那麼百姓的倫理道德就能得到維持。所以直到今天,人們沿續「清明祭祖」的「孝道倫理的典範」。
台灣人和猶太人有一些傳統習性很相近,但是猶太人對什麼是「孝」的看法與我們不盡相同,在聖典『達爾牧德』,有一段小故事:「一位老人在庭院種植樹苗,正好有一旅客路過該處,問:「老人家!你甚麼時候,才能從那一棵樹得到收成?」老人回答:「大約七0年後吧!」旅客歪著頭再問:「您打算活那麼久呀?」老人回答:「不!當我出生時,我家的果樹園,結了果實。那是我父親為我種植的,我現在也只不過在做同樣的事而已呀。」孩子的心,向父母的長處看齊與學習,以表達尊敬。猶太人認為孝順、照顧父母是從心底發出的一種至誠的榜樣之愛。
今天,在台灣的基督徒常被嘲弄,「信基督教,死無人哭」,被看成是一個反倫理的宗教。有時候我們因教導上的偏差,使真理受扭曲,牧師希望透過民俗節期,再次思考5000年來,漢民族對孝道這種「根深蒂固」的清明祭祖民俗,有進一步的了解,也用聖經的教導,來化解我們的癥結,用積極的態度,引人明白基督教的孝道,讓基督徒的孝行,在宣教上成為助力而非阻力。
一、清明祭祖的由來
「後漢書」記載「丁蘭少喪考妣,刻木像事之如生。」傳說24孝中的丁蘭,原本是個不孝子,平常對待母親的態度極為惡劣,虐待母親,每天放羊郊外,他的媽媽必須按時送飯,否則會被毒罵或毒打。有一天,丁蘭在山上砍柴,看見羊跪著吃母奶,內心大受感動,對過去的惡行深感懺悔,於是決定痛改前非,要好好孝敬父母。那天他母親照常送午餐到山上給他,他遠遠看見母親,為了不讓母親辛苦爬上山,趕緊飛奔下山要去接她。
平時,母親對丁蘭就充滿恐懼,心想這次丁蘭不知何故衝下山,鐵定會被打得半死,有兒如此不孝,不如死了算了,於是跳湖自盡。丁蘭見狀趕到湖邊,要搶救己來不及,連屍體也找不到,丁蘭傷心之餘,從湖裡撿了一塊木頭回家,刻上母親的名字,加以祭拜,表達對母親的追念,這就是民間流傳「神主牌」的由來。
在民間宗教的「神主牌」或「公媽牌」後的夾木中有一張紅紙,就是記載祖先的姓名和生死,意味著香火延續。一般人內心所期待的是,孩子不要忘記祖先,脈脈相傳,以光宗耀祖做為勵志,報恩的行動。
「清明」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淮南子」一書,「春分後15日,斗指丁為清明。」此時,萬物、花草、樹木發芽成長,春天到了,所以稱做清明節。民國24年國民政府宣布訂定「清明節為民族掃墓節」。從神學觀點而言,民間在清明祭祖其實是一種亡靈崇拜。民間宗教認為人死後,要葬在好風水,才會庇佑子孫,加上人死後變成為鬼魂,陰間和陽間一樣需要吃穿用,若加以祭拜,可得到平安,否則將惹禍遭殃。正如禮記所記載,「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這種祭祖的觀念,成為宗教和倫理的結合,成為一種民族文化。
清明掃墓民間稱「陪墓」,在墓丘與墓碑上壓冥紙,求祖先致蔭、保庇。基督徒相信「萬物都本於上帝、依靠於上帝、歸於上帝」(羅11:36),所有宇宙萬物和人類的終局,都是回到上帝的懷抱。一切的生命也是從創造的上帝來,所以獻上鮮花,表達對安息者、先祖的尊敬與思念,也用禮拜、吟詩、祈禱,感謝上帝賞賜給全家族的福氣。同時將祖先美好的信仰、品德、善行,傳承到下一代,讓上帝的保守、福氣、恩典,在家族中不斷延續。
二、是敬祖,不是祭祖
以色列人是很惜情的一個民族,在聖經的新舊約,常常有族譜的記述。馬太福音一章1-17節記載:「亞伯拉罕到大衛14代;大衛到巴比倫14代;巴比倫到基督降生14代。」換句話說:「從亞伯拉罕開始,到耶穌基督共42代。」從這裡看出一個民族對祖先的敬重,承襲祖先的遺傳,一代接續一代,可見「建立祖(家)譜」「紀念祖德」是合乎聖經的教導。
在家庭中有人信耶穌,要舉行聖別禮拜時,1.要認罪悔改,承認耶穌寶血的拯救,上帝是獨一真神;宣告基督是我家之主,不再祭拜神明,也讓所有神明歸入耶穌基督名下。從此以後要盡心、盡意、盡性、盡力愛獨一真神上帝。2.將神主牌後的列祖列宗拿下,為他們禱告,因為過去他們沒有聽見耶穌的福音,現在要宣告歸入耶穌的名。3.為新加入基督的家庭,建立基督化的家譜,詳記祖先姓名、遺訓、事蹟、相片......做為紀念,成為歷代子孫珍貴的收藏。在安息週年舉行家庭禮拜,再次追思,將先祖佳美信仰典範、事蹟,代代感念追思。
三、積極的孝道
十誡中的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二十:12)這是十條誡命中,唯一應允遵守的人,可得褔份的誡命,因此又叫「帶應允的誡命」。這條誡命放在人倫的關係的第一優先(第五誡),說明孝順父母是人倫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正如格言「百善孝為先」。以弗所書六:1-3「作兒女的,你們要聽從父母,這是基督徒的本份,要孝敬父母,你就事事亨通,在世上享長壽。」父母受上帝的交託看顧養育兒女,兒女也當敬愛父母。
耶穌在世上的時候,成為約瑟與馬利亞的兒子,他盡本分孝順父母,30歲出來傳道時,以「父神的心為念」,順服上帝的旨意,甚至到死。耶穌受釘時,所說的七句話中,也不忘乳養他肉身的母親說:「母親!瞧,你的兒子」,並交代學生約翰代為照顧母親。(約翰十九:25,26)
在有生之年能為父母作什麼,我總不推託盡力去作,這是積極的孝。在父母有生之年,有什麼期待與願望,我盡力去滿足他,這是積極的孝,而不是父母過世後,喪事辦得非常氣派。俗語說:「生前一粒豆,勝過死後拜豬頭。」
結語
清明再次追念祖先,讓我們有承先啟後之責,我們家族的祖傳祕方(德、行、信仰)是什麼?在家族中我們不是開創者,在我們前面,已經有無數的前輩走過信仰的歷程、人生的歷程,為我們做了美好的模範和見證,我們不是第一棒,也不是最後一棒,所以不止承先還要啟後。
有一個人,在他的墓誌銘這樣寫著:「幾十年前我跟你們一樣站著,幾十年後你們要跟我一樣躺著。」生命是一代接續一代,一眨眼就過去,故要珍惜,謹言慎行(詩篇39篇)。菜根譚中也提到:「十語九中,未必稱奇,一語不中,則愆尤駢集;十謀九成,未必歸功,一謀不成,則訾議叢興。」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要小心該承接的,要留下的;對於信仰前輩我們是學習九項優點,或一項缺點;我們活在世上若有什麼軟弱之處,則求主施恩典盡力改進,免得後代從我們身上學不到優點。
福音傳入華人社會,不是要與傳統文化為敵,相反的,藉著救恩的臨到,將真理的活力,注入舊的傳統文化裡面,則不合真理的習俗要得到更新,迷信要被破除,基督信仰也更顯出豐盛完備的內涵。耶穌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猶太教的經典),乃是要成全。」(馬太五:17)我們努力傳達,讓清明祭祖成為「敬天倫理」~敬畏天父上帝,而後尊敬祖先,孝順父母的基督教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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