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崗中華聯合基督教會
2004-7-25
主日崇拜講章:開我的眼使我看見∼「這事出於我」
李信毅
前言:Dr. Gregory Knox Jones寫了一本書,書名叫做《在猴子扔下球的地方,繼續打球》'Play
The Ball Where The Monkey Drops It —— Why We Suffer and How We Can Hope'。這本書以一個故事為引言,故事的內容是:住在印度的英國商人想以高爾夫球娛樂,就在Calcutta加爾各答建了一個球場。令人沮喪的是,有一群猴子常從樹上跳下來,追著球滿場跑,搶到球後就丟來丟去地玩;因著猴子引發的混亂,球賽往往被迫中斷。起初,這些英國人用柵欄來隔離猴子騷擾,不過很快地,柵欄就擋不住聰明的猴子;接著他們嘗試誘開猴子,但這招也沒效,猴子似乎特別愛看人類氣急敗壞地追著球跑的樣子。然後他們開始抓猴子,可是,一隻接一隻,總是抓不完;他們也試過派人站崗,卻仍不能遏止猴子來搗亂。最後,這些英國人只好放棄驅趕並且決定:猴子在哪裡扔下球,他們就在那裡繼續球賽。
我們可以想像以這種方式打高爾夫的情景,明明是一記漂亮的揮桿,猴子卻把落在草坪中央的球丟去沙坑;或者恰好相反,本來打歪的球,猴子卻把它丟回了果嶺。如此一來,比賽的結果往往無法預料。那些英國人很快就領悟到,這樣的球賽正如人生,機會有時好、有時差,而且不論好壞,我們幾乎無法控制。
故事中的「猴子」代表的正是引起我們悲痛、卻起因不明的事件。作者說明,很多人都以為只要對神忠心,可怕的悲劇就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今天我們要談的題目是:求神開我的眼,使我能看見「這事出於『你』」。也盼望這句話,能帶給每一個屬神的人安慰。知道所有臨到我們身上的喜樂憂愁,甚至撕裂心腸的傷痛,都是出於那愛我們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神。
禱告:
內容:
1. 神是慈愛的嗎?
我們都說,我們的神,是一位充滿愛的神,是一個滿有慈悲憐憫的神,是有恩典有真理的神,是一個寧願更多赦免,更勝於汲汲於追查罪惡的神(詩一三0:3-4節)。是一個賞賜恩典一生之久,而怒氣不過是在轉眼之間(詩三十:5
因為他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的神。是一個「當我們求餅,不會給我們石頭,求魚不會給我們蛇」(馬太七章9,10)的神。甚至是一個「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神」(提後二章13)。我們最喜歡強調神的愛,是那樣的常闊高深,是那樣的無窮無盡,是那麼豐富。
但是為什麼一個剛畢業的大學資優生忽然猝死,為什麼抵抗SARS病毒而站在第一線的基督徒醫生,被SARS奪去性命,還留下年輕妻子和幼小的孩子。為什麼好好的去世貿上班,卻被恐怖份子的飛機撞死。為什麼別人一個鐘頭所賺得錢,比我十年賺得還多。為什麼有人天生四肢健全,我就得是瞎子,天生看不見。為什麼明明就是我被陷害,卻沒有人為我作見證,使我被下在監裡。為什麼人家的婚姻是,風和日麗;我的卻是愁雲慘霧。為什麼人家的小孩那麼乖,我的卻是我頭痛的來源。為什麼我明明計畫的好好的事情,卻完全沒有照我預計的結果發生。有太多太多我們不理解的變數,與不理解的事件臨到我們的生命中。而這些事情,似乎沒有因為有神的緣故而得到澄清;反而好像變得更複雜,更難理解。為什麼?
沒有神,一切都是命,都是偶然,我們只要學會認命,或學會不向命運低頭,像一般人一樣就好了。可是有了神,反而使基督徒的生命,變得比沒有神的人更複雜。有時候基督徒,私底下苦得要死,表面上卻還要裝出,充滿神的祝福的模樣。私底下心中對生活的遭遇充滿埋怨,表面上卻是一副要靠神而活的模樣。如果基督徒的生命,只是在打招呼時會說:「平安!平安!」,而「平安」只是勉強擠出來的虛幻夢想,那我們真的就比不信的人還要可憐,還要容易得到精神分裂症。因為我們一方面要用自己生活的表象,來告訴人家,信耶穌很好,你看!真得很好,免得好像會使上帝,使耶穌的名受到羞辱。我們好像肩負著,保護上帝面子的任務,再怎麼樣都不能使上帝丟臉的重責大任。另一方面,我們還要不斷的勸服自己:神是愛。
然而這麼多悲慘的事,不公的事,倒楣的事,不照牌理出牌的事,還是層出不窮的發生。我們需要認真的去思考,需要用心與生命去面對,我們不可以只給自己一個很膚淺的答案,或是所謂的標準答案就混過去(什麼是基督徒所謂的『標準答案』呢?就是遭遇苦難的時候,習慣性的告訴自己(或告訴別人):『我(你)一定是信心不夠!或,我(你)一定是沒有好好禱告!或,一定是我(你)好久沒有親近神了。或,我(你)一定是作了什麼不討神喜悅的事情才會這樣,等等……..』,來搪塞過去,有時候是我們對別人說,有時候是我們對自己說。是的!這些有可能是原因,然而我們沒有真正明白這一切臨到對我們身上的事情,究竟對我們有什麼意義。我們沒有真正與神摔跤,與神較力,為要得知,神你究竟為何如此帶我。直到我們生命中遇見更大的挑戰,更多的試煉,如同狂潮一波一波的襲來,我們就會活得更苦,活得比很多不信的人更可憐,活在一種對神表面相信,實際上仍靠著老我生活日子裡;甚至開始羨慕不信的人,好像活得比我們還要自由自在。
我今天並不是要以一篇講章,就以為能回答所有苦難,或所有「為什麼….」的問題。只是希望藉著聖經上,神在列王記上十二章24節裡的一句話『這事出於我』。來幫助我們思考,及面對這些我們完全無法預期,完全無法控制,卻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與其講理論,不如從我自己的故事開始。
2. 見證:
1992年,我在台灣當完兵,又花了一年的時間準備中文研究所的考試。我也曾經禱告,是否就去讀神學院獻身做全職的傳道人,但神很清楚的告訴我:「去!去考研究所。」所以考試前我自信滿滿,第一、我有正確的動機:我希望將來能在中國文化與基督教思想上,作一些比較,能成為福音的幫助。第二、我將時間分配的妥當,三分之一工作,三分之一在學校團契服事,三分之一努力唸書。自覺大學讀得不賴,考試應該沒有問題。甚至在考完試之後,我覺得自己考得真的是挺不賴,沒有榜首,也是高分上榜才對。沒想到,報考五所大學的研究所,全部落榜。消息傳出去後,我輔導的學生,打電話來安慰我。結果他自己卻在電話裡難過得哭了四十分鐘,我還得反過來安慰他。真正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恐龍。(知不知道什麼是恐龍?就是有一天恐龍被另外一隻恐龍踩了一腳。三天后,他忽然覺得好痛)三天之後,所有的委屈一股腦兒湧上來,我大哭一場,並且覺得被神背叛的感覺。因為我為自己的前途,很認真的禱告尋求。
我唸書的目的真的是心中為神大發熱心。(後來知道)竟然是因為中文系所派系之爭的問題,讓我高分落榜。一個很瞭解我的好朋友,知道說什麼都沒有用,他趁著自己每年暑假都會帶孩子回美國度假的機會,邀我到美國透透氣。說實在的,當時的感覺不是「來透透氣」,而是覺得自己被神「放棄」,我像是被放逐來美國一樣。我在台灣想為祂所做的一切,好像瞬間都被祂否定的乾乾淨淨。
來美國的日子,名為是玩,或散心。其實我就好像行屍走肉一樣,他帶我去哪裡,我就去哪裡。他拜託我接送孩子,我就接送孩子。他說,你去報名上上英文課,我就去報名上上英文課。他說你留下來念ESL考考托福好了,我就自己去移民局改了身份,留下來上ESL。我搬進Berkeley校外找的房子留下來的當天晚上,他就全家回台灣去了。我一個人走進空空的小房間,我才發現,我除了身上的小背包,和一張木板床,一張小桌子,小椅子,我一無所有。沒有棉被,沒有生活用具,我不認識任何一個人,我的英文連male和female哪一個是女的哪一個是男的都分不清。更重要的事,我留下來幹什麼?這個與我一生想要思考基督教與中國的問題,與我想為神大發熱心,好像完全沒有關係。在我人生中正以為自己打了漂亮的一杆的時後,猴子卻把我的球丟到遠遠的水池裡。
在我生命中,沒有像這一個時刻那麼對神失望,那麼覺得被神棄絕。然而就在這一刻,神正默默的看著我,或許他正對完全聽不進去的我說:『孩子啊!我知道你對我大發熱心,但我要告訴你:『這事出於我』』。
『這事出於我』!『這事出於我』!(荒漠甘泉二月一日裡說到:)你有沒有想過:當試煉攻擊你,『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賽五十九章十九節)的時候,神正在對你說:『這事出於我』。你有沒有想過,當你正在最艱難的環境中,四圍的人都不了解你,都不遂你的心意,都看不起你的時候,神正對你說:『這事出於我』。我是管理宇宙,掌管過去現在未來的神。你所處的境遇並非偶然的,都有我的美意在其中的。
3. 為什麼『這事出於我』?
在約翰福音書第九章裡提到一個天生就是瞎眼的。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天生就是瞎眼的。就我們現代人的眼光來看,這是一件夠悲哀的事了。但更糟糕的事,當時的人,竟認為他的瞎眼,不是因為他自己的罪,就是因為他父母親的罪。『為什麼我要承擔我父母的罪,或我還沒出生就有的罪,而眼瞎』這個問題恐怕深深的困惑著他,伴隨著他所有成長的歲月。直到有一天,當人正要以他身上的問題,來控告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的時候,神的兒子卻當著所有的人的面,以及他的面宣告說:你的瞎眼,不是因為你的罪,也不是因為你父母的罪;「乃是要在你[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
在約翰福音第十一章裡記載著,當耶穌所愛的拉撒路病了的時候,他的兩個姊姊,瑪麗亞和馬大求耶穌趕快回去醫治他。耶穌卻耽延了數天,直到拉撒路死了,甚至都埋在墓穴裡四天了,耶穌才趕到。怎麼會這樣呢!神在生死的關鍵時刻,竟然耽延了。然而當耶穌站在墳墓洞穴前卻宣告:「你若信,就必得見神的榮耀!」因著這件事,你要知道我是生命的主,我也是死亡的主。
當約瑟作了兩個夢,似乎預見將來他要居高位,甚至眾人都要俯服拜他時,卻被哥哥們賣到埃及,成為奴隸。當他努力從奴隸做到家宰(就是管家的頭頭的意思),卻又被主人的太太誣陷性侵害,被下在監裡。當他在監獄裡為宮廷中為最接近法老王的兩個人解夢後,以為申冤有望,人家卻把他「忘的一乾二淨」。若以前面的高爾夫球賽為例,約瑟的這場球賽,算是最慘的了,他的一生盡心盡力的作每一件事情,而且他都覺得像是為神作的一樣。所以他不管在怎麼樣的情況下,都能把最難的球打上果嶺,而猴子也都能把球再丟到最難打的地方,他的勝算幾乎是零。可是當這一切都將過去時,他回答陷害他生命的哥哥們說:「神的意思是好的!」
而我們所熟知的摩西,當他四十年受埃及王子般的造就與訓練,他以為他一定能拯救受苦被奴隸的以色列人,於是偷偷的打死了欺負自己以色列同胞的埃及人,不料卻被自己的同胞舉發,因殺人罪,流亡到曠野。不是一兩年,而是另一個四十年。在聖經當中,這樣的人比比皆是。
然而我們從這些例子裡學到什麼?學到神一定會醫治你的瞎眼嗎?就算你天生是瞎子?還是學到神很厲害,就算拖在多天,也能使死掉的拉撒路復活嗎?從約瑟身上學到;雖然一次又一次的倒楣,可以說倒楣到底了,但神最後一定能使你成功,成為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宰相嗎?不!我們應該學到的,是這些人如何在這些境遇中,真真實實的與神相遇,與神爭論。在與神角力的過程中,真正認識了這為神,不是高高在上,而是活生生的活在我們生命中每一刻的神。
4. 我們學到什麼?
A.
用心靈和誠實與神對話
當神對你說:『這事出於我』時,不必隱藏你心中的悲痛,傷心,甚至憤怒。神允許我們與祂爭辯,大衛曾經悲嘆的說:「你掩面不顧我要到幾時呢?我心裡籌算,終日愁苦,要到幾時呢?」(詩十三1-2),及耶利米的疑問:「耶和華阿,我與你爭辯的時候,你顯為義。但有一件,我還要與你理論。惡人的道路為何亨通呢?大行詭詐的為何得安逸呢?」(耶十二1),既然我們的意念在神的面前不能隱藏,我們為什麼不誠實的跟神坦誠的表達心中的悲痛,與憤怒?禱告不限於好聽的語句,只在乎心靈和誠實。如果你不是用誠實的心靈,來面對襲捲而來的一波又一波的苦難,只努力用自己的方法,來給自己療傷止痛。不會因著這些事,轉向神,跟祂對面的對話,你永遠不會因著這些事,認識神,你永遠不能真正知道,從神的眼光中,這些事為什麼臨到你身上。除非,你跟神面對面遭遇,否則你永遠無法瞭解約伯所說的話:『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伯記42:5)
B.
相信祂的意念高過我的意念
『這事出於我』─當我們遇見不如意的事,遇見難以承受的苦難,受了委屈,被人誤解,甚至面對生離死別。神對你說:『這事出於我』。在這樣的時刻,這句話聽起來很刺耳,很霸道,甚至不可理喻。然而對於一個認識神,曾經用生命與神摔跤,與神有親密關係的人來講,這句話卻充滿溫柔,安慰,與屬天的確據。謙卑的人就聽的懂,因為當神對輕聲說:『這事出於我』時,他會安靜下來。放下自己所有的驕傲,所有自以為是的計畫,思考神要她學習的功課是什麼?
溫柔的人會聽的懂,因為當神對輕聲說:『這事出於我』時,他會放下憤怒的拳頭,讓自己的怒氣緩和下來,知道神是公義的主,神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智慧的人會聽的懂,因為當神對輕聲說:『這事出於我』時,他會知道「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拔出有時,…哭有時,笑有時,尋找有時,失落有時,保守有時,捨棄有時…」(傳道書三:1-8節)。渴慕神的人會聽的懂,因為當神對輕聲說:『這事出於我』時,他知道神在修剪他,終有一天他會成為多結果子的枝子。
剛強壯膽的人會聽的懂,因為當神對輕聲說:『這事出於我』時,他不再推託逃避責任,也不再歸咎於他人,他明白不管他往哪裡去,耶和華他的神,必與他同在。在馬太福音十一章25,26節裡,耶穌說:「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明出來。」
當神對你說:『這事出於我』時,基督徒啊!你承不承認『神掌權』?你相不相信神的智慧高過我們的智慧,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以賽亞書55:9)?你相不相信: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唯有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言16:9)。太多的時候,我們覺得一切都應該照著我們的計畫,照著我們的方式來行,我們的人生,我們的日子就會很幸福很快樂。努力用功念一所好大學,畢業後找到一個好工作,有好的薪水,取一個好太太,生一群漂亮又聽話懂事的孩子,買一個好房子,開一輛安全性能最佳的車子,有好的醫療保險,沒事去迦勒比海渡渡假。
基督徒啊!神並不是不喜歡你擁有這一切,不要因為人生沒有照你原來的計畫,就惶惶不安;不要因為忽然來襲的苦難,就充滿抱怨。相信神,相信他掌權,相信他說:「這事出於我」。你的人生是在祂的手中。
所有臨到你身上的事情,都好像臨到祂身上一樣,他說:「環繞我們,看顧我們,保護我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仁」(申32:10)。都是神希望你轉向他,回過頭來尋求他。
你在經濟困境上,有沒有辦法相信神說:這事出於我。於是你先轉向上帝,求他..
在你的人際困難上,有沒有辦法相信神說:這事出於我。於是你先轉向神….
在你的夫妻關係上:有沒有辦法相信神說:這事出於我。
在你的與孩子的關係上:有沒有辦法相信神說:這事出於我。
在你的學校學習上:有沒有辦法相信神說:這事出於我。
在你工作的環境裡:有沒有辦法相信神說:這事出於我。於是你先轉向神…
當下,我們或許都不明白,為什麼?為什麼會遭遇到這樣的事情。詩篇三十九篇9節說:「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與」。
或許很多人在猴子把球拿走之後,就失去玩球的趣味,不想再玩了。打球可以,因為純粹是娛樂,實在不需要和猴子玩得這麼不開心。人生就不同了,當人生的好球因著種種人為或天然意外的因素,而成為壞球的時候,我們還得走下去。然而:希望你在這個這麼重要的關鍵時刻,回轉歸向神,因為這事既然出與祂,找到出路的唯一途徑也在於祂。先轉向人,人沒辦法給你答案。你要不要試著先跪下來,對上帝說:上帝啊!若這事真是出於你,請教導我,使我明白。轉向人可以治標,可以使你的傷痛不愉快暫時得到安撫,暫時清涼舒暢一下,暫時讓你痛快的發洩一下。但!你可能失去了使你信心成長最寶貴的一刻,因為如果你在那一刻先轉向神,先向祂傾吐一切,包括你裡面所有的埋怨與不愉快。祂不會不高興,祂像所有的父母親一樣,只要你願意用心靈和誠實與祂面對面,甚至像雅各一樣與神摔跤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祂會很高興,祂願意用祂無限的愛,來撫慰你。你會更認識神,你的靈會飛起來,好像一隻老鷹俯瞰大地一樣。讓所有的艱難阻擋,都在你的腳底下,你會看見那一切,都是神用來使你更像他工具。
我要再說一次:因為這事既然出與祂,找到出路的唯一途徑也在於祂
承認這事出於神,就是承認神的意念,高過我的意念。就是承認神在這事上掌權,他有他美好的意思。就是承認神要利用這件事,來雕塑我,來磨練我,使我成為他想要的器皿。承認這事出於神,不是一種宿命論,不是一種逆來順受;而是在經歷與神爭辯,與神摔跤,與神坦誠自己內心最深之處的傷痛後,真正瞭解「這事是出於神」。既然瞭解「這事是出於神」,就不再埋怨,不再充滿苦毒,不再想盡辦法逃避,不再想辦法推卸責任,不再將罪疚歸於別人,不再硬著頸項不悔改,不再頑固不低頭,不再堅持非得這樣做,不再認為每件事都得照著自己的方法才是對的….。因為,『這事出於我』,神永遠在在掌權。
討論問題:
1.
舉出在你生命中,所遭遇到完全不在你計畫當中,卻發生的事情。
2.
當不公、悲傷、挫折、或令人意外的事情臨到你身上的時候,你是先轉向人,還是先轉向神?
3.
相信
神對你說『這事出於我』,對你有沒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