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5神的震怒()---針對猶太 () 2:1-16           講員:陳腓利牧師

 

引言:上次我們講到神針對外邦的異教徒的震怒。羅馬書二章1-三章8節是講到神針對祂自己的選民猶太人的定罪與震怒,我們將用兩個主日來講解。

在前一章中保羅將外邦人深重的罪孽活生生地描繪出來,確定他們何等需要福音的大能!現在他轉向指責猶太人,指出他們其實和外邦人一樣,不能在神面前稱義。

保羅自己也是猶太人,最瞭解猶太人的自義、驕傲,他自己也曾深深陷入自義論斷人的錯誤中,現在他站在神的恩典中回頭來看猶太人的錯謬,最清楚不過,雖然是專在講論猶太人的錯,但對我們今日的信徒仍然是寶貴的提醒與鑑戒!請讀羅2:1-6

一、自義好論斷人的猶太(v.1-5)

這幾節經文完全沒有提到猶太人,只用〝你〞字,但根據以下的經文特別是第v17節〝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的〝你〞字顯然是指猶太人說的(1) 保羅深知他們的驕傲自是,如果一開始就責備他們可能他們就不往下看了,所以先用比較含蓄的技巧向他們說話,到了第17節才說出〝你就是那人!〞公然責備他們!就像先知拿單責備大衛王一樣。(2)另一方面這段經文也是警告一切好論斷人的。猶太人最大的危險就是自認比外邦人好,他們論斷外邦人故然不對,但所有人都不應當論斷人,保羅在這裡故意沒有指明猶太人是因為這些教訓也是適合一切人的,所以主耶穌在馬太71-5也教導我們不要論斷人,不要去看別人眼中的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

 

1.論斷者的行為(V.1,3)

論斷者常在自己不犯錯時論斷別人,其實他自己曾經犯過相同的罪,或將來可能會犯同樣的罪,正如先知拿單講一個不義自私的富人向一個窮人所做的事給大衛王聽時,大衛公義的心腸發作就論斷判定說:〝這人是該死的!要他(富人)還他(窮人)4倍!〞拿單說:〝王啊,你就是那人!〞大衛當時對別人眼中的〝刺〞看得很清楚,卻不知道自己眼中有根大樑木,還好他國中有像拿單這樣忠貞勇敢的先知。

2.論斷者的惡果(V.1-2) :定自己的罪,當你用一根指頭指責別人時,有三根指頭指向自己,大衛接受拿單的提醒指責,謙卑認罪悔改,雖不至於死,但公義的神卻照他所說的〝還他四倍〞報應在他身上,他借刀殺了無辜的烏利亞,自己卻死了四個兒子,神是輕慢不得的!(2)神必照真理審判他〝真理〞是指神的話,論斷人是不合真理的行為,所以必受真理的審判,神絶不理會這種藉著論斷別人來掩飾自己的失敗和弱點的行為,他們絶不能逃脫神的審判(V.3)

3.論斷者的心態(V.4-5)(1)藐視神的恩慈:神賜給猶太人格外的恩慈──賜給他們律法、差遣先知教訓他們、又向他們顯出長久的寬容忍耐、等候他們悔改歸向神,但他們誤用了神的恩慈,不但不真心悔改,反而因此自高自大。把神的恩慈限制在他們自己身上,以為神的恩慈只能用在他們身上,不能用在他們所論斷的人身上,神的恩慈可以領他們悔改,不能領別人悔改,難道神能夠改變你我,卻不能改變你我所論斷的人嗎?如果我們存這樣的心態就是藐視神恩慈的寬廣度。(2)剛硬不悔改:不知道神沒有馬上刑罰我,不是我比別人好,而是寬容、忍耐我,給我悔改的機會,就像一個犯了罪的人,還沒有立刻受神懲罰,便譏笑那些已經受了神報應的人,又為自己還未受神報應而洋洋得意,卻不知是神的恩慈在等待他們悔改罷了,正如路加13:1-5所記載的,有人將當時的頭條新聞彼拉多使加利利人的血攙在他們的祭物中的事告訴耶穌,這些人的動機可從主耶穌的回答中看出:〝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麼?〞顯然這些人以為那些加利利人之所以死得那麼慘,一定是因為他們的罪比別人大的緣故,反之他們自己既沒有遭遇這種慘禍,可見他們比那些人好,但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我們如何看待南亞海嘯的災禍呢?難道我們比他們好嗎?不是的!我們不要藐視神的恩慈,任性的存著剛硬不悔改的心,爲自己積蓄忿怒,我們應存著感恩悔改的心爲自己積蓄恩典。

 

二、神審判的原則與次序(V.6-11)

只有神有審判人的權柄,祂是審判全地的主。論斷人之所以不應該是讓自己站在比別人高的審判者的地位來看人,而論斷中含審判定罪的意味,其實論斷別人並不能定別人的罪,反因論斷別人搶奪了神的審判權,而自定己罪。

  A.原則:

  1. 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V.6)猶太人非常注重行為,因他們想靠遵行律法來稱義,所以保羅針對這種觀念,特別指明:〝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這句話與〝因信稱義〞的道理並無衝突,因真正的好行為是出自真信心,而真信心也必產生好行為,而這句話(v.6)的重點是在〝各人〞,不是在〝行為〞,各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猶太人也像咱們中國人一樣,認為祖宗積德,後代就蒙福,自己不好、作惡多端,將來也會禍延子孫,所以猶太人常以他們的祖宗誇口,但保羅強調:神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各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是福音真理的一項重要基礎,福音是按個人的信心計算的,不是按家庭或團體計算的,也不是按整體選民的優越性來審判的。
  2. 兩種人各得不同的福份和結局。(1)恆心行善,尋求屬天的榮耀、尊貴和〝永生〞之福的就得著永生為報償。(2)做惡不順從真理,多行不義的就以〝永死〞報應他們。而這世上根本沒有一個〝恆心行善、尋求永福〞的人,所以沒有人能只憑行為得著神所賜的永生,神因此得另外設立拯救人的方法,這便是耶穌基督的救贖,叫一切相信祂的人可以白白的稱義得到救恩,這就是〝神的義〞。

  B.次序(9-11)

  1. 按蒙恩的先後次序,第9-11節一共兩次提到:〝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說明神施行審判報應的次序正像祂施行救恩的次序一樣,猶太人千萬不要因為他們先得著神的各種恩慈便驕傲,因為他們雖然先蒙恩,但也必先受審判和報應。
  2. 因為神是不偏待人的神(V.11),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在先或在後都同樣的有蒙神恩慈的機會,也同樣的要受神的審判,若有人自以為自己在某些方面比別人優越,神就會比較優待他們(例如祖先是宣教士、父親是長老等等)是完全錯誤的想法!神是公正無私的,絶不偏袒任何人也沒有人可享特權或優待,所以施洗約翰在太3:9警告法利賽人說:〝不要自己心裡說有亞伯拉罕為我們的祖宗,我告訴你們,神能從這些石頭中給亞伯拉罕興起後裔來〞。

 

三、神審判的根據(V.12-16

  1. 按律法:本書多次提到〝律法〞,律法是神對人的道德要求,也是神審判人的根據,律法是神所啟示讓人可以遵行的旨意,神按人所知道的律法有多少,就定罪多少,猶太人接受了神的律法,與神立了約,便需按著舊約的律法來受審判,第12節說:〝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猶太人不能以〝聽〞過聖言、有摩西所頒佈的律法而自鳴得意,反而應以不能〝常〞行、〝全〞行律法而哀傷、自卑尋求耶穌基督的代贖替死救恩,否則他們要受更重的審判,因為〝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2. 按良心:外邦人雖然沒有接受過律法,但是〝良心〞在他們身上產生律法的功用,因此犯罪也是沒有藉口理由的,第14節說〝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中的〝本性〞指人的〝理性〞,也就是說外邦人雖然沒有外在摩西律法的指導,但在神造人時就早已把分辨是非的能力放在人心裡,箴言2027〝人的靈(良心)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這種是非之心能產生律法的功用,外邦人雖無明文訂出律法,但可以單憑本性(理性)上的是非之心履行律法所規定的義務和責任,因此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他們在自己的思想中爭辯、分辨,有時譴責自己,有時會為自己辯護。外邦人道德的本性,起著良心的作用,見證是非,人若做出違背良心的事,便會受到良心的譴責,有如律法在猶太人身上的功用一樣。〝良心〞是神真理的見證,可以指示人對是非做正確的判斷。亞當犯罪之前,良心完整,其功用也完全,人可以憑良心生活而蒙神喜悅,但人犯罪後,良心受到摧殘、敗壞、蒙蔽,雖未完全失去功能,但已不足以作道德生活的指導,因此神才另行頒佈律法,清楚寫出叫人容易遵行。人的良心受(1)宗教(2)社會、環境(3)文化與(4)自己的私慾的玷污、影響已漸漸失去標準與功能,所以說良心會麻木,良心會泯滅,如果有人說:〝我憑良心做人!〞是最危險的,因為你是誰?你的良心是哪一種良心?盜亦有〝道〞,強盜也說他有良心,只搶人的錢並沒有殺人。以前的男人認為娶三妻四妾是理所當然的(良心受社會環境、文化的影響)。911事件是人心受錯謬的宗教思想的影響。同性戀的人是受自己私慾的牽引。每一個不同的人都有各人自以為義的良心,聖經說:〝我們各人都如羊走迷,偏行己路〞各人以為自己所走的是一條正路,但是只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3. 當末日審判的日子,神根據三方面的見證來定我們的罪(V.16

(1)    耶穌基督:祂是神所設立審判天下的(徒1731),因祂曾道成肉身與我們一樣,又曾凡事受過試探,卻沒有犯過罪(來415

(2)    隱祕的事:(a猶太人很會粉飾外表假冒偽善,但基督審判人不只是看人外表的行為也審判人內心的意念和動機,因為祂看人的動機就是〝動作〞;思想就是〝行為〞,所以主說:〝凡恨人的就是殺人了〞。(b)所有隱祕的事都要顯露出來,人暗中私下所做的秘密事都要像錄影帶一樣放出來使你心服口服,所謂〝神不知鬼不覺〞是撒但欺騙人的謊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才是真話。充分顯出末日的審判是何等的深入和完全。從前浙江省有一位何漱芳牧師1934620日出外探訪後,覺身體困倦,晚餐後即入睡,夢中與天使同行,被天使帶到一大鏡前看他一生所做的好事--為病人禱告、在各地傳道的情形、一次乘船一個船夫失足跌傷了血流如注,他用新手巾代他裹傷,甚至讓位給老人,讓雨傘給別人用等等都瀝瀝在目,天使給他一塊紅寶石為獎賞,上面寫著〝第一寶石〞四字,他喜不自禁!後來天使又帶他到鏡前看他信主後所做的壞事--賭博兩次、與母親爭吵、打太太一次、反對長輩上司、辱罵會友、打車伕等等形形色色,想不看都不行,天使把紅寶石拿走換一塊小的藍寶石給他,上面寫著〝第七寶石〞他內心傷痛流淚哭泣一場,天使看他有悔改的心就又換一塊黃色〝第四寶石〞給他,他心稍得安慰。天使又引他到一禮拜堂會眾約百餘人敬虔莊重!會後進飯廳午餐時,男女數目卻有45百人之多,他問天使這些多出來的人為何不在會中?天使說:〝敬拜神是屬靈的事,吃飯是肉體的事,凡不以心靈誠實敬拜神的人,他們的靈是看不見的,不算數的!〞及至觀察他們的靈命,有的健康、有的瘦弱、近視、瞎眼的也不少,又見一跛腳的、一位爛掉鼻子的、一位赤身露體的,他得啟示:〝近視〞即愛世界過於愛主的,〝瞎眼〞即信主七、八年仍不明白救恩的,〝跛腳〞指不常聚會不事奉主的,〝爛鼻子〞指驕傲自滿的,〝赤身露體〞指犯淫亂罪的,後來他醒後一一探訪調查才知果然如此,千真萬確!主在啟223說:〝…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2212說:〝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

(3)    神的話語:請讀約1246-48,主所說的話,所傳的福音對於拒絕的人,在審判的日子要變成他們被定罪的〝禍音〞,證明他們的罪。

 

           本段經文對今日信徒的提醒:

1.      小心謹慎不要論斷人,以免定自己的罪,受更重的審判。

2.      謙卑接受別人誠實的勸教與善意的指正。

3.      常常省察自己,在主前認罪悔改為自己積蓄恩典。

4.      謹慎自守,記住神手中無形的錄影機與錄音機,有一句名言這樣說:〝He is an unseen guest at every meal.  He is a silent listener to every conversation.〞祂是我們每頓用餐時看不見的貴賓,祂是我們每次談話時沈默的聆聽者。

 

討論題目:

 

1.      論斷人是什麼意思?有何惡果?

2.      人為何不能靠遵行〝律法〞、〝憑良心做人〞得救?

3.      〝隱密的事〞是指那些事?請分享何漱芳牧師的異象與異夢對你有何提醒與挑戰?

4.      請分享本週背誦默想經文心得或參加裝備中心課程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