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5因信稱義的典範(羅4:1-25)
講員:陳腓利牧師
金句:羅4:17,
背誦:羅4:18-22
引言:保羅在羅馬書3:21-31中向我們宣佈因信稱義的大好消息。3:21特別說明因信稱義不是忽然來的道理,而是神對我們人類永恆的救贖計劃,這計劃在創世以前就立定。神藉著舊約摩西五經中種種聖殿禮儀所獻的贖罪祭、贖愆祭、所守的逾越節等等把因信稱義的真理漸次預表出來,神也藉舊約先知給我們清楚的預告,例如哈2:4
〝惟義人必因信得生。〞
到了羅馬書第四章保羅引用舊約聖經中兩位偉大的人物---亞伯拉罕和大衛因信稱義的經歷和見證來說明、證明3:21-31因信稱義的真理。亞伯拉罕是律法頒佈之前的人物,而大衛卻是律法頒佈之後的人物。他們如何經歷因信稱義的真理而成為歷世歷代信徒因信稱義的典範。
一、亞伯拉罕是因信稱義的表率
舊約時代的義人中,沒有一個能超過亞伯拉罕的。神不但稱他為義,還稱他為
〝我的朋友亞伯拉罕〞
(賽41:8)。所以保羅引用他的經歷來說明不靠
〝行為〞
的真理最恰當不過。
1.
亞伯拉罕得稱為義是因信心,不是靠行為(V.1-5)
(1)
亞伯拉罕憑肉身的割禮並沒有得什麼。神並不是因為亞伯拉罕肉身行了割禮才稱他為義,乃是在他行割禮之前就因他的信稱他為義了。創15:6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是因信非因行為。
(2)
稱義是根據
〝恩典〞
非因
〝行為〞
,任何人的好行為或功德不能加在神的恩典之上,或一齊算作是得救稱義的先決條件。不論人的善行、宗教的儀式---如割禮或教會之洗禮如被加在得救的條件上,就不算得恩典了。今天各種異教異端幾乎都或多或少的含有以人的工作為得救條件的成份,與神的救法完全相背,這就是人想立自己的義,不服神的義。人以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修行,搭通天的梯子,何等可悲!可憐!
2.
亞伯拉罕得稱為義非靠行割禮(9-12)
(1)
他得稱為義是在受割禮之前。創15:6神稱他為義時他大約85歲,但亞伯拉罕與神立的受割禮時是99歲(創17:1)相隔14年之久,所以他屬靈經歷的次序是信心、稱義、然後才是割禮。
(2)
割禮是因信稱義的記號和印証。因此他的割禮不是帶來稱義,而是證明他已經被神稱義。這樣就使亞伯拉罕稱義的經驗可以作受割禮的猶太人稱義的表率,也可以作未受割禮之外邦人稱義的模範。使亞伯拉罕不但可作受割禮之人(猶太人)的父,也可以作未受割禮之人(外邦人)的父。亞伯拉罕原名為亞伯蘭,神給他改名為亞伯拉罕就是
〝多國之父〞
的意思(創17:4-5)亞伯拉罕既是猶太人,作猶太人的祖宗是自然的,但他怎會成為多國(外邦各國)之人的祖宗呢?原來神應許亞伯拉罕可以作多國的父的時候,這因信稱義的恩典將要分給萬國的福音早已隱藏在那應許之中了。因此割禮的記號不但是亞伯拉罕個人稱義的印證,也是他可以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的印記。這樣割禮不但未把外邦人排斥於救恩之外,倒是隱藏著外邦人可以同為後嗣的救贖之恩了。而猶太人不可以為曾經受了割禮,亞伯拉罕便當然是他們的父,還得看他們是否有像亞伯拉罕那樣因信稱義的信心才是真正亞伯拉罕的子孫,這就是當主耶穌與猶太人辯論時,猶太人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
(約8:39),而主耶穌卻說:〝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8:44)因為他們沒有亞伯拉罕的信心而行出魔鬼的惡行----想要殺害耶穌。
3.
亞伯拉罕得稱義是在律法之外(V.13-15)
亞伯拉罕被神稱義四百年後,律法才藉著摩西賜下,所以律法與亞伯拉罕的稱義經歷無關,保羅又故意藉著這機會說明世上一切照著亞伯拉罕之信心蹤跡去行的人,都要在基督裡一同承受〝世界〞(而不是迦南地)再次表明救恩是為全人類預備的,若僅僅在律法下的人才可以成為神的後裔,那麼神給亞伯拉罕可以作多國之父的應許就必落空,而亞伯拉罕的信也就歸於虛空,變為無用,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也就是說若根據律法,以色列人根本就不能進迦南(預表天上屬靈的豐富)倒斃曠野之以民就是一項證明,所以神再興起約書亞引領他們承受了迦南地業,便是恩典了,所以若根據律法不但外邦人不能得救,連猶太人也不能得救,因為律法徒然顯出人的過犯而已,並不能使神的應許成就,然而現今神的應許既然成就了,可見不是根據律法,乃是根據信心和恩典的原則了。
4.
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屬乎恩(V.16)
人得以成為亞伯拉罕之後裔,成為他屬靈的子孫,繼承屬靈的福份,是本乎信,屬乎恩(即人的信心+神的恩典),〝後嗣〞不單指肉身方面作亞伯拉罕之後裔,更是指靈性方面作他的後嗣,承受屬靈的產業,叫神屬靈的應許〝定然〞歸給那些屬乎律法的猶太人,也歸給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一切信徒。
二、大衛罪得赦被稱義的經歷與見證(V.6-8)
保羅指出從亞伯拉罕經歷中所看到的因信稱義的原則,再一次從大衛的經歷與見證中得到證實,大衛犯了姦淫與借刀殺人之罪後受到先知拿單的責備,大衛謙卑認罪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撒下12:13)當大衛什麼都還沒有作的時候(還沒有牽牛羊去獻祭)神已經除掉他的罪,他的罪不是憑自己行什麼而除掉,乃是憑神赦罪之恩而除掉的,是憑〝行為以外〞,因神的恩典而得赦免的,第7-8節這段經文是引自大衛的悔罪詩32篇,是大衛得到赦罪確據後,充滿喜樂、釋放的讚嘆!那些不靠行為而蒙〝赦免〞、罪惡得〝遮蓋〞和被神〝不算〞為有罪的人是何等有福!這種大福不是歸給那些自認為有好行為的人,而是歸給那些承認自己有罪的人,即詩32:2所說〝凡心裡沒有詭詐的人(不遮掩、不推諉塞責而承認離棄罪過的人--箴言28:13)〞、〝赦免〞、〝遮蓋〞、〝不算〞都含有恩典的意義,律法是不講赦免的,更不能〝不算〞犯人為有罪,惟基督羔羊的血能〝遮蓋〞我們的罪,才可能〝不算〞。
三、亞伯拉罕信心的特徵與果效(V.17-25)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一切信徒的表率、模範,那麼,亞伯拉罕的信心是怎樣的信心呢?他信心的特徵是什麼?
A. 特徵:
1.
相信神是叫死人復活的神
(1)〝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但相信神是使死人復活的神,
祂可以使已死的子宮復活,產生生命,生出以撒。
(2)當神吩咐他獻以撒時,他的信心再次成為他順服遵行神旨的盼望和力量,他相信以撒即使死了,被燒成灰了,神還能使他復活(來11:19),所以他能毫無猶疑、為難的獻上他等候了多年、心中所最愛的以撒。
(3)亞伯拉罕死後去了哪裡?他的信心證明了他所信的神正是使死人復活的神,因他現今正在父懷裡活著,撒都該人不相信死人復活的事,耶穌對他們說:〝論到死人復活,神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念過麼?祂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太22:31-32)換句話說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如今都在神那裡活著,因為神是使死人復活的神,你信嗎?
2 .在〝無〞中信神是使無變為有的神,祂創造天地萬物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祂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祂說…事就這樣成了。〞
3. 在絕望中因信仍有指望,不理會環境上的困難、條件的不足,專心仰望神的應許,把信心的基礎建立在神的話語上,神怎麼說就怎麼信,不看環境、不看人、不看自己。
4. 信心堅固毫無疑惑,撒但攻擊神的兒女最厲害的兩支火箭就是〝懷疑〞與〝灰心〞,牠引 誘夏娃懷疑神的話---〝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喫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麼?〞(創3:1)隨後進一步引誘夏娃曲解神的動機、懷疑神的愛---〝因為神知道,你們喫的日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3:5)換句話說神不讓你們喫並不是因為愛你們,而是怕你們會變成和神一樣,多麼惡毒!〝懷疑〞是撒但常用的火箭,主的門徒---多馬懷疑主的復活,直到親眼看見才相信,施洗約翰是主的先鋒,但當他被囚在希律王的監牢中時仍不免對主發生懷疑:〝那將要來的是你麼?〞(太11:3)所以雅各書1:6-7勉勵我們說:〝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甚麼?〞
5.
〝一心〞要將榮耀歸給神,不是為自己的私利,也不是要顯出自己的偉大。〝滿心〞相信 神的應許必能作成,不是半信半疑、三心二意,而是全心全意的相信。
B.
果效:他這樣全備的、無偽的信心產生出什麼驚人的果效呢?
1.
被算為義
2.
作了多國的父,使萬國萬民的人都因他的信心蒙福。
3.
得著彌賽亞的應許,請讀創22:15-18,請特別注意18節的〝後裔〞,是單數的,特指耶穌基督,保羅在加3:16中特別指明這〝後裔〞是指耶穌基督,神應許亞伯拉罕將來他的子孫必如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那麼多,不是指以撒的後代會生出許多猶太人,而是指彌賽亞必從其後裔中生出,許多人---包括萬國萬民的人都必因信靠這位彌賽亞而成為他的子孫,亞伯拉罕信靠仰望那尚未顯明的救恩,我們信靠仰望那已顯明的救恩(約8:56-58)。
亞伯拉罕
à
耶穌基督 ß
我們信已顯明的救恩
信未顯明的救恩
U
4. 亞伯拉罕的信心成為歷世歷代信徒的榜樣、表率,為什麼我們信耶穌從死裡復活,就可
以和亞伯拉罕一樣地稱義?因V.17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叫死人復活的神與我們信神使主耶穌從死裡復活有相同的特徵,因為耶穌基督受死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基督的死,只是消極方面,擔當了我們罪惡的刑罰,這還不夠使我們積極方面在神面前稱義,但祂不單死了,也復活了,證明祂在十字架的死,已完全滿足了律法所要求的,付清了我們罪的贖價,使我們得救,祂的復活,使一切信祂的人領受神所賜的新生命過得勝的生活,在神面前稱義,所以〝信耶穌得永生〞,信什麼?信祂的死和復活。
C. 本信息中亞伯拉罕信心的特徵和所產生的果效帶給我們的挑戰和激勵
1.
我們應當省察、檢驗一下我們的信心究竟是什麼樣的信心,因為雅2:19-26警誡我們魔鬼也信卻是戰兢,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正如沒有靈魂的身體是死的一樣。亞伯拉罕雖因信稱義卻仍有獻以撒的行為來成全。
2.
我們心中的最愛是什麼?誰是我們的〝以撒〞?是否甘心毫無保留的獻上?神在此教導我們寶貴的屬靈的原則是獻上〝以撒〞後不但得回〝以撒〞,且得著神的稱讚和應許----得著基督降生在他後裔中的應許,得著萬國萬族因他得福的應許。在我們短暫有限的人生中,我們能為祂獻上什麼?
討論題目:
1.
試根據亞伯拉罕信心的五項特徵檢驗一下自己的信心,並為自己的信心打分數。
2.
請分享你心中的最愛、最難割捨的是什麼?亞伯拉罕獻以撒的行為和結果對你有何啟示?
3.
請分享本週背誦默想經文心得或參加裝備中心課程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