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05亞當與基督的對比(羅512-21)                 講員:陳腓利牧師

 

金句:羅519,背誦:林前1519-22

引言:羅馬書第五章下半段講到人類的祖先---世上第一個人亞當與基督的對比。在神的眼中全世界只有兩個人,那就是首先的亞當與末後的亞當---基督(林前1545)。他們同樣是人類的代表,他們所作的事同樣對整個人類有極其深遠的影響。羅512-21就是以首先的亞當的悖逆與末後的亞當(基督)的順從來說明因信稱義的真理。馬丁路德 世上只有兩個人---亞當與基督,所有其他的人都掛在他們兩人的腰帶上。請再讀林前1545-49,神的旨意絕不是叫人因亞當一人的悖逆過犯而滅亡,乃是要人藉著末後的亞當(基督)一人的救贖大功而得救。叫人脫離屬血氣、屬地、屬土的光景,而進入屬靈、屬天的形狀,何等榮耀!首先請讀 512-14上。

一、亞當悖逆犯罪的影響(V.512-14上)

  1. 罪與死入了世界:罪與死是因亞當一人悖逆犯罪而進入世界的。 亞當犯罪後身體雖然沒有立刻死去,但卻開始漸漸趨向死亡,開始感到害怕,靈性上立刻與神有了隔膜,想躲避神的面。照樣,今天一切亞當的子孫一生下來就開始邁向死亡,多少英雄美人都無法逃脫死亡的權勢,最後只留下一抔黃土。多少聖賢豪傑也照樣有了罪性和犯罪的行為。罪並非只敗壞亞當一個人,也從亞當一人起,就入了人類的生命中,敗壞了全人類。(1)按 亞當的地位來說,他是全人類的代表,是人類的第一個祖宗,他作了罪奴,他的子孫也都算為罪奴(2)按生命來說,亞當一人的悖逆犯罪,使人有了犯罪的生命和性情,所有亞當的子孫也就與生俱來會犯罪(3)按 事實來說,眾人也的確都犯了罪。人類與生俱來的罪性、罪行從我們的小孩或孫子的身上就可看出來,所以當我們恭喜別人生了一個小寶寶時,請別忘了這世界上也多增添了一個小罪人,前兩週我們去看三女兒的兩個兒子,老大才兩歲多,老二6個月,我們一進門就看到老二坐在餐椅上手舞足蹈的笑臉迎人,很自然的就過去抱他、逗弄他,老大在一旁叫:「公公婆婆」我們都沒注意到,過了一會轉身過去跟他打招呼,他竟然發脾氣摔玩具,他媽媽把他叫進房間,讓爸爸去教訓他:「公公婆婆老遠的來看你,你怎麼可以這樣呢?」他滿臉委曲地說:「他們才不是來看我呢!他們是來看弟弟的!」接著又說:「你可不可以叫婆婆抱弟弟就好,讓公公來陪我玩!」,人的自私、嫉妒、驕傲…都是不用教的。罪原文的意思就是 射不中 車行出軌,也就是作了不該作的事或該作的事沒有作,過與不及都是罪。世人在品性與行為上都達不到神所要求的標準。因此死就臨到眾人。
  1. 律法的功用在於顯罪。神賜律法之目的是要把罪顯出來V.13 “…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不算不是指根本上不是罪,而是指在人方面還未算為罪,就如偷竊是罪,若沒有律法限定:不可偷竊,人就不算它為罪。
  2. 在沒有律法之先死已作了王 V.14上,從亞當摩西就是在沒有律法以先(律法是從摩西時代才開始賜下的) 死就作了王”--- 意思就是人因罪而在死權的轄制之下。雖然那時還沒有律法指出罪來,但事實上罪已經存在了,死也已經作王了。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死亡的權勢之下。所以林前1555-56說,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啊,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勾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二、亞當預表基督卻比不上基督(V.14下)亞當乃是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那 就是指基督。不過亞當是因自己的罪而受咒詛,基督卻是為眾人的罪而受了咒詛(加313亞當既是在律法以先的人而預表以後要來的基督,可見在律法之先神早就為人預備了救恩。神絕不是因為人無法遵守律法才為人預備救恩,神賜下律法,是祂為人預備救恩的一個步驟。

1. 亞當如何預表基督?

1亞當是世上的第一個人。預表基督是世上的第一個完人(來415

2亞當是萬世人類的代表。預表基督是萬世信徒的代表(羅514-15

3亞當承受管理世界的權柄。預表基督承受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2818-20

4亞當沈睡的時候,神取他身上的肋骨造出夏娃。預表基督藉肉身受死而復活,產生了教會(弗530-32

5亞當是照神的形像造的。預表基督(末後的亞當)是神的真像(來13

6亞當被稱為神的兒子(路338下)。預表基督是神的兒子(太317)神自己宣佈:「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7亞當夏娃合而為一。預表基督與教會(新婦)合而為一(弗530-32

2. 亞當如何比不上基督?

1亞當是首先被造的人,基督是首先又是末後非受造的人---祂是創造者,由聖靈感孕而道成肉身(路135)因無罪性故也無罪行。

2亞當是屬血氣的,基督是屬靈的(林前1546

3亞當是信徒舊生命的源頭,基督是信徒新生命的源頭(羅519

4)罪因亞當一人入了世界,恩典卻因基督一人臨到眾人(羅515

5)在亞當裡眾人都被定罪,在基督裡眾人都被稱義得生命(羅51619

6亞當是有靈的活人,基督是叫人活的靈(林前1545

7亞當是出於土,基督是出於天(林前1547

8亞當受試探而犯罪失敗,基督勝過撒但三次的試探而得勝(太41-11)基督是從天而降仍舊在天的人子(約313)祂與父神一直坐在天上,居高臨下,掌握絕對的 制空權。所以那 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天空屬靈氣的惡魔(弗612)無法勝過祂。

三、在亞當裡遠不如在基督裡(V.515-19

一個不信主,不接受基督的人就是活在亞當的血緣裡的人遠遠不如活在基督血緣裡的人。兩者之間真是天差地別。

1. 過犯不如恩賜(V.15

亞當的過犯所造成的傷害與罪果,不如基督恩典中的賞賜。亞當與基督都是人類的代表。亞當雖代表全人類,但他犯罪失敗了;基督也代表全人類,但祂從不犯罪以致成功的完成了救贖之恩。祂不是陷人於 過犯之中,乃是使人得著祂的恩賜,脫離過犯。如果犯罪失敗的亞當有那麼大的影響使人滅亡,那麼,神憑恩典而賜給人的基督以及祂所成就的救恩豈不更有偉大的影響力,使人得救嗎? 所以根據這節經文,大家想一想:一個嬰兒夭折了是得救呢?還是滅亡?當然是得救了!為什麼呢?因為嬰兒本身沒有罪行, 卻因為亞當一人的罪而死,當然也就可以因基督一人的義而得救了,因為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更加倍的臨到眾人──包括嬰兒在內,所以18節說:「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2. 定罪不如稱義(V.16

雖然亞當一人的過犯使許多人被定罪,但基督的恩賜卻除掉許多人的罪而使人因信稱義,這樣在亞當裡被定罪,當然不如在基督裡得稱義了。

3. 死作王不如基督在生命中作王(V.17-18

若因亞當一人犯罪,「死」就作王掌權,使人受它的轄制,在肉身生活中不斷受死的威脅,人為著求生存、忍受種種痛苦,在靈性上與神隔絕,在罪惡的試探引誘上失去抗拒罪的能力,那麼那些領受基督洪恩的人豈不更要因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而勝過死亡的轄制威脅,得著拒惡行善的能力嗎?世人如何因亞當一次的過犯被定罪,信徒也如何因基督一次的義行──受死贖罪而被稱義得生命了。(來1010

4. 悖逆不如順從

亞當的犯罪不只是過失,而是向神反叛的嚴重舉動,神吩咐亞當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撒但卻對他說:「不一定死」,他選擇相信、聽從撒但的話,而不相信、不聽從神的話,這是被造的人對創造者的悖逆與反叛,使眾人成為罪,使我們都成為悖逆之子「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心中由邪靈運行」(弗22),但基督卻為我們「存心順服,以致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8)。基督完全的順服、徹底的順服使一切信祂的人成為義人,作了順命之子(彼前114)。親愛的弟兄姊妹!朋友們!我們應當嚴肅、仔細的思想一下,到底我們活在那個血緣裡?是在亞當裡還是在基督裡?世上只有這兩個血緣,兩個國度,絕沒有第三個血緣、國度,也不可能有屬靈的混血兒,我們是在「過犯」中還是「恩典」中?是被「定罪」還是被「稱義」?是讓「死」作我們的王還是讓「基督」作我們的王?我們是「悖逆」之子,還是「順命」之子?在亞當裡遠不如在基督裡!趕快搬家吧!歌羅西書113-14說「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人得以在基督裡、在神愛子的國裡何等有福!

四、總結(V.20-21

保羅對以上的講論作個總結,指明律法是外添的,恩典的福音才是神原本要賜給人的,律法的功用只不過「叫過犯顯多」,過犯一顯多,就證明人對律法的要求是軟弱無能的,同時也證明了神救贖恩典的豐富,因為「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這絕不是說罪愈多愈好,乃是說罪愈被律法「顯多」,就愈顯明人的敗壞,與愈證明基督恩典之豐富,否則那麼敗壞的罪人,怎能得救呢?有一次有人問神所重用的僕人王明道先生:「主的寶血永遠有功效,人犯了罪只要認罪悔改主就赦免『罪在那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這不是鼓勵人儘管去犯罪嗎?」王明道先生說有一次他在旅館裡刮鬍子不小心刮破了臉,有一位弟兄送他一瓶藥水一塗就好,那他有了那瓶藥水後,是不是有事沒事就把臉東刮一下西刮一下再拿出藥水來塗一塗呢?犯罪是非常痛苦的事,是有後果的!「就如罪作王叫人死」意思就是罪轄制了所有的人把人帶到死的地步,「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也就是說恩典也藉著基督的義,取代了罪的權勢,叫我們因信耶穌基督得著永遠的生命,哈利路亞!

 

 

討論題目:

 

1.     人類的祖先亞當一人悖逆犯罪為全人類帶來什麼後果?除了遺傳的罪性之外,每個人是否有自己當負的責任?(請參閱以西結書1820

2.     請列出亞當比不上基督的地方。

3.     請分享你「在基督裡」的福樂,並請提出你還有哪些親友還活在「亞當裡」,請組員同心代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