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最大的誡命                                 講員:陳腓利牧師

經文:馬太福音2236-40                          日期:2008-08-31

引言:大誡命與大使命息息相關,大誡命是大使命的根基

. 神如何先愛我們

1.    捨命犧牲的愛(約3:16、羅5:8):約3:16、羅5:8這兩處經文向我們清楚地顯明瞭神捨命犧牲的愛。這種捨命犧牲的愛是宇宙間最奇妙、最偉大的愛,正如保羅所說的,是“何等長闊高深、無法測度!”

2.    眷顧供應的愛(羅832):聖經告訴我們,我們的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他是豐富完全的神,宇宙萬物都是祂的。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就更把萬物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所以,今天我們所的享受陽光、雨水、空氣、五穀土產、天然美景,都是神對我們眷顧供應的愛。

3.    永遠不變的愛(耶313, 5410):人間的愛多多少少總是帶著條件的,都要看對方的反應如何,反應不好,我們就愛不下去了。只有神的愛是永遠的,因為祂是不改變的神,在祂沒有轉動的影兒,祂是昨日、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所以,神對我們的愛是永遠不變的愛。

4.    到底完全的愛(約131):前面說神永遠不改變的愛是指時間說的,這裡說主愛我們到底是指空間說的,「永遠」的愛是說隨時都愛,「到底」的愛是指凡事都愛。無論我們如何軟弱失敗,祂還是愛我們,在任何環境、任何情況之下主都愛我們,這就是神到底完全的愛。

. 我們應如何愛神

1.    切實遵行主道(約1421, 23上):主耶穌在約1421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23節又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所以,遵守主的道,遵守主的誡命,並且在我們的生活中真實地活出聖經的教導,是我們愛主的第一個表現。

2.    誠心愛人就是愛主(約一書4:20-21,2540):約一書420說:“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太25:40說:“…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所以,愛那看得見的人就等於愛那看不見的神,一個真正愛神的人,他也一定會愛人。

3.    盡所能的奉獻(可143-9):四本福音書都記載了馬利亞拿了一玉瓶極貴重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香膏澆在耶穌頭上,使主的心得到極大的安慰和滿足。主稱讚她作的是一件美事,是盡她所能的、是及時的、是有屬靈遠見的。所以甘心為主費財費力也是愛主的一個重要表現,有愛就捨得就給得出去。

4.    多渴慕主、親近主,常談論主(詩421, 274)多渴慕主、親近主,常談論主是愛主的另一個重要表現,聖經中大衛、馬利亞都為我們樹立這方面愛主的榜樣。

5.    忠心餵養、牧養主羊(約2115-17)約2115-17記載耶穌三次查問彼得愛主之心,讓我們看出愛主之道在於忠心餵養、牧養主羊。除了忠心餵養、牧養主的羊是愛主的表現;同樣,謙卑、順服的接受主僕的餵養、牧養也是愛主的表現。

. 神對謹守遵行祂的誡命、愛祂的人的應許與賞賜

1.    (申281-28-912):申281-14都是神對謹守遵行祂誡命、愛祂之人的應許和賞賜。神應許要抬舉、保護、供應遵行祂誡命的人,使他萬事順利亨通。

2.    (約1421下、23下):約1421下、23下這兩個寶貴的應許是主耶穌親口說的。主應許要向愛祂的人顯現,使愛祂的人蒙光照、受引導、更明白神的心意,並且要與愛祂的人建立更親密的關係。

3.    (羅828):羅828告訴我,“愛神”是我們的義務,“萬事都互相效力”――就是宇宙中所發生的一切大小事情,無論是好的、壞的、順利的、不順利的都相輔相成、互為因果、相互協調、彼此助益――是愛神之人的權利。只有當我們盡到愛神的義務的時候,我們才能享受“萬事都互相效力”的權利。

4.    (林前29):林前29告訴我,神為每一位愛祂的人所預備的福份實在太奇妙了!超過人的理性和常情所能測度,也超過人的智慧和經驗所能體會。聖經中的諾亞、亞伯拉罕、保羅都經歷到這種祝福。今天我們教會中的許許多多弟兄姐妹(陳芳齡、陳珠茹等),也都經歷過這種的祝福。

 

討論題目:

(請帶領者先帶領組員將經文讀一遍,並用七、八分鐘將資訊內容簡單扼要地特別著重於你個人最感動的部分溫習一次,隨後再請組員逐一分享)

1.    請溫習一下大誡命的內容。

2.     請分享今後你會如何謹守遵行主的大誡命(有何實際的行動?)。

3.     請分享你對主的應許與賞賜親身的體會與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