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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校牧室〕每逢星期日錄影轉播不同講者、牧師的證道分享..
主題:路加福音的最後財主
証道:林豪恩先生
經文:路加福音
一. 引言
路加福音記述了四位財主的故事,其中兩位是耶穌講述的故事中的角色,另兩位是耶穌遇上的人物。耶穌曾經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18:24-25)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真的是如此艱難嗎?這些艱難是如何構成的呢?把這四位財主的故事拼湊一起,又有另一番觀感。讀者無論自覺是財主,或不是財主,都可以在他們的故事中得到一點啟發。
二. 第一位財主
12:16 (耶穌說)「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
12:17 自己心裏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
12:18 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裏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
12:19 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樂吧!』
12:20 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
12:21 凡為自己積財,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
耶穌口中的第一位財主,被評為「無知」,因為他用「財物」去款待「靈魂」。如果以為人生的所有需要就是財物,因此以物質去滿足非物質的需要,就好象緣木求魚,徒勞無功,甚至弄巧反拙,得不償失。若我們細心觀察,財主這種「以財物去餵養心靈飢渴」的無知,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所以,當我們準備嘲笑財主的時候,不妨自我反省一下。
例如:進食的基本功能是滿足身體的需要,然而,有些時候,肚腹填飽了,還是要吃;「儲備」過多了,還繼續吃。大家有沒有留意,人們不能自制地吃的時候,通常處於甚麼狀態?有一位朋友有這樣的經驗:
「一年半前,愛情、家庭、事業、朋友…… 竟同時令我徹底失望和迷網,真的再承受不下...以為狂食可以逃避問題,但越食越喊,越喊越有不想生存的想法...接受專業幫助後,發覺原來從小到大,有些不愉快的事其實一直纏繞著我。可能基於過份自卑,不敢動身改變;又或者過份自信,從來都看不見自己的問題。所以情緒稍一波動,便選擇暴食去逃避最根本的問題。(進食失調患者心聲http://www.heda-hk.org/chi/08case_02patient.php)
環顧四週,我們會發現更多以物質去解決非物質需要的例子:例如有些父母因工作或個人原因未能經常陪伴孩子,在情感虧欠下,往往不自覺地以金錢物質作為缺席的補償。又例如有些政府避免處理不公平的「遊戲規則」,往往以「派糖」去安撫市民。又例如有些政權以GDP數字、城市化的速度、建築物的高度來取代人權、自由、民主的發展。只懂得或者只能夠以物質去解決非物費需要的人,往往感到大惑不解:為甚麼供給了孩子那麼多金錢和物質,仍然感到與孩子疏離呢?為甚麼屢次「派糖」,民怨仍沸騰呢?為甚麼成為了經濟大國,仍得不到人們衷心的尊重呢?有些人說:「錢可以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原來,人生還有很多問題,不是錢可以解決的。
耶穌總結這個無知財主的故事時說:「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v21)奧古斯丁在《懺悔錄》中如此說:『神啊!你創造我們的心靈,留下了空位,除了你之外,世間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滿足!』
某位城中富豪曾有這樣的經歷:「1994年我和太太剛旅行回港,有點jetlag,睡得不好,又有點坐立不安。太太盡量安慰和幫助我舒緩心情,但我仍總感到有股空虛﹑惘然,甚至恐懼。我知道在許多人眼中,我甚麼都有了:父親打好根基的一番事業由我們兄弟繼續營運,一個美好的家庭、賢慧聰明的太太、精乖健康的子女,自己身體也頗健康...但總是經歷著那股無法、也無物可填補的空虛。我便向太太說:「我們不如去旅行吧。」太太說:「我們剛剛回來呢!」(郭炳江http://www.alpha.org.hk/tchi/peoplec/newcreationc/thomaskwokc.htm)
意識自己有物質以外的需要,承認這些非物質的需要不是物質所能滿足,體會到財物不足恃,是打破無知的開始。八福的第一福宣告:「心靈貧窮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馬太福音5章3節)
三. 第二位財主
16: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16: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16: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16: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16: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16: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16: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16: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16: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16: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16: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16: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16: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面對真相,如果第一位財主的反應可能是:「原來係咁既咩?我無唸到先!」,第二位財主的反應就是:「真係咁既咩?我以為講下架炸!」所以,如果第一位財主是「無知」的話,第二位財主就不能夠再稱為「無知」,他只是「扮無知」。第一,他不知道陰間和他的先祖亞伯拉罕所在之處是不相通的;第二,他不知道如何避免落在陰間受苦。回應財主提出打發拉撒路從重回人間去向他的兄弟發警告的要求,亞伯拉罕指出:「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既然有摩西和先知的話,財主沒有理由不知道上帝對他的期望和要求,也不會不知道通往上帝之路與通往陰間之路的分別。所以,他們不能算作「無知」,最多只可以稱為「扮無知」。財主可能被眼前「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矇閉了眼睛,對摩西的律法視若無睹;同時被「奢華宴樂」充塞了耳朵,對先知的警告聽而不聞。所以,亞伯拉罕認為,就算拉撒路重回人間去警告財主的兄弟,他們的回應可能是:「唔好嚇我啦,摩西同先知都係講下既即,如果真係咁認真,我地而家就唔可以繼續榮華富貴,大魚大肉啦。」
創世之初,狡猾的蛇也是以類似的語氣試探夏娃:「上帝果真不許你們吃那棵樹上的果子嗎?吃了一定會死嗎?或者不一定死呢?就算一般人吃了會死,但你可能不同呢!」夏娃面對美食當前,色香味俱全,兼有提精補腦的作用,「扮無知」,吃了才算。
以第二位財主為代表的這種「知道而當作不知道」的態度,在今天的社會也是隨處可見的。
約三年前,一輛貨車失事打橫翻側,壓著一輛新界的士,並拖行約50米。的士司機和5名乘客當場死亡。受輕傷的肇事貨車司機酒精測試超標逾3倍。(星島2009年1月23日)約二年前,一名老師早上回學校參加聖誕聯歡會,途經觀塘利安道時,一輛由醉酒超標兩倍的年輕司機駕駛的私家車失控剷上行人路,老師被撞飛拋出七十呎跌入水渠內,當場慘死,另一名女途人則被撞傷。(星島2009年12月25日)
酒後駕駛、甚至吸食毒品後駕駛,並沒有因為上述的意外而減少。難道這些司機不知道酒後不應該駕駛的嗎?難道沒有足夠的資訊讓他們認識酒精及毒品對駕駛能力的損害嗎?或者,只要車禍一日未發生在自己身上,他們都把這些警告視作耳邊風;又或者僥倖心理作祟,以為意外總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財主和他的兄弟們可能心想:摩西和先知真嘮叨,比媽媽更「長氣」。現在我們一切都很好,何必那麼認真呢?何必談論這些掃興的事情呢?看來上帝都是說說而已,不一定執行呢!
時候未到,財主和他的兄弟們「馬照跑、舞照跳、樓股一齊炒,那理乞丐門外跑」。但當他們要面對真相的時候,已經太遲了。第二位財主的故事提醒我們不要「扮無知」,很多事情,其實我們知道甚麼是對,甚麼是錯;甚麼重要,甚麼沒有那麼重要;甚麼是自己真正需要的,甚麼是可有可無的。當我們還未走到「太遲」的地步,還未走到追悔不及的日子前,就當回頭,或者調校自己的方向盤,走回正確的路上。
四. 第三位財主
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18: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8: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18: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18: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18: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第三位出場的財主並不是故事中人,而是前來向耶穌問道的真實人物。若這位富有的官與前兩位耶穌口中的財主相比,他顯得完美無瑕。從他來向耶穌請教「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可以看出他並不像第一位財主般無知,以為物質能夠滿足靈魂的需要;從他向耶穌表示從小就遵守了耶穌提出的誡命來看,他並不像第二位財主一般把摩西和先知的教導視若無睹。
第三位財主的困難,可能就是因為他太過完美。『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這一切的誡命他都遵守了,可見他克盡己身、奉公守法、而且宗教上虔誠;同時,官運亨通,仕途順利,很可能反映他既有能力又勤力;此外,他很富足,可以看出他應該善於理財、投資有道。對於這位行為、人品、能力、態度都優秀的人,有甚麼是他不能透過自己的努力、運用自己的才能而不成達到的呢?所以,他問耶穌:「請你告訴我,在甚麼事情上我再努力一些,我就能夠得到永生?」
怎知,耶穌的回應卻是:「你不需要再努力再做多一些甚麼事,只需要放下一些東西,與人分享。」耶穌這出乎意料之外的建議,真是難為了這位富有的官。「能力是我幾經艱辛磨練得來的、品格是我忍受試探操練得來的、學位是我捱更抵夜讀回來的、成就是我努力拼搏爭取得到的,錢財是我一點一滴累積下來的...一切成果都有著我的血和汗。為甚麼要勤勞的人津貼懶惰的人?為甚麼要奉公守法的人承受胡作非為的人的爛攤子?為甚麼不獎勵好人,反而要好人付出更多?」
第三屆崇基基督教文化節邀請了崇基早期的師兄,香港大學中文系榮休教授陳耀南博士作為主題講員。陳教授憶述,他出生不足一歲,就被交給別人,由養父養母照顧。憑著自己的努力及才華,讀完小學、中學、進入大學、完成博士學位,繼續鑽研中國文化,成為才子教授。教而優則演,曾經在電視、電台主持文教節目,盡顯其努力發揮才華的成果。人到中年,陳教授某次閱讀哥林多前書4章7節,深受觸動:「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陳教授指出聖經的說話如暮鼓晨鐘,發人心省,令他一生受用。
對於富有的官來說,錢財是我的、房屋是我的、妻子是我的、弟兄是我的、父母是我的、兒女是我的。當他堅持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的時候,他就把自己與他人分隔開來,在自己與他人之間築起高牆,把自己困在「我的」之內。最後,他只能夠獨自在私家泳池游泳,而不能與大伙兒一齊在沙灘嬉戲;只能夠獨自玩自己的名貴玩具,而不能夠與其他小朋友一齊在遊樂場追逐;只能夠回到自己的豪宅,而沒有穿家過戶的樂趣,沒有守望相助的社群,沒有四海之內皆兄弟的安全。如果富有的官根本不想要這一切,也不享受這一切,永生對他來說可能是痛苦而多於享受。富有的官垂頭喪氣地走,可能因為他終於遇到挫敗,有些東西竟然不能透過自己的本錢而得到。
好人與永生都失之交臂,多麼可惜啊!
五. 最後一位財主
19:1 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
19:2 有一個人名叫撒該,作稅吏長,是個財主。
19:3 他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只因人多,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
19:4 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因為耶穌必從那裏經過。
19:5 耶穌到了那裏,抬頭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住在你家裏。」
19:6 他就急忙下來,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
19:7 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裏去住宿。」
19:8 撒該站著對主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19:9 耶穌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19:10 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路加福音記述與耶穌相遇的最後一個財主,也是一個官,他是一位稅吏長。無論猶太人基於民族感情如何看不起這些為殖民地政府收稅的人,稱他們為「稅棍」,但也不能拒絕他們為官的權力,也不能否認他們高強的「搵錢」能力。最後的財主似乎對耶穌非常有興趣。路加描述「他的身量又矮,所以不得看見,就跑到前頭,爬上桑樹,要看耶穌」 (19:4-5) 。他如此大動作,竟然純粹是「要看看耶穌是怎樣的人」(19:3)。他與耶穌似乎惺惺相惜,耶穌主動提出往他的家去作客。在他們的相遇中,耶穌沒有要求撒該做甚麼,撒該竟然自動提出:「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19:8)撒該也沒有向耶穌要求甚麼,耶穌就主動宣告:「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19:9)
如果被第三位同樣為官的財主知道這件事,他一定大呼不公平。為甚麼撒該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就可以得到救恩,而卻要求我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耶穌怎可以對撒該和對我提出不同的要求?不公平!絕對是不公平!
如果第三位財主認為耶穌不公平,完全是因為他以「做生意」的思維來理解耶穌與人相遇的性質。他與耶穌的相遇,其實只是一場交易。財主自覺本錢豐厚,於是來向耶穌買永生,要求耶穌開個價。既然財主豪語自己實力雄厚,耶穌開天殺價,財主連落地還錢也不嘗試,挫敗地放棄交易。
最後一位財主爭取與耶穌相遇的機會,並不是來耶穌面前交換甚麼,也不是來多拿一枚勳章,錦上添花,他純粹想認識耶穌,渴望一瞻聖容。超乎他的所想所求,耶穌竟然停下來與他交個朋友。耶穌熱情相待,令他感動不已,受寵若驚。我是誰呢?我何得何能呢?耶穌竟然不嫌棄握我的手,還屈身光臨寒舍。或者是這份恩寵,觸動了最後一位財主的良知,令他醒覺到他所擁有的,其實不只是他個人努力的成果,而是很多人自願或不自願地付出過的,甚至被他犠牲過的。他所擁有的,有他自己的血和汗,其實也有別人的血和汗,更可能有別人被他犠牲時所流下的眼淚和傷痕。與耶穌的相遇,最後一位財主被耶穌的接納與恩慈溶化了第三位財主的執著和自困,開放自己,以致「今天救恩到了這家」(19:9)。
六. 總結
聽完路加福音記述的四位財主的故事,我們有甚麼感想呢?第一,讓我們提醒自己不要如第一位財主般「無知」,以物質來解決心靈的需要;第二,小心自己學第二位財主一樣「扮無知」,以致追悔莫及;第三,不要學第三位財主一樣以自己知道的市場運作來看待永生,以自己的本錢來要與耶穌交易;最後,不妨好像最後一位財主一樣,保持對耶穌的濃厚好奇,找他,不為甚麼,只為交個朋友。雖自知不配,但耶穌總不嫌棄,向他開放自己,就有精彩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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