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容忍不公義之法
1955年3月,一位名叫葛狄詩‧歌雲(Claudette Colvin)的15歲黑人少女拒絕遵守「吉姆‧克羅法」(Jim Crow laws),在巴士上讓坐給一位白人。同年12月1日,露莎‧柏詩(Rosa Parks)同樣地拒絕讓坐給白人,故因而被捕。於是依嘉‧力遜(Edgar Nixon)便策劃「抵制蒙哥馬利巴士」(Montgomery Bus Boycott),並由馬丁路德‧金來帶領這運動。這抵制運動共維持了385天。因著形勢的緊張,馬丁路德‧金的居所被炸彈所炸。馬丁路德‧金也在這個運動期間被捕。最終「聯邦地方法院」(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下令結束蒙哥馬利市所有公共巴士的隔離政策。
遊行和抵制為要打倒不公義
馬丁路德‧金在「為自由而遊行」(“Walk for Freedom”)的文章中指出,蒙哥馬利市的抗議活動重點,其實並不在於黑人與白人之爭,而是在於「公義」與「不公義」之爭:「真正的緊張並不是在蒙哥馬利的黑人市民和白人市民之爭,其實是公義與不公義之爭,是光明勢力與黑暗勢力之爭。若是會有一個的勝利(當然將會有一個的勝利),那麼這將不單只是黑人市民勝過白人市民,而是公義的得勝,和不公義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