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8日

弗6:18-20(蒙福的代求)/蕭偉光牧師

為甚麼我們要彼此代求?因為,我們都在一起打一場屬靈的爭戰。水庫只要有一點破口,必會崩潰、決堤。身體只要有一點破口,病毒必會侵入,使你生病、死亡。軍隊打仗時,只要有一個人失敗,就會影響全部。我們都是教會的一份子,都是基督的肢體。教會只要有一點破口,魔鬼就可以敗壞教會。所以,在屬靈爭戰中,基督徒必須彼此相愛,彼此扶持、彼此幫助、彼此代求。如何為眾聖徒祈求?為眾聖徒祈求,能蒙甚麼福氣?


一、為自己祈求,是蒙福的秘訣。

1、【弗6: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為眾聖徒祈求,包含為自己祈求。為甚麼要為自己祈求主?第一,因為禱告,乃是親近上帝(賽58:2)。【雅4 8】:「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當我們越多親近主,主必將他的榮光,返照在我們身上,使我們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3:18)。所以,藉著禱告親近主,乃是非常蒙福的。

2、【約壹3:2】:「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聖經又說:「那召你們本是信實的,他必成就這事。」(帖前5:24)上帝在我們身上的盼望和要求,是要我們變得像主耶穌的樣式,有憐憫(太18:33)、有愛心(約15:12)、有榮耀(約17:11)、肯饒恕(西3:13)、能合一(約17:22)。越多禱告親近主,主必越多賜給我們憐憫、愛心、榮耀、饒恕、和合一!

3、第二,因為我們是很軟弱的人。倚靠自己,我們不容易饒恕人,也很難合一!倚靠自己,我們的愛心有限、憐憫也非常有限。但是,禱告主,就完全不同。聖經說:主耶穌是我們的大祭司,他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來4:15)。親近主耶穌,主耶穌必憐憫我們,賜我們恩惠,使我們得著隨時的幫助(來4:16)。我們越多倚靠聖靈禱告,主必恩上加恩,力上加力的賜福給我們!

4、第三,因為,禱告,乃是支取上帝豐盛的恩典。聖經說:當我們信耶穌以後,上帝在基督裡,已經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弗1:3)。但是,為甚麼有很多人卻享受不到呢?【雅4:2】告訴我們答案:「…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這好比,父母把錢匯入兒女的銀行帳戶內,兒女已經得著了父母給的錢了;但是,作兒女的,必須自己從銀行提錢,才能真正享受到錢帶來的好處。禱告,就是向上帝支取豐盛的恩典。我們若不禱告,當然得不著!

5、如何為自己禱告?聖經說:要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6:33)!要抓住神的應許,大膽求(撒下7:27)!要憑著信心求(太21:22;雅1:6)!要照神的旨意求(約壹5:14)!最後,要清楚你要求甚麼?有些人禱告很長、很久,都是在說空話!因為,不知道他到底要求甚麼?

6、有一天,主耶穌快到耶利哥城時,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向人討飯。他聽見主耶穌來,就不斷的大聲求主可憐他。主耶穌問他說:「你要我為你做什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路18:35-43)他很清楚自己要求甚麼!他不求主耶穌給他錢!他求主耶穌醫治他的眼睛,使他能看見!能看見,是他最大的需要!

7、主耶穌愛我們,願意幫助我們!所以,我們要為自己的一切需要、軟弱和難處禱告,求主幫助我們(腓4:6)!當我們憑信心禱告時,上帝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

二、為別人祈求,必得上帝加倍的賜福。

1、【弗6:18】:「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在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為眾聖徒祈求,包含為別人祈求。為甚麼要為別人代求?第一,因為禱告,乃是獻祭(啟5:8)當天使將我們的禱告,獻在上帝寶座面前時,就能榮耀上帝,討上帝喜悅(啟8:3-4)。【彼前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信主耶穌的人,都是蒙上帝揀選,成為像君王一樣尊貴、榮耀的祭司。祭司的責任,就是要站在上帝面前,為人代求。為人代求,是最討上帝喜悅的表現!因為,為人代禱,並不是為自己的益處,而是為別人的益處代求(林前10:24)。

2、舊約的摩西,他如何為以色列百姓代求?他向上帝禱告說:「唉!這百姓犯了大罪,為自己做了金像。倘或你肯赦免他們的罪……;不然,求你從你所寫的冊上,塗抹我的名。」(出32:31-32)新約的使徒保羅,為了拯救以色列百姓,他常常為以色列人代求!他作見證說;「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羅9:1-3)可見:為人代禱,乃是愛心的表現!上帝喜悅我們彼此相愛!彼此相愛,更是上帝的命令!

3、第二,因為禱告,是與上帝同工。【賽62:6-7】:「耶路撒冷啊,我在你城上設立守望的,他們晝夜必不靜默。呼籲耶和華的,你們不要歇息,也不要使他歇息,直等他建立耶路撒冷,使耶路撒冷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信主耶穌的人,都是上帝設立作守望的人。上帝盼望藉著我們的代求,來建立「新耶路撒冷」,就是屬天的教會、天國。上帝給我們機會,藉著代求的事奉,與上帝同工。我們若不為人、為教會代求、上帝建造榮耀教會的計劃,必定會遲延。可見:為人代禱,也是信心事奉的表現!

4、第三,因為,為人禱告,必得著上帝加倍的賜福。【伯42:10】:「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

5、為甚麼聖經說:「要在此儆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因為,撒但的工作,就是要敗壞教會、毀滅教會。全世界眾教會、眾聖徒,都面臨魔鬼的攻擊!魔鬼在我們的心裡和身上,不斷試探、引誘、攻擊我們!所以,我們必須同心合意,為眾教會迫切禱告,眾教會才能靠主得勝!同心合意,彼此認罪,互相代求的禱告,是最有力量、大有功效的(雅5:16)!同心合意的祈求,天父必為我們成全(太18:19)。

6、我們要為眾教會禱告,直到眾教會在地上成為可讚美的!我們要求主,使眾聖徒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西1:9)!我們要求主,使眾聖徒都能完全遵行上帝的旨意,信心充足,能站立得穩(西4:12)。我們要一直懇求,直到主耶穌的名,在全地得著榮耀!我們要為眾教會不斷懇求,直到眾教會都得勝(王上8:45)!眾聖徒都得勝!直到主耶穌的再來。

三、為傳道人祈求,必一同得福。

1、【弗6:19-20】:「也為我祈求,使我得著口才,能以放膽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祕,我為這福音的奧祕作了帶鎖鍊的使者,並使我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論。」為眾聖徒祈求,包含為傳道人祈求。

2、使徒保羅是偉大的傳道人!他事奉主,大有能力!上帝藉著他,帶領了很多人悔改信耶穌,也建立了許多間教會。但是,他仍然不斷請眾教會、眾聖徒,為他們竭力禱告(帖前5:25;羅15:30)。為甚麼要常常為傳道人祈求?因為,祈禱,乃是最大、最好的幫助!為傳道人禱告,能使傳道人,得著聖靈的能力,帶領更多人蒙恩得救(林後1:11)。

3、如何為傳道人禱告?保羅告訴我們答案:第一,要求主賜給傳道人,有講道、教導、傳福音的恩賜和口才。傳道人,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事奉,就是祈禱、傳道(徒6:4)。聖經說:傳道人,必須善於教導(提前3:2;提後2:24)。若不會講道、教導,不會傳福音,如何作傳道人?

4、第二,要求主賜給傳道人有智慧,能明白福音的奧秘,並且傳正確、完整的福音真理。福音,最重要的,是傳主耶穌是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林前15:1-12;提後2:8;羅10:9;徒17:3;徒3:15)傳道人,若不明白福音的真理,就像瞎子領瞎子,必要掉落在坑裡(太15:14)。傳道人,若不明白福音的真理;所傳的,不是福音,必是禍音!

5、第三,要求主賜給傳道人有膽量,照著當盡的本分,放膽講道、傳福音(徒4:29)。事奉主,必定會遇到魔鬼一切的迫害!所以,靠主不灰心,不喪膽,是傳道人一定要學會的功課。使徒保羅作見證說:「我在你們那裡,又軟弱又懼怕,又甚戰兢。」(林前2:3)可見:每一位傳道人,在事奉上,必會遭遇困難、危險,被人反對、被人攻擊。當傳道人軟弱、懼怕、戰兢、灰心的時候,若有人不斷為他們禱告,必能使他們快快得勝。

6、第四,要求主賜給傳道人聖靈的能力。得著聖靈的能力,才能將主的道理快快傳開,使主得著榮耀(西4:3;帖後3:1)。使徒保羅作見證說:「我說的話、講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語,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林前2:4),倚靠聖靈,得著聖靈的大能,是保羅事奉得力的秘訣!

7、舊約時代,當約書亞率領以色列百姓,在山下與亞瑪力人爭戰時,勝敗卻是決定於摩西在山上的禱告。當摩西何時舉手向神祈求,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摩西手軟下垂停止禱告了,亞瑪力人就得勝(出17:8-11)!約書亞,好比傳道人。摩西,好比為傳道人代求的人。傳道人事奉有能力,是因為有許多人為他代求的結果。十九世紀,英國有名的司布真牧師(Charles Haddon Spurgeon 1834-1892)作見證說:他事奉有能力的秘訣,就是因為有很多人為他代求!

8、今天,撒但教的人,正不斷懇求撒但,使全世界的牧師及他們的家人,都犯罪墮落!這就是為甚麼我們聽見有牧師犯罪的原因。因為,為牧師及他們的家人代求者,太少了。如果,有更多人天天為傳道人禱告,必能使傳道人及他們的家人,勝過環境的艱難,不會落入罪惡的試探裏!

9、聖經說:「上陣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撒上30:24)。聖經又說:如果我們和主耶穌一同受苦,也必和主耶穌一同得榮耀(羅8:17)。傳道人,乃是奉主的差派,到各處傳福音,牧養上帝的教會,榮耀主耶穌。我們肯與傳道人同受苦楚,也必同得安慰(林後1:7)。我們肯為傳道人不住禱告,當主耶穌再來時,傳道人得多少獎賞,我們也必得多少獎賞!

請問:你願意天天警醒不倦,為自己祈求、為眾聖徒祈求、為傳道人祈求嗎?願意的人,就從今天開始,展開代求的行動吧!每天,只要付出幾分鐘的代求,你將發現:上帝的恩惠,如同恩雨,不斷降臨在你身上!



Posted by wk7 at 15:02 回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