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物欲横流;世人,利欲熏心。“一切向钱看”,“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什么关系都靠不住,除了金钱关系”等类的话常被人挂在嘴边。在这样的时代,作为基督徒,应该具备怎样的财富意识呢?
1、生命重于财富。
耶稣说过一句极其经典的话,“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由此可见,生命是最珍贵的!“鸟为食亡,人为财死”,实乃没有智慧的悲凉。若忽视耶稣的这番教训与警戒的人,那么在他的人生中将有一场注定赔本的交易:前半生,用命换钱;后半生,用钱换命;到头来,人财两空。古往今来,这样的悲剧愈演愈烈,重蹈覆辙者屡见不鲜。当记念主耶稣的话说,“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2、财富的功能有限。
树立财富有限性意识,摒弃“财富无用论”和“财富万能论”。
物质与灵性对立的二元神学思想导致贬低作为物质的财富,认为越穷越属灵,这种忽略文化使命的观念会使得社会停留在原始阶段,使得教会被现代社会推到越发“边缘”的境地。基督徒要亲手创业,创造财富,贡献社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力。
但财富万能、金钱至上的意识也是不当有的。人生价值也不是仅由财富来衡量的。人不能单为赚取财富而活着。我们不贬低财富的作用,但也不高抬财富的价值。
财富有价值,能发挥功能,但作用的有限性是事实。财富可买到豪宅,但不能买家庭。财富可买到绝好的象牙床,但不能买到绝好的睡眠。财富可买美食,但买不到健康。财富可买真品,但买不到真心。财富可买到娱乐,但买不到幸福。有人采访华尔街100个很有钱的老板,超过90人说自己不幸福。幸福、永生、真爱等都不是财富能换取的。
3、财富是上帝的恩赐。
传5:19 说,“神赐人资财丰富,……这乃是上帝的恩赐。”圣经又说,“上帝所赐的福使人富足,但并不加上忧虑。”财富不是万恶之根。贪财才是万恶之根。问题不在“财”字上而在“贪”字上。财富不是罪,否则圣经就不会有奉献财物归给上帝,积财在天的教导。
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爱钱也可不失君子风骨,关键在于生财之道光明正大。圣经说,“亲手作正经事业”(弗4:28)。不贪财、不投机、不冒险。不可盲目投资,不可拼命挣钱。弃绝急速发财(箴28:20,22)、一夜暴富的财富意识,“要谨慎,免去一切的贪心”(路12:51)。不偷窃、不欺诈,不求“不义之财”(箴16:8),宁舍弃财富,不可舍弃信用;宁舍弃性命,不可没有见证。不求不劳而得之财,比如受贿赂、拿回扣。圣经说,“不劳而得之财,必然消耗;勤劳积蓄的,必见加增”(箴13:11)。“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12),手勤饭饱、勤劳致福,幸福坦然。因此基督徒赚取财富需要合乎圣经明训,合法合情合理地赚取。
行文至此,顺带提一下基督徒参与直销的事情。“中国直销是指中国直销企业在我国境内招募中国公民为直销员,在供需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由直销员在固定零售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直销企业产品的经销方式。”正规的直销公司最终面对是消费者,以长期向顾客销售优质产品作为利润的主要来源。这在《直销管理条例》有明文规定。直销企业经过审批、获得了合法资格,方可以开展直销业务,是一种合法的经营活动,是一种可以减少流通环节的营销方式。但传销却是一种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的欺诈活动。由于直销的交易方式隐蔽、参与人员相对分散,一些不法分子便以直销为幌子,进行传销行为。致使有人在受限的时间空间里分不清直销与传销。因此须谨慎智慧地多方考察与仔细询问。如果有人拉你参与销售产品,你也可以拨打当地工商和公安部门的电话进行咨询,看看是否合法。还有就是不要在教堂内开展产品销售业务,不要将推销产品和传福音同步进行。要实事求是地推销,不要夸大其词,更不要以基督徒信仰作为产品质量信誉担保。
再提下基督徒购买股票的事情。近年来,中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上市企业有不少优质股,民众认购股票态势火爆行动积极,全国上下几近“全民炒股”之势。基督徒作事有些原则要持守:荣耀神、造就人、不受事情的辖制而不能自拔。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购买股票,不可有贪心,不应借钱买股。牛市熊市的莫测变幻不能影响干扰到你日常的灵修、侍奉、工作、学习、生活,若不能持守以上前提条件,最好不要参与炒股。基金虽不同于股票,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都有收益波动、有投资风险,只不过没股票风险大。基本没有风险的是国债,约定按期还本付息,利息免税,收益稳定。
5、不要羡富,更不要仇富。
使人富足或贫穷的主权在上帝手中。上帝将大量的财富放在有忠心有见识(有理财能力与智慧)的义人手里。纵然有罪人控财之时,但终必“罪人为义人积存资财”(箴13:22),圣经明记上帝曾完成几次财富大翻转:埃及的国库粮食财富为宰相约瑟积聚管理,以色列民在摩西带领下出埃及时将埃及大量财物带走,统一王国昌盛之时四方各国将财富进贡所罗门。财富终为义人管理,这是财富的所有者——上帝定规的计划。
在很多时候都会出现这样一个状况,领“五千”的人不多,领“二千”的较多,领“一千”的最多。不要羡富,上帝是按着我们各人的能力,因在“小事”上忠心的人,才有资格管理“大事”,上帝不会把过多的财富给我们,免得不能作出正确的使用。更不要仇富,“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所求于我们的就是忠心管理从上帝所领受的财富,充分发挥其价值就好。
此外在这里要提到的是,“有的还要加给他,没有的连他所有也要夺去”的“马太效应”,需要加上另一句经训才不致出现贫富悬殊、基尼系数变大的状况,“叫你有余,可以分给那缺少的人”。人的确需要信仰的动力促使他在有余之时,去践行“分给那缺少的人”,一部分人在“先富起来”时,去践行“帮助大部分人后富起来”,这样才达成“共富”,达成和谐。
6、我们是财富的受托者,上帝是财富的所有者。
最高的主权不在我们,最终的所有权也不在我们这里,不要说“财富是我的”,我们赤身而来,也要两手空空离世。因此,准确地说,上帝把财富托付给我们管理,或者说我们从他那里借来,将来向他交帐。我们是上帝财产的管家。上帝信任我们能忠心又智慧地理财。我们理财唯一指导原则就是:耶稣会怎么做?(what would Jesus do?)用这样的问题严肃地问自己,然后严格地依照问题的答案执行。
7、财富是好仆人,也是坏主子。
马丁路德说,“人可以拥有财物,但必须懂得善于管理,做财物的主人。”使用财富,但不可被财富使用。那又该如何使用呢?波金斯曾指出应将财富分配在以下七个方面上以发挥其最大功能:神的荣耀、灵魂的得救、维持我们良好的产业、我们家人亲属的好处、帮助穷人、支持教会、支持国家。财富要达成这七个目的,不能专顾自己,不可用财富满足自己的放纵享乐炫耀自负等私欲。要顾及“我家”(家人亲属的需要)、“神家”(教会肢体的需要)、“国家”(社会民众的需要)、“天家”(福音事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