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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頭一個記號 王良玉(2001/11/18)


約2:1/11
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作什麼。…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這段經文是大家所熟悉的迦拿婚宴變水為酒的神蹟,也是耶穌出來傳道所行的頭一個神蹟。神蹟這個字原意是指「記號」,也就是可以作為表徵或指示的特殊標誌(路2:12「那就是記號了」;太24:3「降臨有什麼預兆呢」;羅4:11「他受了割禮的記號」)。約翰偏愛用「記號」(共17次,其中11次指耶穌所行的神蹟)此字來指耶穌所行的工作,而不是用「奇事」或「大能的作為」,為的是表明耶穌所行的神蹟具有啟示的作用,此字常與耶穌自我啟示的慣用語「我是…」連用。藉著耶穌所作的自承,與祂所行的神蹟,將神啟示出來,使人可以認識祂,並以信心來回應。

 

一、記號行之有理--酒用盡了(v.1-3)

耶穌行神蹟都有祂特殊的意義,祂不會應人的要求表演一個神蹟。太16:1-4記載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耶穌拒絕,並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但在這個婚宴中,有一個實際而且急迫的需要產生了,這也就是為什麼馬利亞來告訴耶穌的原因,因為酒用盡了,而馬利亞知道唯有耶穌能解決這個難處。

酒摻水成為淡酒,是第一世紀社會的習慣,摻的比例不一,大致上是三比一(三份水一份酒),甚至有到廿比一的,所以這裡並沒有鼓勵喝酒的意思。婚宴中沒有酒,而且是酒用盡了,對主人而言的確是一件尷尬而且掃興的事。雖然從事件本身來看,它仍然只能算是一件小事,影響所及的人也不會太多,但若就它的應用而言,「酒用盡了」這四個字,卻道盡了人世之無常與無奈。

蘇東坡說:「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這仍然也只能說是但願,因為事實上,人的能力有限、智慧有限、生命有限,有限就是總有到盡頭的時候:父母面對叛逆的孩子,孩子面對酗酒好賭或是天天吵架的家長,夫妻面對越來越淡的婚姻關係,或是出軌的危機,或是即將失去工作的恐懼。

我們活在這個瞬息萬變的社會中,在面對每天生活中林林總總的需要,想要扮演好生命中各種不同的角色,就算你再能幹,以為可以靠自己掌控一切,在生命的某一時刻,也必然會發出「酒用盡了」的嘆息。特別是整個大環境的不可靠性,在經過了這麼多天災人禍後,這種感受會更加深。也就像傳道書所說的: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兩千年前迦拿小村中那場婚宴所發生的缺憾,仍持續不斷地發生在我們的人生景況中。但這個需要,主耶穌知道,他並沒有置身度外,因為當缺乏產生時,祂就在其中。

 

二、記號行之有時--主的時候(v.4)

耶穌對馬利亞說「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直譯作「婦人」,並非不敬而是一個尊稱。耶穌在約19:26也是用此字,並且多次以此稱呼婦女(4:21,8:10,20:15;太15:28;路13:12)。但以此稱呼自己的母親,在希伯來及希臘社會中,卻無此先例。這可能是耶穌強調當祂要進入公開的事工時,祂與肉身的母親馬利亞之間也有了一個新的關係。

「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是以色列族的一個慣用語。在聖經中有許多例子:士11:12;撒下16:10;王上17:18;王下3:13;代下10:16,35:21。新約:可1:24,5:7;太8:29,27:19;路4:34,8:28。經常是指出某種分歧的想法,字面意是:「對我與對你是什麼?」也就是說,耶穌所關切的,與馬利亞所關切的不同,馬利亞關切的是人的需要,而耶穌所關切的是神的榮耀與時候。

就倫理關係而言,兒子對母親稱「婦人」是不合常理,故和合本譯作「母親」,但如此一來與下一句相連,反而弄巧反拙(中文「相干」在語氣上帶敵意),由此可見翻譯聖經之不易。

那麼,「時候」又是指什麼呢?「時候」應指向耶穌的十架受死、與得榮,在約翰福音共出現了六次(5:28-29,7:30,8:20,12:23、27,13:11,17:1)。當希利尼人求見耶穌以前(12:22),耶穌的受死、復活、以及高昇得榮的時候還未到,但在此之後,耶穌說,祂得榮耀的時候,也就是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12:23,13:1,17:1)。

從這個角度衍伸,耶穌思及舊約先知對彌賽亞時代的預言(耶31:12;何14:7;摩9:13-14),以至接下去的發展就成為一個預表的行動(變水為酒)。所以我們不要以為,在耶穌十架之前的事工,是與十架無關的,或僅是為之作預備;其實在事工中的獨立事件,都是在期待著耶穌十架的榮耀彰顯。可能約翰在3:27-30也看到了其相關性,耶穌就是彌賽亞新郎。

約翰福音中多次提到時候,是在提醒我們,就好像耶穌委婉地提醒馬利亞一樣,在祂那裡有一個時刻表,不是我們能左右祂的。我們要信得過祂不誤事,但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

更重要的是,「時候」既然是指向耶穌的十架受苦與復活得榮,可見,祂對這事的發生是十分確信的。而我們對耶穌的再來,以及要站在祂的審判台前這件事,是否深信不疑呢?耶穌對時候的認定,直接間接決定了祂為準備迎接這一刻而說的話、做的事,甚至在剛出來傳道,在參加一個鄉村的婚宴,與眾人同享歡樂之時也不例外。

 

三、記號神蹟行之有方--人的順服(v.5-10)

雖然表面上耶穌彷彿是拒絕了馬利亞的要求,馬利亞也立刻被耶穌提醒祂那屬天的身分。但卅年在地上的親子關係,馬利亞是深深了解耶穌的能力和慈愛的心的,否則她不會在困難發生時,不去找管筵席的而去找耶穌。第5節是這個神蹟發生的相對因素(絕對因素是耶穌的旨意和能力),那就是人的順服。相對因素在神蹟中出現的很少,因此在這裡值得我們注意。馬利亞對用人說:「祂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

石缸中的水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是為洗手用(參可7:1-3),一個桶的容量相當於8-9加侖,一口石缸可以盛兩三桶水,六口石缸約有150-180加侖。至於水變成酒是在石缸中就變了,還是在舀出來送到席上才變的,聖經學者有不同的討論,如果是在石缸中就變了,那麼大量的酒就成為耶穌所帶來的救恩新時代豐富供應的象徵。基本上這不是討論的重點,重點是神蹟發生了。

順服使我們進入神蹟,使我們經歷神蹟,順服在耶穌的話語引導中,雖然有時也許不那麼合常情,但關鍵在於你信不信祂的話語有能力。就像耶穌站在拉撒路的墳墓前,回答馬大的話:「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麼!」(約11:40)試想:那些用人若不知道筵席上發生的事也就罷了,若是知道,那麼現在舀水入缸有什麼作用?

很多時候我們信了耶穌,仍不自覺地按信主前的思考模式、做事經驗,來過現在的基督徒生活。就像彼得蒙召前以捕魚維生,但經歷神蹟都是在靠自己的捕魚技術卻一無所獲時,因信靠主的話而滿載而歸。

當我們遇到困難時,第一個想到的是找誰呢?當別人告訴我們禱告能經歷神蹟時,我們的反應又是什麼呢?是像已經九十歲的撒拉聽到神告訴她,會生一個兒子時就偷笑呢?還是像馬利亞聽到她將聖靈感孕,至高者的兒子將由她而出時所說的:「我心尊主為大,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放下自己習以為常的想法做法,照主所吩咐的去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除非我們真正認定祂是主,敬畏祂是主。

信心必須經過操練,順服也是一樣;一點點的信心得著回應,發現祂真是聽禱告的神,這樣的經歷幫助我們信心的腳步可以邁得更大些。同樣的,一點點的順服所帶來的真平安、真喜樂、及真實的恩典,使我們知道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

在座有不少人參加教會的禱告會,但按比例來說,仍是只有主日人數的三分之一。除了我們自己每日的禱告生活外,參加教會的公禱聚會,使我們肢體間的關係更親密更凝聚。在這裡你看到人的需要,但你也知道他不孤單,因著彼此的代禱,我們就參與在彼此相愛的實際行動中。更重要的是,我們有共同經歷神蹟的機會,神工作的記號可以在每個人的生命中有份,這是何等真實的基督徒生活。

 

四、記號行之有意--神的榮耀(v.11)

一個行動既然要留下記號,當然會有它行動的目的,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頭一件」所指的,不單在時間次序上排第一,也顯示這是一件具有代表性的神蹟,目的就是要顯出祂的榮耀來。

「榮耀」的基本意義是「頌讚」、「尊敬」,11節的「榮耀」,更清楚是指能力權柄。在舊約中「榮耀」是指神的臨在和能力可見的彰顯。神自己是不可見的,但祂藉著看得見的榮耀作為,使人認識祂的臨在(出16:10;24:16;王上8:11)。神的榮耀也是一個末世論的觀念,在耶和華的日子裡,祂的榮耀將要顯露,要充滿全地(賽60:1-3,66:18,結39:21,43:1)。

新約聖經中,「榮耀」主要是末世論的觀念,是指在這世代的末了,神可見的彰顯要建立祂的國度(可8:38,10:37,13:36),信徒將有份於這榮耀(羅8:18;西3:4)。約翰福音中,「榮耀」也有末世的含義,不同於其他新約書卷的是,神的榮耀在耶穌的事工中彰顯,而耶穌的死亡-復活-升天,就是祂的得榮(7:39,12:16、23,13:31)。不論是迦拿的第一個神蹟,或是祂榮耀神最顯著的行動-十字架,都只有信心的眼睛才看得見。

因著耶穌的榮耀作為,祂的門徒就信祂了。既然已經是門徒,難道還不信他嗎?這個信是更有信心的信,是更進深的信,由此可見,信心是要不斷增長的。

在約翰福音中,信心在救恩裡至為重要,這可從約翰用了98次「相信」的動詞而從未用過名詞得知,他所持有的是一種動力的信心觀,就是「信入基督」。這樣的信心是指接受耶穌的彌賽亞事工而言。信心的內容是:耶穌是神的聖者(約6:69),祂是基督、是神的兒子(11:27),祂是神所差來的(11:42,17:8、21),是與父原為一(10:30),是那位自有永有的「我是」(8:24,13:19)。對耶穌本身有這樣的信心,就是永生之路,這也是約翰寫福音書的原委(約20:30-31)。

因此,如果我們把神蹟只定位在求耶穌來滿足我們肉身的需要,其實是一個很低的層次,甚至誤會了神蹟真正的屬靈涵義。神蹟是記號,為要顯出神的榮耀,使人可以信祂。但耶穌關不關心我們肉身的需要?當然關心!祂願不願意解決我們心靈的難處?當然願意!但祂透過供應我們肉身的需要,透過解決我們心靈的難處,作成記號在我們身上,為的是要我們看見祂的榮耀,牢記這個記號,能夠更深的信祂。但往往我們只在乎困難解決就好,過不多久,這個記號彷彿就消失了,這就辜負了神的恩典。

 

婚宴是彌賽亞時代的象徵(賽25:6-8;耶31:12;何14:7;摩9:13-14;太22:1-14;啟15:7-9),此神蹟亦可預表一個簇新時代的來臨。當你順服基督在生活的每一層面作主時,他就要在你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上留下記號。約翰刻意在福音書中寫下了耶穌所行的七個記號,在內涵上都各有他要帶出的心意:水變就是質的改變,治癒大臣之子是超越空間的限制,畢士大池卅八年的癱子行走是超越時間,五餅二魚是量的改變,耶穌履海超越自然律,開瞎子的眼是超越災難,叫拉撒路復活是超越死亡。

在這七個記號所發生的領域中,人類所不能超越的,耶穌證明祂都能。願我們因著這些記號,不論是記載在聖經上的,或發生在別人身上的,更重要的是那些銘刻在自己身上的,而懂得將榮耀歸給神,並且更深的信靠祂。

(講員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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