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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書13:4/8
愛是…不作害羞的事…。
約翰福音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一書3:16
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
今天我們要講的是「愛是不做害羞的事」,我們來複習一下,講到神是愛,我們都很清楚神是愛我們的,常常我們都容易記住約翰福音3:16,卻不太記得約翰一書3:16;因為講到愛,我們都想到神愛我們,但講到要為弟兄捨命時,那就不是我的事了。
所以今天講到的愛,我一再強調一件事,基督徒講的愛跟世界講的愛是不一樣的。約翰一書這裡把愛的定義下的非常清楚,耶穌愛我們就為我們捨命,耶穌最後為我們釘十字架沒錯,但是耶穌在地上愛我們的時候,祂作我們的僕人,這是祂徹底的捨己,以後祂要求門徒也要彼此作僕人。
所以基督徒講到的愛,是願意為弟兄捨己,那個捨己不僅是為他死,若真的為弟兄死,我們也要,但不是每個信耶穌的人都去為每個弟兄死,而是要我們去彼此相愛,怎麼彼此相愛呢?就是要作弟兄姊妹的僕人。這就是我們講到基督徒的愛和世界講的愛不一樣的地方,我們要去愛人是要作別人的僕人。假如只有我一個人,這個愛就無法表達,愛要有對象,愛要有延伸,愛需要有具體行動,才能讓人感受到愛是什麼。
既然我們講到了愛是要作別人的僕人,今天我們要來看,「愛是不作害羞的事」。這「不作害羞的事」很重要一點是對人的尊重。我們要作別人的僕人,要服事人,就是尊重別人。「愛是不做害羞的事」有三點我們來看:
不做暗昧的事
什麼叫做害羞的事?就是暗昧的事、不合真理的事、不能見光的事,含有羞恥的成分,意思就是「羞恥的事情」。在愛裡面就是不做羞恥的事情,愛裡面就是不去做不合真理的事情,愛裡面就是不去做不能見光的事情。所以當我們說,弟兄姊妹我們要彼此相愛,彼此作僕人的時候,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則就是不做害羞的事,不能夠做些見不得人的事情。我們不能說我愛你、你愛我,然後一起做見不得人的事情,或者任憑你去做不合神心意的事情,這不是愛,這叫溺愛。
有個教會的傳道人,開完同工會以後,他就去把那個作會議記錄的同工找來,說:「我們在一起同工這麼久,我們也有彼此服事,請你把今天的會議記錄改一改,改成另一種講法。」原來那個會議記錄只是對這個傳道人在事奉上面有一點約束,他覺得不舒服,他希望改了以後讓他可以更自由一點。這個同工跟他說:「我們雖然是好同工,在主裡一起同工,但是你要我做一件說謊的事情,我沒有辦法。」這傳道人從此就視這個同工為眼中釘。
今天我們說我們彼此相愛,我愛你你也愛我,我們彼此平常都互相相愛,現在因為我愛你,因為你愛我,因為我們在主裡都是弟兄姊妹,所以我們用愛來做一些見不得人的事情、不合真理的事情,可以嗎?不可以!我們說我愛一個人,明明知道他去犯罪,然後還說我們要愛他,讓他繼續犯罪,這個愛不是真的愛,不是這裡講的愛,這是溺愛。
所以講到「愛是不做害羞的事」,必須在一個真理裡面,耶穌愛世界上的人,世界上的人都是罪人,但注意一件事情,耶穌愛我們這些罪人,祂是先將祂的愛敞開在我們面前來愛,不是容許我們這些罪人繼續犯罪、繼續不信耶穌、繼續頂撞神,而是要我們這些罪人能悔改歸向神,得著神永遠的生命,進入到神的國度當中。我們曉得,這耶穌的愛還是不允許罪在其中的,祂愛罪人,但是祂不允許罪人繼續在犯罪裡面,祂要讓這些人能悔改,歸到神面前。
很多年前,有個晨曦會弟兄到我們教會來,剛開始大家相處還不錯,有一天醫院打電話來說,他生病了,我們就去看他,他說:「宋長老,我現在生病了,我要看病也沒有錢,出院了也沒東西吃,我住的房子也是租的,希望你們幫助我一點。」我們就幫助他,買了些食物給他,再給他些零用錢。
過了一段時間,祂因為打毒品被抓了,被關在監牢裡。出來後,他又來找我,說:「我現在已經不吸毒了,我要回南部找我的觀護人,我沒車錢、也沒飯錢,請你給我點錢,讓我能回到高雄去找我的觀護人。」我問他要多少?他說,一千塊錢。我說:「我給你一千塊錢,飯錢和車錢大概夠了,只是請你到高雄後打個電話給我,也請你的觀護人打電話給我,這樣我就知道你到了。」
結果第二天,他又來了,說:「宋長老我沒飯吃,請你給我錢。」我問:「我昨天給你的錢到哪去了?」他不講。我說:「你不講我就不給。」他說:「宋長老,我是壞,我做錯事,但你也不能不給我啊!」我說:「我為什麼要給你,你昨天騙我要回高雄,結果你沒有去,我知道你把錢拿去打兩針了。」他說:「是啊!我錯了,你現在再給我一千塊。」我不給。他說:「宋長老這是你不對,聖經上說要饒恕人七十個七次,我才兩次,你怎麼不饒恕我。」
我聽了以後,曉得這個情況,我還給他錢嗎?我若再給他,他還是會再去打兩針,這不是愛。我們彼此相愛很好,但愛要在真理裡面,我們明明曉得他會去犯罪,我還愛他,讓他去犯罪,這不是愛。
不做不合宜的事
很多時候在群體當中我們不能做些事情讓人受羞辱、羞愧,有些時候這些事情跟罪無關,但是你做的事情、說的話不合宜,也不可以。前不久,在電視上看到有個牧師去幫助一個家庭,那個牧師抱著這家庭的妻子走,我太太看到說:「這個動作很不合宜。」一個牧師再關心一個人、再關心一個家庭,也不能抱著人家的妻子,這實在很不合宜,很不應該。
前些時候,電視報導這個牧師犯了很大的錯,被起訴了。很多時候我們做些事情,不合宜的事情我們不能做,上個月我在學青團契聚會當中說:「假如第二天你們來主日崇拜,看到宋長老梳個貝克漢頭在那邊講道,你們覺得怎麼樣?」這跟罪雖然沒有關係,但是不合宜。
我到泰北去,禮拜天早上起來我準備要講道,正在打領帶,王季雄弟兄說:「你在我們這邊講道打領帶,弟兄姊妹會花二十分鐘看你那領帶,道都聽不進去了。」我一想,那不合宜,在那邊沒有人打領帶。所以弟兄姊妹,我們彼此相愛,是要尊重對方。有時候我們做些事,也沒犯罪,但在這個群體不合宜的時候,就要小心。
在永和禮拜堂,大家都可以看見,每一間教室的門上面都有透明玻璃,為什麼?在教會中我們希望弟兄關心弟兄、姊妹關心姊妹,若弟兄要關心姊妹、姊妹要關心弟兄,找間教室,起碼我們都可以看見教室裡在做什麼。所以合宜很重要,耶穌一生中所做的事情,中規中舉,如果你有一種不合宜有什麼關係的觀念,下一步可能就會犯罪。
在神學院中我太太是教務主任,她曾經在學校裡看到有弟兄幫助姊妹的功課,兩個人關在一間房間裡,就去勸他們,結果這個弟兄和姊妹發脾氣。難道我太太是LKK嗎?這是不合宜的事情。所以愛是不做害羞的事,就是不要做不合宜的事情。
不做不知禮的事
一個人真正明白基督的愛,要服事神、服事弟兄姊妹的時候,他就知道禮貌,他就知道禮儀是尊重別人。在教會當中我們發現「六年級」、「七年級」的弟兄姊妹真的很麻煩,這些年輕人,有些真正重生得救的,他們愛人、知禮,感謝神。今年我們到東引去辦籃球友誼賽,我看到這些社青的弟兄真的很不錯,知禮;我收船票的時候,船票票根那麼小一張,他們每個人都是用雙手拿給我,現在的年輕人,如此知禮的不多了。
但是現在在社會上,很多「六年級」、「七年級」的真的很不知禮,也會影響到教會裡面來。上個月我在學青團契聚會當中講,真的講的有點心裡不舒服;我說:「你們知不知道我是宋長老,我不是說我很偉大,我還是願意當你們的僕人。可是我站在門口跟你們打招呼,你們當我是透明人,好像沒看到似的。」今天講到「愛」,在愛裡面要知禮。
有些時候不知覺地我們會失禮,有一次我們要請老師吃飯,我要出門時,我太太叫住我,她說:「你就穿這樣跟老師吃飯?不行,要去換,請老師吃飯要懂禮。」我就去換。今天我們在愛裡我們知禮的話,就是尊重人。
所以講到「愛是不做害羞的事」,這是一個尊重。我們不允許罪在尊重中繼續發生,而在尊重當中我們必須做些合宜的事情,可能我需要勉強自己,但我們要去做合宜的事,甚至來說是一個知禮的事。尊重對方,可能我們自己會麻煩些,但是我們要有禮,要知禮。盼望大家把這三件事情記好,在主裡我們一起學習。
(11月3日•廖雪君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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