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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暗中的明燈 宋先惠(2003/6/15)


詩篇14篇
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他們都是邪惡,行了可憎惡的事,沒有一個人行善。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作孽的都沒有知識嗎?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一樣,並不求告耶和華。他們在那裡大大的害怕,因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你們叫困苦人的謀算變為羞辱,然而,耶和華是他的避難所。但願以色列的救恩從錫安而出,耶和華救回祂被擄的子民。那時,雅各要快樂,以色列要歡喜。

 

這篇詩篇一開始,描述神在世界上要找尋求祂的人、行善的人,但都找不到。我們不要以為,這是指世界上沒有信神的人,其實這篇詩篇中所指偏離正路、一同污穢的人,指的是以色列百姓當中,事奉神的祭司、利未人,也就是事奉神的人。

一個事奉神的人,怎麼會變得沒有知識、不認識神呢?他們怎麼會吞吃神的百姓,把神的百姓當作食物來吃呢?我們從第一節到第四節,可以發現這些人「目中無人、心中無神」,這些事奉神的人,應該是代替人來求告神的,但這些人卻沒有這麼做,甚至還要從百姓中獲得錢財,這真是屬靈的黑暗期。怎麼會落到這樣的光景?兩件事情,第一個就是,他不把神當一回事,表面是事奉神,但實際不把神當一回事。

 

不把神當神

我們在教會中事奉神千萬要小心,不要以為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我們身上。門徒跟了耶穌三年半,耶穌一直提醒他們,有一天他會被殺,三天會復活,但這些門徒跟了耶穌這麼久,耶穌被抓還是跑掉,甚至猶大不但不信,而且還把耶穌賣了,只有彼得跟著耶穌,另外一個遠遠跟著。耶穌跟他們講這麼多,他們跟著耶穌一起服事,也看了很多神蹟,可是等到耶穌被抓,還是不信。

今天我們事奉神的人就更要小心,我們是不是常常只希望神祝福、不要苦難呢?當年耶穌召門徒,但門徒跟著跟著覺得無聊了,遇到苦難了就跑掉,還要耶穌一而再召他們,直到耶穌復活了、站在他們面前,聖經形容,他們還是有疑念,也就是說,他們還是會懷疑神是不是真的存在。

面對事奉、碰到苦難,可能我們不會貪財,但「懷疑」這個屬靈黑暗是可怕的,這是不把神當神。門徒如此,包括婦女們也是如此。儘管耶穌早就跟他們說,我會被殺、然後會復活,但婦女們聽不進去,還是要拿膏去膏耶穌。如果我們的事奉到了這個樣子,就容易偏離正路,這就是不把神當神。

 

放縱慾

事奉神的人的另一個危險就是「慾」。事奉神的人,本來是完全從神得著供應的,怎麼還會想要貪財、從弟兄姊妹當中拿好處呢?這就是「慾」出了問題。「慾」本來是好的,是神給人的。如果一個人沒有吃東西的慾,就會出問題,可見慾本來是好的、是正常的,但當我們放縱「慾」的時候,就會出問題、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

大衛的一生是很好的,他打歌利亞的時候,別人靠刀槍,但他靠耶和華,以後每次爭戰,他都禱告,把神當一回事,但是有一天,他的「慾」發動、放縱的時候,竟然就殺人夫、奪人妻。怎麼會這麼狠呢?原來他放鬆自己,睡到很晚才起床,又放縱眼目的情慾。這個「慾」一出來,看了以後什麼都想要,要了以後就犯罪。甚至以色列的王中,沒有一個像大衛這麼狠的。大衛的一生很可惜,就是因為在慾上放縱自己,就出了問題。

這篇詩篇提到,這些祭司剛開始各樣獻祭的規矩都照著辦理,但他們仍然不滿足。按理說,他們從十二個支派中各拿十分之一,所拿的已經比百姓都多,但他們還不滿足,要權、要錢,就出了問題。當你發現一個人墮落到這種程度,也沒有什麼好驚訝,因為他的慾出來了。但是,面對這種屬靈黑暗、面對這種光景,我們該怎麼辦呢?

第四、五節中間出現了很大的轉折。「他們在那裡大大害怕」。他們是指行惡的人,因為「神在義人的族類中」。

 

神在義人的族類中

這些在作惡的人會不會害怕呢?不會的。因為一個人要放縱,就不會害怕。一個人不怕人就是不要臉,不怕神就是不要命。一個不要臉、不要命的人有多可怕!應該是別人怕他才對。但第五節卻說,他們在那裡大大害怕。這是什麼原因呢?原來雖然在這樣的黑暗裡,但「神在義人的族類中」,也就是說,有一群人,神稱他們為義人,神在他們當中,這些惡人本來不害怕,但是因為看到神在義人當中,就感到害怕。

神怎麼會顯明在義人當中?因為惡人不尋求神,義人尋求神。馬太福音18:18/20「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綑綁的,在天上也要綑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我又告訴你們,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我們怎麼知道神有同在,因為十九節最後兩個字「成全」。這些人奉主的名,同心合意向神求,就會產生很大的扭轉。當我們面對黑暗的屬靈光景,碰到像詩篇十四篇的光景,發現那些服事神的人,他們偏離正路,我們的第一反應,就要來到神面前,同心合意向神求。

假如明天早上,中國時報地方版頭條,是宋先惠昨晚在汽車旅館行淫,被太太抓到,你們的反應會是什麼?「昨天才聽他講道,原來他是這樣的人」、「真倒楣,被騙了,以後不要來這裡聚會了」,還是更嚴重「信耶穌是這個樣子,不要信耶穌了」。我們這樣的反應,可以解決事情嗎?這個作惡的人會害怕嗎?

我舉這樣的例子,你們不要以為不可能。有一個傳道人,他抓別人淫亂罪,而且還非要把別人釘死,結果教會發現,這個人自己早已經犯這樣的罪至少十二年,私生女已經十一歲,而且這個傳道人還跟至少六個女信徒在一起,通通都有證據。今天我們遇到這樣的事情,可以用「法」來治他,但是聖經說,要讓這些人害怕,也就是說,要讓他看見「神在義人的族類中」。我們同心合意來到神面前禱告,就會讓惡人害怕。當義人禱告的時候,惡人眼睛就開,他們就會看見他們的作為要受到神的審判,他們就開始害怕。

可能有人欺負你了,碰到讓人受不了的事情了,怎麼樣讓這些惡人害怕?一個人去面對很辛苦,神在義人的族類中、在公義的群眾中,把這些事情帶到跟你一樣尋求神的人中間,你會發現,有弟兄姊妹和你一起禱告,跟你一起面對,作惡的人就會害怕。教會有很大的權柄。

以前我在門訓受訓時,聽老師說個比喻:有個人走在路上,經過禮拜堂,發現裡面都沒有人,禮拜堂頂上只有一個小鬼抱著十字架睡覺,再往前走,看見一個房子,外面有很多鬼想要進去,但怎麼都進不去,原來裡面有兩個老人在禱告。這個人就想,應該是那兩個老人罪惡滿盈,所以要一直禱告。不過其實不是如此。原來是因為禮拜堂沒有人禱告,所以鬼王只要派個小鬼去就好,而後面的房子因為有兩個老人同心禱告,所以很多鬼都進不去。

義人在一起,有一件事情不能少,就是禱告。我們現在聚會,有很多地方要預備,但是我們會不會什麼都做了,就是忘記禱告呢?不要忘記,真正不可少的,是我們在主面前同心合意的求。當公義的群眾向神求,仇敵就害怕、撒但就害怕。神給教會很大的權炳,就是我們同心合意禱告。

二十年前,台北地方教會找一個宣教專家來談宣教策略,講的都是教會要有什麼什麼條件,但現在宣教注重的第一條件都是,教會必須先成為禱告的教會,才能成為宣教的教會。

這段聖經,能夠從前面的在屬靈黑暗光景中轉為六、七節那樣有盼望、有喜樂,重要的轉折就在第五節後半段,「神在義人的族類中」。單兵作戰一定危險辛苦,任何戰爭中不可能靠單兵扭轉,我們屬靈的爭戰也是如此。我們在公義的群眾中,有很多事奉、很多事情計劃要做,但是真正讓仇敵害怕,能讓神清楚顯明在我們當中,弟兄姊妹、屬神的人,必須同心合意向父神祈求。

我們禮拜堂改建以前,有個弟兄說,永和禮拜堂有點像破落的大戶人家,不過改建完成後,四周的鄰居就對我們刮目相看。在地基灌漿的時候,附近有個鄰居跑來看,以為我們在蓋捷運,看到我們蓋得這麼堅固,問我們要賣多少錢,甚至要買我們房子,還問我們怎麼會有錢改建?我們沒有錢,但神在建堂的事情上,讓弟兄姊妹同心合意禱告,事情就成全。以前我們聚會時候,有人把車子停在對面,鄰居就跑來罵人,但現在禮拜堂蓋好,就對我們客氣得不得了。以前摩托車內胎破了,去隔壁摩托車行補胎,師傅不願意修,改建完成之後,機車有問題過去修理,竟然不要收錢…。當我們跟神求,神就成全在我們當中。我們不是要在人前炫耀,但人會看見神在我們當中。

 

因為神行在我們當中,弟兄姊妹同心合意禱告,就能讓這個教會不致成為有皺紋、玷污的教會。我們希望建立一個聖潔的教會,大家都不要偏行正路、一同污穢,我們就要一起同心合意來禱告,讓這個教會成為榮耀神的教會。

(6月15日第一堂•羅皓恩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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