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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告神的人 宋先惠(2003/9/28)


詩篇17篇
耶和華啊,求你聽聞公義,側耳聽我的呼籲;求你留心聽我這不出於詭詐嘴唇的祈禱。願我的判語從你面前發出;願你的眼睛觀看公正。你已經試驗我的心,你在夜間鑒察我,你熬煉我,卻找不著什麼,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

 

這篇詩篇的作者是一個向神禱告的人,他面臨困境,有對神的信心,更重要的是他認識自己,他也在信仰上堅持,讓我們從作者的身上來學習,做個到神面前禱告的人。

 

求告神的預備

1.省察自己的動機與說話

從第一、三節看,這個人是個不詭詐的人,他心中想什麼就說什麼,而且可以被神來熬練,就是在夜間,神也可以來鑒察我,就是人看不到的時候神也可以來鑒察,雖然好像誰都看不見,但是我的心、我的口,一樣可以來面對神。第二節說「願我的判語從你面前發出;願你的眼睛觀看公正。」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神你來判定我是不是對的,為什麼?因為我不怕神來判定,我的口沒有詭詐,我的心你都可以鑒察,我在暗中所做的事情,你可以查的清清楚楚,我也立定心志,連我口中說話也沒有過失。

一個屬神的人,有時候我們沒有注意這樣的事情,我們心裡面很正直、很公正,是個不詭詐的人,裡面也沒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情,但是當我們要用口來說話時,都立定一個心志,話語中的每一個字,沒有一點過失,這很不容易。

可能我們看到有些事情覺得不對了,要去說的時候,常常會用聖經的話說:「我不怕得罪人,我就怕得罪神,所以我有什麼就說什麼。」這本來是很好,但是這種心態,其實常常是誤用了這節聖經,保羅在用這節聖經時,因為當時有人在得救的真理上面出了問題,保羅必須去糾正他。我們看到弟兄姊妹或是有些人有一些過失,你看到的還不一定對,當你在指責別人時,你不見得沒有看到自己眼中的樑木。所以當我們說自己很公正、很誠實,其實我們的口中還是常常有失誤。就算我們說對了,是不是能讓人接受,這也非常的重要,說一件明明是對的事情,因為用詞或口氣不好,以致於人家不能接受。

我們常常參加禱告會,也時常來向神禱告,但是在我的心裡有一種感受,就是「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就是根本不清楚自己在講些什麼,不曉得我這個屬神的人,到底預備好是個怎樣的人,是不是心裡面是很正直?是否連口中都立定心志沒有失誤呢?所以當我們預備來向神禱告時,我們要常常省察,除了省察內心的動機是沒有詭詐,更重要的,要像這個人一樣清楚,立定心志,口中也沒有過失。是不是我們口中所說的話得罪了人或是傷了人,卻還說:「沒關係啦,我不怕得罪人,我只怕得罪神!」其實這句話不是這麼隨隨便便用的,有時明明是可以不得罪神、也不得罪人的,但是我們卻拿出這句話來要顯出自己很公正,這是我們對自己還沒有認識清楚。我們應該像這位作者,在跟神禱告之前,在自己生活中有個預備,就是隨時注意到除了動機,口中也不說讓人受傷的話,立定心志沒有過失。

 

2.行事為人根據神的話

第四節「論到人的行為,我藉著你嘴唇的言語,自己謹守,不行強暴人的道路。」這個人的行事為人,不是根據世界上的話,也不是根據自己的道德標準,而是藉著神的言語,而且他非常謹守「不行強暴人的道路」,強暴人就是強盜,這些人是不信、不理會神的。但是當我來到神面前向神禱告時,先省察且預備好自己,行事為人是不是根據神的話,而且非常小心的,把它在生活中顯明出來。第五節「我的腳踏定了你的路徑,我的兩腳未曾滑跌。」就是神告訴我怎麼做,我沒有任何的閃失,這就是一個禱告的人之預備。

我們在上「禱告操練」時,提到好幾處的聖經,神說:「凡祈求就得著,尋找就必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可是為什麼我的禱告神不聽?這是一個原則性,在我們一般禱告時,沒有問題,神會照這個原則給我們,但是我們不要以為這就是絕對性,你祈求就一定得著,生病了就一定被醫治。有好幾處聖經提到,當我們不遵行神的話時,你的禱告神就不聽。

所以有人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常常禱告,終久不得答應,為什麼呢?因為你根本不在乎神的話,神告訴我們該怎麼走,你卻不謹守遵行。特別在提到以色列民時,神說:「以色列民阿,你們這些人額尖心硬啊!」以色列民額很尖、心很硬,跟你們講什麼都不聽,律法也告訴你們了,很清楚告訴你們該怎麼去做,但以色列民就是不理,你們有難處來向我呼求時,對不起,我也不理你們了。

我們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為什麼?因為我們不去明白神的道,聽是聽了,卻不謹守遵行。甚至還拿自己的道德標準跟神說,我這個人已經滿不錯了吧,人家都說我是一個好同事,好丈夫,好主管…等等,還要我怎麼樣呢?我們常常拿這些向神來自誇、自義,甚至自以為是,神要我做的一概不管,聖經一概不讀,就算讀到神的話也不理它。但是這個作者不一樣,他的行事為人是根據神的話,不但根據神的話,而且謹守遵行它,甚至沒有跌倒、沒有閃失。

往往我們把神看成是很溺愛我們的父親,我想做什麼、說什麼都沒關係,愛怎樣就怎樣,只要我來向神禱告,祂就一定要聽。不,神絕對不會溺愛我們,神不會放縱祂的兒女。所以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禱告時,最起碼要有兩個預備:一個就是我口中沒有過失,另外就是我腳步也沒有跌倒。

 

求告神的把握

1.相信神必垂聽禱告

第六節「神阿,我曾求告你,因為你必應允我。」就是我講的話神都聽見,神不但聽見,而且非常明白我的內心及痛苦。所以當我們來到神的面前向祂禱告時,是不是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不管我講出來或是沒有講出來的話,神都一定聽見,我們要相信、要有把握,我們禱告神一定垂聽。有的時候可能神沒有回應,但是要相信神一定聽見。在出埃及記2:23說「…以色列人因為作苦工,就嘆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神。」以色列人的哀聲,神聽見了,而且知道得非常清楚。

 

2.相信神的判定

第二節「願我的判語從你面前發出;願你的眼睛觀看公正。」第七節「求你顯出你奇妙的慈愛來。你是那用右手拯救投靠你的,脫離起來攻擊他們的人。」他相信神有祂的判定,不只判定自己沒有錯,也相信神的判斷不會錯,他不自己來判定,讓神來判定。有的時候對跟錯是很難判定的,人是沒有辦法的只有交給神來判定是最清楚的。

 

3.相信神是慈愛

第三節「你已經試驗我的心,你在夜間鑒察我,你熬煉我,卻找不著什麼,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他有一個把握,神是愛他的,神不會溺愛我們,但神會用祂的愛來拯救我們,不會讓我們受到任何的傷害。

這三個把握中最重要的一個,就是「我們的禱告神一定垂聽。」

 

求告神有盼望

聖經形容這個詩人遇到極大的難處,就是仇敵要來攻擊他,他的仇敵是一個很狂妄、很驕傲的人,就是目中無神的人,想盡辦法要把他給毀滅。當碰到這麼大的難處時該怎麼辦?假如這是大衛所面臨到的難處,掃羅要追殺他,大衛不明白為什麼掃羅要殺他,他並沒有做錯什麼事情,是因為掃羅先不把神放在眼裡的關係,所以才追殺大衛。一個人被冤枉不反擊是很不容易的,人只要一點點的冤枉就會受不了。我們的生活中也可能遇到一些無妄之災,明明我們沒有錯,還被責怪。有些時候我們碰到的就像大衛一樣的冤枉,我們是否能像這個詩人一樣,先來到神的面前省察,之後就很有把握的,相信神一定垂聽我的禱告。

這個詩人碰到了一個大難處,他沒有任何行動,就是向神來禱告,他有一個盼望,就是讓神來處理,自己不行動。如果是我們遇到這樣的難處,遭到別人追殺,甚至到一個地步連命都沒有了,我們很容易就起來反擊了,用很多〝人〞的辦法要來解決對抗。這篇詩篇的作者,假如是大衛的話,他被掃羅追殺到一個地步,反而是有機會、有能力可以將掃羅殺掉,他不是沒有能力,但是他沒有這樣做,他求神來做,讓神來行動,所有的事情都帶到神的面前。各位弟兄姊妹,不要把尋求神當作是一件唱高調的事,我們是屬神的人,遇到難處我們不找神要找誰?難道還要用我們自己的辦法去解決嗎?只要我們願意把難處帶到神的面前,再大的難處神都要開路。

14∼15節「耶和華啊,求你用手救我脫離世人,脫離那只在今生有福分的世人。你把你的財寶充滿他們的肚腹;他們因有兒女就心滿意足,將其餘的財物留給他們的嬰孩。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我們有個更大的盼望,不只在於難處被解決,而是不在乎世上的一切,只在乎得見神的面。地上的一切都算不得什麼,什麼都可以沒有,就是不能沒有神,我跟神之間沒有任何的攔阻,只要我跟神之間沒有任何的隔閡,我就心滿意足了。

 

深願我們每一個人都做個願意來向神禱告的人,並且像這篇詩篇的作者一樣,預備自己毫無過失,且對神有把握,也對神有盼望,讓神來解決我們的難處,並且有個更大的盼望,就是與神之間沒有任何的隔閡,能天天與神相交。

(9月28日第一堂•王揚昱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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