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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是力量 宋先惠(2004/11/7)


詩篇18篇
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耶和華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祂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臺。我要求告當讚美的耶和華,這樣我必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

第一節開宗明義表達出這篇詩的主題:「耶和華是我們的力量」。從整章經文看,可發現全篇一直強調,神是力量。

 

神是保護的力量

18: 2大衛說「耶和華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祂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臺。」大衛用一連串的字形容神,巖石、山寨、磐石、避難所、盾牌、角、高台,就是形容神是我的保障和庇護,也只有這位神,可以給我保護的力量。

人碰到難處,有時無力反擊,只想找個藏身處,能保護我們不受傷害。作戰時軍人要挖散兵坑,警察捉拿匪徒時要穿防彈衣,愛國者飛彈可以擊落來襲的飛彈,這些都是保護性的。當空襲警報響起,大家就往防空洞裡躲;小孩遇到陌生人,會躲到大人後面;當國家面臨戰爭威脅,大家就想要移民。根據報導,布希當選後,美國要移民加拿大的人數暴增,不過其他國家卻有很多人想要移民到美國,這是很奇怪的事。當我們有困難、傷害時,神有保護的力量。

7- 16「那時因祂發怒,從祂鼻孔冒煙上騰,從祂口中發火焚燒,連炭也著了。祂又使天下垂,親自降臨,有黑雲在祂腳下…。」這裡大衛形容他所尋求的神,令人想起聖經中創世記的光景,因為這些都是神所創造的。大衛尋求的是創造他的神,他知道只有創造他的神,才真正有能力保護他。大衛是神所命定的君王,手下有一堆勇士、部隊,他卻認為能保護他的不是這些人,而是創造他的神。這是很重要的觀念,因為大衛認識自己在地上雖是君王,但也只不過是個被造者,所以要尋求安全與保護,找創造者是最穩當的。被造者找被造者所能得到的保護是有限的,被造者了解自己只是被造者,而尋求創造者保護,才會有絕對的安全。

我們日常生活中會遇到許多事,總希望自己及家人,能有一股強大的力量保護,不受傷害,若尋求任何被造者的保護都很有限。我兒子生病時,找到三軍總醫院精神科主任,他告訴我:你兒子的病,我只能做到百分之二十,讓他平靜,不要亂想,其它百分之八十,我無法幫忙。大衛手中有兵器,可以與敵人面對面作戰,但他很清楚,他所有的保護是從這位創造者而來。

王季雄弟兄到永泰村傳福音,昆沙要求永泰村頭目幫忙販毒,頭目因販毒被抓去關才剛從緬甸被放出來,看到村民們不靠販毒,可以安居樂業,知道是王季雄夫婦把耶穌帶來,也帶來生活的改善,因此就不願意幫忙販毒。有一次村中全部壯丁出外打仗,只剩老弱婦孺,昆沙派出殺手,要一舉消滅永泰村。王季雄弟兄得到消息,再過幾個小時殺手就會到,於是召集弟兄姊妹到禮拜堂禱告。泰國雨季與乾季一向分明,此時正是乾季,沒想到禱告不久,突然下起傾盆大雨,永泰村位於河谷,原本乾枯的河水瞬間暴漲,殺手無法渡河,因此保住永泰村。當時永泰村求助無門,只有尋求神的幫助,神做工,在旱季下起傾盆大雨。王季雄弟兄夫婦也很清楚,永和堂常為他們禱告。

我們是否相信:神能超越物質、有限、看得見、感覺到的界限,神的保護是我們無法想像的。盼望今天不僅是聽到、看到大衛尋求創造主的保護,自己也尋求創造者的保護。

 

遵行神話語的力量

18:20-32「耶和華按著我的公義報答我,按著我手中的清潔賞賜我。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神。祂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祂的律例,我也未曾丟棄。我在祂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遠離我的罪孽。所以耶和華按我的公義,按我在祂眼前手中的清潔償還我。…惟有那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行為完全的,祂是神。」

遵行神話語的力量是從神而來。神以力量束腰,是根據神的道,就是神的話,使行為完全,完全的標準在於是否遵行神的道。大衛在此突然提及自己是遵行神的話的人。他遇到難處,會先求神的保護,使自己不受傷害。但是要先問自己,為何會遇到困難?他反省自己,他並沒有不遵行神的話。也就是他不是因為自己的罪,而遭遇困難,是因為仇敵要傷害他。

這點非常重要,當我們遇到難處時,第一步要「自我省察」,我是否得罪神?是否不遵行神的話?是否神要管教我?反省後,若不是得罪神,就知道不是神要管教我,是仇敵要傷害我。希望大家聽道,是為自己聽,不是為別人聽,不要把聽的道用在別人身上。約伯的朋友就是弄不清楚,認為人有難處,必定是犯罪。我再聲明,不一定。

大衛反省後,很清楚自己是遵行神話語的人。從列王記到新約,都有記載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列王時期,猶大國所有王的好壞標準,是根據是否與大衛一樣遵行神的話,若是,就是好王;否則,就是壞王。可見大衛在神的眼中,是何等吸引人。詩篇18篇是在撒母耳記下22章中,大衛晚年寫的。當時大衛發生殺人夫奪人妻的事件,犯嚴重的淫亂罪,如何能稱為完全人?大衛犯錯,但是他認罪。律法不是為定人罪,只要我們願意認罪,神一定赦免。當先知拿單說大衛有罪,大衛禁食禱告,立刻認罪。聖經中說大衛是合神心意的人,不是說他一生沒有犯錯,而是他犯了罪,願意認罪悔改。

我們也要問自己,是不是一個遵行神話語的人,一方面神告訴我的,做了沒有,一方面,做錯了有沒有認錯悔改。若有,在神面前好好禱告,就知道所遭受的困難、攻擊,不是出於神的管教,而是仇敵的傷害。若在神面前禱告,知道自己聽了多少神的話,就是不遵行,應該明白所遭受的是神的管教,神的管教是要讓人想起,沒有遵行神的話。遵行神話語的力量,是神的賜與,所以真正遵行神話語的人,是謙卑的人。

 

勝過仇敵的力量

18:39「因為你曾以力量束我的腰,使我能爭戰;你也使那起來攻擊我的,都服在我以下。」大衛反省後,發現是仇敵的攻擊,神又把他的腰束起來,給他力量,勝過仇敵的攻擊。18:33-38「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在高處安穩。祂教導我的手能以爭戰,甚至我的膀臂能開銅弓。你把你的救恩給我作盾牌,你的右手扶持我,你的溫和使我為大。你使我腳下的地步寬闊…。」大衛發現,出去打仗的力量,是從神而來,不是從手下的勇士、兵丁或武器。勝過仇敵的力量是從神來,不是大衛自己的力量。大衛是一個被神命定,真正大能的勇士、爭戰的君王,他不認為是因兵多將廣或戰術成功而戰勝仇敵,是因神給他力量。這是國與國,肉體世界的軍事爭戰。

18:40大衛說「你又使我的仇敵在我面前轉背逃跑,叫我能以剪除那恨我的人。」 47 - 48「這位神,就是那為我伸冤,使眾民服在我以下的。你救我脫離仇敵,又把我舉起,高過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你救我脫離強暴的人。」有時仇敵未必是國與國間的軍事爭戰,大衛在此形容,攻擊他的轉背逃跑,冤枉他的人,他不自己申冤,交由神伸冤。最令人難過的,就是被冤枉,被暗中中傷。大衛不只在戰場中遇到敵人,在國家內有冤枉他的人,瞧不起他的人,中傷他的人,神讓這些人轉背逃跑。神的力量,讓他的冤屈得伸。

大衛打歌利亞,因為以色列沒有人敢和歌利亞打,靠著萬軍之耶和華,打死了歌利亞,大將軍押尼珥把他帶到掃羅王面前,掃羅王大喜,立大衛作大將軍。以後掃羅無論派他到那裡,作任何事情,聖經中記載,他都精明能幹,不但掃羅、大臣喜歡他,百姓也喜歡他。有這麼好的將才在手下,掃羅應該很高興才對,沒想到一聽到婦女們唱:「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掃羅心裡不舒服,就想辦法要把大衛滅掉。

有一次掃羅裝糊塗,要拿槍刺大衛,大衛逃走躲避了。又想到把女兒嫁給大衛,好控制他,大衛不敢接受。於是掃羅說不要什麼聘禮,只要大衛殺一百個非利士人,拿他們陽皮,好在主的仇敵身上報仇,其實掃羅的意思要使大衛喪在非利士人的手裡。掃羅想盡辦法,藉由自己或其他人動手,要殺死大衛,逼得大衛逃往外地,掃羅仍繼續追殺大衛。大衛有兩次機會可以殺死掃羅,但他沒有,他說,這是神的受膏者,我豈可在他身上動手。大衛沒有自己申冤,到最後實在忍受不住,他問掃羅的兒子約拿單,我到底哪裡得罪你父親?約拿單回答說,沒有,是因我父親忌妒你。忌妒會產生仇恨,仇恨會殺人。大衛確實被冤枉,但他沒有為自己申冤,他讓神做工。

我們是否真的相信,神有戰勝仇敵的力量。亞述大軍開到耶路撒冷城下,向猶大國叫陣,希西家王緊閉城門,不敢應戰,求助先知以賽亞,因此禱告向神呼求,第二天早上,發現一夜之間,希西家王未動一兵一卒,亞述十八萬五千大軍全部滅亡。神有爭戰的力量,軍事上有力量,人心上更有力量。我們在神面前一方面求神保護,另一方面省察自己,看是出於神的管教,或出於仇敵攻擊。若是仇敵攻擊,一點都不需害怕,神有攻擊仇敵、爭戰得勝的力量,讓神親自來作。

 

我們是否相信這位神可以幫助我們解決許許多多困難,各種逼迫、冤枉、誤會、詭詐、傷害,尤其是從人而來的,可能是同事,可能是家人。先省察自己,沒有得罪神,感謝主,今天是我們靠著神,勝過仇敵的日子。

(11月7日•宋幼蘭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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