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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福音14:3-9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
這幾年在坊間流行一句話,「認真的女人最美麗」。當人盡心、盡力的時候,就很美,當我們裡面有一個盡所能的認真態度時,我們將會是一個美的人,手上所做的事也將成為一件美事。
可 14:1 說,過兩天是逾越節。耶穌是在逾越節被殺害,死在十字架上,那麼我們就曉得,「過兩天」是一個時間點,因著這個時間點的成熟,祭司長和文士就想法子要用詭計來捉拿耶穌,要殺耶穌,對這個時間點的反應,他們是盡所能的要殺耶穌,只是,當節的日子不可,因為恐怕百姓生亂,壞了大局,但是基本上殺耶穌的心,是勢在必行了。因這個時間點的到來,猶大盡所能的要賣耶穌,他跟隨耶穌三年多,什麼也沒得到,照這情形的發展來看,繼續跟著耶穌可能沒好處,於是他利用這個時間點的到來,趁耶穌還活的時候,可以有一點點看得見的好處,他就尋思如何把耶穌交給祭司長,猶大以耶穌為得利的門路。
在這一段經文的前後,都是對耶穌懷著惡心,前面的是盡所能的要殺耶穌,後面的是盡所能的要出賣耶穌,中間的這一段,這個女人為耶穌所做的,在這裡就顯得彌足珍貴,她是盡所能的來愛耶穌,來服事耶穌。這個女人叫馬利亞(約 12:3 ),她將一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打破,然後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因著這樣的舉動,周圍的人反應出不喜悅的態度,說:「何用這樣枉費這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三十多兩銀子,也就是當時工人大約一年的工錢,所以他們就生氣。當我們的眼睛落在以價格來衡量價值時;當一些事情通不過我們心中所認為的標準時,我們就會生氣並且認為是一種浪費。
我弟兄在益苑配搭服事,有天同學提議找時間去聚餐,餐費加一成服務費一個人 880 元,當時弟兄沒有舉手要參加,晚上回家他跟我交通這件事,他不想花 880 元吃一頓飯,如果我們定睛在錢上面,就花不下去,但是若因此可以傳福音,花這個錢就甘心樂意了。我們的眼光若停留在錢或人上面,那作法就不同了。
馬利亞被講浪費,想必心裡不好受,但更慘的是,還被暗示沒愛心,不會做善事,怎麼說呢?當他們說這錢可以賙濟窮人之時,也就在教她這香膏應該怎麼做才是對的。馬利亞情何以堪,好好的一瓶香膏,自己不用,為主打破澆在頭上,那願的心,那已作的心,遭人質疑,實在不好受,在這難堪的情景下,耶穌說話了。
「盡所能」是服事的精神
美的事無關於對不對,乃在於用不用心,馬利亞所作的,按理來說是誇張、粗魯,但主說這是一件美事,因她盡她所能的為主而作。
1.「盡所能」乃竭力去作:馬利亞所能的就是三十兩銀子的香膏,她盡她所能的為耶穌而作,竭力去作。每個人所能的都不一樣,三十兩銀子的香膏是馬利亞所能的,她盡她所能的為耶穌而作,因此這就是一件美事,同樣的,或者你所能的是五十兩,但你卻只用四十兩的力量來作,雖然你作的比馬利亞還多,但這不是盡所能。所以,我們就發現金額、數字、重量,都不是衡量的標準,乃是在於是否竭力,這就是盡所能。我們要照著神所賜予的,照著從神領受的來服事主,不要彼此作比較,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不是照他所沒有的,而是照他所有的(林後 8:12),耶穌看中的是願作的價值,而不是屬地的價格。
2.「盡所能」乃完成心力:「盡所能」就是把所能的充分的表現出來;完成心力。盡所能不只是按著所能的來作,更是完成所能作的,也就是講到目標點的意思。就像保齡球,你可以拿9磅的球,你也拿9磅的球,這是盡你手臂可以承受的力量來拿球,但不只是如此,你還要把球打出去,把球瓶打倒,完成了整個動作,這也是盡所能。「盡所能」是服事的精神,只因目標點的不同,盡所能的結果就不一樣。有些人的目標點是窮人,就盡所能來作善事;有的人的目標點是耶穌,就盡所能來服事祂,這不是說我們不要作善事,幫助窮人,而是要說有些人的心以耶穌為主,有些人的心以人為主,以耶穌為主就是討主耶穌的喜歡,以人為主,就是要得人的喜歡。當馬利亞清楚她所作的是為耶穌而作之時,周圍的人對她的批評、論斷、生氣、責備,就不足掛齒。
愛是盡所能的作在所愛的人身上,愛很難拿捏的剛好,愛的表現有時會過了頭,但愛是一件美事。馬利亞愛耶穌,盡所能的服事,就是以現階段可以作的來作,並且是完成所能夠作的,也就是竭力並且完成。
「盡所能」要把握機會
馬利亞在耶穌受難的前夕,及時以香膏來膏抹耶穌,她〝趁〞耶穌坐席時,把膏澆在祂的頭上來服事主,向主表達愛意,耶穌若不在,縱使有五十兩、六十兩的香膏,也沒有用,全然沒有意義。不曉得弟兄姐妹有沒有發生過作白工的事,在世界裡,這是常有的,但是在主裡不是這樣,你為主所做,不會是白白的浪費,沒有益處。我的弟兄,在很多年前,曾賣過珍珠奶茶,那時他剛信主,感受到教會對他的照顧,就想如何可以來服事主,可以為主作一些什麼?有一次愛筵聚會,就向小組長表達,想做珍珠奶茶請弟兄姐妹喝,他適時的服事,出錢、出力,高興得不得了,他只想盡一點心意來表達對神的感恩而已,這竟然成為他全時間服事的開始,神賜給他的祝福,遠超過他所求所想。在耶穌基督裡所做的一切,都不會是枉然,不會是浪費。
可 16:1「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這時耶穌死了,埋在墳墓裡,愛耶穌的人買(預備)了香膏要去膏抹耶穌的身體。馬利亞把為自己所準備,將來出嫁時要用的香膏,倒在耶穌的身上,她萬萬沒有想到,幾天之後,耶穌死了,她果然是預先作在耶穌的身上。馬利亞是適時而作,她趁著耶穌在筵席中的時候,把握機會來服事,但她卻經歷到「預先」的恩典,沒有白費與遺憾,而是確確實實的成就在耶穌的身上,這是很美好的經驗。
「盡所能」要把握機會。對於不常有的時間,我們就要把握,這不是說,常有的不重要,而是要讓我們看見時候性的重要,以弗所書 5:16 說「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所以我們不要被時間吞吃掉我們的生命,若是如此,那就枉費主所賜給我們的生命了。
「盡所能」會得著主的恩典
馬利亞並沒有想從耶穌的身上得什麼好處,當她盡所能的時候,竟然得著主的恩典。
1.主的稱許:馬利亞的作法,旁邊的人指責她的不是,但在耶穌的眼中,這是一件美事,「美事」在原來的意思是指合宜、最好不過、得神喜悅的意思。有什麼比「得神的喜悅」更能滿足我們的心呢?當所羅門得神的喜悅,就作以色列民的王(王上 10:9 );當所羅門的禱告得神喜悅時,神就賜他智慧、豐富、貲財(王上 3:10 );當大衛得神喜悅時,神就救拔他,領他到寬闊之處(詩18:19);當神的子民得神喜悅時,神就賜力量成為他們的榮耀(詩 89:17)。當馬利亞盡所能時,她得到神的喜悅,這是馬利亞起初沒有想到的,耶穌說,這是一件美事,馬利亞得著神的喜悅。
在馬太福音25章,主耶穌稱許了那手中有二千兩又賺了二千兩的僕人,說他「好」,說他是「又忠心又良善」的僕人。盡所能是我們服事的精神,當我們盡所能的時候,耶穌稱許我們「好」、「忠心又良善」、「一件美事」、「最好不過」…,地上千萬的掌聲,也抵不過耶穌對我們所說的一句「好」啊!
2.主的記念:最後,耶穌說,無論在什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馬利亞所做的事,以為記念。馬利亞所得的超過她所做的,她得著主的喜悅,成為一件美事,被記在聖經中,被世世代代傳福音的人記念。耶穌交代我們,要記念馬利亞的奉獻,這恐怕是她想都沒想過的。當我們盡其所能時,耶穌恩待我們,我們會得著祂奇妙的恩典。
「盡所能」是服事的精神,就是竭力去作,以現階段可以作的來作,並且是完成我們所能夠作的,竭力並且完成。「盡所能」要把握機會,適時而作。「盡所能」會得著主的恩典。
(5月22日•講員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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