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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書2:5-11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於父神!
我們都有出遠門的經驗,在出發前我們會依據這一趟的目的、停留的時間、當地的氣候等因素,來決定應該預備的一切,但物質的行李好預備,心境就很難說了。若是盼望已久的旅遊,出發時的心情應該是快樂而充滿期待的;但若是要達成一個艱難的使命,那麼心情可能就複雜的多了。綜觀世上所有的旅程,它的難度都無法與基督的旅程相比,今天是聖誕節,也是今年最後的一個主日,讓我們透過腓2.5-11這段經文,走進耶穌基督的旅程中,體會祂道成肉身前、成為肉身後、以及祂復活升天的這一路的旅程與心境。好作為我們慶祝聖誕節、與前瞻一個新的年度的把握與確據。
從大體看來,2.5-11除了v.5是承上啟下的關鍵句外,可就其內容分為兩個部份,它們分別描寫了基督「旅程」中兩個相反方向的階段。2.6-8描寫基督如何謙卑捨己,直至死在十字架上,這是由上而下的;2.9-11描寫神如何將耶穌基督升為至高,這是由下而上的。因此,基督的「旅程」其實可分為三個階段:祂的道成肉身(2.6-7)、祂的十架受難(2.8)、以及祂的高昇得榮(2.9-11)。在思想每個階段旅程的同時,我們要來體會祂的心。
第一個階段:祂的道成肉身-捨己與虛己的心
這裡的「強奪」可以解釋為「一種攫取或強奪的行為」,也就是說,基督並不認為祂自己與神同等,是一種攫取或強奪行為的結果,因為那根本是祂的權利與地位。「強奪」也可以解釋成「用來為自己的利益」,正因祂有神的形像,祂並未視與神同等,是可用來求祂自己的利益。從他本有卻不緊抓或利用這個「有」來看,可以看出基督放下了祂的所有,也就是捨己的心,原來捨己這件事不是到祂上十架才顯明出來,而是在祂尚未成為肉身前就已經顯明了。耶穌曾對質疑祂身份的猶太人宣告說:「我與父原為一」(約10.30),在約翰福音中,祂也七次用耶和華神的名(我是)來描述自己:我是生命的糧、我是世界的光、我是門、我是好牧人、我是復活我是生命、我是道路真理生命、我是葡萄樹。祂對門徒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7,9)因此,祂與神同等,不是搶奪來的殊榮或地位,祂也無需利用這樣的地位,來為自己爭取任何利益。
世上所有的「捨」都無法與基督的「捨」相提並論,祂若緊抓與神同等的地位與榮耀,世人就永遠活在無望的黑暗中。因著愛的緣故祂把自己擁有的放下了,來到一個拒絕祂(從客店裡沒有地方,必須躺臥在馬槽中開始),甚至最後要置祂於死的地方。從信主以後,我們就在走一條天路旅程,基督為我們留下的榜樣就是捨己,不管要放下的是金錢、名利、地位、權力,或僅僅是一個意見、作法、或是身段、面子。
第七節說反倒「虛己」(新譯本:倒空自己),指的是基督道成肉身的事實。這句話強烈顯示「倒空自己」是基督甘願的行動。經文並未指明基督倒空了些什麼,因此「倒空自己」可視為一種隱喻的說法,指基督無保留地捨己利人,自己由富足成為貧窮,為要使人可以成為富足(林後8.9)。至於基督「如何」倒空自己,則由緊隨於後的兩句加以解釋,基督倒空自己是在於祂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這與在福音書中所見的耶穌,祂所自取的僕人身分與功能相符。
耶穌在他短短三十三年半的在世旅程中,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顯出僕人的榜樣。他行了許多的神蹟(醫病、趕鬼、行異能、使瞎子看見、瘸腿行走、死人復活),但沒有一件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行的,在最後的晚餐席中,耶穌並親自為門徒洗腳,向他們做了最好的示範。
今天我們要過一個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要享有一個美好的教會生活,就要效法耶穌的捨己,也就是放下自己,以及耶穌的虛己,活出僕人的生命。僕人真理是教會多年來常講的主題,是必要知道並實踐的真理。聖誕的特別聚會,所有節目的籌備在一兩個月前就逐步進行中,大家同心合意排練,為的就是在聚會中有最好的呈現,使受邀者感受到基督的愛。同工們若是以僕人的心態去參與配搭,一定能享受在事奉中的喜樂與果效。
第二個階段:祂的十架受難-降卑與順服的心
6-7節是從基督身份的角度看祂,看祂的捨己與虛己,而本節則是從基督周圍的人的角度來看祂,看祂的降卑與順服。自己卑微(新譯本:自甘卑微)在這裡的功用如在「倒空自己」一樣,表示基督的行動完全是自願的。我們思想基督的一生從馬槽到墳墓,真是名符其實地以卑微為記。那麼,基督如何降卑自己呢?就是藉著「存心順服以至於死」的行動。
因著對神及其旨意的順服,基督不但順服至死,而且所受的是十字架上的死亡。在猶太人眼中,死於十字架上代表受神的咒祖(申21.23);在羅馬人的心中,釘十字架是最殘酷、最可怕的行刑方式,是只施於奴隸和最卑劣的犯人身上的。因此在享有羅馬公民權的腓立比人耳中,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宣告會帶給他們特別深刻的印象和感受。
十字架是羞辱和貶抑的標誌,因此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構成了祂「謙卑自己」(即是祂的「旅程」第二階段)的最低點;此死亡同時完成了祂對神旨意最完全的順服(思想祂在十架所說的第六句話『成了』)。
當耶穌誕生四十天,約瑟、馬利亞按照律法的要求抱著祂進入聖殿獻祭。路加福音 2.34-35記載西面在聖殿看見耶穌時,對馬利亞說的一段話:「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中許多人跌倒,許多人興起,又要作毀謗的話柄,叫許多人心裡的意念顯露出來,妳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最後一句話就是指著耶穌上十架說的。對一個母親而言,親眼見到自己的孩子赴刑場羞辱被釘十架而死,是何等痛苦的事。而耶穌基督所受的十架之苦,就是為世人、也就是你我的罪所承受的。
因此,聖誕節的真諦是在於救恩的實質意義,我們所接受的是一項大禮-主自己及祂的救恩。在有一首名為「借」的短詩(『中信月刊』1983.12,作者「問耕」)中這麼寫著:
基督沒有自己的床鋪,降世時,客店借他一把乾草;基督沒有自己的墳墓,離世時,財主借他一個石洞。基督沒有自己的存款,行神蹟用的餅魚,是小孩獻的;基督沒有動產,當講壇用的漁船,是小村民借的。基督沒有車子,進耶路撒冷時借了驢駒一頭;基督沒有房子,告別的晚宴擺在別人的樓房。一無所有是基督:沒有高帽與金冠,只有荊棘在頭上;沒有戒子和手套,只有釘子在手上。一無所留是基督:身外全是借來,身內全數盡傾;借-是祂的記號,給-卻是祂的人生。
是的,當我們明白聖誕節的真諦後,我們不單被耶穌基督的代死之愛所拯救,也不斷被這愛所激勵,願意獻上自己為主而活。基督徒努力經營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但卻有不同於世人的人生觀、金錢觀、生死觀與末世觀,因為耶穌基督要我們走一條與祂同死同活的十架窄路,過一個向祂一樣「給」的人生。
第三個階段:祂的高升得榮-榮歸父神的心
這是整段經文的轉捩點。在語句的結構上 9-11 是一個長句。神把基督升高,是祂對基督一切行動的回應。包括基督的復活,以及祂升天坐在神的右邊。用「升為至高」這個字,可能是要與基督降卑到最低點的事實前後呼應。「超過萬名之上的名」指的就是「主」,耶穌所擁有的名字也就是「主」的名號。在此只用「耶穌」,未與「主」或「基督」相連,重點在祂曾在世為人的事實上。
「天上、地上和地底下的一切」,作者用這三個詞來強調,耶穌是全宇宙的敬拜對象的事實。基督已被升為至高,成為宇宙之主,但世人並不瞭解,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要將這大喜的信息,福音的好消息傳到地極的原因。v.11的最後一句話是「使榮耀歸與父神」。耶穌得著的是超乎萬名之上的名,但一切受造之物在認識這一點後,仍是要將榮耀歸與神。這是非常重要的認知,使我們在得著任何的讚美肯定或成功得勝時,不會竊奪神的榮耀。
現在我們再回頭看第五節,就明白它承上啟下的關鍵地位:基督徒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是可能的事,前提是我們都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
總括2.6-11,基督的心是捨己、虛己的心,祂放下原有的尊榮,甘心來到世上作奴僕;基督的心是降卑、順服的心,祂死在十架上擔當世人的罪,成就神永恆的救贖計畫;祂的旅程是一條「降卑-升高」的道路,祂得著主的尊名,要將榮耀歸給神。我們若效法基督,在人生旅程中,學習放下自己作僕人,走一條與主同死同活的降卑順服之路,也會和祂一樣被神升高。
下個主日就是一個新年度的開始,盼望每位永和禮拜堂的弟兄姊妹都從聖經中領受神給教會的使命:就是我們要共同建立一個與真神和好、與信徒和睦、作貴重器皿、傳和平福音的健康教會。以後每一週的主日信息內容,將化為小組的分享材料(登在週報上),使我們能將神的話牢記在心,成為生活的動力與準則。但願我們都能以基督的心為心,走一條降卑-升高的蒙福之路。
(12月25日•講員手稿)
思想問題
一、分享你記憶中最難忘的一個旅程與心情變化。
二、基督降卑→高升之路,帶出了祂旅程中的那些心境?試就其中任一心境分享你的感受。
三、這段經文夾在2.1-4(對內:以愛相繫)和2.12-18(對外:明光照耀)中間,用意為何?對你有何提醒?
四、耶穌不但是信徒個人生命的主,也是全宇宙的主,你要如何與人分享這真理?
五、甚麼是將榮耀歸給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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