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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利門書
…我雖然靠基督能放膽吩咐你合宜的事,然而像我這有年紀的保羅,現在又是為基督耶穌被囚的,寧可憑愛心求你。就是為我在捆鎖中所生的兒子阿尼西母〔此名就是有益處的意思〕求你…。
新約中的腓利門書只有一章計25節,主題就是「愛、接納、饒恕」。按照傳統的看法,這是主後六十、六十一年間,保羅被囚於羅馬時所寫,為他帶領信主的逃奴阿尼西母,向其主人腓利門求情。腓利門是歌羅西城一個富有的基督徒(西4:9,阿尼西母是此地人),因著保羅的工作信了耶穌(v.19),信主以後把家庭開放給信徒聚會。阿尼西母盜取主人財富潛逃至羅馬,遇到保羅,保羅帶領他信主。保羅盼望腓利門在愛裡接納饒恕那曾經得罪他,但現在已經生命更新的阿尼西母,這就是基督徒愛心生活的實踐。
一、 超越的愛
保羅稱腓利門為「所親愛的同工」(v.1),他的家中有教會(v.2),
他既有愛心又有信心,為基督所做的各樣善事,使保羅與眾聖徒的心都得著喜樂與安慰(vv.5-7)。所以保羅認為可以「放膽」(指沒有顧慮可以安心地說話)吩咐他行合宜之事(腓利門身為基督徒,當如何對待逃奴阿尼西母)。也就是說,正因腓利門是一位有愛心的信徒,保羅本可用帶領他信主的使徒權柄,及為主被囚的受苦身分,吩咐他接納已成為主內親愛的弟兄阿尼西母,但此刻卻寧可放下身段,憑著愛心求他(v.8-9)。
保羅這樣做需要冒一些風險,萬一腓利門不接受的話,他可能會失去一位同工和朋友。畢竟,要不要接納逃奴,權利完全在他的主人。
如果我們瞭解羅馬帝國當時的奴隸制度,以及所賦予主人的權柄是何等殘酷,便能明白保羅向腓利門所提的是一件「非常之請」了。奴隸沒有任何權利,只不過是主人名下的產業,隨主人高興使用。可以當作贈禮或借用、交換、償債。若有過失則懲之以烙刑、鞭打、甚至凌虐至死。保羅按著主的心意對腓利門的要求固屬不易,反過來想,對阿尼西母又何嘗容易呢?這名可能因竊取主人財物而逃亡的奴隸,在接受了耶穌基督救恩之後,被要求誠實面對自己的過錯,他極可能要付上生命的代價。
這樁「主僕事件」令人感動之處,就在於保羅以基督「超越的愛」,將二人的心串在一起。按當時的法律,腓利門有絕對的權柄將阿尼西母置之死地,阿尼西母虧負主人固然有罪,但既然逃亡成功,誰又願意回去受死?保羅放下身段以愛相求,表明他深信基督的愛與能力,勝過腓利門在世上作主人的威權(他要放下身段、面子,對奴僕的生殺大權),也勝過阿尼西母作奴僕的懼怕(他要相信主人有基督的愛,而愛裡沒有懼怕)。
超越的愛是基督耶穌的標記,腓2:6-8告訴我們:祂為我們放下自己,不緊抓與神同等的地位,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祂的捨己之愛是超越的,而所有的信祂的人也是超越的,因為所有人世之間的差別,不論是性別、國籍、身份、地位、財富等等,都因信耶穌而超越了。我們只有一個身份,就是神的兒女;我們只有一個頭銜,就是基督徒。所以屬世的主僕關係,若都具有基督徒的身份,那麼,就屬靈的關係來看,是共有一位主人在天上。因此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僕人,而作僕人的也要聽從肉身的主人,像是為主作的一樣。
其實按照聖經的啟示,所有的人都在不同類型的奴隸身份中。保羅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羅6:16)。不認識耶穌的人被罪綑綁就是罪的奴僕(羅6:17),人對死亡懼怕,就在死亡的陰影下作奴僕(來2:15),因著貪戀權勢、地位、名利,情慾,就被這些奴役不得自由。就算行律法無可指責的保羅也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羅8:18,24)人無法靠自己的努力從罪的束縛中得著自由,也無法藉自己的決定來改換主人,只有神的兒子使我們得自由,我們就真自由了(約8:36)。
二、完全的接納
接納是愛的行動。保羅盼望腓利門接納阿尼西母,如同接納他一樣(v.17)。他也表明自己願意負法律的責任,賠償腓利門的損失(v.18-19)。
他不願任何因阿尼西母在金錢上的虧負,而影響了主僕之間的復和。作為一個屬靈的父親(v.10),他宣稱已做好代償的預備(v.19)。他甚至暗示:希望腓利門能使阿尼西母得著自由,好打發阿尼西母回來成為他傳福音的同工(v.21)。因為那原先名為「益處」(阿尼西母之名的意思),卻令主人有所虧損的僕人,現在真正成為一位對腓利門及保羅有益處的人了(v.11)。
保羅甚至再提出另一個理由:事實上,阿尼西母的暫時離開,可能是出於神的意思,為的是使腓利門永遠得著他(v.15)。被動語態的「離開」(希伯來文稱之為神聖的被動,特別出現於啟示文學)顯出神隱藏的目的。不過保羅為了謹慎起見,在句前用「或者」。
接納不是放縱,不是認同罪行,卻是愛這個罪人。保羅盼望腓利門接納的是一個悔改了的逃奴,從他苦口婆心的以愛相求,可知是很不容易的事。但從耶穌基督接納我們來看,真正的接納不是等你改變成我要求的樣式,或等你再對我好一點...。如果我們以為自己需要變好一點,才配得著救恩,那麼我們至今仍只能在救恩的門外徘徊。
俗話說:有人的地方就有問題。有些基督徒信主後看電視做禮拜,有些人只來主日聚會,散會就走,也不參加小組,不與人接觸。的確,教會、小組裡每個人都有特色,上帝造人就是如此,與自己個性想法不同的人在一起,才能學習「彼此」的功課。教會生活的美,小組生活的美,就在於我們能彼此欣賞,彼此勸誡,彼此相愛。若在教會中不能學習彼此接納,彼此相愛,就更難在社會中活出接納與愛人的生命了。
不接納的相反不需惡言相向,劍拔弩張,其實疏離,冷漠以對就已經夠來表達我不接納你的意思了。今天社會上人與人的交往,常是在一個充滿防衛、冷漠的情況下碰撞;要彼此敞開胸懷、真誠地接納,似乎不是那麼容易。對一個基督徒而言,因著領受了耶穌基督無條件的愛與接納,就要努力學習與人和睦相處。「彼此接納」不但不需要天天送禮物,真正的接納更包含著勸勉:「膏油與香料,使人心喜悅;朋友誠實的勸教,也是如此甘美」(箴言27:9)。
三、徹底的饒恕
饒恕是什麼?C. S. Lewis
說:「饒恕是超越人類所謂的公正,它赦免那些完全無法寬恕的罪行」。饒恕能使人重獲痊癒、健康、自由、平安,再度展翅!這是耶穌基督福音的本質。因此,每次我們思想饒恕這個課題時,首先都要將耶穌基督如何饒恕我們放在心上。也就是說,我們的饒恕是建立在被耶穌基督饒恕的基礎上,我們進行的是「被饒恕者的饒恕」。
饒恕的主題在新舊約是一致的。我們首先要經歷被神來饒恕,才能學習去饒恕。舊約中神不斷呼喚悖逆的兒女歸回,並應許要饒恕他們,例如「…你將我一切的罪,扔在你的背後。」(賽38:17)「…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彌7:19)這是何等深刻的描述,神要將我們的罪孽「扔在背後」、「踏在腳下」、「投於深海」。
新約關於「饒恕」的經文也有許多,耶穌在回答彼得饒恕七十個七次後所做的比喻,最能闡釋饒恕的本質,那就是千萬銀子與十兩的比較。與耶穌做成在我們這些罪人身上的救恩相比,所有在世上的恩恩怨怨如同十兩般不足為道。但今天我們是何等軟弱,緊抓那欠我們十兩的人,而輕看那為我們付上無價生命的主耶穌基督。
「饒恕」這個字的原文是「釋放」(參路6:37)。耶穌吩咐被祂從罪中釋放的兒女,要學習饒恕的功課,也就是釋放那些被自己關了「心牢」的人。當我們牢牢記住這些「囚犯」時,我們就如獄卒般的不自由;唯有將他們「釋放」,也就是饒恕對方,自己才能得自由。所以饒恕是一個對自己好也對另一方好的途徑。
一個健全的人際關係,往往是在我們願意付出「愛、接納、饒恕」時,才能得著。耶穌基督為我們作了最好的榜樣,保羅、腓利門、阿尼西母、以及歷世歷代的聖徒,或者就是我們身邊的人,也都活出了這樣的見證。當人們正在怨嘆這世界的不義、貪婪、敗壞種種惡行時,但願有更多人與「愛、接納、饒恕」的源頭,也就是耶穌基督相連結,是這黑暗世界重現光明,人心得享真正的自由與盼望。
(4月23日‧講員手稿)
思想問題
一、請分享你從綑綁或束縛中得自由的經歷。
二、對你而言,無法接納的困難是什麼?
三、請分享你曾經被人得罪或得罪人的經歷。
四、信主之前與信主之後,你的處理方式有何不同。
五、有什麼具體的方法,使我們突破饒恕的掙扎與困難。
六、保羅對腓利門的勸勉,帶給你什麼啟示與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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