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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3:34-35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麼愛你們,你們也要怎麼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約翰壹書3: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上述兩經文均是由約翰所記載,兩書所寫的時間差距有二十餘年之久。何以約翰在二十餘年後在寫約翰壹書又再度重申“彼此相愛”的命令而耳提面命呢?由此可推斷,當時必然有許多信徒對此一命令已拋入九霄而全然忘卻了。
最近有一部轟動一時有關聖經的小說“達文西密碼”,該書於2003年出版後,至今已翻譯成三十餘國語言並已銷售了三千餘萬本,真可說是風糜暢銷而洛陽紙貴。其書重點之一是藉著針對達文西所繪“最後晚餐”一畫的解碼而對於聖經中之某些記載提出了質疑與另類看法。這對基督教會形成了頗大的攻擊與困擾。事實上,歷世歷代類似挑戰聖經之真實無誤性的作品從未間斷,然最終這些作品皆一一束之高閣而無人問津,惟有聖經仍是永世屹立而代代傳揚。諸位!在我們的信仰中,究竟所信的為何竟能經得起歷代非信徒不斷的質疑挑戰?其答案即是今天我們所要思想的;耶穌在最後晚餐中宣佈的新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
愛的榜樣
“彼此相愛”新命令的宣佈有其背景,約翰福音13:1-4記載「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間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喫晚飯的時候,…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隨後把水倒在盆裹,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由此可知,耶穌在宣佈愛的命令前,首先身體力行為門徒們創立了一個愛的楷模榜樣;那就是為門徒洗腳。
“為門徒洗腳”其意何在呢?那意謂著真實的愛必須以行動來成就。絕大多數的人均喜歡將“愛”終日掛在嘴上,但卻口惠而實不至。然而耶穌對“愛”是言而能行,行而必果。約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1: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這些的作為皆需用行動為之;而非口說可成。
中東地區為沙漠型氣候,天氣乾燥而風沙甚大。當時一般人腳上所穿的都是極簡陋的涼鞋,所以雙腳必然污穢。因此,當時一般人家在舉辦宴席時,門口皆備有儲水缸,客人來時就由家僕為其洗滌雙腳而後登堂入室。此已成為當地的風俗禮節。但是,耶穌所參與的最後晚餐中並無僕人伺候淨足,那麼在此情況下應由何人來做此一卑微的工作呢?出人意料,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卻率先起而為之。那時,彼得首先驚惶地反應說「…主啊,你洗我的腳麼…你永不可洗我的腳…。」(約13:6-8)為何彼得有如此反應呢?他何以要拒絕耶穌為其洗腳呢?其因即在於他確知耶穌的真實身份—祂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倘若彼得接受了至尊神子的如此服事,豈不大大地彰顯了剛才自己“無所作為”的缺失與虧欠嗎?另外,是否也要效法耶穌所為而以後要常替他人洗腳呢?因此,只有不接受耶穌的服事方可使其剛才所犯的缺失稍微合理化,並進而能讓內心的虧欠感減輕一點。
弟兄姊妹!我們不也是如此嗎?許多時候也不願別人來替我們洗腳;不願意接受別人所給予的愛。在教會互動中,認為最好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不要有太多的關懷、愛心,因為既接受了別人的愛心就有付出回報的債,這些都會造成莫大無形的壓力。所以,許多信徒彼此交往表面看似謙恭和善,實則保持一定距離。這就意謂著“我不接受別人的愛心服事,我也就沒有向別人作出同樣付出的義務”。然而,對於此種態度耶穌回應「…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約13:8)這就清楚地表明出,在教會中,若你不接受肢體間愛的服事時,你就不是屬神群體的一份子。這是非重要的觀念與認知。
耶穌為門徒洗腳是要樹立榜樣,祂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們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約13:14-15)但是,這個榜樣在現今的世代裏應賦予新的涵義,那就是:以謙卑的身段做在別人需要之上。
愛的命令
耶穌在作出了愛的身教榜樣後,就發佈了前述經文所提的“彼此相愛”的命令。在基督教的信仰中,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則命令。整個四福音書中,耶穌僅頒佈了兩則命令,一對外馬太28:19「…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另一對內,就是此處所談論的。命令兩字的精義為何呢?為何“令”前要加一“命”字呢?其意即指該“令”的執行與執行者的生命是息息相關的,換言之,只要遵令而行,該執行者便能得著生命,反之,其命便岌岌可危。主耶穌的命令與信徒的屬靈生命間之關係亦復如是。所以,約13:35耶穌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反之,若不如此,別人就無從認知我們是基督的門徒了。可見,“彼此相愛”與基督徒的身份是密不可分的。
寇世遠監督曾從五個角度來詮譯引申命令一詞:1)命令是不論理由的,沒有“為什麼”的問題。2)命令是不帶條件的,只有義務而不享權利的。例如,愛人就是無條件愛,不思別人的感恩回報。3)命令是不耽延的,務必要十萬火急,立刻執行而說到做到。4)命令是不能違背的。5)命令是不可修改的,不能為要附合自己的利益而修改。諸位!我們是否以此五點的態度去面對主耶穌所給予的命令呢?還是僅抱著聽之藐藐的心態而視其為一種口號而已呢?口號與命令是截然不同,前者口中喊喊便可而無需行動,然後者就務必要付出行動而切實執行不可。
命令一旦傳遞到我們身上應要如何回應呢?主耶穌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也就是說,「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總之,愛神的人就須遵守祂的命令。你愛神嗎?萬不可嘴上說愛而心裏又不願遵行祂的命令。可是很不幸的,許多信徒已逐漸將愛轉化成口號而難於行出,此為對神最大的虧欠。
如何遵行愛的命令
約13:34「…我怎麼愛你們,你們也要怎麼相愛。」這句經文就提醒了我們,在遵行愛的命令之執行過程中,那些細節需要關注?要愛誰呢?要從事何種愛的服事呢?注意細節方能確切落實愛的命令而不淪入抽象空談。基於此,我們教會在去年就將此使命轉變成為較具體的目標,例如前一季的主題就是“與真神和好”並教導大家透過認罪悔改、崇拜、靈修、禱告、讀經、服事等各種方法途徑達此目標。
“與真神和好”就是愛神。愛神就要遵行祂的命令並愛祂所愛的人,因為約壹4:20說「…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所以,我們教會使命進一步的主題是“與信徒和睦”,前後兩主題關係緊密連結而不可分割。沒有一位真正愛神的信徒會不愛弟兄姊妹的,否則,那必然是一種假貌偽善的欺騙,約壹4:20「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所以,真理萬不可只停留在知識層面,務必要行出來。如何與信徒和睦呢?那就必須透過團契、牧養、僕人的心態與行動,在愛中彼此服事。而僕人的服事就包含了小組的生活、愛心的探訪、幫助弱小等等。接下來的問題是,服事對象是誰?這就要透過小組的生活來確定。小組的人數規模要愈小愈好,因為小才能使彼此更瞭解貼心、更能建立親密關係、更能放下自我而謙卑服事。目前教會已將原有的團契建制全部破除,取而代之的是成人、學生、兒童三牧區,而每一牧區之下又成立許多小組。我深切地期盼所有弟兄姊妹都能加入小組,只有在小組生活中才能塑造出讓我們真正地遵行落實神所賦命令的絕佳環境,小組也就成為你我彼此洗腳的地方了。我們要學習接受別人所給予的愛與關懷,任何難處都應帶入小組分享與代禱,這就是彼此相愛的教會了。
弟兄姊妹!我不希望在我們中間仍有“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獨行俠,以致於除了認識上帝外,誰都不認識。還未加入小組的,盼望你今天能藉此機會立即填單申請加入,而從此與大家過著一個真實相愛的教會生活。
(6月4日‧曹恆霖摘要)
思想問題
一、請分享你曾經領受過哪些別人對你所行「愛的榜樣」,你當時的反應如何?
二、在教會小組生活中,我們可以如何推動「愛的榜樣」,放下身段,做在別人的需要處?
三、請分享耶穌為何在快要離世前命令門徒們要「彼此相愛」?這對我們有何提醒?
四、請分享我們小組在遵行「愛的命令」上,還有哪些有待加強的地方?如何突破?
五、面對教會中還有許多沒加入小組人,我們小組能為他們作什麼?
六、請小組長、小組同工分享,當時如何領受和回應「小組事奉的異象」。在小組中,有誰希望未來也成為「實習小組長或小組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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