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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哥林多前書12:1-25
…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
在林前12章的一開始,保羅講到事奉跟恩賜的關係。就說:「弟兄們,到屬靈的恩賜,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可見他帶著一種很慎重的心情來表達,希望大家對於屬靈恩賜運用能瞭解。他在第4節講到恩賜時,說明了有不同的恩賜、功用、職事、職分,但卻是同一位主,同一位聖靈在運行,在引導。聖靈賜給人有不同的恩賜,有智慧、知識的言語、有特別信心醫病的恩賜、行異能、先知、辨別諸靈的、說方言、翻方言的…等。但在這裡面,保羅並沒有特別去解釋每一恩賜實際運作的情形如何。他把恩賜運用的情況作了一個概略性的描述後,就從12節開始提到在教會裡恩賜運用上的一些問題,需要被糾正與提醒。保羅在談恩賜運用的問題而不是說恩賜本質的問題。在此,保羅運用幾個比喻,來說明在恩賜配搭時,人會出現的錯誤心態
是分工不是分裂
保羅他用肢體和身體作比喻,林前12:15-16:「設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設若耳說,我不是眼,所以不屬乎身子。他也不能因此就不屬乎身子。」這可能是當時教會裡有一部分人的心態。腳說我不是手,所以我不屬於身體。腳所講的兩句話話,第一句「我不是手」是對的,這是講恩賜的分工;但第二句「所以我不屬乎身子」是錯的,這變成分裂。我們常在一個看似『對』的裡面,卻無形中把我們帶進『錯』的觀念裡,在『對』的背後有一些心態的問題,因為腳覺得只有像手這樣靈巧,才能配得上屬於身子。就像我們也會覺得手比較有用、重要一樣,因為吃飯、寫字、翻書、打電腦…,都要用手,所以腳就覺得自己是可有可無、不重要的。這是嫉妒的心態,是不健康的心態。所以,保羅提醒我們,當我們要作貴重器皿時,有一個心態,就是分工但不要分裂。當你在想:我要是像某一個人那樣就好了,神給我的恩賜為什麼不是像他呢?為什麼我不會講道?…為什麼我只會掃地、拖地?你發覺功用不一樣,心裡就不舒服。但聖經上從來沒有說,因為這樣就不屬於身體。
有一個美國的福音女歌手叫 Sandi
Patty,她擁有華麗的聲音,她從小在兒童唱詩班唱詩,大人都喜歡聽她唱歌。到了青少年時,她找不到自己的定位,不是歌喉的問題,她發現自己出現一種「認同危機」,因為她想要成為木匠兄妹和芭芭拉史翠珊(當時美國流行歌手),想要學他們唱歌的方法。後來,神就提醒她:我創造妳,不是要妳成為他或她,我就是要妳作妳自己。在我們事奉裡也要小心,不要在心裡覺得:我不是什麼。那個『不是』到一個地步成為否定自我,其實隱約的就是在否定那一位造你的神。
聖經從來沒有用職分或恩賜的不同,來表達我們被神所喜悅之程度的不同。手跟腳功用不一樣,但都是肢體,就算神常常用手,並不表示神看重手,不看重腳。有時我們會和跟我們差不多的人作比較,心裡就開始不是滋味,『比』就造成分裂的危機,這是恩賜運用的第一個問題。
12:17-18:「若全身是眼,從那裏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那裏聞味呢?但如今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這是神的意思,就是讓每一個人,在自己的那部分可以發揮功用。
是耀眼而非刺眼
第21節保羅講了第二個比喻:「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你。」當手被腳拿來比較的時候,它是腳羨慕的對象,處在優勢的地位;但是當眼睛來跟手比較時,手反而被藐視了,因為眼說:「我用不著你。」眼睛怎會不需要手呢?有人的眼睛大大的,很漂亮,眼一眨就會講話,別人的手就變成他的手,所以他不需要手。因他眼睛很厲害,他就很得意。我們不要去否定會講話的眼睛,神確實在教會裡也賜下很有才幹、恩賜的人,但神絕不會允許任何一個肢體,能幹到不需要別人的地步。因此我們不能因為自己看起來很好、很有本領就否定別人。所以,第二種錯誤的心態,就是一個能力很強很耀眼的人,卻讓人覺得很刺眼,不舒服。
職棒明星王建民,當他得到第十八場勝利,記者去訪問他時,他說:「感謝隊友的幫忙。」王建民很會投球,但不是那種把對手三振出局的投手,他投的球別人都打得到,可是會打成滾地球,被封殺出局。這種方式非常需要隊友守備的幫忙,才能贏球。今天哪一個服事的人可以說:「你會的我都會,我會的你不會,所以我不需要你。」
當我們願意成為一個榮耀神的貴重器皿之前,有一部分是要學習的,就是願意成為一個被別人服事的人,承認自己是一個有需要的人。如果在你周圍有一個同工是很強的,每次小組分享,問有何需要禱告的?(沒有,感謝主!我都很好)長期下來,我們會感覺和他有距離,因為他從來都不會軟弱、不用代禱、沒有需要,跟他在一起服事,剛開始可能有安全感,但後來會感覺在他旁邊簡直太脆弱,甚至這種強勢,會激起別人的忿怒、競爭。
有一回帶學生的活動,其中一項課程是二人一組坐在地上,彼此手拉手要用平衡的力量一起站起來,然後是四人、八人、十六人。有一個小組裡有一個體育系的社長,身強體壯,他們以為有一個大力士在其中,一定可以很快的站起來,結果沒想到這組直到下課都沒有站起來,因為一開始他們就認定只要靠這個社長一人出力,就可以把大家拉起來,所以他們的力量是不平衡的。我就和他們分享,在團隊中只有你最強,別人都不行,你從來都不需要別人,這是一個很不健康的團隊。
同樣地,神把不同的肢體擺在教會裡,讓我們處於彼此有需要的關係中。沒有說小組員永遠是被小組長關心的,小組長不需要被關心;區長是關心組長,組長不能關心區長的...,這是一個平衡,而不是一個單向的力量。
是不可少且要加上體面俊美
從林前12:22-25看到有一些肢體是比較不俊美、不體面的,這是講有同樣的功用,但有人做起來就很好,有人做來就沒這麼好。有人可能會因為自己恩賜不明顯,或是表現不夠耀眼而自卑,甚至覺得自己是「無用的器皿」。但是神沒有把一個看起來不體面、不俊美的肢體,當作是附加的,而且神說,那是「不可少的」。我們知道車子若是想省油,就要減輕車子的重量,但是沒有人會為了省油就把備胎拆掉,即使備胎多年未用,也不會考慮把備胎拆掉,因為它是不可少的。
對於所謂「不俊美」的肢體,神不只肯定他們存在的價值,更重要的是在23節說,「身上肢體,我們看為不體面的,越發給他加上體面,不俊美的,越發得著俊美。」他天然本性裡可能不夠好的,無論如何,也要給他加上俊美和體面。聖經除了肯定他們的存在外,還說要把他們提升到更好的地步。
在體面跟俊美的問題上,有個重要的字,是『人以為』軟弱的、『我們看為』不體面的。從外表的現象或恩賜的能力來看,確實每個人不同,有強有弱,但這是從人的角度來詮釋,是人的感受,是人的以為,神不見得是這樣看。我們常活在別人的眼光下,別人看我不怎麼樣,我自己也看自己不夠好,但是神比別人、比我們看自己更準確。我們是用自己的眼光來生活,還是用神的眼光?這有極大的差別。一個健康的事奉者,不要總是從人的眼光來看自己,自我論斷,神的心意就是要成全,要我們生命更豐盛。
在12章一開始保羅提醒我們,不要忘記從前是被迷惑的,服事啞巴偶像,但如今神感動我們,把我們拯救回來,理所當然的我們就是來服事神。在這前提下,聖靈運行把恩賜、才幹、職分賜給教會,使我們可以彼此配搭。被聖靈感動的人就不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難道哥林教會裡有人咒詛耶穌嗎?其實,當你不能接受神為你安排你恩賜、職分(作手或腳)時,你採取一種抗拒或拒絕的態度,在某程度上就是在說「神的安排是不好的」,這裡面已經隱藏對神不滿的態度。任何一個被神重生的,他不會認為耶穌在他生命裡所做的是可咒詛的;也沒有一個屬神的肢體,可以咒詛自己,說,我這樣、那樣不好。盼望神藉著祂的話,來調整我們,在教會服事的配搭裡,有一個更健康的心態,成為一個健康、活潑、可愛、喜樂的肢體,且發揮我們正常的功用。
(9月24日‧黃玉玲摘要)
思想問題
1.你認識自己的恩賜嗎?你如何得知?
2.你在教會或小組中如何運用此恩賜?大家來分享對方的恩賜,對你的助益。
3.如何避免因恩賜不同而造成分裂?排斥?比較?
4.請大家就小組生活中如何運用恩賜作一個分享。覺得自己沒恩賜的,我們大家來幫他發掘,覺得自己沒用處的,我們來鼓勵他。讓每一個人的優點在小組中發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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