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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提摩太前書1:11-17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
請問在座的各位,你覺得基督教是一個強調恩典還是講倫理道德的宗教?可能大部份的基督徒會回答,是恩典的宗教。但是如果你問非基督徒,他的答案會說,是講倫理道德的宗教。事實上基督教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強調恩典的宗教,而不是一個強調教義或教條的宗教。我們知道基督徒因為生命的改變會有好行為,但是不是有好行為的人就可以成為「義人」(好人)。記得一次我傳福音給我叔叔,請他來教會,他說:「我還不夠好,等我行為變好了,我再去教會,信耶穌。」為什麼非基督徒會有這種反應呢?請問你們覺得誰需要來信耶穌?是那些好人好事代表呢?還是那些作奸犯科的罪人。聖經上說,世上的罪人需要信耶穌。很多時候我們忘記了這一點,耶穌說:我來是召罪人,不是召義人,有病的人才需要醫生。可是當我們這個有病的人來到耶穌面前蒙醫治後,我們卻忘記自己是罪人,認為我們是永遠沒有病的人,是這樣嗎?
前幾天我在大愛電視台看見他們的宣教事工,因著阿富汗地區有個大地震,幾百間的學校被地震震垮,慈濟的義工立刻趕去建學校。感覺上他們做的比我們更多、更深而廣。我就不禁的思想,我們是否做得太少呢?還是我們愛心沒他們大?然而我發現重點不在做得多或少,重點是在整個神學的出發點不同;他們所做的,可以讓他在輪迴轉世時進入所謂人間道而非畜牲道,所以他們要努力做善事積功德。反觀基督教,我們並沒有被教導要透過行善來換取任何功勞。因為我們所做的,與我們重生得救並沒有關係。我們的信仰告訴我們,世人完全沒有行善的能力,即使表面行出一些些善,也並不是真正的善,就如同保羅說,在我裏面沒有良善,我所有的只不過是上帝的恩典。
令人不安的恩典
奇怪的是,恩典是我們信仰的核心,但為什麼信徒信主時日久了,恩典卻在生活中漸漸褪色?生活中滿了教條主義或是行為主義,沒有辦法接受惟獨恩典的信仰?原來恩典是令人感到不安和困擾的。
一、恩典讓人顯得軟弱:我們一般人不太喜歡「恩典」這個詞,因為中國人有一句話:「無功不受祿」,當你接受別人一點好處時,要馬上回禮,若接受不還,就會覺得虧欠,顯出自己是置於一個比較低的位置,不能跟施恩者平起平坐。我們喜歡禮尚往來,不要欠任何人的人情債。面對這個信仰,上帝卻要我們知道,我們是一個完全沒有辦法自救的罪人,需要上帝給予白白的恩典。我們信主時瞭解這個真理,但是信主五年、十年後,我們不能接受自己仍然停留在被神救濟的階段,與初信者一樣。我們總希望能作點甚麼,藉以證明我們配得上帝的揀選和救贖。在路加福音18:10-12記載「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我們的禱告是不也是常常這樣呢?我們感謝主比那些不信主的人好多了,不抽菸、不喝酒,禮拜天還來主日崇拜,參與許多的服事。信耶穌越久,我們漸漸讓恩典褪色。而功德的觀念在華人信徒中揮之不去,所有的人都覺得我們是高道德標準的信仰,我們基督徒總認為該做些什麼,生命中才配得什麼,但基督教信仰卻說我們永遠需要白白的恩典,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
二、恩典違反社會公義:何謂「社會公義」?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惡有惡報,善有善報等都是社會公義,但是恩典一進來就將社會公義擾亂了。何謂「恩典」?就是一個人在有生之年可以口稱耶穌基督是主,就可以得著永恆的生命。1997年台灣社會上最大的事情,就是陳進興終於被抓入獄,被判五個死刑,有些義工媽媽專門向死刑犯傳福音,此時,當陳進興聽到福音,並且相信耶穌。可能在你心裏有個聲音,陳進興這種人一定是死到臨頭,才呼求耶穌,他的得救一定是假的,因為陳進興得救這恩典是違反社會公義的。聖經中耶穌提到天國的比喻:葡萄園中不論早上、中午、傍晚來的工人,最後皆得著一錢銀子,這就是恩典,並且違反社會公義。以後誰還想一早來上班?陳進興知道在佛教當中,像他這種人是沒辦法輪迴轉世的,因為他沒有時間做功德了,他就如同釘在耶穌旁的強盜,在臨死之前,懇求主記念他,他就得救。許多人認為基督教的信仰如果連陳進興都救,那會讓社會公義失效,大家都作盡壞事,只要臨死前呼求主,認罪悔改。我們寧可接受公平待遇,而非特殊恩典。換上道德行為與功德原則,因為恩典在社會上是行不通的。
避免讓恩典褪色
我們來思考如何避免褪色的恩典,回到聖經上惟獨的恩典當中:
一、福音的核心是恩典:如果我們的信仰仍落入功德當中,則馬丁路德的改教就完全失敗。當馬丁路德見當時天主教開始講功德,例如:信徒將錢投入奉獻箱中,並聽到錢掉到箱子底的聲音,即代表信徒的靈魂在煉獄中向上提升一級。馬丁路德就將錯誤的信仰列出來,進行宗教改革,強調「惟獨恩典」。人無法藉著任何方法救自己,翻開聖經,所有聖經的偉人那一個是完全沒有罪的?沒有,聖經多多少少都記載下他的缺點。例如:亞伯拉罕年老無子,當撒拉說要將使女許配給他時,他答應了,後來生了以實瑪利,卻不是上帝要給他的;摩西因在百姓面前擊打磐石,不尊重神,所以無法進迦南。整個基督教信仰所強調的是,我們徹頭徹尾都是罪人,需要上帝的憐憫和恩典。
若是在我們當中的慕道友,你可能仍有些不好的習慣沒法戒除,但是我要告訴你,你是如何,我們也是如何,差別只在於我們願意來到耶穌的面前,承認自己的不行和軟弱。提摩太前書1:15說到「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保羅且說,「若有人傳的與我傳的不同,這人是可咒可詛的。」
二、從過去到現在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提前 1:13
「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保羅回想他的過去,因著猶太教逼迫基督徒,他知道自己是個罪人,但仍蒙了憐憫,看出這是保羅在去大馬色路上信主之前說的話。再看提前
1:15
「…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這句話是在保羅信主後說的,他愈信主之後仍覺得自己是罪魁,雖然蒙了憐憫,是被「稱為義」,而非「成為義」。弟兄姐妹,當一個人領受恩典愈多,是會愈看見自己的卑微及神的憐憫,恩典不但讓我們發現自己是罪人,也接納自己那曾經犯罪的過去。保羅不以過去的失敗為恥,也不以今天的成功為傲,一切唯賴恩典。過去我們是蒙昧無知的罪人,現在是蒙恩的罪人。
三、事奉主顯明上帝持續的恩典:提前1:12
「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代表我們現在可以服事神,完全是神的恩典。我再次說,從一開始,福音的核心是神的恩典,從過去到現在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我們需要恩典,而今我們可以站在神面前服事神,仍然是上帝持續的恩典。因為上帝沒有收回祂的恩典,盼望我們每個人都來服事神,是神恩典的顯明,而非資格的審核,至於做什麼都不重要。路加福音18:13「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事奉就是來到神的面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事奉並非趾高氣昂,向上帝說我可以做這或做那,乃是神給我力量,讓我可以來到神的面前向眾人作見證,我何等的軟弱,神卻仍然要拯救我。如果一個人沒有嚐過神的赦罪恩典,他是沒有恩慈的,因為他不會原諒別人,他可能對自己的標準很高,也同樣的去要求別人。按照保羅的領受,他愈服事神,愈覺得自己是罪魁,需要神的恩典和力量來服事,過去、現在和將來都是。
我們再回到陳進興的例子。陳進興信主之後,有些基督徒就為他寫書發行,但也有些基督徒連署反對出書,理由是降低基督教的格調,違反社會公義。在聖經中不是也有許多罪大惡極的人信耶穌或很好的人犯罪?像大衛、摩西的生平當中都留下污點,另新約中行淫的婦人被抓到,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這些事為何都記錄都在聖經當中?因為這是恩典。所以當陳進興於1999年被槍決後,他要捐贈器官,也引起廣泛討論,他是罪人有資格捐贈嗎?這就是存在我們裏頭的觀念,若世人如此也就罷了,因世人本來就如此,但非常訝異的是,今天是我們基督徒也將箭頭指著別人。各位弟兄姐妹,今天一個悔改的人,上帝饒恕他,我們也要饒恕他。聖經上面寫得很清楚,「你們若不饒恕人,你們在天上的父也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懇求神幫助我們,讓我們的信仰維持在恩典當中,永遠不褪色,不要讓別人覺得我們基督徒非常可畏。因為我們是一樣軟弱,我們更可誇我們的軟弱,讓神的恩典更多的顯明在我們生命當中。
(3月11日‧詹祥伶摘要)
思想問題
1.請分享你所認識的基督教,是一個注重恩典還是行為的宗教?
2.分享恩典對你來說,有哪些感到不安的地方?有哪些感到不公平的地方?你如何接受恩典?
3.你是否漸漸不能體會恩典的浩瀚,而落入律法和教條主義中,為什麼?
4.按照保羅的分享方式,請你也分享,這恩典的福音如何臨及你?你信主前的景況,信主後的景況,現在事奉的景況。請描述其中「恩典」對你的含意。
5.當你周圍的人發現你並不像想像中的完美時,你會如何回應他們?如何關心那些需要恩典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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