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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別為聖 王良玉 (2007/3/25)


經文/哥林多後書6:14~7:1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親愛的〔弟兄〕阿!我們既有這等應許,就應當潔淨自己,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

聖潔是神的屬性,「聖潔」和「聖」在聖經中出現有九百餘次。這個字的基本意思是「切割」、「分別」,所以聖潔的基本意思就是與不潔一刀兩斷,分別出來成為潔淨。神的聖潔表示祂與被造物有絕對的分別,包含了祂超然的威嚴與聖潔的本性。神在舊約要求祂的子民過聖潔的生活,祂藉著摩西對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19:2)。

在本段中保羅直指哥林多教會的軟弱就是沒有分別為聖,這個蒙神多多祝福的教會,在基督裡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但卻自以為屬靈,上了拿著有名人物推薦函的假教師的當,高舉屬世的智慧,輕看保羅使徒的權柄,而在教會分門結黨,淫亂、爭訟,成了一個有問題的教會。

一、分別的必須

v.14的本意沒有「原不相配」這句,而是「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同負一軛」,(從上下文看,本節不是為著擇偶的條件而寫,但在大前提下,可作為一種應用。)「分別」不是指不和外邦人來往,乃是不從世人的法則,而守神的法則。就像我們常說的,不要把世界的一套帶進教會。

必須要與世人分別的原因有以下五點,是針對基督徒對福音的認知與回應說的,而非與所有不信者劃清界限,這是我們在思想這段經文前基本的認知,否則就和林前5:9-10有所衝突:「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a.生命不同-義和不義

最基本的,信與不信的差別在於:基督徒的生命是因信而稱義的生命。稱義指的是在法庭上宣判無罪,這絕不是因為我們有多好,反倒是聖靈開啟使我們看到自己是罪人,而在認罪悔改接受救恩後得著了新生命。正如弗2:8所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因此,義和不義不是由人來判斷,而是由耶穌基督的救恩來定奪,一個是在新人的生命中,願意遵行神的旨意,一個還是在舊人的生命裡,隨著自己的喜好去行。

b.屬性不同-光明和黑暗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的第二個原因是屬性不同,一個是光明、一個是黑暗。約1:4-5「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人在不認識神的時候,生命是與神隔絕的,心靈受蒙蔽,看不見神的榮光。照保羅的說法就是「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4:4)。在黑暗中人會懼怕、不安、緊張、沒有方向感、容易跌倒,這些都印證在這個世代人們的光景。

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8:12)。對基督徒而言,愛弟兄使我們行在光明中,而恨弟兄卻使我們在黑暗中行,迷失了方向。因此若有弟兄得罪我們,或我們心中跟誰還過不去,這都是很嚴重的事。我們要趕快棄暗投明,得著在基督裡的自由與喜樂。

c.歸屬不同-基督和彼列

有得救把握的基督徒是接受耶穌這位救主作生命的主,並且相信他已從死裡復活。耶穌是主,我們就不再以自我為主,生命主權已歸屬於祂,從此以後是耶穌掌權,而非撒但掌權。

十八世紀的德國文豪歌德,寫了「少年維特的煩惱」及「浮士德」等世界名著,浮士德與撒但簽下契約,撒但今生願作浮士德的僕人,讓他解愁除悶尋歡作樂,獲得一切需要,但當浮士德表示滿足的一瞬間,奴役便解除,浮士德就屬魔鬼所有,在永世裡作魔鬼的僕人。浮士德根本不相信永世,便毫不猶豫地同意了這個交易,簽下了契約。

放眼望去,今天許多人汲汲營營追求一切權力地位金錢情慾,只顧今生不知永世,正一步一步走向撒但的陷阱而不自知,吞下了包著糖衣的毒藥,交出了自己的靈魂,這是多麼不值得!

d.聯繫不同-信與不信

「相干」就是「聯繫」,指的是有一份共同的產業。信與不信者不能擁有相同的產業。彼得前書1:4指出神為信他的人預備的是「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基督徒因為認識了耶穌基督,明白了真理,知道有一天祂還要再來,我們也要向祂交帳。這樣的末世觀使我們的價值觀、人生觀、金錢觀、人際觀都有了不同的開展。這並不是表示基督徒已看破紅塵,從此要過一個與世隔絕的生活,乃是看清楚了這個世界,知道一切都是短暫有限的,我們所要看重與追求的,是那永恆與無限的範疇。

e.立場不同-神殿和偶像

哥林多是亞該亞的首都,是當時希臘南北水陸交通都要經過的交通樞紐,人稱它「希臘之橋」,此城不只是一個商業中心,也是一個罪惡的城市,城中有亞福羅底德廟(愛情廟),廟中有一千名廟妓,供人作淫亂的朝拜,希臘人形容「作哥林多人」的意思,是過著燈紅酒綠淫亂的生活。他們認為世上有「許多的神、許多的主」,但基督徒卻是承認只有一位神、只有一位主。而教會就是神的殿,所信的內涵與偶像截然不同。當時有些基督徒到偶像廟裡坐席,認為自己得釋放有自由了,保羅提醒他們要謹慎,我們不能在教會守聖餐吃餅喝杯,又到廟裡吃祭偶像之物。基督徒的行事要受四方面的約束:有沒有益處,受不受轄制,能不能造就人,有沒有榮耀神。

二、分別的應許:作神子民、作神兒女

v.16-18所引用的舊約經句,包括舊約利未記、以西結書、撒母耳記下、以賽亞書。使我們看出神在新舊約啟示要作祂子民與兒女的要求是一樣的,消極是與不信者有所分別,積極是追求聖潔遠離罪惡。其中一方面神用「我要」帶出了許多的應許:「居住」、「來往」,「作」他們的神、「作」你們的父,以及我就「收納」你們。另一方面,神也用「你們要」帶出了祂的命令,或說人的責任:「出來」、「分別」、以及「不要沾」。如果我們渴望神同在的應許,就要留意祂的命令。

三節經文中前後(v.16b、v.18)是應許,中間是命令(v.17) ,神與我們的關係,一個是君王與臣民,一個是父親與兒女。世上往往是君不君,臣不臣,帶出的是一個混亂的國家社會。而中國人講的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也只能作為一個描述或相對的說法,因為有許多錯誤的父母,傷害了他們的兒女。神在祂的創造大工中顯明作君王的權柄,也在救贖大工中啟示作父親的愛。有一首詩歌描述神的兒子主耶穌基督是君王,但卻是奴僕君王,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路10:45)歌詞中寫著:「你道成肉身為人子,隱藏榮耀甘心入世,謙卑捨己服事人,因你所賜我得永生。來,看祂手腳釘痕,就能明白祂的救恩,創造穹蒼星辰的手,甘心被釘為我受苦。」這樣的君王在寶座上呼喚我們要與世界分別,因祂要接納我們成為祂的子民。

聖經中對「神是父」的教導也有許多,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第一句話就是「我們在天上的父」,祂在世上為我們作了一個順服的榜樣,特別是在上十架前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作神兒女是極大的福氣,也享有極大的權柄:「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

三、分別的回應:潔淨自己、敬畏神

7:1是 6:14-18 的總結,也帶出了作神子民與兒女應有的回應,就是潔淨自己、敬畏神。在舊約中聖潔的命令是雙重性的,一方面指外在的儀文,另一方面是內在的道德與靈性。新約對聖潔的強調是放在道德與靈性上,隨著五旬節的聖靈降臨,使初代教會瞭解到,生命的聖潔是一個內在的實體,掌管著信徒行事為人的思想與態度。因此,希臘文中最能表達聖潔之意的詞就是敬虔,永遠倚靠耶穌基督的寶血,並且把神當得的榮耀歸給祂。約瑟在拒絕主人之妻的引誘時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39:9)尼希米作猶大地省長時,不像以前的省長轄制苦待百姓,他說:「我因敬畏神不這樣行」(尼6:15)。分別為聖敬畏神是每個神兒女理所該當的行為。對基督徒而言,成聖是個一次完成的事件,得救為我們帶來了成聖的地位,使我們能被稱為聖徒。
另一方面成聖也是一生之久的過程,我們終其一生都要過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信徒在基督裡的分別為聖,不是一件可有可無的事,而是必須及理所當然的,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聖潔不是掛在口上,而是一種生活態度,一種對主旨意的回應,這需要操練,更需要禱告,使別人在我們身上看見耶穌。

(3月25日‧講員手稿)

思想問題

1.請分享,你信主後與信主之前,最大的分別是甚麼?

2.主耶穌希望我們不離開世界,卻又要與世界分別,我們如何平衡這個表面衝突?

3.基督徒生活在世界當中,你個人最容易被世界影響的是哪些方面?你有何絕招可以勝過?

4.文中提到基督徒在「分別」上有消極方面與積極方面,這兩方面當如何落實?提出具體的方法或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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