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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路加福音10:25-37
…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裡;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
從今天開始,我們這個月要思想的主題是「社區福音」,顧名思義就是怎樣把福音帶入社區。我們教會的社區工作,距離近的有益人學苑、得勝者、少輔院或監獄事工,遠的有國內福音隊、國外福音隊、東引的事工以及茉莉國的工作等。
在談教會福音事工的參與之際,我們先來看兩段聖經,一處是路加福音12:25-37,一處是使徒行傳1:7-8。路加福音這段經文的記載,就是有一個律法師來試探、詢問耶穌,但耶穌利用這機會,用最大的誡命——愛神與愛人,作一個提醒與教導。律法師好像要透過問題的提問,來證明自己在律法上的瞭解以及他所說的、所讀的已經夠了,已經完全了。但耶穌藉由一個比喻要他進一步去行。經文中告訴我們,有一個人在回家的途中被強盜剝奪,也被毒打一頓,失去所有的被丟棄在路旁。接下來,總共有三個人經過這個人的旁邊,卻只有最後那一個人來幫助他。我們要從這三個人的兩種反應中作一些比較與思想,讓我們來學習。
一、跨越種族、文化、背景的事奉
經文中提到這個遇到強盜人,是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來的,而經過他的是利未人,還有祭司,反而是從他們當中經過的撒瑪利亞人才是願意幫助他的。至少我們可以從他所走的路徑明白,上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這人,並不是一個跟撒瑪利亞人同種族的人,從別處經文來看,我們知道撒瑪利亞人是不跟以色列人往來的。可是,這位撒瑪利亞人卻能有一種看見,動了慈心,願意幫助他。今天我們可以看見在這個世界,許多的地方都在強調一種種族的獨特性,強調到一個極大的不同的地步,卻忘記看我們都是上帝所創造的,使得我們也就忘記了可以怎樣在不同的族群當中彼此相愛。因此在這個世界裡,有許多的混亂與戰爭,都是因為這種族群的分化意識,造成許多的傷害。
那麼我們怎樣回應這樣的問題呢?今天只有上帝的愛,可以幫助我們看見,神對世人的心腸,以致於我們可以跨越這樣分化的眼光。當我們學習思想神愛世人的心腸,特別是看見現在的環境已經變成一個國際化的地球村的時候,你會發現以前非常遙遠的地方、人民、文化生活,只要你有心,透過網路、資訊…等,你都可以對他們有所瞭解與接觸。許多舊有的限制(地理、歷史、文化、時間…),上帝都幫我們打開了、除去了,就如同一句話所說的,天涯若比鄰。神為什麼要這樣做?有一個目的就是要這福音傳到地極,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將那一切因為罪,或因為撒但的侵害而受傷的靈魂拯救出來,使人可以得到纏裹與醫治。
弟兄姊妹,無論在哪裡,生命的問題才是真正根本的問題,當我們把耶穌傳給他們的時候,他們才能真正面對生命裡面最大的傷害與需要。今天我們接觸泰國、緬甸需要這樣的跨越,但是很明顯的是,神也在我們周圍,放下許多跟我們不一樣種族、背景、生活習慣的人,而神就呼召我們去看見他們的需要,成為他們的鄰舍。因此我們需要懇求神幫助我們,使我們可以看見他們靈魂裡的貧窮與剝奪,他們需要我們跨越種族、文化上的不同,把福音跟他們分享,使他們與我們同得福音的好處。
二、 放下自己權利的事奉
從這段經文我們發現,耶穌還特別說明這個撒瑪利亞人是如何的服事這個有需要的人,藉以相較於祭司和利未人的看到就走過去。我們思想到祭司和利未人的看到就走過去,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們不願意,而有另一種可能乃是因為他們碰到自己的有限與不能,沒有辦法來面對這個受傷之人的需要。所以可能他們心裡也想要幫助,也願意幫助,只是因為自己的有限或時間的限制,或其他的限制等等,所以他們沒有辦法去幫助到這個人。而撒瑪利亞人也可能同樣地匆忙,有他原有要辦的事,可是他卻願意稍微停一下,犧牲一下自己的時間,以及原本要辦的事,然後作一個急切的處理。在他處理之後,還託付一個店裡的主人,繼續接手來照應這受傷之人的需要。我們看見他的主動面對,以及願意放下自己權利的榜樣。
幾年前有一位輔導姊姊,她轉寄了一個電子郵件給我:題目叫做「要作老鷹,不要做鴨子」。基本上是在介紹並勉勵我們這些作同工的,要有一個擔當與勇於面對處理困境的態度。其實老鷹與鴨子的差別就是主動與逃避,負責與推託,承擔與退卻;但是常常一個更根本的態度是,我們願不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不去說不行、不能、不會、不關我的事、不管…!乃是靠著主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求神幫助我們努力來面對與突破限制,盡心、盡性、盡力、盡意的來回應上帝及上帝所吩咐我們、交託給我們的責任。
談到放下自己,放下權利的時候,我想介紹一篇宣教士寫下的一些事奉提醒,她以耶穌的捨己勉勵我們要在生命中來操練放下自己,願神兒子耶穌基督的生命,就在我們裡面豐盛的長大起來,帶領我們一同走這樣捨己的道路。這篇文章的題目是「祂沒有權利」:祂沒有權利享受一張柔軟的床,一張預備好的桌子。祂沒有權利有自己的家,可以找到快樂的家。祂沒有權利選擇那能令祂愉快、適合的、同情祂的、明白祂的同伴。祂沒有權利從罪惡和污穢中退縮,祂不能孤芳自賞走在清潔的小徑上。祂沒有權利被人瞭解尊敬,雖然祂曾加倍施恩疼愛他們。祂沒有權利不被祂的父,是一切源頭的父所撇棄。祂唯一的權利就是默默受辱、唾沫、擊打,在衙門接受罪人的地位,在十架上痛苦的背負我的罪。
祂沒有權利。我呢?
是否有舒適生活的權利?不,只有以神的愛做我的枕頭的權利。肉身安全的權利?不,只有在祂旨意中得安全的權利。是否我要得四面的人愛護、同情的權利?不,只要得著那一位認識我比我自己更清楚者的友誼。是否要得領袖的權利?不,乃要得著那一位曾引導我奉獻一切的父,引領扶持的權利。是否要得一位愛人,溫柔的家的權利?不,不需要,我們要得著住在神心上的權利。要得著自己的權利?不,我只有基督在我身上掌權的權利。祂所取去的,我願給他;祂所賜予的,我願接受。祂是我唯一的權利。在祂面前,一切權利都化為烏有。對祂我有完全的權利。願祂在我身上也有完全的權利。
感謝神,在教會裡常常看見一些哥哥姊姊、長輩們,他們放棄在家裡睡柔軟的床、休息的機會,帶領著我們或是一同參與在福音隊的事奉,去睡硬硬的木板床,去過辛苦的生活,目的就是要福音能傳揚、門徒能被建立,所以他們不辭勞苦,雖然年紀大了,身體可能也有些不方便,還是去參與。我常常很感動,一邊問自己,當我的年紀跟他們一樣時,我是否還願意像他們一樣?他們的捨己成為我的榜樣!
三、照樣去行的秘訣—尋求聖靈
最後從路加福音這段聖經裡面,我們看到的是耶穌對這個律法師的一個挑戰,耶穌問律法師說,「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律法師自己明明的說,「是憐憫他的」。表示律法師明白了沒有?從他的回答裡,我們知道,他明白了,他明白就是那個有看見的人,那個動了慈心付出行動的撒瑪利亞人,才是遵行神誡命的人,才是愛鄰舍如己的人。因此耶穌緊跟著對他說,「你去照樣行吧!」
當我們願意照著去行的時候,我們要特別明白一件事,就是怎樣能夠看見?怎樣能夠有憐憫的心?怎樣才能跨越種族與文化,放下自己呢?事實上我們很容易像利未人、祭司或律法師的態度,我們再來思想另一段經文:使徒行傳一:7-8「耶穌對他們說,父憑著自己的權柄所定的時候、日期,不是你們可以知道的。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要作主的見證,需要有聖靈的能力。這裡的能力,可以是你一講道,人家就聽信福音,也可以是你有一個呼召,別人就願意跟隨一起去做。但我們更可以看見,還有一種能力,是有神的憐憫,存放在我們的心中。如果我們沒有聖靈開啟我們的心眼,其實我們就很難有看見,也很難有憐憫的心,去面對那些原本跟我們那麼有距離、陌生的福音群體。
許多人問過我一些問題,例如:為什麼你想要去那麼遙遠的地方?為什麼……?其實大家問我的問題,也是我曾經問過上帝的問題。還記得,起初神要我去的時候,我覺得很困難的部分就是對他們沒有感情,因此我就跟神求一個憐憫他們的負擔,神就透過一幕關於亞伯拉罕把以實瑪利趕出去的影像,讓我看見亞伯拉罕的不捨,他希望以實瑪利也能同得產業。神其實就是那個父親的心情,要這些以實瑪利的後裔,可以回到祂的懷抱。這個看見,幫助我體會父神愛以實瑪利的心情。等到後來去受訓的時候,我還是繼續想跟神求印證,是否神真的要我去關心這群人。有一天晚上,我就在耳旁一直聽見一個聲音:「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即便有忘記的,我總不忘記你。」第二天我找到以賽亞書四十九章這處經文,就看見自己在旁邊寫著:「負擔與呼召」,這是我第一次去茉莉國時,在那裡讀到的經文。因此我當場求神赦免,我忘記了他們,但是神沒有忘記以實瑪利的後裔,神要憐恤他們。就這樣上帝愛他們的心,再一次顯在我心中,成為繼續跟隨神的動力。
第二個是看見他們的需要,出發受訓以前,心裡也曾經提過這樣的問題,為何要快快的去,不要再拖了?那時候讀到一段經文是:「盜賊來,無非是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不知道為什麼,當我讀到這段經文時,心裡就很感傷,體會到這一群人正在被殺害、毀壞當中。而神的心很憂傷,要把好牧人的消息給他們,使他們得豐盛的生命。因此在這樣的屬靈爭戰中,我不能拖延,不能一直等!等!等!也因此被催促著,要出發、上路,去把這福音跟神所愛的這群人分享。
真正去到那裡以後,看見他們雖然有興趣瞭解聽聽我們的見證,但是多數的時候對福音的反應卻是非常非常的剛硬,也真實看見他們被宗教、律法、傳統、罪惡綑綁而沒有自由的黑暗光景。我們也看見從幾年前的九一一、兩年前的先知漫畫風暴事件、甚或最近的南韓人質事件,都是因為這些人走在一個黑暗的光景裡面,所產生的結果。今天教育、醫療、宗教、戰爭、政治……都不能改變他們,唯有耶穌的福音進入他們心中時,他們才可能離開這一切光景。也許今天他們是擄人的,但是只有福音進到他們心中時,他們才能悔改,以致於幾年後他們可能會成為見證耶穌、捨己跟從神的人。我們也可以說,我們願意看見神這樣榮耀的作為。也許神沒有呼召你進到他們當中,成為他們的鄰舍,但請讓我們用禱告的手來到他們的身邊,為他們禱告,使他們可以離開這樣的罪惡死行,歸向真光,成為神的兒女。
(8月5日‧講員手稿)
思想問題
1.請分享,在你周圍同文化與種族的人,有些甚麼需要?你能作甚麼?
2.祭司、利未人與撒瑪利亞人,這三種類的人,各給你甚麼感想?
3.放下權利對我們而言不容易,你願意為主放下甚麼權利嗎?分享之。
4.這個律法師的問題在哪裡?我們的問題在哪裡?
5.耶穌的回答,解決了律法師的問題嗎?給我們甚麼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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