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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振奮人心的事奉 王良玉(2008/3/2)


經文/約拿書第三章

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

約拿書第三章的主題是「一個振奮人心的事奉,一個悔改的機會」。當我們能順服神的心意去行,就是振奮人心的事奉,因此,尼尼微全城的人就都悔改了。

列王紀下14:25提到先知約拿,他是在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世(主前782~753年間)。尼尼微是亞述帝國的首都,以色列與亞述長期處在非常不友好的景況當中,彼此有很深的仇恨。尼尼微在以色列東北方八百里,神要約拿去到那裡;約拿卻在約帕搭上往他施的船,他施在西班牙,是巴勒斯坦西南方三千兩百里遠,約拿選擇一個與神完全相反的方向,是四倍遠的地方,可見他要逃走的決心有多麼堅決。

約拿書整本的價值在於,主耶穌用約拿的神蹟來描述他自己在墳墓中3天3夜的經歷。太12:39-41:「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外,在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耶穌說的「一人」就是指他自己。

整卷書的主角是神自己,或是說神與約拿。尼尼微城的人還只算是配角,否則整卷書在尼尼微城全城悔改後,就可以結束,而不會再發展出第四章。這卷書,神共說了四次話,前兩次是透過約拿向尼尼微人說的:在1:2與3:2。其實只要約拿願意聽神的話,神講一次就夠了。後兩次是神對約拿說話,在第4章。為了約拿,神行了三次神蹟:「使海中起大風」、「安排一條大魚」、「安排一棵篦麻」。為了尼尼微人,神沒有行神蹟。沒神蹟的尼尼微人信主了,有神蹟的約拿卻不信。

整卷書共提出14個問題來探討神的公義憐憫。第一個問題是船主問的1章6節;1章8、10&11節是水手提出的7個問題;2章4節是約拿在魚肚子裡提的問題;3章9節是尼尼微王問的;4章2節約拿又問問題;4章4,9,11節,神問約拿3個問題。有時我們問神問題,神並不直接給答案,而是拋回一個問題要人思考。聖靈微小的聲音也會一直問我們問題,因為我們沒有回答祂。

整個故事一直在神與約拿相互糾結,高度張力的情節中進行,讓我們看到約拿的行事為人,他的天人交戰,國仇家恨,與神價值觀的對立,後來約拿到底有沒有悔改,經文也沒寫,在神拋出的最後一個問題,整卷就結束了。

約拿與外邦人,對神主權、恩惠與能力的認識是相近的,但兩者對神的態度是個強烈反諷。約拿對水手的態度與對尼尼微人的態度不一樣。我們可以拿尼尼微人的所思所想,與約拿的所思所想來相對照,就凸顯出約拿與神之間的故事,這才是全書的重心。

一、呼召

若將第1章1-3節與第3章1-3節來做一個對照,這是一個重複的呼召,強調上帝成就這事的決心;要向尼尼微人傳達警告的訊息。第3章結束後還有約拿不順服的一段,就是第4章,約拿與神爭執的焦點就在於約拿的意志上是否順服神。

3:1「耶和華的話第二次臨到約拿」,神再次要用約拿。人會失信,神卻是信實的,祂不會背忽自己的心意。神的話大有能力,能轉化人心,是有權柄的,不改變的。所以任何一個神的兒女,傳講神全備的救恩,分享神的應許,就會有稀奇的事發生,也會在人心中撒下美好的種子。神給了約拿第二次機會,祂將約拿帶回原來的地方,卻不是原來的經驗。列王紀上13章,有位先知被獅子吞吃掉了,因他沒有聽神的話,神也沒給他第二次機會。我們為什麼總是認為我們還有很多的機會?因此不好的事不要等到明天再拒絕,好的事情也不要等到99歲再接受,撒但的話是明天,但神說今天。

約拿被丟在海裡,面對死亡,神卻安排一條魚救他,魚對約拿來說就是保護。中國大陸文革時,發生飢荒,許多人餓死。當時很多傳道人被抓關在牢裡,關了好多年,在牢裡還能有一點點食物吃,這些傳道人出來後才知道,神將他們放在監牢是一種保護。

第2章,約拿在魚肚子裡向神禱告,並發出讚美。人在苦難中學會順服,這何嘗不是一種祝福!我們不希望苦難,但我們也不希望有人在曠野走40年還進不了迦南。許多人聽了福音,不願意信;有些人是正在遭遇人生磨難,我們也知道他若接受神,生命被更新改變,但他就是不願意信;有些人是已得到救恩卻不珍惜救恩,一直在外面繞,還想體驗大千世界,到年老了還在曠野,實在很可惜。但人的生命更新、被改變是神的工作,我們也只能為他們禱告。雖說上帝的恩典永遠不會太遲,但若能早一點體會進到神國的豐富,豈不更好!

二、宣告

1.約拿的宣告

3:3「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這是先知事奉的一個態度,也是我們聽神話語的一個態度。順服就顯出神蹟。約拿順服神,去尼尼微宣告神的話,城裡的人就悔改,彷彿是神早就預備好人心了。我們常說某地區福音很難傳,但神說莊稼早就熟了!順服是否是神蹟的必要條件呢?神蹟是神做的,不用加入任何人的條件,但順服就顯出神蹟。約翰福音的迦拿水變酒神蹟,以及耶利哥城的倒塌都是人的順服顯出神蹟來,神定意做某件事時,祂當然希望人參與其中。

3:4說:「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這城要走三日,但約拿只走了一日。約拿的宣告,在原文只有5個字。是什麼原因讓整座城的人都聽到了,這是神的大作為。神有時給人很多時間悔改,像尼尼微;有時又只給很短的時間,像天使進到所多瑪、蛾摩拉警告羅得時是晚上,而天剛亮時神就降下大火;所以耶穌常告訴我們要儆醒謹守禱告,因我們不知道祂何時會來。

2.尼尼微人的反應

約拿只大聲疾呼了一天,他們就有回應了,越早悔改越蒙福,5節以後我們看到約拿的信息像野火般迅速傳開,他們也都相信這話是出於神,就完全信服神的話,才有真正的悔改。他們悔改的動作有禁食和披上麻衣。披上麻衣是以色列人悔改的動作,禁食是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自卑的表現。這裡也有些像水手的反應,水手懼怕,用敬畏的心來回應大自然的風浪。約拿原來對外邦人是有偏見的,但外邦人所表現的竟然不比以色列人差,他們都真實的悔改,而且是井井有條的按次序來做,這讓約拿開了眼界,知道這不是一群化外之民,甚至比神的百姓更認真。

3.尼尼微王的反應

6節說:「王下了寶座,脫下朝服」,可見悔改是從下往上,不是從上往下。這意思是沒有誰比誰屬靈,沒有誰比誰更愛主,每個人都有這份恩典來直接認識經歷神。若一個人服事經驗多了就自傲自誇,那就是墮落的開始。傳道人只會講道,不會聽道,也是墮落的開始。尼尼微眾民先悔改,再影響到王,而且悔改得很徹底,從最大到最小,一個也不失落。第一章的水手,先禱告哀求神,再有船主的出現;而尼尼微是先有眾民的全城舉哀,再影響到王悔改,我們真的不可輕忽任何一個民族。一個外邦的君王能有這樣屬靈的見解,是很不容易的,在當時一般的信仰對道德是沒有什麼要求的,離開所行的惡道,是以色列人才有的道德要求。王所宣告的禁食比眾民更徹底,連牲畜都披麻進食。

三、結果:神不降災禍

9節說:「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尼尼微人也不確定神會不會收回祂的手。這裡的「或者」與第1章船主的「或者」是同樣的在仰望神的轉意。10節說:「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神是不改變的,怎麼會說神「後悔」呢?神不改變是祂的本性:慈愛、憐憫、恩典、公義、信實,若一個罪人悔改了,神還是不赦免他,那麼神就是改變了。所以因著神本性是不改變的,祂才不降禍給已經悔改的罪人;聖經講到神後悔,都是因人聽了神的話,神轉意不降災與人,這叫做神後悔。神後悔絕不是因祂做錯事了而後悔,所以轉意、轉回就是後悔。

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尼尼微人是以色列深惡痛絕的民族,因傷害他們極深。人常會以自己的公義來看上帝的作為,像是約拿認為尼尼微人是如此邪惡,就伸出公義的指頭,更不可能去向這樣的人傳講神愛他,所以約拿的天人交戰我們可以了解。但是我們看到,神的公義也會連結上祂的恩典、慈愛、憐憫,神不會只單單凸顯祂的公義,而神的公義也不是單指祂的審判。

有時我們也像約拿,對神的屬性可以侃侃而談非常清楚,心卻沒有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與神的心距離很遠,卻明白很多關乎神的事,有服事的同工們在這件事上特別需要被聖靈提醒。所有造就教會的恩賜,到見主面時都不重要了,惟有愛是永不止息的,因此所有的服事都要以愛做根基,這才是振奮人心的事奉。

(3月2日‧向竹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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