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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愛我有這麼深 王良玉(2009/3/29)


經文/路加福音7:36-50

有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和他吃飯;耶穌就到法利賽人家裡去坐席。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

 

本段經文是緊接著18-35節耶穌論施洗約翰的話語,耶穌以當代的人對自己和施洗約翰的態度,帶出來人心麻木、袖手旁觀以及論斷批評的現象。當耶穌教訓人時,法利賽人與教法師也在旁邊聽(路5.17),西門自認是智慧之子,請耶穌吃飯。在他家中就發展出今天要講的這段故事。透過這段有很清楚的圖像意境的經文,也使我們得著屬靈生命的開啟與提醒。

一、知道不等於經歷

耶穌與兩種人:自以為是、知道己罪。

        人人都需要被赦免

耶穌在西門家中(40節)坐席時,發生了這一個事件。這女人來到西門家中,對耶穌一連串的舉動,經文描述的很傳神,包括她的身份是一個罪人。在耶穌的時代,當主人宴客時,外人是可以進出的,甚至主人會預備座椅,使訪客也可以同席一起談天。這就說明了為何有罪的女人得以進入西門的家中,並且挨近耶穌。

她的手中拿著盛香膏的玉瓶,讓人覺得心動的是38節:「站在耶穌背後,挨著他的腳哭,眼淚溼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親他的腳,把香膏抹上。」她的姿勢由高到低,也就是從站著到蹲著以致趴下,因為當時坐席者是採半躺半臥的姿勢,這就解釋了為何女人可以挨著耶穌的腳。當然她的姿勢必須越來越低,才能用頭髮擦乾滴在耶穌腳上的眼淚,以及親祂的腳並將香膏抹在耶穌的腳上。

西門心裡滴咕,也對耶穌是否真是先知有所懷疑,在此也看出他對耶穌身份的認知是定位在先知。而他對女人身份的定位是很清楚的,那就是她是一個罪人,路加在一開始也是如此敘述,因此這應當是眾所皆知的事。

耶穌知道人心所想的,但祂先用一個比喻來說明這事件的真理根據。也就是債主開恩豁免兩個欠債者,因著豁免金額的多寡,所帶出欠債者對債主感恩之情的多寡。被免50兩銀子與被免5兩銀子的人,前者對債主感恩之情會遠超過後者。

西門正確的回答得到了耶穌的肯定,但諷刺的事實卻是,知道多得恩免者、就多愛豁免者,這樣的知道並不等於自己經歷過豁免之恩。耶穌責備法利賽人能說不能行,假冒為善,他們自以為是義人,不承認自己的罪(西門屬靈的罪,女人肉體的罪)。

知道不等於經歷,對今天的信徒而言亦是如此,常常我們不自覺地以為聽到講台所傳講的真理,就好像已經實踐並經歷了這真理。但事實上,所有屬靈的功課都是沒有捷徑的,必須一步一腳印地去劍及履及,但卻能在自己軟弱的生命光景中,時刻經歷主夠用的恩典。

比方說,神的旨意要我們常常喜樂,但生活中總是會碰到許多的難處,怎麼喜樂的起來,這時就要學習以信心靠主來喜樂。這樣的信心產生自過去的經歷,祂是如何幫助我度過難關的。凡事相信也是如此,必須要我們操練在每件事上相信神的信實,當經歷了他真的是以便以謝到如今都幫助我們的神,信心自然增長。而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也必須去學習真道,明白真道,才能經歷真道的寶貴與信實。此外,彼此相愛,彼此接納,彼此饒恕,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等等,經上所有的教導都是如此,不是知道了就是有經歷了。我們會發現任何一個生命的學習靠自己都難竟其工,都必須時刻倚靠主。

二、生命與經歷互為影響

雖然聖經並沒有記載這女人是如何認識耶穌,並體會主赦免的恩典,但從耶穌後來對她說的話,以及肯定她的作為,是因為這女人經歷耶穌赦罪的多,以致顯出的愛的回應也多,可見她是對主的恩與愛是有經歷的人。女人對主的經歷西門沒有,沒有經歷者就不會有感恩的生命與行動,這也是為甚麼耶穌對西門說他未善盡主人接待賓客之責的原因。

耶穌說比喻的時候是向著西門,但在指責西門的缺欠時,是轉過身來向著那女人,並要西門看他眼前的這女人(v.44)。這裡讓我們看見一個諷刺的畫面,自以為是的法利賽人在耶穌眼中,不如一個知恩、感恩、報恩的女子,這被人鄙視的女子可以作西門的榜樣。因為耶穌一連說了三次「你沒有」(西門沒有做而這女人做了的罪),來對照這女人有的,也就是這女人所做的。

這女人在經歷主恩之後認識了這位愛她的主,很自然地帶出了深深感恩的行動,因此不是知道了就會有生命,也不是知道了就有經歷,法利賽人知道很多有關神的知識,但是並沒有生命、也沒有經歷。生命是因著經歷而展開,經歷與生命互相影響,在西門與女人身上明顯可見。

生命若沒有經歷就是虛的,對基督徒而言,雖有最初認識神的經歷,還要不斷地在各方面經歷神的豐盛,生命才能成熟長大,不再作屬靈嬰孩。來5.13-14「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新譯:對公義的道理沒有經歷),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他們的官能因為操練成熟,就能分辨是非了)。」這有點像雅各所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生命若沒有經歷也是虛的。耶穌的教訓需要以經歷來證實,生命才能長大。

心竅習練得通達  官能因為操練成熟

嘗~詩34:8 你們要嚐嚐主恩的滋味,便知道他是美善,投靠他的人有福了。

聽~啟2:7「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看~詩119:18「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的奇妙。」

聞~林後2:14「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感覺~林前8:12「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三、赦免大愛就多

女人表現的愛與她所經歷的赦免成正比,47節並不是說女人的愛構成了赦免的原因,而是這愛的行動證明她的蒙赦免。領受主愛越深,知道祂的赦免之恩越大,信心回應愛的行動就越多。主愛我有這麼深,你領受越多,回應的愛就會越多。

耶穌說「妳的罪赦免了」不單是對女人說,同時也是向周圍的人宣告祂赦罪的權柄,同席的人卻不明白祂真實的身份,因此他們心裡說:「這個人是誰?竟然能赦免人的罪!」(女人公開的罪,眾人隱藏的罪)耶穌對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地回去吧」。所以不是女人的愛多赦免多,而是赦免大愛就多;也不是以愛交換救恩,而是信心的回應得享拯救的恩典。

赦免是主恩典的禮物

使徒保羅的教導與見證也可在此作個印證。羅5.20「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他在往大馬色要去逮捕基督徒的途中,因著聖靈的光照看見自己的罪,從此生命有了極大的改變。他對自己本相的體認與耶穌赦罪之恩是與日俱增的。從以下三處經文可見,林前15.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弗3.8「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提前1.15「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保羅在事奉中生命越發成熟,以致他體會主恩也越發深刻。

不論是在信主時罪得赦免之恩,或是越事奉越跟隨主,越看見自己的不堪與不配,都讓我們深深感受主是何等愛我們!並且不會濫用恩典,以為既然罪顯多恩典更顯多,就可以多多犯罪來顯恩典。這就是羅6.1所說的「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

這段經文有三個主要人物,核心當然是耶穌,而在西門身上,我們看見知道並不等於經歷,這要提醒我們千萬不要以知道代替經歷。其次,在女人身上,經歷與生命是互為影響,我們要在神話語中受教,才能將知道化作經歷,脫離嬰孩的光景漸漸長大成熟。最後,在主赦罪之恩中看見我們的本相,領受主愛越深,知道祂的赦免之恩越大,信心回應愛的行動就越多。因為知道祂愛我有這麼深,甘願將一生獻給祂。

             (3月29日‧講員手稿)

 

思想問題

1.請思想並以自己的話重述這段經文

2.請分別就西門與女人所犯的罪作比較

3.反省自己是否也在某一項罪中,需要求主赦免

4.信息中哪一條綱目對你最有提醒或警戒?

5.請分享本週靈修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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