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显现,命立约的记号:割礼】(17:1-27)

2012-11-10 12:26:43 陈达 长老 人次浏览 来源 字号:T|T

【神的显现,命立约的记号:割礼】
(17:1-27)
读经:创17:1-27
林后 6:18“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可 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引言:
在十六章之末亚伯兰已经年八十六岁了。当十七章开始的时候又十三年已经过去了,现今亚伯兰已经年九十九岁。主耶和华向他显现,来启示他:神像亚伯兰启示了自己的新名“全能的神”,还给亚伯兰改成新名“亚伯拉罕”;又命令他们要施行“割礼”作为神与他立约的记号。然后给他的妻子撒莱改名“撒拉”,应许以

【神的显现,命立约的记号割礼】

(17:1-27)

读经:创17:1-27

林后 6:18“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可 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引言:

在十六章之末亚伯兰已经年八十六岁了。当十七章开始的时候又十三年已经过去了,现今亚伯兰已经年九十九岁。主耶和华向他显现,来启示他:神像亚伯兰启示了自己的新名“全能的神”,还给亚伯兰改成新名“亚伯拉罕”;又命令他们要施行“割礼”作为神与他立约的记号。然后给他的妻子撒莱改名“撒拉”,应许以撒的出生。这是神与亚伯兰立约后进一步的新启示,重新坚立神所立的盟约关系。

  

神给亚伯兰改名,立他作多国的父(1~8节)

1,神确认祂的应许,用神的新名来确认(17:1—3)。

 

创 17:1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 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以实玛利出生时,亚伯兰年八十六岁(创16:16),其后十三年间,圣经并无丝毫记载,是一段空白;很可能有十三年之久,神既未向亚伯兰显现,也未对他说话。“年九十九岁的时候,”就是想到他自己的身体如同已死的时候(罗4:19)。

“耶和华向他显现,”此段是神第四次的应许(12:1—3,13:14—17,15:1—6)。

“全能的神”的希伯来文为EL SHaddai(依罗沙代)。EL是神,Shaddai是强者。此称呼是首次出现的神的新名称。现在神用新的名称来向像死人(罗4:19)一样的老人显现。当然有特殊意义。第一,重新确认祂的应许。神向同一个人屡次说同一件事,其目的乃是要确认祂应许之绝对性。神所应许的,绝对不能更改,而且绝对会照样完成,因为祂是全能的神。第二,叫亚伯兰作完全地人。亚伯兰过去在神面前所表现的有所不完全的地方,如以利以谢的问题(15:2),以及将夏甲纳妾的问题等。现在他年99岁,他妻子89岁了,生理状况是已经“过了生育的岁数”(来11:11,罗4:19),因为她的“月经已经断绝了”(18:11)。

对神的应许,以前亚伯兰还在中年时,已经有许多弱点,现在他更加老迈。那么他表现会比以前更好么?在此神启示自己的新名称“我是全能的 神,”来命令他说:“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此句的原意如Walk before me,and perfect,意思是,行(命令词)在我面前,作(命令词)完全人。行在神面前是信仰,作完全人是生活(行为是信仰的结果)。因为耶和华是全能的神,祂不但能完成祂的应许,且能保护亚伯兰信仰与生活。当99岁的老人,只要在全能的神面前放弃一切人为的手段方法而信从祂。

“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意即应当在神面前过完全信靠神的生活,不凭自己行事,也不依靠任何事物。

神此时要亚伯兰作完全人,这表示他在此之前仍未完全。

创 17:2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

在创世记1518节那里,我们看见神已经与亚伯兰立约,因此172节不能够说是头一次建立盟约的关系。乃是重新坚立,或者是说约的执行,就是把神与亚伯兰存在的盟约关系,重新加以坚立而执行。在本章共有13次的“约” 字,证明耶和华全能的神是立约的神。旧约新约都是由祂而立的,表示神藉着祂的来完成祂的救赎计划。老人亚伯兰在有关他后裔的问题上,除了信靠全能神的话语以外,没有其他方法。    

“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也就是神晓谕亚伯兰说,这个约不能再延了,从这个时候开始,神就把这个约见诸实行。当然这里面暗示着给亚伯兰生一个儿子,作真正的后裔的日子,马上就要来到。

 

创 17:3亚伯兰俯伏在地; 神又对他说。

注意到亚伯兰在神面前所表现的反应。亚伯兰所表现的敬虔与现代宗教不敬虔的情形相差何等悬殊。今日的人们往往忘了神的圣洁。

“亚伯兰俯伏在地,”表明他存着敬畏神的心,在全能者面前,亚伯兰俯伏在地,谦卑的悔改他过去自己是软弱和无有。现在亚伯兰承认他过去没有凭信心去作完全人。虽然如此,慈爱的神仍然向他显现,正如后来复活的主耶稣向祂的门徒屡次显现一般。全能的神不但向不完全人显现,同时要用祂的新名来不与不完全人立约。亚伯兰俯伏在地,不仅要接受全能者的约,且表示了他最大的感恩。

 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雅4:6;彼前5:5)。

“神又对他说”在第一节神的名称是耶和华,然后在第一节下半说到全能的神(依罗沙代)。从此以后所提神的名称仅是(依罗欣Elohim),依罗欣就是用以着重神为创造主的名称;“耶和华”就是着重神是恩典与救恩神的意思;依罗沙代(全能的神)是着重神的能力。用依罗欣(神)就是十七章以下所用的神或者是说到神是一位创造之主,那意思就是说神能够使撒莱生育乃是一种重新创造的工作。

 

2,神给亚伯兰改名立他作多国的父(17:4—8)。

 

神用祂的新名和亚伯兰的新名所确认的约(应许)之内容如下:

 

(1)给亚伯兰改名,叫他的名为大(17:—5)。

 

创 17:4“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

神在此向亚伯兰重申前约(创十五章),并应许他作“多国的父”。从属灵的角度,这“多国”不包括那些不信耶稣为基督的阿拉伯人,以东人等。对这问题,保罗说的很清楚(罗9:6,7)。那么在全世界世世代代的各国基督徒才是他的真后裔(加3:29)。事实上,今天基督徒遍布全球,由此证明他已经‘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罗4:17)。你要作多国的父这与下节提到的“亚伯兰”名字有关,在以下我们都是用亚伯拉罕这个名称,因为这个名字在历史方面为人人所共知的,什么呢?因为这是纪念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为多国之父。

 

创 17:5从此以后,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要叫亚伯拉罕,因为我已立你作多国的父。

当神第一次应许的时候,说,要叫亚伯兰的名字为大。此节是那应许的成就。“亚伯兰”意为崇高的父(high father),现在改为“亚伯拉罕”意为群众的父,多民的父,众人的父。( father of the multitude)。阿拉伯语的ruham有群众的意思。它的亚兰语如ruham,也是意为群众,希伯来语的父是ab,把这两词合起来,变成Abraham亚伯拉罕。

名字代表一个人,故改名表明他这个‘人’已经更改了,从前自己有办法的亚伯兰,现在变成了自己没有办法的亚伯拉罕。

无论如何,神给他改名的含意如下:(a)叫他坚定地相信这次向他显现的耶和华是全能的神。(b)叫他无条件相信这次重新认定的约。从此以后,不叫他再提人为的方法来暴露他不完全的地方,因为他成为“多国的父”是必然的。(c)叫他牢牢记念这次的改名是在他一生中的最大转变,正如雅各改为以色列(32:28),西门改为彼得(约1:42),扫罗改为保罗(徒13:9)一般。他的新名可以督促使他作完全人。有关他的大名,参考12:2的解释。

(2)叫亚伯拉罕的后裔繁多(17:6)。

 

创 17:6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

在前面,神用尘土、海沙、众星、来启示他后裔的繁多,神对亚伯拉罕的应许,在“后裔”之外,增添了“国度”和“君王”。现在用国度、君王、来启示进一步的神救赎史的轮廓。“国度”和“多国”(4,5)之“国”的原文是相同的,又是复数,表示因亚伯拉罕的后裔基督而蒙恩得救的“地上的万族”(12:3)。这“地上的万族”(28:14),“万国”(18:18,22:18,26:4)确实预表用耶稣的宝血买来的神的教会,就是神的国(The Kingdom of God)(启5:9)。“君王”为复数。从亚伯拉罕而出的君王,如大卫,所罗门等人,就是阿拉伯许多君王也都是亚伯兰的后裔。

从广范的意义上来看,属灵的以色列也被称为君王(启5:20,21:24,22:5)。其中最大的君王乃是主耶稣基督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19:16)。

(3)叫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有神(17:7)。

 

 创 17:7“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 神。

这句话首次出现,是神最大的应许。节圣经可以说是旧约以色列与新约教会的大宪章。神要作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神,是神立约的最高目标,且是新旧约圣经的结论(启21:3,7)

出 29:45-46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作他们的 神。他们必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 神,是将他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要住在他们中间。我是耶和华他们的 神。”

林后 6:18“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在这里我们将要注意三件事。

第一、注意立约是从神先开始的我要在你我之间立约……,立约是神的作为,并不是人的作为,也不是神与人联合的行动。神是这个约的创始者与设立者;人只不过是这个约的接受者而已。在立约的时候,亚伯兰根本没有得到同意或者你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这个约。这个约里的条款完全是由神所规定的。因此这个约是从神的绝对主权而产生出来的。

第二、此约不仅是与亚伯拉罕立的,同时也和他的后代子子孙孙而立的。“作永远的约”,从神的观点来看,此约乃是“永远的约”,因为在祂并没有改变(雅1:17),祂必坚守这约,一直作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神,就是神赐永生的保证。神永不离开那信靠祂的人(赛54:10)。这约是永远的约,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在他以后代代相传而立的约,这也暗示着神要求信者的儿女,也是属于他的,并且神的盟约是维持祂百姓(或者教会)的正常方法。在地上的教会也是同信徒的后代一代一代传下来。这项真理在现今大大的遭到拒绝,也是被人忽略,而同时需要强调,相形之下与之同时强调个人主义,就是在现代传福音上特别强调个人传福音,与这个相对照忽略了神蒙约子民的关系。信徒的儿女,在生下来的时候,就站在一种盟约的地位上。不能把他们看作世人的儿女一样。顺便提及的盟约关系的继续,一直到世世代代的真理,乃是婴儿受洗的真实根据很多人反对婴儿受洗,他们这是没有承认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也是反对基督教会所根据的宪章;他们认为这只是对犹太人有其意义。那么他们不明白神在旧约和新约教会的立约的关系上是一致的。

第三、盟约关系的本质,如下:“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那就是要把接受约的人带入与神真正的关系中,这种关系就是有一种最高的、极真实的意义上的宗教关系。在这里我们考虑到宗教的优越性,比人生中其它的事更为重要。那就是说在人生中应该把宗教拿来当作最优先、最重要的事。一切事的存在都是为了宗教而存在的;宗教的存在乃是为神的缘故而存在。并且叫人荣耀神,唯独以神为乐,宗教的本质是与神联合、与神有交通。人类社会的福益只不过是宗教的副产物而已。现在宗教的大部份可以说根本是非真宗教的,只是因为它所关心的是人与社会而不是神,这样就本末倒置了。

神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的目的乃是要完成这个目标。神要将自己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是教会最大的福气,因为有了这位神,就有永生(约3:16)。

(4)叫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有地(17:8)。

 

创 17:8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我也必作他们的 神。”

注意6-8节神对亚伯拉罕说的话:“我要与你...我要作你...我要将你...”这意思是说,一切都在乎神和神的作为,人在此只有安息与享受。此段的立约启示主耶稣救赎史的属灵意义相当显著。例如神的新名,亚伯拉罕的新名,属灵的后裔,属灵的国度,属灵的君王,永远的约,永远的产业等。不但如此,亚伯拉罕本身在当地,只不过是个客旅(来11:13,徒7:5)。还要注意的,是那些以实玛利的后裔阿拉伯人也住在那地(加4:25,26)。如此看来,此节的“地”应该不只是限于地理上的迦南地,而是神用地上的迦南地来预表在天上的迦南。“我也必作他们的神”,第二次出现,更表示此节的属灵意义(26:24,28:13,来11:16)。迦南美地豫表基督是我们信徒永远的产业。

“永远为业,”神虽应允赐迦南地为以色列人永远的产业,但他们也可能因背逆而暂时失去这地(申28:63~64,30:1~5)。

 

神定割礼作立约的证据(9~14节)

1,受割礼的必要性(17:9)。

 

创 17:9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

遵守神的约,就是遵行神的话;信徒遵行神的话,是得以继续不断地享受神祝福的条件。

“割礼”是立约的证据(token),且是“遵守”(10节)神约的行为之一。若人不受割礼,他就是违约者(14节),表示割礼是必须要遵守的。

2,受割礼的对象(17:10—13)。

 

创 17:10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

“所有的男子”,包括亚伯拉罕本身,和他的后裔。所有的男子,”代表全体后裔。神吩咐只有所有的男子受割礼,女子不用受割礼的。因为旧约是男权的社会,男子的代表全体后裔。正如埃及人要杀了男婴,却存留女婴。因为男人没有了,女人被娶走了,整个民族就没有了。旧约男子是整个家庭代表。所以当男子受割礼,就代表整个家受了割礼,因此当时的女子不用受割礼。

“受割礼,”这里是圣经首次提到‘割礼’;割礼意即切割男性生殖器的包皮,作为以色列人与神立约的记号,也是以色列人享受神的应许之约所该尽的责任。

“受割礼,”象征基督使人脱去肉体(西2:11原文无‘情欲’),亦即除去‘己’、‘旧人’;受割礼的人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不信靠肉体(腓3:3)。神要祂的子民受割礼,乃是要他们藉此表明单单信靠神,不依靠肉体。

真割礼是心里的,在乎灵不在乎仪文(罗2:29)。

创 17:11你们都要受割礼(“受割礼”原文作“割阳皮”,14、23、24、25节同),这是我与你们立约的证据。

你们都要受割礼(受割礼原文作割阳皮,14、23、24、25节同)”,就是男性生殖器的包皮割些下来,这时候会流血。那么割阳皮,是皮重要,还是流血重要呢?西坡拉给儿子割礼,将皮丢在摩西脚前,称摩西为“血郎”而不是“皮郎”(出 4:25)。这说明就是割礼中血是很重要。这血也是指向基督的舍命流血。当基督舍命流血完毕,这血的功用成全了。因此旧约要“流血”的圣礼逾越节和流血的割礼,在新约必须被“不流血”的圣餐和洗礼所代替。这样看来血的功用在新约因基督已经成全。就像献祭的功用完毕一样,血的功用也完毕了。

1247038_b454f7d73d950d203d7affd5c108c157.jpg 

 “立约的证据,”‘约’的本身是神所赐的福气,而以受割礼作为立约的证据,就是表示“割礼”乃是蒙福的证据;受割礼不单有益于身体的健康,并且还有益于属灵的生命──人是为着神、并靠神而存活。

“证据,”或作‘记号’,表明凡受割礼者都有分于神和亚伯拉罕所立的约。这是属神的证据。新约属神的证据是洗礼,一个人一旦受洗加入教会,神和属神的教会称这人已经归入神的名下。

创 17:12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

“是家里生的”(12节),是在主人的家里生的奴隶的第二代。

“从外人卖的”(13节),是从外邦人中卖来的第一奴隶。

那些奴隶都要受割礼,预表在新约时代,那些外邦人也可以受洗而归主的事,因为割礼预表洗礼(腓:3:3,西2:11-13)。

腓 3:3因为[真]受割礼的,乃是我们这以 神的灵敬拜,在基督耶稣里夸口,不靠着肉体的。

西 2:11-13你们在他里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礼,乃是基督使你们脱去肉体[情欲]的割礼。你们既受洗与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与他一同复活,都因信那叫他从死里复活 神的功用。你们从前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 神赦免了你们(或作“我们”)一切过犯,便叫你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

这说明旧约的割礼就是新约的洗礼,意义是相同的,都是神与我们立约的证据。我们本是与以色列人无关的外人,但神用重价买了我们。

林前 6:20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 神。

可 16:16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3,受割礼的时期(17:12)。

“生下来第八日”, 现代医学证明,人刚生下来时比较不觉疼痛,且第八天时身体内某种止血成分最多,故止血最快。创造主当然知道婴孩的生理状况。

 

4,受割礼的证据(17:13)。

 

创 17:13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

神的立约都要证据。与挪亚立约时,神用虹来当作记号(9:12,13)。这次与亚伯拉罕立约,用割礼来当作记号。这次的记号在人的身上,使每一个人能记得他们是与神立约的选民(11节)。这种立约也是“作永远的约”(13节)。此句的含意很深。

新约时代的信徒不受割礼,那么“作永远的约”有何意义呢?圣经说,藉着基督完成了一切的律法(罗10:4),所以神藉着基督一面废弃了受割礼的制度,另一面借着洗礼制度持续表明祂永远的约。对此真理,加尔文(Calvin)曾举两个例子来证明:第一,圣殿是神永远的居所(诗132:14)。第二,安息日是以色列人长久的圣日,但是基督来到,就结束(完成)了这两项律法。照样,藉着基督的来临。就结束了受割礼的律法。现在奉主耶稣的名受洗,就可以代替受割礼,所以割礼,在基督里,还算是永远的约。如此看来,割礼制度实在是启示基督的来临(西2:11-13)。割礼原来有洁净的意义。以色列人受割礼来证明他们是被神所拣选的圣民。

后来耶利米先知说,单受割礼是无益处的,所以人若要成为圣民,就要信靠洁净人的至圣者主耶稣基督。现在我们知道他们在肉体上受割礼的时候,就要盼望将要来的弥赛亚。

耶 4:4犹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哪,你们当自行割礼,归耶和华,将心里的污秽除掉;恐怕我的忿怒,因你们的恶行发作,如火着起,甚至无人能以熄灭!”

   “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意即凡是肉身上没有受割礼记号的男子,就无份于神应许之约。

5,不受割礼的结果(17:14)。

 

创 17:14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

割礼乃为盟约关系的外部标记。未受割礼之人就是盟约的破坏者。神的约有处罚的条例(2:17)。“必从民中剪除”的意思,神要把他处死(利7:20,21,25)。“因他背了我的约”,是处死他的罪目。此句说,割礼就是神的约,所以爱割礼者就是守约者,不受割礼者就是违约者。当然这个盟约记号只是为旧经时代而已。我们知道在新约时代割礼已经为洗礼所代替,在教会中受洗者也是背了神的约。

 

6受割礼的意义(17:11—14)

①记念而遵守神约的证据(11,14)

②区别亚伯拉罕的后裔和外邦人(士14:3,撒上17:26)。

③叫以色列人盼望洁净之主弥赛亚(13节)。

④预表重生,就是生命的运动(13,14)。

⑤洗礼的前身(西2:11-12)。

 

三;神给撒莱改名,应许生以撒(15~21节)

1神祝福亚伯拉罕(17:15—16)。

(1)改他妻子的名字(15节)。

 

创 17:15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她的名要叫撒拉。

在前面,神改了亚伯拉罕的名字(17:5),现在要改他妻子的名字,都是为了确认神的应许。

“撒莱”﹝原文字义﹞高举的,我的公主;“撒拉”﹝原文字义﹞公主,我的公主,多民之母,意为王后,就是众王的母亲。

亚伯拉罕是多国的父,撒拉是多国的母,都表示他们后裔的繁多。神用两个新名字来提醒他们使他们相信神所应许的是必成的。

以色列人给他们的孩子行割礼时,也正式给孩子命名(路1:59);这个规矩起源于本章当神定下割礼时,同时为亚伯兰和撒莱改名。

 

2,祝福他的妻子(16节)。

 

创 17:16我必赐福给她,也要使你从她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她,她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她而出。”

神对亚伯拉罕说祂要祝福他的妻子,其内容和神祝福亚伯拉罕是相同的(17:4—5):

亚伯拉罕豫表信心之父(罗4:11-12);撒拉豫表应许之母(加4:23,28)。

罗 4:11-12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加 4: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气生的;那自主之妇人所生的,是凭着应许生的。

加 4:28弟兄们,我们是凭着应许作儿女,如同以撒一样。

(a)她要生一个儿子。

(b)她要作多国的母。

(c)她要作众王的母亲。

神用这新名字来重复确认祂的应许。这个应许从肉身的角度必定包括以色列国以及南北二国的诸王,同时也包括从以扫所传流下来的种族。以实玛利的后代以及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所生的各后代(创25∶1、3)最主要的是撒拉的后裔我们也可以把新约的基督徒信者,也包括在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当中。

 

3,亚伯拉罕的祈祷(17:17—18)。

 

    创 17:17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吗?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吗?”

亚伯拉罕是在心中暗笑说,这绝对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他想不到,后来竟真的成为事实,带来真实的‘喜笑’(创21:6)。他面俯于地就是敬拜神,他的笑并不是出于讥诮或不信,而是出于喜乐与惊讶,就类似于一些好消息对于人们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样。所以他的态度是惊奇神的应许的一种喜乐的态度,而不是出于不信的态度。“喜笑”的含意很深。这次神用几项实际的题目来确认了祂的约,如神自己的新名称(17:1),亚伯拉罕的新名字,割礼,撒拉的新名字等结果亚伯拉罕俯伏在地喜笑,证明他确实相信弥赛亚从他而出的启示。对这个事实,主耶稣亲自称赞他了。

约 8:56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

创 17:18亚伯拉罕对 神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

    许多人念了这章圣经就认为亚伯拉罕的请求就是代替神在16节所应许的,或者是另外的一个建议。可是没有理由这样去认为这样去思想,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请求,绝不是求以实玛利来代替神给撒拉所预备的儿子。我们干脆可以这样说,因亚伯拉罕实在是爱以实玛利自然也求神对以实玛利的祝福。

    他在神面前提到以实玛利的动机好像他在担心以实玛利前途似的。因着使女和主母都得子的结果,使女的孩子会不会受委屈呢?他就把以实玛利摆在神面前,表示求神祝福他。

    这从19-20节的记载中,就可以清楚看出来神回答亚伯拉罕请求的内容。神已经听到亚伯拉罕关于以实玛利的祈祷;就是神已经接纳这个祈祷并且垂听。当然这个祈祷并不包括请求以实玛利也算为应许的后裔。因为在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当中他提了两件事(1)他要允许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的请求,(2)以撒将要是所应许的后裔。

 

4,神的解答(17:19—21)。

 

(1)以撒才是应许的后嗣(19节)。

 

创 17:19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

此节的“不然”的原文(abal,truly)意为真的,实在的。这词是要表示强调的(Calvin)。

 “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此节的应许比前面的更明显,证明神救赎史的发展。

“以撒”﹝原文字义﹞那喜笑的。意为笑。如此命名,可能是因为当亚伯拉罕听到神预告时,喜笑的缘故(17:17),撒拉也有暗笑(18:12)。

“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证明神要与以撒立约,因为他才是神所应许的后裔(罗9:6—9)。神用这个词语来强调以撒才是应许之后裔的事实。“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表示重要意义。神所立的约不是单为某特定人而立的,乃是为亚伯拉罕世世代代的后裔而立的(罗4:16,22—24)。

(2)以实玛利也成为大国(20节)。

    

创 17:20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允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

亚伯拉罕在前面(18)向神提到了以实玛利的事,此节是神的解答。神说,关于以实玛利。

“我也应允你”。此句的原意如我听了你(I have heard you),是与以实玛利名字的意思相同(16:11)。

“我必赐福给他,使他昌盛,极其繁多”,神听亚伯拉罕的请求,神应允必赐福给以实玛利。使他昌盛,以实玛利的后裔也要极其繁多。

“他必生十二个族长”的“族长”原文意为诸侯(princes)。“十二族长”表示他也可以成为大国。从以撒而出的是君王(kings),从以实玛利而出的是族长(25:13—16)。慈悲的神,因亚拉罕的缘故,大大的祝福以实玛利,但没有与他立约。在救赎史的原则上,神虽然没有与以实玛利立约,但祂并不否认从以实玛利的后裔中,一些人信耶稣而得救的事。

 

(3)以撒才是立约的对象(21节)。

 

创 17:21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

神在离开之前(下节就要上升去),现在再一次清楚地说,祂与以撒坚定(establish)立约的事。

这里所应许的就是撒拉一定要生一个儿子,是在明年这时节,这儿子将要起名叫以撒,都是清清楚楚提到,同时神将要与这儿子坚立盟约。

神要与以撒立约,那就是以撒要继续亚伯拉罕之盟约,至终要成为救赎的通道。这包括在日期满了的时候,基督要从以撒的后代生出来。

 

亚伯拉罕遵命受割礼(22~27节)

 

1亚伯拉罕立刻顺从(17:22—23)。

 

创 17:22神和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离开他上升去了。

在17:1显现的神,现在上升去了。亚伯拉罕亲眼看见神可见的显现,和祂可见的上升,就确信了这次的立约完全是全能的神所启示的,因而非顺从不可。

 

2遵着话语顺从(17:23)。

 

创 17:23正当那日,亚伯拉罕遵着 神的命,给他的儿子以实玛利和家里的一切男子,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买的,都行了割礼。

“正当那日”(23,26),表示亚伯拉罕立刻的顺从。

“遵着神的命”的原意即遵着神的话(even as God said to him)。此句表示以下道理:

绝对的顺从。若要行割礼,都要流血,但亚伯拉罕却完全没有疑惑,或迟延,表示他绝对的顺从。信仰生活原来应该是如此(12:4)。

正确的顺从。神的话说什么,就要遵行什么。遵着神的话而行。一举一动都要遵着祂话语的规定,条例而行(提后2:5)。人盲目的行为不荣耀神(罗10:2)。

信徒不明白神的心意则已,一旦从神的话中得知了神的心意,就应当即刻遵行,不可延误。

 

3一同顺从(17:24—27)。

 

创 17:24亚伯拉罕受割礼的时候,年九十九岁。

创 17:25他儿子以实玛利受割礼的时候,年十三岁。

创 17:26正当那日,亚伯拉罕和他儿子以实玛利,一同受了割礼。

亚伯拉罕也亲自受割礼,因为此制度是首次举行。

W020050906327551644564.jpg 

“以实玛利…年十三岁”。目前犹太人的孩子年13岁时,就举行成为律法之儿子的成人典礼,可能是根据此节的作法。阿拉伯人至今还在5—13岁之间割礼。犹太人则在第八天。

以实玛利受割礼这件事引起了问题,因为他不是所应许的后裔关于这个问题,神的吩咐不但包括亚伯拉罕的后裔,也包括亚伯拉罕家中所有一切的男丁,用钱买来的,凡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包括在内(17∶12、13)。因此为要顺服神的命令,以实玛利也必须受割礼。

当然这个问题不在以实玛利是否是弥赛亚的祖先,也不在乎以实玛利是否永远的得救了。这真正的问题只在于以实玛利接受割礼的根据。关于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他接受这个必须的礼节,按着十七章十二、十三节所记载的神的吩咐,遵照神的命令。

 

创 17:27家里所有的人,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从外人买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礼。

“一同受了割礼”(26节),是指亚伯拉罕家里的,所有的人,包括奴隶,都一同受割礼。

教会中全部的肢体都一同顺从神而行,是何等地美。但如今教会的弟兄姐妹们,对于神的命令之反应却非常消极,希望大家要看看亚伯罕的顺从。

在教会中作带领的人,不单要教训别人,自己也要作别人的榜样。

 

结论:

神主动的与亚伯拉罕立约,又坚定这约,从仿佛已死的老人生出应许之子。神要做亚伯拉罕和他后裔的神,他们要做神的子民。今天神也借着他的爱子与我们立了新约,因着主耶稣基督,神做了我们和我们孩子的神,我们和我们的孩子成为神的子民。

如今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也要遵守神的约,就是洗礼归入神的名下

神也坚立这约直到永远。

阿门!

 

改革宗长老会温州教会

陈达 长老

2013.4.1重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