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票價「可加可減」
第 2033 期(2003 年 8 月 10 日) ◎ 城市脈搏 ◎ 胡明添(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總幹事)
一項世界性的調查報告顯示,香港的交通費用在全球交通費用最高的城市中,排名第三(第一的是倫敦,第二是東京)。自一九九八年至今本港累積通縮超過一成,但車資並未相應下調。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表示一個普通雙職工的家庭、總月入約一萬二千元,若要過海上班,總車費佔月入百分之十五(即一千八百元),不用過海也要百分之十(即一千二百元),交通費用顯然偏高。在連續通縮五十多個月的情況下,目前香港家庭入息中位數只是一萬元而矣,可見公共交通工具只有加價並無減價的機制,已不合時宜。政府為回應市民的減價要求,經過一年時間的研究,現擬訂一個「可加可減」的機制,並為每一間公共交通機構釐訂一條票價方程式。若將過去數年的數據套入,發現許多公共交通機構均有減價的空間,尤其陸上交通費更可下調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
政府本欲公共交通機構有長期投資的意慾,而允許賺取所謂合理利潤的豐厚回報,又容許利潤與固定資產掛鉤,結果各公共交通機構紛紛增加固定資產投資,以圖擴大盈利收益。在物價下調、生產成本下跌、市民收入下降,更顯得這機制格外的不合理。聖經說「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利十九36)所以,建立可加可減機制,不但是公平,也可推動營運機構想方設法降低成本、增加效率,以致減輕市民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