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息
第 2184 期(2006 年 7 月 2 日) ◎ 文林 ◎ 迪迪
休息對香港人來說是一項稀有珍品,更何況在休息中享受安息。聖經告訴我們要休息(安息),因為如此我們才能認識神(詩四十六10)。休息的意思是停止一切活動,包括身心靈各方面都進入到一個靜止的狀態,透過靜止這種狀態,讓體能恢復,心理情緒如常,靈性精神清醒穩健。對體能耗損者,休息不在於有否假期,而在於讓身體處於一個寧靜的環境,睡覺就是休息的一種。
安息(rest of the spirit)比休息(rest of the body)更具意義,安息不一定要睡眠,乃在於心靈恬靜。因此,安息不一定在假期得著,可在平日裡領受,安息不一定甚麼事情都停止運作,也可在工作中經歷,更可以在憂愁和快樂中體會,只要是與主相遇,便能在任何景況中得著安息。
更重要的是安息在於享受,享受生命中的一切,享受大自然賦予的景觀,享受與身邊人的相遇,享受一切事情帶來的觸動與感應,享受物件反照出來的意義和本相。羅倫斯弟兄也曾在平凡的境遇中獲得心靈的復蘇與啟導,領受安息的真諦,事實上,歷代靈修大師都異口同聲地認為,安息乃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既隨手可得,卻又容易化為烏有。
安息,是人心靈深處的深邃,是人沒完沒了的寄望,也是神樂意給予人的一份厚禮,甚願屬神的人能常想常有,常願以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