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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四 年 三 月 ( 第 三 十 六 期 )                 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

  今天時興色慾潮流中的「網上情慾」,就如上述經文中的淫婦與娼妓一樣,可以用低廉便宜的價值,讓我們的心思受捆綁。研究發現這些色慾影像可以存留在腦海至少八小時,導致夫婦一起觀看三級影帶後行房的時候,頗懷疑自己是否真的為愛對方而行事;同時也恐懼配偶像該類影片有第三者,彼此難以信任。因此,停止觀看有關文字與影像,仍是基本且重要的第一步,因為心思是誘發性罪的主因;在罪行還未形成時應先作處理,接受教會輔導同工或弟兄姊妹支援小組的幫助。至於那些確有行房困難的夫婦,則應尋求專業輔導、精神科醫生等的幫助,遵照他們建議的治療方法才行事。夫婦的性生活,只要是「按著情理與合宜之分,並且彼此不虧待對方」(林前7:1-5),在婚姻內應是可以達致滿足的,因為這是神為我們獲得性愛滿足所提供的處境 (God-given context)。

2. 委身婚姻作回應

  香港近年經濟環境轉差,夫婦為著工作而無暇思考怎樣拓展彼此的關係。特別是因溝通不足所引起的衝突,很難在短期間獲得化解;在情感失去親密時,身體性愛的親密更難獲得滿足。心理學家Wayne Weiten及Margaret A. Lloyd指出夫婦間,很容易將自己的行為歸咎於環境的因素;卻把別人的行為歸因於對方為人的因素,而產生行動者與觀察者的偏誤 (actor - observer effect),令自己無責任或不須要作出回應與改善。

  事實上,合乎聖經所描繪的婚姻關係,是以婚姻同伴 (companionship marriage) 為模式的 (參創2:18、23;傳4:9-12;摩3:3);配偶就像一位知己,明白也能適時回應需要。因此以積極的態度看,每一位已婚的弟兄姊妹,都可以試著問自己:「我如今可以為配偶作什麼事呢?」唯有當自己感到配偶的關愛,家庭婚姻關係的內力增多時;色慾潮流中的不同性誘惑的外力,就無法吸引、誤導我們。許多婚齡較長、婚姻關係持續感到滿意的夫婦們,均可見證其親密關係在於「雙方不斷有回應」。因此在婚姻關係中,積極回應所需要的以示委身婚姻;能有委身行動的婚姻關係,也就較易敵擋色慾潮流對夫婦關係的衝擊。

一. 教會群體成長的方案

  基督耶穌的教會在這混亂黑暗、是非不分的時代中,須發揮光與鹽的作用 (太5:13-16)。當婚姻關係因色慾潮流受到嚴重虧損時,教會整個群體也必須重視、協力回應有關課題,彼此看守與成長。希伯來書第十三章四節現代中文譯本提到「人人應該尊重婚姻的關係;夫婦必須忠實相待。上帝要審判放蕩和淫亂的人。」這節經文的教導,不僅只是神給予已婚信徒的;也是給予教會不同群體的弟兄姊妹。華人釋經學者馮蔭坤為此提出兩項涵義:其一是「夫婦必須忠實相待,乃是要追求聖潔,是神所喜悅的事奉」;其二是人人「尊重婚姻的關係--不讓婚床被姦淫的罪玷污」,這亦是弟兄姊妹實踐彼此相愛 (來13:1) 的一部份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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