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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 年 二 月 (第 二 期 )                 縱 橫 焦 點




    香 港 人 追 逐 衣 著 的 潮 流 , 是 華 人 世 界 中 的 表 表 者 。 基 督 徒 的 衣 飾 也 受 到 潮 流 的 感 染 , 是 可 以 理 解 的 ; 但 信 徒 的 「 穿 衣 哲 學 」 能 帶 有 信 仰 的 品 味 , 則 是 少 見 的 事 。

    最 常 被 引 用 有 關 的 經 文 不 外 是 「 以 正 派 衣 裳 為 妝 飾 , 不 以 編 髮 、 黃 金 、 珍 珠 、 和 貴 價 的 衣 裳 為 妝 飾 」 ( 提 前 二 9 ) , 「 不 要 以 外 面 的 辮 頭 髮 、 戴 金 飾 、 穿 美 衣 為 妝 飾 」 ( 彼 前 三 3 ) 。 至 於 我 們 常 提 及 的 監 督 兒 女 、 男 女 執 事 都 要 「 端 莊 」 ( 提 前 三 4 、 8 、 11 ) , 實 指 人 品 多 於 衣 裝 ( 好 的 英 文 聖 經 譯 「 端 莊 」 為 worthy of respect 或 dignity ) 。 基 本 上 , 筆 者 感 到 香 港 的 信 徒 大 多 能 按 前 兩 段 經 文 的 原 則 選 擇 「 返 主 日 的 衣 飾 」 , 平 日 的 穿 衣 之 道 會 否 是 另 類 則 只 有 自 己 才 知 了 。

    然 而 , 一 些 被 忽 略 的 涉 及 穿 衣 的 經 文 , 則 蘊 藏 更 深 入 的 「 穿 衣 神 學 」 , 如 本 來 是 「 赤 身 露 體 , 並 不 羞 恥 」 ( 創 二 25 ) 的 始 祖 , 因 犯 罪 而 要 編 織 樹 葉 遮 體 , 合 理 的 推 測 是 , 因 其 罪 令 雙 方 關 係 疏 離 ( 愛 受 損 ) 致 以 赤 身 為 恥 。 此 外 , 挪 亞 醉 酒 露 體 而 遲 獲 兒 子 蓋 衣 遮 醜 ( 創 九 20 - 27 ) 及 摩 西 和 祭 司 被 神 吩 咐 在 獻 祭 時 如 何 防 露 下 身 ( 今 俗 稱 走 光 , 參 出 廿 26 ; 廿 八 42 ) , 都 是 毫 不 尷 尬 地 表 達 「 衣 服 用 作 遮 體 而 非 凸 顯 胴 體 」 的 神 學 意 義 。

    很 可 惜 , 衣 著 潮 流 興 性 感 與 這 方 面 的 聖 經 神 學 大 相 逕 庭 。 當 坊 間 充 斥 著 的 緊 身 、 低 領 、 料 少 、 透 視 、 外 衣 內 衣 化 等 服 裝 都 漸 被 世 人 接 納 為 「 正 派 衣 裳 」 的 時 候 , 基 督 徒 更 當 小 心 ; 當 世 間 流 行 著 的 性 權 也 是 人 權 (sex right is human right) 、 性 感 並 非 淫 賤 、 藝 術 而 非 色 情 等 觀 念 都 已 被 身 邊 親 友 接 納 為 進 步 思 想 的 時 間 , 信 徒 更 應 不 怕 被 嘲 為 「 老 土 」 。 性 感 衣 裝 是 性 開 放 罪 惡 的 一 種 表 達 。

    為 此 , 請 恕 冒 昧 地 建 議 在 主 日 崇 拜 中 , 那 些 出 現 在 顯 眼 位 置 的 事 奉 人 員 尤 應 注 意 的 穿 衣 之 道 及 講 台 擺 設 , 好 作 為 改 進 的 起 步 。 除 了 上 一 段 所 述 的 服 裝 不 宜 在 崇 拜 穿 著 外 , 更 可 考 慮 : 主 席 及 講 員 不 穿 太 引 人 注 目 的 衣 飾 , 敬 拜 隊 應 穿 上 劃 一 的 制 服 ( 可 以 是 具 時 代 感 的 詩 袍 ) , 女 士 不 穿 短 過 膝 的 裙 或 緊 身 褲 , 講 台 坐 椅 稍 作 隱 蔽 ( 以 避 坐 者 舉 手 投 足 坦 露 會 眾 前 ) , 講 台 台 階 不 宜 設 計 過 高 等 。

    期 望 以 上 直 言 能 引 起 您 的 關 注 , 並 來 稿 交 流 討 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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