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 ○ 二 年 十 月 ( 第 三 十 四 期 )
主 題 報 道
個人主義對信仰的影響
在一個個人主義高漲的年代,我們必須不時檢視我們肢體相交的生活。
上帝對我們的救贖與揀選是「個別的」而非「批發的」,基督教尊重個人的獨立自主性;但上帝又同時呼召我們進入一個群體(教會)中,共同承擔一個福音使命,所以相交是信仰生活不可或缺的部份。基督教並不否定個體的價值和獨特性,卻批判那種否定上帝對人有最後發言權的個人主義──我們批評的是那種「上帝旨意若不合乎我的旨意就唔使旨意」的個人主義。
個人主義是對集體主義的一種反動,反對社會與任何群體對個人的過份宰制,抹煞個人的個性、意願、權利與利益。只是凡事過了頭都有問題,個人主義高漲到一個程度就容易漠視別人的權益,切斷傳統與權威的價值,以至否定上帝的存在,視之為人獲得完全自由的攔阻,而自己才是真理的最終解釋者。
「我」成為了信仰的中心後,信仰生活就容易傾向反理性、反傳統、反權威、反群體,只重視個人的主觀感覺、心理情緒、物質條件;教會也容易傾向感性化和功能化,所以在主日學中「自我成長」的課程比「基督生平」受歡迎,信徒覺得自己需要輔導安慰多於真理的學習(更甭提那種「講道不好」「服務不周」「弟兄姊妹差勁」的恆常批評了)。只是墮落的人本就充滿罪性,我們的問題根本不可能在世時處理得完,太過定睛在自己身上,只會發覺問題沒完沒了。自戀自憐永遠是個無底深潭。
我們必須接受一個逆耳的事實:所謂自我完全、自我實現等統統都是心理輔導而非基督教的觀念,「我」才是信仰中最大的攔阻。只有當我們認清自己在罪性中的「我」,容讓上帝介入我們的生活後,生命才得以與神與人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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