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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 三 年 二 月 ( 第 三 十 八 期 )      縱 橫 焦 點
  主耶穌曾以「好牧人」自稱(約十11-13),好牧人不但與羊彼此認識,甚至願意為羊捨命。相對而言,由於「雇工」所看守的羊不是自己的,一旦遇上危難,只會自顧逃命,遑論為羊捨命。

誰是好牧人?


  主耶穌的自喻,使歷世歷代從事牧養職事的傳道人,都以祂作為牧職的楷模,並拒絕以雇工的心態來服侍教會。事實上,要做一個「牧人」不難,但要成為一個「好牧人」卻不容易。一個能準時留守教會辦公室的傳道人,就是一個好牧人嗎?一個能保持講壇信息中規中矩,經常探訪、輔導、關懷會友;有學問、有見識、有屬靈恩賜、有領導才能、有異象、有方向的,就是一個好牧人嗎?

  傳道人心裡都知道,隨著牧養年資日長,掌握到牧養的「規則」後(恕直言,有時甚至是外間所謂的「遊戲規則」Game Rules),只要「表面工夫」做得好,要在上述云云的牧養職事中表現得頭頭事道,絕對不是難事。問題是,一個牧者若因為需要在執事會匯報探訪工作而刻意地安排探訪,受訪者心裡的滋味又是如何?傳道人崇拜後與肢體握手道別,是由衷而發呢?抑或工作需要,像演唱會中歌星與歌迷那種不存情誼的行貨式握手而已呢?要追求成為一個好牧人,的確有很多既矛盾又值得掙扎和反思的地方。

既非雇工又如何?


  牧養職事是世上最矛盾的工作(職業)之一。撇開每個主日站在講壇上,讓全體會眾(當中不乏專業人士)在台下聽命受教那種高處不勝寒的感覺不談,要在「拒絕成為雇工」而實際上又是個「受薪者」的矛盾中掙扎,足叫牧者經常要接受心理輔導。不過,值得牧者深入反省的是,今日很多傳道人之所以不能成為好牧人,與信徒產生衝突,甚至與其他傳道同工發生摩擦,正正因為他們常借「拒絕成為雇工」為名,忘記了在現實生活中自己並非自給自足的帳棚織造者,而是一個受教會供養的「工人」。

  不少教牧常陷在一些迷思中,自以為:既非雇工,認定自己一日廿四小時當值(on call),因而忽略了(甚至認為不需要)正常留守辦公室的時間;既非雇工,怎能接納執事會向自己提出像外間商業機構的「表現評估」(appraisal)呢?既非雇工,又何須被外間一般勞工法例所束縛(病假、事假、大假毋須按章辦理)?既非雇工,也毋須理會受眾對自己講道好劣的意見與評價(講壇既是神的代言處,豈容別人指指點點!);既非雇工,在堂會中偶遇挫折,就以神另有所託,轉換事奉(卻常對人強調牧職不是職業)場景。「既非雇工……就認為……」,教牧事奉其中一個危機是:自以為並非受薪的雇工,就可以擁有「神僕」的超然地位。

整合角色間的衝突

   時移世易,教牧職事因著工作的性質、薪酬、福利與工商業機構逐漸看齊,使這個神聖的職分越來越商業化,也為教牧在如何作個「牧人」和「雇工」間,帶來越來越多的矛盾。經過十多年的牧養(一段尚淺的牧養年資),筆者越來越認定,新世代的牧養職事,實在須要在兩者中取得平衡。傳道人不但要貫徹遵照主的教導,追求成為一個好牧人,服侍上帝與教會;在這講求工商業的世代,也要經常自我反省,認定自己同樣是一個受薪的雇工,與在工商界中信徒並無分別,必須展現著「得了工價」的應有表現。的而且確,傳道人要是「好牧人」,也要是「好雇工」。


(作者為海濱堂主任牧師)

作者電郵:chunwa@iSmart.net.hk

《宣訊》 第 38 期 2003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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