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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後2001年09月02日潘牧師晚間禮拜講章   

 逆理的真理                   太五:38-42                                     2001/9/2晚間禮拜 潘日泉牧師
理有很多種,如果要講理,你會發現「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例如:道理是一般人在說的,哲理是哲學家說的,公理是世界公認的,真理只能說是屬上帝的。有人以為道理就是真理,所以有人知一點道理後,就以為他有真理,甚至以為他代表真理,真理一定在他那一方。有人以為哲理就是真理,因此只要懂得一點哲理之後,就以為他是真理的代言人,只有他才能闡明真理,所以他是真理上面的王公貴族,對於不懂哲理的就是真理的凡夫俗子。更有人認為公理就是真理,有這種看法的事實上沒差多少,因為公理確實較接近真理,只是公理還包含有人的主觀判斷,有人的主觀判斷就有人的限制,以致可能發生人類判斷的錯誤。舉例來說,就是三百年前,人都以地球做中心,日月星辰都是繞著地球的,一直到伽利略發明望遠鏡,發現太陽才是宇宙的中心。當時天主教的教庭判他作異端,不准他發表這種異端邪說。這件事可証明,世界公認的公理,還是會犯下嚴重的錯誤。
今天我們要說「逆理的真理」,就是違反一般道理或是違反哲理,甚至違反公理的真理。然而它卻是屬於上帝的真理,因為真理不需要人去認定它才成立。逆理的真理也是如此,它的表現雖然難得讓人接受,有時讓人懷疑,甚至拒絕、不否定,但它仍是真理。
一、首先39節告訴我們一件逆理的真理就是:「若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的也當給他」。
右邊被打已經是有夠丟臉了,為什麼連左邊的也當給他,這是不合一般人的常理。如果耶穌講這句話,沒有很週密打算,也許就沒有其它的含意,否則一定有祂特別的意思,因為右手打左臉,左手打右臉才合理,有人以為耶穌是左撇子,所以才會先打右臉,再打左臉。不然的話,另外一種可能就是反手打人,只有反手打人才能用右手打右臉,有人研究發現,這是猶太人最厲害、侮辱人的打法。
聖經又說:「轉過來左邊的也當給他」,右邊被打不抵抗己經很丟臉,主耶穌為什麼要進一步叫我們「轉過來由他打」。「轉過來」強調的是:澈底的順服和心甘情願,當一個忍受到這種地步的人,你想他該是怎樣的一個人,聖人或是愚人﹖
二、40節又說:「有人要告你,拿你的內衣,外衣也放給他。」
先拿內衣再拿外衣,這種的順序也是違反常理的。主耶穌在這裡所要表達的又是什麼﹖內衣是一較沒價值的東西,若有人要拿你較沒價值的東西,你可以大大方方的給他,因為那對你的損失不大。但聖經告訴我們「有人要拿你的內衣,你連外衣也放給他」這情形就不同了。所以這段經文是在教導我們:若有人要拿你較沒價值的東西時,你必須要給他較有價值的東西。換句話說:一個人可以捨棄他身上最有價值的東西,那他還有什麼東西不能捨棄的。一個基督徒必須要學習什麼東西都可以捨棄,唯獨信仰不可捨棄。」約伯就是學到這種地步的人。要拿內衣,連外衣都可以給你,這也是逆理的真理。
三、41節又說:「有人勉強你走一里,就與他走二里。」
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教訓,當你被人強逼走一里路,真不簡單才走完這一里路之後,還要同他走第二里路,你一定會講真沒道理,更不願順從。如果你沒順從主耶穌的教訓,不走第二里路的話,你想你第一里路會是在什麼樣的心情下走的﹖一定是在心不甘情不願的情形下走的。如果遵照主的教示,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之時,你就告訴他:「一里路算什麼,連起碼的熱身運動都不夠,乾脆我陪你走二里。」親愛的兄姐,你想這第二里的路你會在什麼情形下來走﹖我想一定會在很舒服又很歡喜的心情下走完這二里路。
被人家打右臉、被人拿內衣、被人強逼走一里路,也許你都不曾經歷過。但是你一定曾被人家強迫做事的經驗吧!那麼通常你用什麼方法應付﹖你可能曾推辭到推不掉之時,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做﹖還是你曾學習走第二里路的精神,很豪爽、高興的答應,不但去做,甚至做的更完善。
我們在學校、公司、工廠、在教會也經常會被捉去出公差,你是用什麼心情去完成你的公差﹖是嘆息、是不滿﹖還是歡喜或是快樂﹖如果我們學習到走第二里路的精神,你不但會歡喜做完公差,同時你還會在無形中得到別人的欣賞和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