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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士師?
士師的原文是 soptim,英文是 Judges。在這本書之前,我們都沒有看到以色列人中有這樣一個職分。士二:16 - 18 “耶和華興起士師,士師就拯救他們脫離搶奪他們人的手。他們卻不聽從士師,競隨從叩拜別神。。耶和華為他們興起士師,就與那士師同在。。。”是第一次提及“士師”,從這里我們約略可以推斷這是一個怎樣的職分。
與“長老”不同的是,士師除了有法律方面的裁決權外,他還有一般的行政權力,以及是一個軍事領袖。換句話說,他的地位是介于長老和君王之間,是以色列中統治百姓和仲裁社會糾紛的一個領袖。這并不意味著他是整個以色列的統治者,很有可能他不過是一個地方的首領罷了。當以色列有了自己的君王后,我們就再也看不到士師的名字了。撒母耳也被稱為士師,他是每年巡回不同的地方施行審判的(撒上七:13 - 17),他應當是最后的一名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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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師記在舊約正典的地位:根據猶太傳統,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是以三部分組成: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律法書是摩西五經﹔先知書又分為前先知書,有約書亞記、士師記、撒母耳上下、列王記上下,和后先知書,有以賽亞書、耶利米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聖卷是詩篇、箴言、約伯記、雅歌、路得記、傳道書、耶利米哀歌、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歷代志上下。所以,士師記是被列為前先知書的第二卷,前先知書所記載的是以色列人從征服和定居迦南到王國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至于英文聖經的排列法,則是根據七十士譯本(舊約的希臘文譯本)。這種譯本將舊約分為摩西五經、歷史書(書 - 斯)、詩歌書(伯 - 歌)、先知書(賽 - 瑪)四大類。士師記是被列為歷史書的第二卷。
3。士師記的年代:
由于以色列人出埃及有早年派(主前十五世紀)和晚年派(主前十三世紀)的兩種說法,所以士師記所發生的年代是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我先請大家溫習《出埃及至西乃山》第一課和《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法老王是誰?》這份文件。表一把早年派和晚年派的年代作個比較:
表一
| 事件 | 早年派 | 晚年派 |
| 亞伯拉罕出生 | 2166BC | 1950 - 1550BC |
| 以撒出生 | 2066BC | |
| 雅格出生 | 2006BC | |
| 約瑟出生 | 1898+17=1915BC | |
| 約瑟被賣下埃及,在波提乏家中,以及在獄中 | 1885+13=1898BC | |
| 七年大丰收,約瑟從埃及獄中釋放,在埃及位居第二 | 1878+7=1885BC | |
| 七年飢荒開始 | 1876+2=1878BC | |
| 雅各和家人下埃及 | 1446+430=1876BC | 約1700BC (1260+430) |
| 以色列人出埃及 | 966+480=1446BC | 1260/1250BC |
| 過約旦河,入迦南 | 1446-40=1406BC | |
| 約書亞在迦南戰役 | 1406 - 1399BC | |
| 士師記年代 | 1390/1350 - 1050BC | 1210 - 1042BC |
| 以利、撒母耳 | 1144 - 1020BC 或 1102 - 1042BC |
|
| 掃羅 | 1042 - 1010BC | 1042 - 1010BC |
| 大衛 | 1010 - 970BC | 1010 - 970BC |
| 所羅門開始作王 | 971BC | 971BC |
一、早年派的推算法是根據以下几節經文和歷史資料:
A。王上六: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
B。士十一:26 “以色列人住希實本和屬希實本的鄉村,亞羅珥和屬亞羅珥的鄉村,并沿亞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經有三百年了。在這三百年之內,你們為什么沒有取回這些地方呢?”
C。所羅門王登基在971BC﹔掃羅作王在1042BC。
從王上六:1,我們知道出埃及是在 966 + 480 = 1446BC。從士十一:26 可以推算出耶弗他作士師在 1406 - 300 = 1106BC(1406年是過約旦河的年份)。從士二:7,約書亞死后,還留下一些長老管理以色列。這些長老在摩西打發探子去窺探迦南地時,不會超過二十歲。如果他們活到一百一十歲(如約書亞,書二十四:29),則長老中年紀最大的人,死時應當是1354 BC(生于 1464 BC)。所以,第一個士師俄陀聶跟古珊利薩田的爭戰必定發生在 1354BC之后。因掃羅是在 1042BC 作王,所以最后的士師不管是參孫(約1105 - 1085BC),以利(約1144 - 1104BC),還是撒母耳(約1104 - 1020BC),都應該是在 1042BC 之前。
二、晚年派的推算法跟早年派不同。他們不把王上六:1 的480年當作是實際的年數,而是十二個四十年的世代﹔他們也認為士十一:26 的三百年是不可靠的數字,因為耶弗他不過是一個妓女的兒子,沒有受過教育的人,是他隨口說出的一個數字。
晚年派是根據出一:11 說:“于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他們為法老建造兩座積貨城,就是比東(Pithom)和蘭塞(Raamses)。”他們認為這兩個積貨城是蘭塞二世在位的時候才存在﹔他們也把古代近東的合約格式,跟摩西之約的格式相比,認為這是十三世紀的產品。他們的結論是出埃及是發生在 1260/50 BC。至于士師記的年代,他們是根據馬尼他石柱(Meneptah,1224 - 1215BC)的記載,知道他在位第五年(即1220年,有說是 1209/1208年),曾在迦南擊敗以色列人,于是推論士師記適于1210BC,并以掃羅作王時的 1042BC 作為另一下限。
讀《士師記》須知:早年派士師記(1390/1350 - 1050BC)的年數約有340/300年﹔晚年派士師記(1210 - 1042BC)就算減去以利、撒母耳的年數,最多是168年。但若把所有士師的年數加起來(如表二所示的 296年),不管是早年派,還是晚年派的士師記,都比這個數字大。所以,聖經學者都几乎一致認為士師的管治不是一個接一個的,以色列人受欺壓,與一些士師的興起,其間年代會有重疊。這是因為有的士師很可能會在某一特定地理范圍內管治。
| 士師 | 支派 | 欺壓者 | 受欺壓的年數 | 作士師的年數 | 經文 | |
| 1 | 俄陀聶(Othniel) | 猶大 | 米所波大米人(古珊利薩田,Cushan-rishathaim)) | 8 | 40 | 士三:7 - 11 |
| 2 | 以笏(Ehud) | 便雅憫 | 摩押人(伊磯倫王,Eglon) | 18 | 80 | 三:12 - 30 |
| 3 | 珊迦(Shamgar) | 拿弗他利(?) | 非利士人 | ? | ? | 三:31 |
| 4 | 底波拉(Deborah) | 以法蓮 | 迦南人(耶賓王,Jabin) | 20 | 40 | 四:4- 五:31 |
| 5 | 基甸(Gideon) | 瑪拿西 | 米甸人 | 7 | 40 | 六:11- 八:35 |
| 6 | 陀拉(Tola) | 以薩迦 | (自相殘殺) | ? | 23 | 十:1 - 2 |
| 7 | 睚珥(Jair) | 基列 | (自相殘殺) | ? | 22 | 十:3 - 5 |
| 8 | 耶弗他(Jephthah) | 基列 | 亞們人 | 18 | 6 | 十一:1- 十二:7 |
| 9 | 以比贊(Ibzan) | 伯利恆 | - | ? | 7 | 十二:8 - 10 |
| 10 | 以倫(Elon) | 西布倫 | - | ? | 10 | 十二:11 - 12 |
| 11 | 押頓(Abdon) | 以法蓮 | - | ? | 8 | 十二:13 - 15 |
| 12 | 參孫(Samson) | 但 | 非利士人 | 40 | 20 | 十五:2- 十六:31 |
| 總年數 | 111(?) | 296(?) |
表二
晚年派的 Professor K A Kitchen,英國利物浦大學的埃及學(Egyptology)教授,在他最新出版的《On the Reliability of the Old Testament》(2003,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UK),將士師管治的時間順序和地理范圍繪成一表(表三),提供不少寶貴的資料。
4。作者:
按猶太人的法典他勒目(Talmud)的說法,士師記、路得記和撒母耳上下都是撒母耳所寫的。從士師記里,我們找不到其作者的內部憑証。
5。寫作日期:從士師記的內容可以看出,它是在以色列人的王朝初期,即掃羅作王(1042BC) 以后,但在大衛攻占耶路撒冷(約1004 BC)以前寫成。
6。寫作目的:
過去在神人摩西和大將軍約書亞的帶領下,以色列民都誓言要遵守與耶和華所立的約。但在約書亞功成身退之后,上帝賜下律法給以色列民的真正目的就逐漸顯明:上帝是要以色列人試著遵行律法條文的時候,發現自己根本不可能遵守,換句話說,人不能靠律法稱義。所以,我們看到以色列在迦南的戰役中,落在“犯罪 - 受苦 - 哀求 - 拯救”的惡性循環的圈子里。上帝需要興起士師來拯救以色列民脫離敵人的手。其實,上帝借著摩西在西乃山所頒布的律法,不過是影子,是那更高超一層本體的道(基督本身)的投射。正如摩西和約書亞是預表以后要來的基督,士師的拯救也是預表基督的救贖。
7。歷史背景:(本課程以早年派出埃及的說法為依據)
這是約書亞記的延續著作。約書亞雖然進入迦南后,南征北伐,所向無敵,但是他仍留下大部分的地區給以色列人的支派去占領。士師時代,剛好是后銅器時代的結束,進入鐵器時代(約1200BC),迦南人四圍的鄰國紛紛興起,擾害以色列民。從愛琴海一帶來的非利士人也大舉侵入巴勒斯坦沿岸,他們顯然擁有制造鐵器的技朮,對以色列民構成主要的問題。主前十四世紀的亞瑪拉(Amarna)土堆的書信記載了當亞門諾裴斯三、四世(Amenhotep III, IV)統治下的埃及,迦南有互相殘殺的戰事及侵略事件,這正是士師記給我們的印象。
8。內容概要:
約書亞將地分給以色列各支派后,曾命令他們要繼續占領其他未得之地。但在他死后,他們并沒有完全照上帝旨意將迦南人滅絕淨盡,不是貪圖一時的太平,就是利用仇敵服役,以致被仇敵同化,敬拜他們的偶像。因以色列人違背了他們與耶和華所立的約,上帝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將他們交給周圍的敵人,以災禍攻擊他們,使他們極其困苦。當他們向上帝呼求,上帝便在他們當中興起士師,拯救他們脫離虎口,治理他們。但他們不久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上帝再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如是循環不息,至少有七次之多。總結一句就是,士師時代是一個靈性黑暗,各人任意而行的時代。這種光景持續到撒母耳時代,他們要求“王”代替“士師”的管理,這樣以色列就開始了“王國時代”。
9。簡綱:
A。士一:1- 三:6 約書亞死后,士師時代的成因。
B。士三:7 - 十六:31 士師時代 - 七個循環的欺壓和拯救。
C。士十七:1 - 二十一:25 士師時代 - 宗教、道德的混亂和無政府狀態。
10。文體:記敘體
出十九:5 - 6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當耶和華上帝揀選以色列人的時候,原意是要建立一個神權統治的國家。為什么不是民主政體(Democracy)呢?這個觀念源自法國哲學家盧梭(Jean Jacques Rousseau, 1712 - 1778),他說:“人生而平等,但某些制度的存在使人處處不平等。”所以,他主張:“除非大家一致同意,否則沒有一個人有權柄管理另外一個人,并把自己的意念、權柄加諸在別人身上、干涉別人的自由。”從這個觀念引申出來的民主政體本來是不錯的,因為罪人需要有一個東西來控制其他的罪人,不然的話,罪會蔓延成不可收拾的地步。但同樣的原因,罪人也可以利用“民主”,以多數來壓倒少數,甚至制定新的法律,結果可想而知,將會比沒有“民主”更糟透。
申十七:14 - 15,18 - 19 “到了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你總要立耶和華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上帝,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在沒有進入迦南應許之地前,上帝早已知道以色列民會“厭棄他,不要耶和華作他們的王。”(撒上八:5 - 7)士師是耶和華所興起的,經過了約三百年的管治,以色列民把所遭受的一切災難和困苦,歸咎在沒有一個王治理他們,像四圍的列國一樣。他們卻看不到自己的背道離教,才是真正的因由。
在《道德經》里,老子提出“無為之治”的政治主張。在他看來,天下萬物由“天之道”“生之,畜之﹔生而弗恃﹔長而弗宰。”這種聽任萬物自生自長,就是“天之道”的“無為”。所以他認為,“人之道”應該效法“天之道”的“無為”,聽任百姓自作自息,按照天道自然的規律,“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誰來實行“無為之治”呢?老子把希望寄托在體“道”的“聖人”,或“侯王”身上。
神權統治?民主政體?君主政體?還是“無為之治”?你的意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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