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5.真自由的生活(一):脫離轄制,抵擋放縱

經文:加拉太書五章1-15節

一個領受上帝的救恩的人,不只不願意再犯罪,也有能力負起自己的責任,活出律法所要求的不犯罪的生活、愛的生活。



加拉太書一、二章,保羅根據他自己領受耶穌基督的啟示、蒙召作使徒事奉的經驗,來說明因信稱義的真理。在三、四章,保羅從舊約聖經中的律法書跟先知書,來說明甚麼是因信稱義。這個禮拜開始,我們要查考五、六章,保羅在這兩章當中,從實際的生活面來說明因信稱義的意義、因信稱義的生活以及這種生活所帶給我們的真自由是甚麼樣的自由。在第五章,保羅首先提到因信稱義的生活不是宗教,不是奴僕般的生活,不是被奴役的生活,而是一種作兒子的生活,接著又說,因信稱義的生活和律法主義、放縱主義者的生活不同。

一、因信稱義的生活不是甚麼:不是奴僕的生活

因信稱義不是律法主義,也不是放縱主義
因信稱義的生活不是律法主義,也不是放縱主義。甚麼是律法主義?律法主義就是認為,在「除罪」這件人其實一點辦法都沒有的事情上,人有資格也有能力在耶穌的工作之外再參上一腳,但是殊不知人一旦參上一腳,耶穌就不見啦!有些律法主義者甚至連耶穌都沒有,以為單單靠人本身就能夠解決罪的問題,許多宗教就是這樣。「罪的問題,要靠誰的能力來解決?」這個問題的答案,完全沒有灰色地帶,只有耶穌有能力,其他任何人都沒有能力!只要人再加上哪怕只是一丁點的努力,耶穌就是白白為我們死了。放縱主義是甚麼呢?放縱主義是把耶穌減去一些,但是殊不知只要減去一丁點,耶穌就會整個不見了!律法主義和放縱主義都是以人為中心,這兩者屬於同一個範疇,本質完全相同。

律法主義者和放縱主義者,耶穌本身都遇見過,法利賽人是前者,撒督該人是後者。法利賽人我們比較熟悉,他們認為單有聖經還不夠,在聖經之外還要加上人的遺傳和規條,不僅要求別人遵守,還說一定要遵守才能得救。撒督該人不接受整本聖經,他們把聖經減去一大部分,只接受摩西五經,他們不相信天使,不相信復活,不相信神蹟(見使徒行傳廿三:8)。整本聖經都是在講耶穌,在聖經之外加上別的會成為法利賽人,刪減聖經會變成撒督該人。耶穌反對律法主義,現在的性解放份子也反對律法主義,但這並不表示他們喜歡耶穌,他們推薦某些攻擊律法主義的書,是因為他們不喜歡某些律法,想把它們刪去,是現代版的撒督該人。

路加福音十五章那個有關大、小兒子的比喻把人的光景講得非常清楚。比喻中的大兒子是律法主義者,悔改之前的小兒子是放縱主義者。大部分人認為小兒子是浪子,其實大兒子也是浪子;小兒子是外面的浪子,大兒子是家裏的浪子,這兩兄弟是同款的,都非常自我中心,都沒把老爸和老爸的價值觀放在眼裏。基督徒應該反對律法主義,但是注意,不要像西方自由主義派的教會那樣,在反對律法主義的同時,卻讓放縱主義給溜進去了。

律法主義、放縱主義,系出同源,都是罪的奴僕
注意,律法主義者很容易變成放縱主義者,因為靠自己努力到最後,結果還是沒有辦法解決罪的問題,於是開始把罪合理化,活在罪中。罪根本不是我們人本身的能力可以解決的,硬要靠自己的能力守那些規則,一定守不住。守不住,怎麼辦呢?他們覺得既然守不住,乾脆不要守,乾脆去放縱吧!歐美教會有過很多這樣的例子,罵同性戀者罵得很厲害的那些人,往往自己會陷入同性戀的罪中。美國一所教會的前主任牧師教導基督化家庭教導得有模有樣,傾全力反對同性戀,後來卻被發現召妓,而且對象是男性。他本身有同性戀的問題,為甚麼罵同性戀者罵得那麼厲害呢?他是藉此遮掩自己裏面天良的虧欠。

律法主義者很容易變成放縱主義者,反過來也一樣,放縱主義者很容易變成律法主義者。一個放縱的人之後如果想要悔改(甚至已經受洗),但是如果沒有真正領受到耶穌基督那恩惠的福音,那一定還是按著天然人的本性,會想靠自己辛苦地守律法,而成為律法主義者。

放縱主義者和律法主義者,系出同源,也就是台語說的「共症頭,共款」,這兩種人都極其驕傲,面對罪的問題時都想用自己的方法解決,結果都成了罪的奴僕。這兩種人都討厭十字架,因為他們極其驕傲,認為自己在解決罪的事情上可以有貢獻,不願意承認自己無能、只能單單倚靠十字架。律法主義者反對耶穌,放縱主義者也反對耶穌,他們都逼迫耶穌。逼迫耶穌的不只是法利賽人,耶穌被釘上十字架,是猶太公會的祭司們、撒都該人共同逼迫的結果!放縱主義者跟律法主義者是一丘之貉,面對罪都是用自己的方法,結局都是落入咒詛,都是死亡。一個因信稱義的人一定會受逼迫,一定會被人討厭,因為他百分之百高舉耶穌基督,宣稱人沒有辦法,這個世界一定不會接受;這個世界喜歡光鮮亮麗、喜歡呼風喚雨、喜歡靠自己的拳頭打遍天下。若一個傳耶穌基督的人從來沒有受過逼迫,那很有可能他是假先知。

二、因信稱義生活是甚麼:是領受愛、付出愛的生活

因信稱義的生活不是律法主義,不是放縱主義,那麼,因信稱義的生活是甚麼呢?因信稱義的生活就是清楚認識上帝是誰、我是誰,清楚知道上帝的責任是甚麼、我的責任是甚麼。許多人對因信稱義的生活有一種誤會,以為既然人在面對罪的事情上甚麼都不必做,所以得救後也不需要有任何好行為,他們以為這是一種不在乎好行為的生活。因信稱義的人不是甚麼都不必做,那麼,到底因信稱義的人要做甚麼呢?因信稱義的生活有甚麼特徵?因信稱義的生活一方面是用信心去領受上帝的義、上帝的愛的生活;另一方面是用信心把愛供應給鄰舍的生活。

(一)用信心領受上帝的義、上帝的愛
加拉太書五章5節:「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義是甚麼?義就是耶穌,義就是上帝本身。面對罪這個每個人生命中最深最痛苦的問題,沒有人有辦法解決,上帝把祂兒子耶穌給了我們,我們甚麼都不能做,只能憑信心接受耶穌,支取救恩。因信稱義的人不是甚麼都不必做,而是要去做上帝要我們做的事情,但我們並不是要靠著做這些去除罪,而是要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上帝的義臨到我們生命中。

1. 與上帝和好
加拉太書配合著羅馬書來讀,很有味道,而且更清楚。羅馬書五章1節:「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上帝的榮耀。……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上帝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一個因信稱義的人,第一件事情要做的是,憑信心接受上帝在耶穌基督裏完成的一切工作,祂已經使我們的罪得到赦免、讓我們跟上帝和好,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迎接一個沒有罪的生命,迎接跟上帝之間的愛的關係。我們這些裏裏外外都敗壞的罪人,為甚麼可以膽大包天地來到聖潔的上帝面前,又憑甚麼能夠跟聖潔的上帝親密相交呢?沒有別的,都是因為耶穌已經除去了我們的罪,恢復了我們和上帝的關係,當我們奉耶穌的名來到上帝面前,上帝眼中的我們覆蓋著祂愛子耶穌的生命,那是一種聖潔無瑕疵的生命。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真的要相信耶穌的血已經完全遮蓋了我們的罪。有些人就是不相信耶穌的血真的那麼厲害,他認為他的罪勝過耶穌的血,耶穌的血遮蓋不了。我們沒有落入某一種罪的時候或許不會有這種懷疑,萬一我們真的犯了某一種罪,那時就很難說我們是否還有把握耶穌的血那麼有能力。而且,在教會裏職分越高的,越有這種危險。當我們的職分已經是小組長,或者區長、區牧、主任牧師,甚至神學院院長,一旦犯了某些罪,特別會感到抬不頭來,覺得沒有臉面對上帝、沒有臉面對教會,而且仇敵會猛烈、大量控告我們,那個時候,正是驗證我們裏面有沒有信心的時候!上帝之所以那麼喜歡大衛,就是因為他百分之百相信上帝可以遮蓋他一切的過犯,例如他在犯下大罪被先知拿單指出來之後,立即承認,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護,這是對上帝一種很大的信任,真是太了不起了!錯了就認錯,這是一種很大的信心,有把握上帝會接納他、原諒他、依然愛他,因信進入恩典的地位。注意,恩典不是一個東西,恩典是一個範圍、一種地位。因信稱義的人是倚靠耶穌進入恩典的地位,並且在站在這地位上;律法主義跟放縱主義者則是靠自己、活在自己裏面,以至於從恩典的地位墜落。

2. 以上帝為樂
因信稱義的人跟上帝和好,罪得到遮蓋,開始過聖潔的生活,除此之外,他還會大大以上帝為樂。羅馬書五章11節最後提到,一個因信稱義的人不只會與上帝和好,更會藉著耶穌以上帝為樂。因信稱義的人不只相信上帝悅納他,喜歡他,他也喜歡上帝喜歡得不得了,歡歡喜喜地跟上帝在一起。你以上帝為樂嗎?你想到上帝是甜甜的嗎?還是苦苦的?你想到上帝的時候是感到很興奮,還是很憂鬱、很掙扎?因信稱義的人對恩典非常有感覺,對上帝充滿感謝讚美,對祂、對祂的救恩、對祂所做的一切都充滿感謝,並且會持續不斷地、天天向上帝支取恩典。

因信稱義的生活是:與上帝和好,並且以上帝為樂,一想到上帝就感到非常開心。這樣的人已經脫離奴僕的心態,是真兒子,而不是掛名的兒子。天父家的冰箱裏充滿食物,兒子想吃東西,打開冰箱,愛吃甚麼就拿甚麼;奴僕不敢這樣做,奴僕怕拿了之後被責備是小偷。因信稱義的人是上帝的兒女,兒女隨時可以取用家中的一切東西,上帝的一切在耶穌基督裏面都給了祂的兒女。我們這些因信稱義的基督徒是很富足的!但是,有些基督徒卻被仇敵欺騙了,誤以為自己還是很貧窮,以至於無論面對甚麼事情都很計較,這樣的人其實是宗教徒,不是真正的基督徒。路加福音十五章耶穌所說的那個比喻中,大兒子與父親同住在家中,父親一定對他很好,吃的、用的,一定都很豐富,但是他卻覺得父親從來沒有為他殺牛宰羊,一塊肉都不曾給他吃。帶著奴僕心態的人,客觀上即使經歷再多恩典,他主觀上還是對恩典無感。親愛的弟兄姊妹,你是兒子,不是奴隸,你很富足,一點都不貧窮啊!真正上帝的兒子、真知道自己富足的人,不會斤斤計較;奴僕才會斤斤計較。有些基督徒認為我們的信仰既然講恩典,那麼他們參加教會的活動或課程時就應該不需要出錢,這是濫用了恩典的觀念,是內心貧窮者的思想,這樣的人還沒有真正經歷到因信稱義的生命。一個經歷因信稱義福音的人,一定會感到自己很富足,並且會活出慷慨分享的生活,凡事都不會斤斤計較!

有一件事情可以驗證我們是不是以上帝為樂,那就是看我們是不是享受每天的靈修生活,渴慕與主親近的生活。我知道有些人一天要是沒有靈修,就會有罪惡感,覺得自己不是好基督徒,會失去耶穌的愛。我以前也有過這樣的經驗,我知道現在的教會還是有很多這樣的人。但是在真理堂我更擔心的是那些覺得靈修不重要的人,他們覺得有靈修沒靈修都差不多,日子過起來都一樣,簡直像是撒都該人了。以上帝為樂的人一定會渴望、珍惜跟祂在一起的時間。最近有好幾次,我看楊師母在照顧孫女的事上,忙得團團轉,連速讀聖經的時間都受影響,她提起這件事的時候說:「啊!好可惜哦!」她沒有責怪孫女,也沒有責怪自己,只是感到可惜,想要找時間補回來,跟耶穌約會一下。因信稱義的人以上帝為樂,喜歡親近主,需要親近主,一天沒有親近主就會覺得自己口中的話、行事為人缺乏愛,好想搶時間跟主約會!

因信稱義的人渴望跟耶穌在一起,非常期待祂的義,天天渴望、盼望上帝的榮耀,而且很期待見主面的那一天。羅馬書八章21-22節:「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彼得後書三章13節:「我們照祂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今天我們已經經驗到耶穌的義,可是只要我們還活在這個墮落的世界,就無法完全脫離罪,還是會受到撒但的攻擊、世界的誘惑、也會有肉體的軟弱。我們應該很渴慕脫離這一切敗壞的那一天,那時候我們徹底脫離身體的疾病、錯誤的思想、負面的情緒。因信稱義不只是在過去領受上帝的義,現在領受上帝的義,並且也渴望未來持續領受上帝的義,而且非常渴望!不渴望脫離這世界的人,還不算真正懂得甚麼叫作因信稱義。有人說這跟年紀有關,年紀越大越能體會,其實這跟年紀無關,有人已經很老了還是不願意接受自己是罪人,還是自我感覺良好。

(二)用信心把愛供應給鄰舍
加拉太書五章5節:「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這是講到因信稱義的基督徒應該有的信心。這樣的信心,接下來的第6節指出那是一種「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也就是一種會產生出愛的行動的信心。「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的英文是“faith active in love”,意思是說信心會活出愛。第5節處理的是「律法主義、靠自己努力」的問題,第6節處理的是「放縱主義、不負責任」的問題。上帝的兒子不只領受上帝無條件的恩典,領受上帝白白的恩典,領受上帝豐富的愛,領受上帝豐富的話語,還一定會把所領受的愛分享出去。

1. 恨惡罪,愛罪人
一方面因信稱義的人支取到愛,拒絕再過犯罪的生活,不想犯罪也不願犯罪,也痛惡罪,我最喜歡提到,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致缺乏。當一個人裏面被上帝的愛充滿,飽足了,才能夠勝過試探。因為有耶穌在裏面,他才能對罪不妥協,而且會去愛罪人。愛就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可以面對頂撞我們的人,可以面對罪人許多無理的傷害,並且我們能夠把接納、把愛、把賜福、饒恕帶出去。以前我年紀輕的時候覺得罪跟罪人不可分,怎麼可能痛恨罪又愛罪人?當我們真正領受到因信稱義的福音,就可以這樣說:「我不同意你的行為,可是我接納你,我也願意饒恕你,甚至我要對你好!」這包括傷害我們的人,因為我們裏面有耶穌。耶穌用無條件的愛對待所有人;祂用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一個因信稱義的人,會領受上帝豐富的愛,領受耶穌的義,然後活出像耶穌的生命。耶穌對待人最重要的態度是尊重,即使是面對要出賣祂的猶大,祂還是願意掰餅給他吃,即使他亂七八糟,還是願意跟他在一起。耶穌一向喜歡跟稅吏跟妓女在一起,祂接納、祂饒恕、祂賜福,但一點都沒有和稀泥,不同流合污。祂說:「我赦免你的罪,但是不要再犯罪。」今天的基督徒常受禮拜堂裏面的人喜愛,可是被外面的人討厭;但是耶穌卻常被會堂裏的人討厭,在外面被人家喜歡,那些罪人、稅吏都喜歡祂。今天我們面對性解放運動人士,真的是很不容易;我們不同意罪,可是我們是不是能夠愛罪人、跟罪人在一起?若沒有耶穌的靈在我們裏面,我們很難做得到!

2. 滿有平安地使用律法
一個活在因信稱義裏面的人,會弄清楚上帝的角色、自己的角色,把福音跟律法區別得很清楚。福音是甚麼?福音是上帝做的,而且惟有上帝能夠做。律法是甚麼?律法是人應該做的、是人的責任。一個領受上帝救恩的人,不只不願意再犯罪,也有能力負起自己的責任,活出律法所要求的不犯罪的生活、愛的生活。

基督徒在面對律法的第一種功用時,要好好遵守,律法的第一種功能往往是在幫助我們面對生活中食衣住行等各方面的事情,與團體生活的秩序有關,與得救與否無關。我喜歡用管教兒童的例子來說明,如何把百分之百的律法、百分之百的福音用出來。比如有一個小朋友,他在外面玩得髒兮兮的,但是家裏的規矩很清楚:一定要把手腳洗乾淨才可以進來,不可以直接就那樣往地毯上踩。如果你是這個孩子的父母,看到他兩腳髒兮兮地從外面衝進來,不讓他進來,他說:「你都不愛我!你很不福音,你好律法喔!」其實,讓他就這樣髒兮兮地進來,並不叫作很福音,禁止他髒兮兮地進來,也不叫作很律法,這件事情與得救無關,律法在這裏發揮的是第一種功用,不是第二種功用。那麼你該怎麼辦呢?懂因信稱義的爸爸會說:「小寶,耶穌很愛你,爸爸也很愛你。但是我們不是說過了嗎?腳髒了,要先洗乾淨才能夠進來喔!趕快去外面庭院用水沖乾淨再進來。抱歉,我們要照規矩來哦。爸爸很愛你。」說的時候面帶笑容。(但是據我所知,在這種時候,作父母的往往笑不出來,反倒會怒氣沖天地破口大罵:「我跟你講過多少次了,你還是這樣!地毯是你在洗的嗎?真是氣死我了,到底要怎麼樣,你才會聽呢?」當我們血氣上來、臭罵孩子,乃是活在肉體之中,要藉由律法的第二功能,知罪、趕快回到耶穌面前,求耶穌赦罪的福音進入我們裏面。)

面對孩子讀書不用功,成績不好,作父母的要有使用律法的第一種功用的智慧,而不是錯用福音,認為「沒關係,反正耶穌愛你,我們也愛你」。但是如果孩子很用功卻考不好,父母就要學習接受,用福音的態度對待孩子,無條件地接納他、愛他。有些孩子再怎麼努力就是考不好,這跟他有沒有讀書的恩賜和能力有關係,跟他的生命有沒有得救毫無關係,不需要那麼緊張。孩子成績不好時,父母還是要愛他、接納他,如果父母辱罵他:「不肖子!我花那麼多錢在你身上,你竟然給我考這種爛成績?」透過律法的第二種功用,要知道辱罵孩子就是落入罪裏了,必須認罪、領受福音,使自己可以脫離這樣的罪。雖然父母不能逼迫孩子一定必須考上台大,但是可以為他禱告,求主讓考題都是孩子會答的─這是在向主求恩典,上帝會給我們很多恩典,這些一般性的恩典,性質跟救恩不同,「救恩」專指上帝拯救人脫離罪的恩典,關乎人跟上帝、跟別人、跟自己的關係。

以前我在華神念書的時候,華神圖書館經常有些人用書本等物品佔著桌子,人就跑出去了,一離開就是一、兩個鐘頭。那時候管圖書館的是戴紹曾牧師的妻子,她看見這種情況就會在桌上留張字條,提醒同學不要這樣做。但是,這種情況依然發生,於是戴師母就將這些人的名字送上院務會議,請院務會議處理。有些同學覺得戴師母「很律法,沒有福音」。其實戴師母乃是在使用律法的第一種功能,跟福音不福音毫無關係,我們不要把生活規範跟救恩、福音混在一起講。那時候,名字被送上院務會議的同學難過得如喪考妣,覺得自己是很壞的人,覺得戴師母一定很討厭他們、同學們也一定很討厭他們;這種反應不恰當,錯了就認錯,好好接受處罰,之後不要再犯就好了,這跟他們是不是好人根本沒有關係,也跟大家喜不喜歡他們沒有關係。使用律法的第一種功能、照規矩行事,並非律法主義的表現;不嚴格要求當然也不是所謂的「很有福音」。我們在使用律法的第一種功能,也就是約束罪惡時,不可以把救恩、福音、律法主義等觀念扯進來。

我們不要把因信稱義跟人在律法裏當負的責任混在一起。耶穌赦免了我們的罪,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但是要注意,饒恕不等於免責。例如,假如有一個人在職場裏貪污了一百萬,救恩是指他不必做任何事情,上帝就已經饒恕他了;他只需要認罪、悔改,就可以領受這赦罪的恩典,可以和上帝和好,重新和上帝在愛中相交,但是他欠公司的錢還是要還。面對與上帝的關係,我們不需要付上任何努力,耶穌已經為我們負起一切的責任;面對團體中的角色與紀律,我們則依然有該盡的責任,這時候就不能說「耶穌已經為我們做好了,所以我們不必負任何責任」,以至教會毫無規矩、家裏毫無規矩,公司毫無規矩。一個活在因信稱義生活中的人,他領受了上帝的愛,也會在愛中對待周圍的人,不會不願意遵行律法。

結語

因信稱義的生活不是出於律法主義,也不是出於放縱主義,這兩者的基本思想都是自我中心、倚靠人本身。馬丁路德說,律法主義和放縱主義就像醉漢騎馬,不是偏左就是偏右,都會從馬背上摔下來,因信稱義才能讓人穩穩走在正路上。因信稱義的生活是,天天領受上帝的義,也天天用這個義來生活,並且把這個義帶出去。假如你每一天都能夠從上帝那裏領受上帝的話、上帝的愛,每一天都能夠把上帝的話、上帝的愛給別人,讓接觸到你的人都能夠接觸到上帝的話,那麼你是蒙福的人,會很快樂。一個因信稱義的人是非常喜樂的,他以上帝為樂,並且會把這樣的喜樂帶給別人。(2014.6.10.小組長總聚信息.吳琇瑩整理)

● 問題與討論
①律法主義、放縱主義,兩者系出同源。你對這件事情有哪些經驗?在你的這些經驗中,耶穌的角色是甚麼?
②你在本篇信息中有哪些學習與領受?面對自己、面對身邊的人,你可以如何更正確地使用律法的兩種功能?
十字架筆記:上帝透過本篇信息、本次聚會的整個過程,教導你要在甚麼事情上遵行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