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後現代思潮與反道德主義的社會趨勢
近年我關注(有時也參與)幾件社會事件的爭論,如色情、青少年問題、同性戀、娼妓合法化等,強烈感受到香港社會的自由化已踏入新的階段。我認同香港應由政治專制、文化一元的社會過渡到重視寬容、多元化和人權的自由社會,然而香港的後現代化之迅速卻有點出人意料和叫人擔憂。首先是由自由主義發展到相對主義:後現代消費文化中感覺至上,任何規限性的倫理標準都顯得不合時宜,因為「唔 [口岩] feel」。此外,自由和人權至上,這意味著只要不傷害別人,人們選擇甚麼和做甚麼都不打緊。再加上後現代思潮的吹襲,「世上沒有固定意義和絕對真理」的姿態愈來愈IN。
以上發展並不太出奇,自由主義和相對主義之間本來就只有一線之隔,但第二個階段的發展則很吊詭:就是由相對主義到反道德主義。後現代大師傅柯(Foucault)認為所有道德標準都是權力工具,這種觀點這幾年在香港開始流行。一些人權活躍份子不單認為要有自由,社會更要積極地保護弱勢群體,例如立法禁止「歧視」和保障他們的「平等」機會。所有主流社會的道德標準不接納的「小眾」自動成為弱勢群體,只要他們扮演受害者的角色,他們的要求就擁有至高無上的道德權威,而社會的標準反被質疑,因為它就是壓逼那弱勢群體的元凶!
在這氛圍下若仍有人不知好歹,堅持甚或提倡那道德標準,就會有以下罪名:「歧視」,「強加」(impose)自己價值於他人,霸道、保守和不寬容;一頂頂帽子也會加諸他們頭上:「衛道之士」、「道德恐怖份子」等。在很多人心目中,這些道德主義者目光短淺、胸襟狹窄、愛排斥異己和思想封閉。對比起來,反道德主義者則顯得胸襟廣闊、思想開放、有理論基礎、有寬容精神和前衛。兩者的優劣可說當下立判了!因此,服膺自由主義的知識份子往往以討伐這等「道德佬」為己任,久而久之,「道德」成為新的禁忌,「自由」則成為新的絕對,「自由個體」成為「上帝」。為何我說這種發展有吊詭性呢?因為反道德主義者一方面說價值標準都是相對的,但他們審判道德主義者的判詞比誰都絕對;他們一方面指控道德主義者犯了「不寬容」的天條,但他們本身對道德主義者就不太寬容,直想將他們除之而後快。
三、道德主義的「七宗罪」
人生的經歷有時真是難以逆料,今天我好像一名超級道德主義者,但二十年前我在大學作信仰反省時,其實經常批評教會文化中令人窒息的道德主義,而我們同道中人一個茶餘飯後的嗜好,就是嘲諷那些律法主義的基督徒,如一位教會領袖為了免受誘惑,他和姊妹分享時,他要在上一層樓而姊妹則在下一層;又有一些人認為弟兄不打領帶(或姊妹不穿裙)上講台、一天不靈修或吃飯前忘了祈禱等都是大罪。到今天我還是認為道德主義有不少弊端,基督徒(包括我自己)也應多加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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